原文
(按本篇咳嗽諸條。本為懸飲支飲而設。題目中不須有此二字。疑是後人所誤添。似宜芟去。)問曰。夫飲有四。何也。
(按本篇咳嗽各條,本是為懸飲、支飲而設。題目中不需要有這兩個字,懷疑是後人誤加,似乎應該刪去。)問道:飲有四種,是什麼呢?
原文
按辻元嵩曰。四飲。云懸。云溢。云支。皆就飲之情狀。而命其名。皆是虛字。然則淡飲。不應特用實字。今據水走腸閒一證考之。淡者。蓋是水飲搖動之名。淡。與澹通。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心下澹澹。恐人將捕之。說文云。澹。水搖也。從水詹聲。
按辻元嵩說:四飲,所謂懸、溢、支,都是根據飲的狀態而命名,都是虛字。然而淡飲不應該特別用實字。現在根據水走腸間這一證來考察,淡,大概是水飲搖動的名稱。淡,與澹相通。《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說:心下澹澹,恐人將捕之。《說文》說:澹,水搖也。從水詹聲。
原文
並可以證焉(宋玉高唐賦。水淡淡而盤紆。注。淡淡。搖動貌。枚乘七發。紛屯澹淡。又湍流溯波。又澹淡之。注。澹淡。搖盪貌。馬融長笛賦。頤淡滂流。注。水搖盪貌。搜神後記。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莖。即覺心中淡淡欲吐。皆淡澹相通之徵也。)以其居四飲之首。故取以題篇目。從來注家。不知痰之為淡。又不知其本水搖之謂。而轉為津液為病之總稱。故其所解釋。皆與經旨不協矣。此說有理。伊澤信恬亦有說。其意相同。且曰。澹。淡。諸書多相通用。而痰用澹字絕少。但醫心方。引小品云。白微湯。治寒食藥發。胸中澹(外臺。作痰。)酢乾嘔煩。又引效驗方云。斷膈丸。治胸間有澹水。並是淡痰之正字。此言亦是。
並可以證明(宋玉《高唐賦》:水淡淡而盤紆。注:淡淡,搖動貌。枚乘《七發》:紛屯澹淡。又湍流溯波。又澹淡之。注:澹淡,搖盪貌。馬融《長笛賦》:頤淡滂流。注:水搖盪貌。《搜神後記》: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莖,即覺心中淡淡欲吐。這些都是淡澹相通的證據。)因為它居於四飲之首,所以取來作為篇目標題。歷來注家不知道痰就是淡,又不知道它本來是水搖的意思,而轉為津液為病的總稱,所以他們的解釋都與經旨不合。這個說法有理。伊澤信恬也有說法,意思相同。並且說:澹、淡,諸書多互相通用,而痰用澹字極少。但《醫心方》引用《小品方》說:白微湯治寒食藥發,胸中澹(《外臺》作痰)酢乾嘔煩。又引用《效驗方》說:斷膈丸治胸間有澹水。這些都是淡痰的正字。這話也是對的。
原文
(嵩又曰。初月帖。淡悶。與乾嘔對言。蓋虛煩之謂。)
(嵩又說:《初月帖》中「淡悶」與「乾嘔」相對而言,大概是虛煩的意思。)
原文
又按懸飲。據巢源。懸字似懸痛之謂。(巢源。又有懸癖候。曰。咳唾則引脅下懸痛。所以謂之懸癖。)然以他三飲例之。則猶宜從前注。為懸掛之義為穩。又成氏注平脈法。沉潛水蓄。支飲急弦曰。蓄積於內者。謂之水蓄。故脈沉潛。支散於外者。謂之支飲。故脈急弦。程氏蓋襲此誤。
