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按仲景自序言作《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則傷寒雜病,未嘗分兩書也。凡條中不冠傷寒者,即與雜病同義。
根據張仲景自序說創作《傷寒雜病論》共十六卷,那麼傷寒和雜病不曾分成兩本書。凡是條文中不標明傷寒的,就與雜病意義相同。
原文
如太陽之頭項強痛,陽明之胃實,少陽之口苦、咽乾、目眩,太陰之腹滿吐利,少陰之欲寐,厥陰之消渴、氣上撞心等症,是六經之為病,不是六經之傷寒,乃是六經分司諸病之提綱,非專為傷寒一症立法也。
比如太陽病的頭項強痛,陽明病的胃家實,少陽病的口苦、咽乾、目眩,太陰病的腹滿吐利,少陰病的想睡覺,厥陰病的消渴、氣上撞心等症狀,這是六經所主的病症,不是六經的傷寒病,而是六經分擔各病的提綱,不是專門為傷寒一種病症建立的法則。
原文
觀五經提綱,皆指內證,惟太陽提綱為寒邪傷表立;五經提綱皆指熱證,惟太陰提綱為寒邪傷里立。
觀察五經的提綱,都是指示內部證候,只有太陽提綱是為寒邪傷表而設立;五經提綱都指示熱證,只有太陰提綱是為寒邪傷裡而設立。
原文
然太陽中暑發熱而亦惡寒,太陰傷熱亦腹痛而吐利,俱不離太陽主外、太陰主內之定法。而六經分症,皆兼傷寒、雜病也明矣。
然而太陽中暑發熱却也惡寒,太陰傷熱也腹痛吐利,都不脫離太陽主外、太陰主內的固定法則。而六經分症都兼有傷寒、雜病,這就很明顯了。
原文
因太陽主表,其提綱為外感立法,故叔和將仲景之合論全屬傷寒,不知仲景已自明其書不獨為傷寒設。
因為太陽主表,其提綱為外感病設立,所以王叔和將仲景合論全部歸屬傷寒,不知道仲景已經自己表明他的書不僅是為傷寒設立。
原文
所以太陽篇中,先將諸病線索,逐條提清,比他經更詳也。
所以太陽篇中,先將各種疾病的線索逐條提示清楚,比其他經更詳細。
原文
其曰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是傷寒另有提綱矣。
其中說太陽病,有的已經發熱,有的還未發熱,必定惡寒身體疼痛嘔吐呃逆,脈陰陽都緊的,名叫傷寒,這說明傷寒另外有提綱了。
原文
此不特為太陽傷寒之提綱,即六經傷寒總綱,亦不外是。
這不僅是太陽傷寒的提綱,就是六經傷寒的總綱,也不外乎這個。
原文
觀仲景獨於太陽篇,別其名曰傷寒、曰中風、曰中暑、曰溫病、曰濕痹,而他經不復分者,則一隅之舉,可以尋其一貫之理也。
看仲景惟獨在太陽篇,分別標名為傷寒、中風、中暑、溫病、濕痹,而其他經不再區分,這是以一隅可以推尋一貫之理的做法。
原文
其他結胸、臟結、陽結、陰結、瘀熱發黃、熱入血室、譫語如狂等症,或因傷寒,或非傷寒,紛紜雜沓之中,正可思傷寒雜病合論之旨矣。
其他如結胸、臟結、陽結、陰結、瘀熱發黃、熱入血室、譫語如狂等症狀,有的因傷寒,有的不是傷寒,在紛繁錯雜之中,正可以思考傷寒雜病合論的旨意了。
原文
蓋傷寒之外皆雜病,病名多端,不可以數計,故立六經而分司之;傷寒之中最多雜病,內外夾雜,虛實互呈,故將傷寒雜病而合參之。正以閤中見涇渭之清濁,此扼要法也。
傷寒之外都是雜病,病名多種多樣,無法計算,所以設立六經來分別主管;傷寒之中最多夾雜雜病,內外夾雜,虛實交錯,所以將傷寒雜病合起來參考。正是要在混雜中看出清濁,這是扼要的方法。
原文
叔和不知此旨,謂痙、濕、暍三種,宜應別論,則中風、溫病何得與之合論耶?
王叔和不知道這個旨意,說痙、濕、暍三種病,應當另外討論,那麼中風、溫病為什麼可以與它們合論呢?
原文
以三症為傷寒所致,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則中風非傷寒所致、溫病與傷寒不相似者,何不為之另立耶?
因為這三症是傷寒引起的,與傷寒相似,所以放在這裡,那麼中風不是傷寒引起的、溫病與傷寒不相似的,為什麼不另外設立呢?
原文
霍亂是肝邪為患,陰陽易、瘥後勞復,皆傷筋動血所致,咸當屬於厥陰,何得另立篇目?
