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論一首 脈證三條(三。疑七訛) 方十二首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
論一篇 脈證三條(三。疑為七之誤) 方十二首 夫風所致的病。應當半身不能舉動。
原文
按凡形骸一節之氣。閉而不仁者。皆謂之痹。今止云臂者。蓋舉一隅爾。寸口脈浮而緊。
按凡是形骸關節之氣機閉阻而不仁的,都稱作痹。現在只說臂,大概是舉一例以概其餘。寸口脈浮而緊。
原文
按痹論曰。皮膚不營。故為不仁。次注曰。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診要經終論次注曰。不仁。謂不知善惡。又成氏注平脈法曰。仁者。柔也。不仁者。言不柔和也。為寒熱痛癢。俱不覺知者也。又曰。不仁者。強直而無覺也。成說不確。
按《痹論》說:皮膚不見營養,所以成為不仁。其次注說:不仁,是指皮膚麻木不知是否有知覺。《診要經終論》其次注說:不仁,是指不知善惡。又成氏注《平脈法》說:仁,是柔的意思。不仁,是指不柔和。對於寒熱痛癢,都感覺不到。又說:不仁,是指強直而無知覺。成氏的說法不夠準確。
原文
(當與血痹篇。及素問識。診要經終論。血氣形志篇互參。)
(應當與《血痹》篇及《素問識》、《診要經終論》、《血氣形志篇》互相參考。)
原文
又按徐氏曰。至入腑。腑邪必歸於胃。胃為六腑之總司也。於是風入胃中。胃熱必盛。蒸其津液。結為痰涎。氣壅隧道。胃之支脈絡心者。才有壅塞。即堵其神氣出入之竅。故不識人。(以上醫門法律文。)試觀俗做陳搏。按住頸間兩人迎脈氣。即壅逆不識人。人迎者。胃脈也。則不識人之由胃氣壅。不信然哉。此說或有理。蓋入腑入臟。其證似輕重相錯。然細繹其理。不識人者。一時昏塞。暫時醒省。即卒中閉證之謂。舌難言。口吐涎者。其病深固。必心神不收。百治難效者也。
又按徐氏說:到了邪氣入腑,腑邪必定歸於胃。胃是六腑的總管。此時風侵入胃中,胃熱必然熾盛,蒸化其津液,凝結為痰涎。氣機堵塞通道,胃的分支經脈絡於心的,一旦有壅塞,就堵塞了神氣出入的孔竅,所以不認識人。(以上見《醫門法律》文。)試看世俗做法,陳搏按住頸間的兩個人迎脈氣,就會堵塞逆亂而不認識人。人迎,是胃脈。可見不認識人的原因是由於胃氣壅塞,難道不是這樣嗎?這個說法或許有理。入腑入臟,其證候似乎輕重交錯。但細究其中道理,不認識人的,是一時昏厥堵塞,暫時醒來後就能恢復清醒,這就是所謂的中風閉證。舌頭難以說話、口吐涎液的,其病深重牢固,必定心神不能收攝,各種治療都很難見效。
原文
侯氏黑散(俞本。類聚。曰能。作自能。)寸口脈遲而緩。
侯氏黑散(俞本、《類聚》說「能」,寫作「自能」。)寸口脈遲而緩。
原文
按營緩衛緩二句。是雙關文法。上句是客詞。下句是主詞。對舉以為榮虛衛虛之辨。緩字承上文。猶言虛。
按「營緩」「衛緩」兩句,是雙關的文法。上句是客詞,下句是主詞。對舉是為了辨別榮虛與衛虛。緩字承接上文,如同說「虛」。
原文
(太陽下篇。緊反入里。緊字。指邪而言。是同語例。)榮緩。言尺中緩者榮必虛。衛緩。言寸口緩者衛必虛。衛虛故中風也。榮緩一句。本不幹中風。而注家牽合為說。未免踳錯。
(《太陽》下篇「緊反入里」,緊字是指邪氣而言,是同樣的語例。)營緩,是說尺中脈緩的,營必定虛。衛緩,是說寸口脈緩的,衛必定虛。衛虛所以中了風。營緩這一句,本來與中風無關,而注家牽強附會地合在一起解說,未免錯誤。
原文
風引湯。除熱癱癲。(牡蠣各三兩。原本。諸本。作二兩。當改。)
風引湯。清除熱邪所致的癱癇。(牡蠣各三兩。原本、各本都作二兩,應當改為三兩。)
原文
張氏千金方衍義曰。風引者。風淫末疾。而四肢引動也。
張氏《千金方衍義》說:風引,是指風邪侵淫四肢末梢,而使四肢抽動。
原文
