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經二注

卷一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3)

卷一/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12
原文
問曰。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白話
問: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是什麼意思?師說:不只是一種病,所有病都是這樣。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的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的不可治。病在外的可治,入裡的即死。
原文
〔衍義〕脫者去也。經派乃臟腑之隧道。為邪氣所逼。故絕氣脫去其脈而入於內。五臟陰也。六腑陽也。陰主死而陽主生。所以入臟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臟腑之陰陽然也。凡內外陰陽之邪毒出入表裡者。皆然也。
白話
〔衍義〕脫是離去的意思。經脈是臟腑的通道,被邪氣所逼迫,所以正氣斷絕脫離其脈而進入內部。五臟屬陰,六腑屬陽,陰主死而陽主生,所以入臟即死,入腑即癒而可治。不只是臟腑的陰陽如此,凡是內外陰陽的邪毒出入表裡的,都是這樣。
原文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五臟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䅽飥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緊。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白話
問:陽病十八種,是什麼意思?師說: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陰病十八種,是什麼意思?師說:咳、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五臟病各有十八種,合為九十種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種病,合為一百零八種病。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種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裡。䅽飥之邪從口入的,是宿食。五邪傷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使脈浮,寒使脈緊,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原文
〔補註〕此總內經所著之病。而為之分陰陽。悉表裡。合上下內外以立言。庶幾經絡明。腑臟著。所因顯。不致散而難稽也。如三陽在外。病頭痛等六證。則各有所行之經。各顯本經之證。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陰之在裡者亦然。五臟各有十八。合計為九十病。其為病則於靈樞論心脈為瘛瘲。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則何如。腑居內而實合於經者也。故言腑者取諸合。如胃合三里。大腸合巨虛上廉。小腸合巨虛下廉。三焦合委陽。膀胱合委中央。膽合陽陵泉。故邪之在腑者合外於經。其受患為淺。而欲散不難。不若五臟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為病。內經有分屬。仲景括為一百八病。蓋因腑之六以為數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統內外而言之也。乃專為內因者。如所謂五勞。即視久傷血等云云也。夫行立坐臥。俱不可強。乃至久者。必迫於所不得已也。其為傷孰甚焉。然後知人之有體。固有以用之也。不用則體為不運。然使過於用。則體亦太勞而失所養矣。若七傷。則太飽傷脾等云云也。夫五臟各有所司。苟無以節之。或貪於可欲之事。或任其性氣之偏。皆足害其和。而況形為外之氣侵。志為內之情動乎。至極者。又各極其偏之謂也。氣血也。肌肉也。筋骨也。精神也。相均始為無弊。設有過則必有不及者矣。婦人三十六病。瘕居十二謂月不應期。而所下之物不一色也。夫婦人為陰。其痛屬腰半以下居多者。以沖督任三脈之病。有九痛也。七害五傷三因。各詳於經。共為三十六病焉。然則人之病也。邪有以中之也。明乎所中之邪。則此邪非彼邪。從可識矣。人之一身。上下表里盡之矣。而所謂清濁大小邪者。一為霧露。一為地濁。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百病之長。傷人之陽。肅殺之氣。傷人之陰者是也。從口入者為內傷。亦足使人發熱腹痛。喘嘔脹滿。不去其陳而致新。不足以為功。然邪之本於外中者。因乎六氣。乃仲景以為五邪。如風寒濕霧熱。而遺燥之一氣。豈非以風寒與火。皆足以成燥。則燥本非一致。而其情已兼三氣之內歟。夫風之傷人。三時俱有。若寒必於冬。故云暮。其脈證詳於傷寒論中矣。而仲景復詳於此者。以其統論病之陰陽。不可不言天地之陰陽。分論人之五臟。不可不言所淫之五邪。蓋五氣之勝在天地。五行之不足在人也。故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也。
白話
〔補註〕這是總括《內經》所記載的病,而為之分陰陽,詳表裡,合上下內外來立論。希望能使經絡明了,腑臟顯著,病因顯現,不致散亂而難以考察。例如三陽在外,病頭痛等六證,則各有其循行的經脈,各顯本經的證候,三而六之,不是十八嗎?而三陰在裡的也是這樣。五臟各有十八,合計為九十病。其病證在《靈樞》論心脈為瘛瘲,班班可考。至於六腑又如何?腑居內而實際與經相合,所以言腑取之於合穴。如胃合三里,大腸合巨虛上廉,小腸合巨虛下廉,三焦合委陽,膀胱合委中央,膽合陽陵泉。所以邪在腑者合於外經,其受邪較淺,而欲消散不難,不像五臟那樣深重,所以稱微。其病在《內經》有分屬,仲景概括為一百零八病,蓋因六腑之六為數目。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統內外而言之。乃專為內因者,如所謂五勞,即「視久傷血」等等。夫行立坐臥,都不可強求,以至於久,必然迫於不得已,其為傷孰甚?然後知人之有體,固有以用之也。不用則體不運,但使其過於用,則體亦太勞而失其所養。至於七傷,則「太飽傷脾」等等。