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翼

合併啟微第三

合併啟微第三

合併啟微第三25
原文
病有定體,故立六經而分司之,病有變遷,更求合病並病而互參之,此仲景二法之盡善也。夫陰陽互根,氣雖分而神自合。
白話
疾病有一定的本體,所以設立六經來分別主管;疾病有變化轉移,還要探求合病、並病而互相參照,這是張仲景兩種方法的完善之處。陰陽相互依存,氣雖然分離但神自然相合。
原文
三陽之裡,便是三陰,三陰之表,即是三陽。
白話
三陽的裡層,就是三陰;三陰的表層,就是三陽。
原文
如太陽病而脈反沉,便合少陰;少陰病而反發熱,便合太陽。
白話
例如太陽病反而脈象沉,便與少陰相合;少陰病反而發熱,便與太陽相合。
原文
陽明脈遲,即合太陰;太陰脈緩,即合陽明。
白話
陽明病脈象遲,就與太陰相合;太陰病脈象緩,就與陽明相合。
原文
少陽細小,是合厥陰;厥陰微浮,是合少陽。雖無合併之名,而有合併之實。
白話
少陽病脈象細小,這是與厥陰相合;厥陰病脈象微浮,這是與少陽相合。雖然沒有合併的名稱,卻有合併的實質。
原文
或陽得陰而解,陰得陽而解,或陽入陰而危,陰亡陽而逆,種種脈證,不可枚舉。
白話
有的陽症得到陰症而消退,有的陰症得到陽症而消退,有的陽症侵入陰症而危重,有的陰症失去陽症而逆亂,各種各樣的脈象證候,無法一一列舉。
原文
學者當於陰陽兩症中,察病勢之合不合,更於三陽三陰中,審其症之併不併,予以陰病治陽,陽病治陰,扶陽抑陰,瀉陽補陰等法,用之恰當矣。
白話
學習的人應當在陰陽兩種症狀中,觀察病勢是否相合,再在三陽三陰中,審視其症狀是否相併,給予陰病治陽、陽病治陰、扶陽抑陰、瀉陽補陰等方法,使用得恰到好處了。
原文
三陽皆有發熱症,三陰皆有下利症,如發熱而下利者,陰陽合病也。
白話
三陽都有發熱症,三陰都有下利症,如果發熱而且下利,是陰陽合病。
原文
陰陽合病,陽盛者屬陽經,則下利為實熱,如太陽陽明合病、陽明少陽合病、太陽少陽合病,必自下利,用葛根、黃芩等湯者是也。
白話
陰陽合病,陽氣盛的就屬於陽經,那麼下利就是實熱,例如太陽陽明合病、陽明少陽合病、太陽少陽合病,必然會自行下利,使用葛根湯、黃芩湯等方劑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陰盛者屬陰經,則下利屬虛寒,如少陰病吐利及發熱者不死,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不惡寒而面色赤,用通脈四逆者是也。
白話
陰氣盛的就屬於陰經,那麼下利就屬於虛寒,例如少陰病嘔吐腹瀉而發熱的不會死亡;少陰病腹瀉完穀不化,內裡寒冷外表發熱,不怕寒冷而面色發紅,使用通脈四逆湯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若陽與陽合,不合於陰,即是三陽合病,則不下利而自汗出,為白虎症也。
白話
如果陽與陽相合,不與陰相合,就是三陽合病,就不腹瀉而自行出汗,是白虎湯症。
原文
陰與陰合,不合於陽,即是三陰合病,不發熱而吐利厥逆,為四逆症也。
白話
陰與陰相合,不與陽相合,就是三陰合病,不發熱而嘔吐腹瀉四肢冰冷,是四逆湯症。
原文
並病與合病稍異者,合則一時並見,並則以次相乘。
白話
並病與合病稍微不同的是,合病就同時並見,並病就依次加深。
原文
如太陽之頭項強痛未罷,遞見脈弦、眩冒、心下痞硬,是與少陽並病,更見譫語,即三陽並病矣。
白話
例如太陽病的頭項強痛還沒停止,依次出現脈象弦、眩暈昏冒、心下痞硬,是與少陽並病,再出現胡言亂語,就是三陽並病了。
原文
太陽與陽明並病,太陽症未罷者,從太陽而小發汗,太陽症已罷者,從陽明而下之,其機在惡寒發熱而分也。
白話
太陽與陽明並病,太陽症還沒停止的,依從太陽而小量發汗,太陽症已經停止的,依從陽明而用下法治療,關鍵在於從惡寒發熱來區分。
原文
然陽明之病,在胃家實,太陽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恐胃家未實耳。
白話
然而陽明的病,在於胃家實,太陽陽明合病,氣喘而胸部脹滿的,不可攻下,恐怕胃還沒有實。
原文
若陽明與太、少合病,必自下利,何以得稱陽明?
白話
如果陽明與太陰、少陰合病,必然會自行腹瀉,為什麼能稱為陽明?
原文
要知協熱下利,即胃實之始,《內經》所云「暴注下迫,皆屬於熱」,其脈必浮大弦大,故得屬之陽明,而不繫太陰也。
白話
要知道協熱腹瀉,就是胃實的開始,《內經》所說的「急劇腹瀉肛門急迫,都屬於熱」,那麼脈象必然浮大弦大,所以能歸屬於陽明,而不是連屬於太陰。
原文
若下利清穀,裡寒外熱,脈浮而遲者,則浮不得屬之於表,而遲則為在臟。
白話
如果腹瀉完穀不化,內裡寒冷外表發熱,脈象浮而且遲,那麼浮就不能歸屬於表,而遲就是病在臟。
原文
若見脈微欲絕,即身不惡寒,而面色赤者,又當屬之少陰。
白話
如果見到脈微幾乎要斷絕,即身體不怕寒冷,而面色發紅的,又應當歸屬於少陰。
原文
蓋太陰陽明下利之辨,在清穀不清穀,而太陰少陰之清穀,又在脈之遲與微為辨也。
白話
太陰陽明腹瀉的辨別,在於完穀與不完穀,而太陰少陰的完穀,又在於脈象的遲與微來區分。
原文
夫陽明主胃實,而有協熱利;太陰主下利清穀,又因脈微細而屬少陰。
白話
陽明主管胃實,而有協熱腹瀉;太陰主管腹瀉完穀,又因為脈微細而歸屬少陰。
原文
脈微下利,反見陽明之不惡寒而面色赤,若不於合併病參之,安知病情之變遷如此,而為之施治哉?
白話
脈微腹瀉,反而出現陽明的不怕寒冷而面色發紅,如果不在合併病中參考,怎麼知道病情的變化如此,而為此施治呢?
原文
然此為六經之合併與內傷外感之合併,神而明之,不可勝極。
白話
然而這是六經的合併與內傷外感的合併,精妙地理解它,是無窮無盡的。
原文
以陰陽互根之體,見陰陽離合之用,是知六經之準繩,更屬定不定法矣。何漫云三陰無合併病也哉?
白話
用陰陽相互依存的本體,來觀察陰陽分離和合的作用,可知六經的準則,更是有定法又不定的法則了。怎能隨便說三陰沒有合併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