霍亂是肝邪為病,陰陽易、瘥後勞復都是傷筋動血引起的,都應當屬於厥陰,怎麼能另外設立篇目呢?
原文
叔和分太陽三症於前,分厥陰諸症於後,開後人分門類症之端。
王叔和將太陽三症分列在前面,將厥陰諸症分列在後面,開了後人分門別類的先例。
原文
豈知仲景約法,能合百病,兼該於六經,而不能逃六經之外,只在六經上求根本,不在諸病名目上尋枝葉。
哪知仲景的簡要法則,能夠包含百病,兼及六經,卻不能逃出六經之外,只在六經上尋求根本,不在各種病名上找枝葉。
原文
乃叔和以私意紊亂仲景之原集,於勞復後重集可發汗不可發汗諸篇。
而王叔和用私意擾亂了仲景的原集,在勞復篇之後重新編排可發汗不可發汗各篇。
原文
如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不知如何名反,豈濡弱微澀等脈有定位乎?此類姑不悉辨。其云大法春夏宜發汗,春宜吐,秋宜下。
比如弱反而在關部,濡反而在巔部,微反而在上部,澀反而在下部,不知道為什麼叫反,難道濡弱微澀等脈有固定的位置嗎?這類姑且不詳細辨別。他說大法春夏宜發汗,春宜吐,秋宜下。
假如不在那個時節,應當發汗的不發汗,應當下的不下,一定要等到那個時節嗎?
原文
而且利水、清火、溫補、和解等法,概不言及,所以今人稱仲景只有汗、吐、下三法,實由於此。
而且利水、清火、溫補、和解等方法一概不談,所以現在的人說仲景只有汗、吐、下三法,實在是由於這個原因。
原文
夫四時者,眾人所同,受病者,因人而異,汗、吐、下者,因病而施也。立法所以治病,非以治時。自有此大法之謬,後人因有隨時用藥之迂。
四時是眾人共同經歷的,患病的人却因人而異,汗、吐、下是根據病情而施行的。立法是用來治病的,不是用來治時節的。自從有了這個大法的謬誤,後人於是就有了隨時用藥的迂腐做法。
原文
論麻黃、桂枝湯者,謂宜於冬月嚴寒,而三時禁用。
論述麻黃湯、桂枝湯的人,說適宜在冬季嚴寒時使用,而其他三個時節禁用。
原文
論白虎湯者,謂宜於夏,而大禁於秋分後與立夏之前。
論述白虎湯的人,說適宜在夏天,而秋分後和立夏前大忌使用。
原文
夫寒熱溫涼之逆用,必先歲氣,毋伐天和,為平人飲食調理之常耳。仲景因症立方,豈隨時定劑哉?當知仲景治法,悉本《內經》。
寒熱溫涼的逆用,必須先掌握歲氣,不要違反天和,這只是普通人飲食調理的常規罷了。仲景根據症狀立下處方,難道是隨時決定藥劑嗎?應當知道仲景的治法,全部本於《內經》。
原文
按岐伯曰:「調治之方,必別陰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外者外治,內者內治。從外之內者,治其外;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後調其內。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此大法也。仲景祖述靡遺,憲章昭著。
根據岐伯說:調治的方法,必須區別陰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確定病在內外,各守其部位。病在外的外治,病在內的內治。病從外傳入內的,治療它的外部;病從內傳到外的,調理它的內部。病從內傳外而盛於外的,先調理它的內部,後治療它的外部;病從外傳內而盛於內的,先治療它的外部,後調理它的內部。內外不相關聯的,就治主要病。輕微的調理它,其次的平定它,重的奪去它。用寒熱溫涼,根據其屬性來衰減它,隨其所宜而利導。這是大法。仲景遵循不失,準則昭明。
原文
本論所稱發熱惡寒發於陽,無熱惡寒發於陰者,是陰陽之別也。
本論所說的發熱惡寒發於陽,無熱惡寒發於陰,是陰陽的區別。
原文
陽病制白虎、承氣以存陰,陰病製附子、吳萸以扶陽。
陽病制訂白虎、承氣湯來保存陰液,陰病制訂附子、吳茱萸湯來扶助陽氣。
原文
其於表虛里實,表熱裡寒,發表和表,攻裡救里,病有淺深,治有次第,方有輕重,是以定其中外,各守其鄉也。
其中表虛里實、表熱里寒、發表和表、攻里救里,病有淺深,治有先後,方有輕重,因此確定病在內外,各守其部位。
原文
太陽陽明並病,小發汗,太陽陽明合病,用麻黃湯,是從外之內者,治其外也。
太陽陽明並病,小發汗,太陽陽明合病,用麻黃湯,是從外傳入內的,治療它的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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