夫五臟各有所司,如果沒有節制,或貪於可欲之事,或任其性氣之偏,都足以害其和,何況形為外之氣侵,志為內之情動乎?至极者,又是各極其偏之謂。氣血、肌肉、筋骨、精神,相均始為無弊,如果有過則必有不及。婦人三十六病,癥瘕居十二,謂月經不應期,而所下之物顏色不一。夫婦人為陰,其痛屬腰半以下居多者,以沖、督、任三脈之病,有九痛;七害、五傷、三因,各詳於經,共為三十六病。然則人之病,邪有以中之。明乎所中之邪,則此邪非彼邪,從可識矣。人之一身,上下表裡盡之矣。而所謂清濁大小邪者,一為霧露,一為地濁。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百病之長,傷人之陽;肅殺之氣,傷人之陰者是也。從口入者為內傷,亦足使人發熱腹痛,喘嘔脹滿,不去其陳而致新,不足以為功。然邪之本於外中者,因乎六氣,而仲景以為五邪,如風寒濕霧熱,而遺燥之一氣。難道不是因為風寒與火都足以成燥?則燥本非一致,而其情已兼三氣之內歟?夫風之傷人,三時俱有;若寒必於冬,故云暮。其脈證詳於《傷寒論》中矣。而仲景復詳於此者,以其統論病之陰陽,不可不言天地之陰陽;分論人之五臟,不可不言所淫之五邪。蓋五氣之勝在天地,五行之不足在人也。故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原文
問曰。病有急當救里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白話
問:病有急當救裡救表的,是什麼意思?師說:病經醫生攻下,接著出現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的,急當救裡;之後身體疼痛,大便已調和的,急當救表。
原文
〔補註〕先表后里者。不易之法也。乃有救里先於表者。豈無謂乎。答曰。攻表者。正以里為急也。邪在表。苟不依法治之。將延遲時日。勢必內入而大患。醫乃不明此理。下之或早或重。遂使下利清穀。至於不止。則里已急矣。表證雖在。法當救里。里和而表未解。仍當救表。此亦一定之法也。然仲景何以不言所以救之之法耶。而四逆以佐正。桂枝以退邪。已詳於太陽篇中矣。
白話
〔補註〕先表後裡是不易之法。但有救裡先於表的,難道沒有道理嗎?回答說:攻表正是以裡為急。邪在表,如果不依法治療,將拖延時日,勢必內入而成為大患。醫者不明白這個道理,攻下過早或過重,遂使下利清穀不止,則裡已急矣。表證雖在,法當救裡。裡和而表未解,仍當救表,這也是定法。但仲景為什麼不說救治的方法呢?而四逆湯以扶正,桂枝湯以退邪,已詳於太陽篇中。
原文
大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白話
大病痼疾,又加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
原文
〔補註〕痼疾。謂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謂卒然而來。新感而可取效於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氣素虛。邪尤易傳。設多瞻顧。致令兩邪相合。為患不淺。故仲景立言於此。使後之學者。知所先後也。
白話
〔補註〕痼疾,指病已沉痼,非短時間內可取效的。卒病,指突然而來,新感而可短時間內取效的。乘其侵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為患。況且痼疾之人,正氣素虛,邪氣尤易傳變。如果顧慮太多,致使兩邪相合,為患不淺。所以仲景立言於此,使後學知道先後次序。
原文
問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婁全善作暴食之)
白話
問:五臟病各有得者癒。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病人平時不應吃的東西,反而突然想吃,必發熱也。(婁全善作暴食之)
原文
〔補註〕五臟配五味。理之正也。言理之自然。而見其性焉。即以見其情焉。何也。如仲景言臟之各得者。得其性之近也。內經則言欲。非以其情乎。仲景言所惡。亦以其性也。而復云不喜。亦即內經之所云苦。非以其情乎。然則五臟既各有性。則惟遂其性而情始洽焉。斯病者愈矣。使拂其性而所惡乘之。則情抑而為病。固其常也。雖然。肝欲酸。喜其收也。又云肝欲辛。又喜其散。五臟皆然。豈其欲本有相反者耶。殊不知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酸以固其體也。木喜條達。實近於散辛以益其用也。天下無體不立。無用不生。體用得而自和矣。論如肝惡風。木性不喜動也。而木又自足生風。風性急。木失其養。足以生之。故又云肝苦急也。苦急而肝病矣。經謂急食甘以緩之。則病可愈。假使忽思食苦。是反得子助。而氣為有餘。則發熱可必。他臟如之。故五味得其平。則足以相養。而無偏勝之患。四時合於正。則各以相生。而無不足之虞。此在人之善調之也。
白話
〔補註〕五臟配五味,是正理。講理之自然,而見其性,即見其情。為什麼?如仲景說臟之各得,是得其性之相近;《內經》則說「欲」,難道不是就其情嗎?仲景言所惡,也是因其性;而再説不喜,也就是《內經》所說的「苦」,難道不是就其情嗎?然而五臟既然各有性,則只有順其性而情才洽和,這樣病者就癒了。如果拂逆其性而所惡乘之,則情抑而為病,這是常理。雖然如此,肝欲酸,喜其收;又說肝欲辛,又喜其散。五臟都是這樣,難道其欲本有相反嗎?殊不知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酸以固其體;木喜條達,實近於散,辛以益其用。天下無體不立,無用不生,體用得而自和。論如肝惡風,木性不喜動,而木又自足生風,風性急,木失其養足以生之,所以又說肝苦急。苦急而肝病矣。經謂急食甘以緩之,則病可癒。假使忽然想吃苦味,是反得子助,而氣為有餘,則發熱必然。他臟如此。所以五味得其平,則足以相養而無偏勝之患;四時合於正,則各以相生而無不足之虞。這在於人之善調。
原文
夫諸病在臟。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余皆仿此。
白話
凡諸病在臟,欲攻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口渴者,與豬苓湯,其餘皆仿此。
原文
〔衍義〕此概言諸病在臟之屬裡者。治法有下之、泄之、奪之、消之、溫之、寒之、和以平之。各量輕重。從宜施治。務去其邪。以要其正。故引渴病以比類之。而是證之用豬苓湯。見卷十三消渴證中。
白話
〔衍義〕這是概括諸病在臟而屬裡者。治法有下之、泄之、奪之、消之、溫之、寒之、和以平之。各量輕重,從宜施治,務去其邪,以要其正。所以引渴病以類比,而此證之用豬苓湯,見卷十三消渴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