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述義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2)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11
原文
按趙曰。此仲景因呼息以為察病之法。與後條吸對言。以舉端耳。徐注本於此。又沈氏以為此言喘息有痰氣肺脹肺痿之別。其說似是。然不及魏之穩切。但魏唾沫解恐非。沈曰。肺熱葉焦。氣弱不振。津液化而為涎。上溢於口。故吐涎沫。似是。蓋古所謂沫者。即今之痰涎。不必是白沫。
白話
按:趙說,這是仲景因呼吸來診察疾病的方法,與後條的「吸」對舉,只是列舉端緒罷了。徐氏注本於此。又沈氏認為這是說喘息有痰氣、肺脹、肺痿的區別,其說似乎正確,但不及魏氏穩當切實。但魏氏對唾沫的解釋恐怕不對。沈說:肺熱葉焦,氣弱不振,津液化為涎沫,上溢於口,所以吐出涎沫,這似乎正確。古人所說的沫,就是今天的痰涎,不一定是白色的沫。
原文
(宜參肺痿。及痰飲篇。)又金鑑痰嗽肺痿之辨。欠妥。
白話
(宜參考《肺痿》及《痰飲篇》。)又《金鑑》對痰嗽與肺痿的辨別,不夠妥當。
原文
又按徐氏註上氣色條有曰。但望法貴在神氣動靜之間。此言甚妙。如欲候氣息者。最所宜加思矣。
白話
又按:徐氏注上面「氣色」條說:但望診之法貴在觀察神氣的動靜之間。此言甚妙。如果想要診察氣息,最應當加以思考。
原文
師曰。吸而微數。(沉。作息而微數。且曰。遠。當作遲字。並誤。)
白話
師說:吸氣而微數。(沉本作「息而微數」,且說「遠」應作「遲」字,都誤。)
原文
按朱以上焦下焦二句。為虛者不治之註腳。謬矣。又魏注中筋脈二字。宜刪。師曰。寸口脈動者。
白話
按:朱氏以上焦、下焦二句,作為「虛者不治」的註腳,錯誤。又魏氏注中的「筋脈」二字,應當刪除。師說:寸口脈動。
原文
按此條。上文言脈不言色。下文言色不言脈。是互文見意。故結以非其時色脈句。
白話
按:此條,上文說脈不言色,下文說色不言脈,是互文見意的筆法。因此結語用「非其時色脈」來收束。
原文
問曰。有未至而至。(為至而不至也上。俞本。類聚。並有此字。)
白話
問道:有未到時間而到了。(「為至而不至也」上,俞本、類聚都有「此」字。)
原文
〔徐〕此論天氣之至。有過不及。不言及醫。然而隨時制宜之意在其中。
白話
〔徐〕這是論述天氣的到來有太過與不及,不直接說醫理,但隨時制宜的意思在其中。
原文
(輯義尤注中。至未得甲子下。脫而天已溫。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溫。及已得甲子十九字。)
白話
(輯義中尤氏注,在「至未得甲子」下,脫落了「而天已溫,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溫,及已得甲子」十九字。)
原文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脈經。不設問答。卒厥下。有不知人三字。口字無。和上。有溫字。)
白話
問道:寸脈沉大而滑。(《脈經》不設問答,卒厥下有「不知人」三字,「口」字沒有,在「和」上有「溫」字。)
原文
按此條。脈經題云平卒屍厥脈證。(巢源。載之屍厥候中。)而雜療方屍厥下原注。曰脈證見上卷者。徐鎔以為此條。則殆是扁鵲所療虢太子之病也。又素陽明脈解篇。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問曰。脈脫入臟即死。
白話
按:此條,《脈經》標題作「平卒尸厥脈證」。(《巢源》將其收入尸厥候中。)而《雜療方》尸厥下原注說:脈證見上卷。徐鎔以為此條大概就是扁鵲所治療的虢太子之病。又《素問·陽明脈解篇》說:厥逆連接五臟就死,連接經脈就生。問道:脈脫入臟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