又按懸飲,根據《巢源》,懸字似乎是懸痛的意思。(《巢源》又有懸癖候,說:咳唾則引脅下懸痛,所以稱為懸癖。)然而以其他三飲的例子來看,還是應該依從前注,作為懸掛的意義更為穩妥。又成氏注《平脈法》「沉潛水蓄,支飲急弦」說:蓄積於內的,稱為水蓄,所以脈沉潛;支散於外的,稱為支飲,所以脈急弦。程氏大概是沿襲了這個錯誤。
原文
又按篇中支飲。自有二證。其一上迫胸中。其一壅聚心下。其胸中證。多實結宜疏蕩。而亦有泛漫宜消導者。
又按篇中支飲,自有二證:其一上迫胸中,其一壅聚心下。其胸中證,多實結宜疏盪,而亦有泛漫宜消導者。
原文
其心下證。多泛漫宜消導。而亦有實結宜疏蕩者。學者須熟審經旨。勿敢混看焉。水在心。
其心下證,多泛漫宜消導,而亦有實結宜疏盪者。學者須熟審經旨,勿敢混看焉。水在心。
原文
先兄曰。堅者。心下堅實也。築者。築築然悸動也。千金可證。短氣者。飲抑往來之氣故也。尤注似迂。水在肺。先兄曰。涎沫。即咳而吐痰也。水在腎。(醫碥曰。心。當作臍。)夫心下有留飲。
先兄說:堅者,心下堅實也;築者,築築然悸動也。《千金》可證。短氣者,飲抑往來之氣故也。尤注似迂。水在肺。先兄說:涎沫,即咳而吐痰也。水在腎。(《醫碥》說:心,當作臍。)夫心下有留飲。
原文
按此支飲之類證已。蓋初非四飲外。別有留飲伏飲也。留飲者。脅下痛引缺盆。
按此支飲之類證已。蓋初非四飲外別有留飲伏飲也。留飲者,脅下痛引缺盆。
原文
按已。亦甚也。輒已。即輒甚。經典中往往有此義。胸中有留飲。
按「已」亦「甚」也。「輒已」即「輒甚」。經典中往往有此義。胸中有留飲。
原文
〔沈〕此明支飲甚則變為溢飲矣。蓋留飲乃氣鬱水積。故謂脈沉者。有留飲也。
〔沈〕此明支飲甚則變為溢飲矣。蓋留飲乃氣鬱水積,故謂脈沉者,有留飲也。
原文
膈上病痰。滿喘咳吐(先兄曰。滿喘二字。疑倒置。)〔魏〕諸症。皆伏飲內寒。逼陽在外之候。
膈上病痰,滿喘咳吐(先兄曰:「滿喘」二字,疑倒置。)〔魏〕諸症皆伏飲內寒,逼陽在外之候。
原文
按病痰二字。當作之病為是。此條亦是支飲之類證。其人振振身瞤劇。即與苓桂朮甘湯之身為振振搖。真武湯之身瞤動。振振欲擗地。其機相同。
按「病痰」二字,當作「之病」為是。此條亦是支飲之類證。其人振振身瞤劇,即與苓桂朮甘湯之身為振振搖、真武湯之身瞤動、振振欲擗地,其機相同。
原文
〔朱〕此明飲邪有實有虛。而所致異途。脈亦迥殊也。飲水多二句。是言飲之驟致者。食少飲多四句。是言飲之積漸者。如兩手皆見弦脈。夫弦則為減。當以正氣虛寒論治。設一手獨弦。明是病氣有偏著。偏著者為實邪。則又當以攻邪論治矣。皆大下後虛五字。疑屬衍文。(節錄)按喘短氣。是支飲所有。悸。是痰飲支飲所俱有。又太陽中篇曰。發汗後飲水多。必喘。又曰。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傷寒例。亦論飲水多為喘。稻葉元熙曰。脈雙弦者寒也二句。是客。脈偏弦者飲也句。是主。主客對舉。為以脈斷病之法。朱氏謂為衍文者謬。此說為是。肺飲不弦。
