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述義

卷上

卷上

卷上1
原文
按廣雅曰。略。要也。王念孫疏證曰。孟子滕文公篇。此其大略也。趙岐注云。略。要也。又說文曰。略。經略土地也。段玉裁注曰。引申之。凡舉其要。而用功少者。曰略。略者。對詳而言。觀此諸說。則要略二字。其義更晰矣。
白話
依照《廣雅》的說法:「略,就是要。」王念孫《疏證》說:「《孟子·滕文公篇》說:『這是他的大略。』趙岐注釋說:『略,就是要。』」又《說文》說:「略,就是經略土地。」段玉裁注釋說:「引申來說,凡是舉出要點,而花費功夫少的,叫做略。略,是相對詳盡來說的。」觀看這些說法,那麼「要」「略」兩個字,它們的意義就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