按本草衍義。作治風熱瘛瘲。及驚癇瘛瘲。幼幼新書。作除熱去癲癇。(輯義癲字。偶訛作癱。)醫壘元戎。作除熱癲癇。
按《本草衍義》寫作治風熱瘛瘲,及驚癇瘛瘲。《幼幼新書》寫作除熱去癲癇。(《輯義》癲字偶誤作癱。)《醫壘元戎》寫作除熱癲癇。
原文
又按尤氏以此方為猛劑。然其藥不過大黃石膏等。而僅用三指撮。則固無須顧慮矣。三指撮。即方寸匕余。素問識病能論下。引陶氏序例以證之。
又按尤氏認為此方是猛劑。然而其藥不過是大黃、石膏之類,而且只用三指撮取,那就本來不需要顧慮了。三指撮,就是一方寸匕多一些。《素問識·病能論》下篇引用陶氏序例來證明此事。
原文
千金。治少小壯熱。渴引飲下痢。龍骨湯方。於本方。去乾薑。牡蠣。滑石。白石脂。紫石英。加栝蔞根。(各二兩)治下篩。以酒水各五合。煮散二合二沸。去滓。量兒大小服之。(按二合疑。宜覆審。)
《千金要方》治小兒壯熱,口渴引飲,下痢,用龍骨湯方。在本方中去掉乾薑、牡蠣、滑石、白石脂、紫石英,加上天花粉。(各二兩)研末為散,用酒水各五合,煮散二合,沸騰兩次,去掉藥渣,根據小兒大小酌量服用。(按二合可能有誤,應再審查。)
原文
防己地黃湯(甘草一分。趙本。作二錢。類聚。作二分。)按據千金風眩門。此係徐嗣伯方。寸口脈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
防己地黃湯(甘草一分。趙本作二錢。《類聚》作二分。)按根據《千金要方》風眩門,此方是徐嗣伯的方子。寸口脈沉而弱。沉就主骨。弱就主筋。
原文
按此條不言痛者。蓋省文也。如水傷心。注家就心主汗為解。然汗出入水中。恐不遽傷及心。且歷節是筋骨間病。固不幹心臟。仍疑心字有訛。或曰。心主血脈。傷心。猶言傷血脈。亦屬臆說。
按這條不說痛,大概是省略了文字。「如水傷心」,注家就心主汗來解說。然而汗出時進入水中,恐怕不會一下子就傷及心。而且歷節是筋骨之間的病,本來與心臟無關。仍然懷疑「心」字有誤。有人說:心主血脈,「傷心」就如同說「傷血脈」,這也屬於猜測之說。
原文
又按歷節黃汗之辨。尤氏為確。徐氏曰。黃汗重在腫。歷節重在痛。亦是。(徐更有詳說。欠核。)今更審之。曰黃汗出。曰肢節疼痛。曰發熱。皆是二病所俱有。然歷節之黃汗。特在痛處。(曰歷節黃汗出。是)黃汗之汗。洽於周身。
又按歷節與黃汗的辨別,尤氏的說法最為確切。徐氏說:黃汗著重在腫,歷節著重在痛。這也是對的。(徐氏還有更詳細的說法,有待核查。)現在再仔細考察:說黃汗出,說肢節疼痛,說發熱,都是兩種病都有的症狀。然而歷節的黃汗,只在疼痛之處。(說「歷節黃汗出」,就是這個意思。)黃汗的汗,遍布周身。
原文
(曰汗沾衣。色正黃如柏汁。是。)歷節之腫多止下部。
(說「汗沾衣,色正黃如柏汁」,就是這個意思。)歷節的腫大多只在下部。
原文
(曰腳腫如脫。曰獨足腫大。是)黃汗之腫。及於遍體。(曰四肢頭面腫。曰身腫。是)歷節之痛。轉歷諸節。(其名可徵。)黃汗之痛。必不轉歷。
(說「腳腫如脫」,說「獨足腫大」,就是這個意思。)黃汗的腫,遍及全身。(說「四肢頭面腫」,說「身腫」,就是這個意思。)歷節的痛,轉移於各個關節。(從其名稱就可以驗證。)黃汗的痛,必定不會轉移。
原文
(曰骨節疼痛。曰腰髖弛痛。曰身疼重。是。)且其胸中窒如痛。久不愈必致癰腫等證。實黃汗之所獨。而歷節則無此瘀郁之態也。但近時未見黃汗病。亦未見歷節有黃汗出者。姑就文義而論之已。
(說「骨節疼痛」,說「腰髖弛痛」,說「身疼重」,就是這個意思。)而且黃汗病還有胸中窒悶如痛的症狀,久不癒必定導致癰膿等證,這實在是黃汗病所獨有的,而歷節病就沒有這種瘀郁的表現。只是近來未見過黃汗病,也未見過歷節病有黃汗出的,姑且就文義來討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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