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河間傷寒醫鑒

論脈證

論脈證

論脈證11
原文
《活人書》:陰毒,脈疾七至八至以上,疾不可數者,正是陰毒已深也,六脈沉細而疾,尺部斷小,寸口或大。若誤服涼藥,則渴轉甚,躁轉急。
白話
《活人書》說:陰毒病,脈象急疾,一息七至八至以上,急疾到無法計數的,正是陰毒已經深入的表現。六脈沉細而疾,尺脈特別細小,寸口脈有時反而顯大。如果誤用了寒涼藥物,那麼口渴會更加嚴重,煩躁會更加急迫。
原文
有此二證者,便急服辛熱之藥,一日或二日便安。
白話
出現這兩種證候的,就應趕快服用辛熱的藥物,一天或兩天就能安定。
原文
若陰毒漸深,其候沉重,四肢首冷,腹痛轉甚,或咽喉不利,心下脹滿,結硬燥渴,虛汗不止,六脈但沉細而疾,一息七至以來。
白話
如果陰毒逐漸深入,病情表現沉重,四肢冰冷,腹痛加劇,有時咽喉不利,心下脹滿,結硬乾燥口渴,虛汗不止,六脈只是沉細而疾,一息七至左右。
原文
有此證者,速於氣海關元二穴灸三百壯,以手足和暖為效,仍兼服正陽散。
白話
出現這種證候的,應迅速在氣海、關元兩個穴位灸三百壯,以手腳轉暖為有效,同時配合服用正陽散。
原文
守真云:然既脈疾,至七八至以上,疾不可數者,正是陽熱極甚之脈也。
白話
守真說:既然脈象急疾,達到七八至以上,急疾到無法計數的,正是陽熱極盛的脈象。
原文
世俗妄傳陰毒諸證,以《素問》驗之,皆陽熱亢極之證,但熱於內,在裡極深,身表似其陰寒者也。
白話
世俗錯誤流傳的陰毒各種證候,用《素問》來驗證,都是陽熱亢盛的證候,只是熱邪在體內,在裡層極深,外表看起來像陰寒罷了。
原文
及夫經云亢則害,承乃制也,謂五行之道,實甚則過極,則反似克己者也,是謂兼化。
白話
正如經典所說「亢則害,承乃制」,是說五行的規律,實邪太盛就會過極,反而表現出像克制自己的現象,這叫做兼化。
原文
如萬物熱極,反出水液,以火鍊金,熱極而反化為水,是以火極而反以水化也。
白話
就像萬物熱到極點,反而滲出水液;用火鍊金屬,熱到極點反而化為水,這是火極而反以水化的道理。
原文
《素問·脈要精微論》: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心煩,大則病進。
白話
《素問·脈要精微論》說:脈長表示氣機調治,脈短表示氣機有病,脈數表示心煩,脈大表示病情進展。
原文
(注曰:數急則熱,故煩心也。)又,六節藏象論: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白話
(注釋說:脈數急則有熱,所以心煩。)又,《六節藏象論》說:人迎脈比寸口脈大一倍,病在少陽;大兩倍,病在太陽;大三倍,病在陽明;大四倍以上為格陽。
原文
(注云:謂人迎大於寸口脈一倍。余盛同法。又云:俱盛,謂大於平常之脈四倍也。)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羸,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白話
(注釋說:是指人迎脈比寸口脈大一倍。其餘的「盛」同此法。又說:「俱盛」,是指比平常的脈大四倍。)大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的脈象衰弱,不能充分吸收天地的精氣,就會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