〔朱〕此明飲邪有實有虛,而所致異途,脈亦迥殊也。「飲水多」二句,是言飲之驟致者;「食少飲多」四句,是言飲之積漸者。如兩手皆見弦脈,夫弦則為減,當以正氣虛寒論治。設一手獨弦,明是病氣有偏著,偏著者為實邪,則又當以攻邪論治矣。「皆大下後虛」五字,疑屬衍文。(節錄)按喘短氣,是支飲所有;悸,是痰飲支飲所俱有。又太陽中篇曰:發汗後飲水多,必喘。又曰: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傷寒例》亦論飲水多為喘。稻葉元熙曰:「脈雙弦者寒也」二句是客,「脈偏弦者飲也」句是主,主客對舉,為以脈斷病之法。朱氏謂為衍文者謬。此說為是。肺飲不弦。
原文
焦循雕菰集。羅浩醫經餘論序曰。其論金匱。以咳則其脈弦。與弦則衛氣不行。如肺飲不弦。肺飲二字句。謂肺飲之輕者有不弦。但短氣而不咳。其弦則衛氣不行而咳矣。則重矣。非謂肺飲無弦脈也。心下有痰飲。〔程〕心下有痰飲。即支飲也。病人脈伏。其人慾自利。
焦循《雕菰集·羅浩醫經餘論序》曰:其論《金匱》,以「咳則其脈弦」與「弦則衛氣不行」,如「肺飲不弦」,肺飲二字句,謂肺飲之輕者有不弦,但短氣而不咳;其弦則衛氣不行而咳矣,則重矣,非謂肺飲無弦脈也。心下有痰飲。〔程〕心下有痰飲,即支飲也。病人脈伏,其人慾自利。
原文
按此證。亦是心下支飲。而病邪盤結者。與木防己湯。十棗湯證。其機稍近。而其位不均。
按此證亦是心下支飲,而病邪盤結者,與木防己湯、十棗湯證其機稍近,而其位不均。
原文
甘遂半夏湯方(宋本外臺。芍藥一兩。又云。三枚。)
原文
按趙氏曰。甘草緩甘遂之性。使不急速。徘徊逐其所留。入蜜。亦此意也。此程氏所本。又按此方四味。都以枚稱。徑長之品。恐難以附子烏頭之枚例之。豈甘遂芍藥。亦以如指大准之乎。考醫心方。引小品方云。人參一枚者。以重二分為準。此似宜以為率。蓋二分。即古秤之十二銖。今之二釐九豪也。但半夏在別例耳。脈沉而弦者。懸飲內痛。
按趙氏曰:甘草緩甘遂之性,使不急速,徘徊逐其所留。入蜜,亦此意也。此程氏所本。又按此方四味都以枚稱,徑長之品,恐難以附子烏頭之枚例之。豈甘遂芍藥亦以如指大准之乎?考《醫心方》引《小品方》云:人參一枚者,以重二分為準。此似宜以為率。蓋二分即古秤之十二銖,今之二釐九豪也。但半夏在別例耳。脈沉而弦者,懸飲內痛。
原文
按內痛。諸家無解。豈脅肋內有痛之謂乎。玉機真藏論。有內痛引肩項文。十棗湯方
按內痛,諸家無解。豈脅肋內有痛之謂乎?《玉機真藏論》有「內痛引肩項」文。十棗湯方
原文
本草。圖經。載本方云。病懸飲者。亦主之。胡洽。治水腫及支飲澼飲。加大黃。甘草。並前五物。各一兩。棗十枚。同煮如法。一方。又加芒硝一兩。湯成下之。(按聖濟芫花湯。原於此方。)
《本草·圖經》載本方云:病懸飲者,亦主之。胡洽治水腫及支飲澼飲,加大黃、甘草,並前五物各一兩,棗十枚,同煮如法。一方又加芒硝一兩,湯成下之。(按《聖濟》芫花湯原於此方。)
原文
醫壘元戎曰。胡洽方。治支飲澼飲。於十棗湯中。加大黃。甘草。同煎服之。故以相反之劑。欲其上下俱去也。病溢飲者。當發其汗。
《醫壘元戎》曰:胡洽方治支飲澼飲,於十棗湯中加大黃、甘草,同煎服之,故以相反之劑,欲其上下俱去也。病溢飲者,當發其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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