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葉評傷暑全書

增補諸方

升麻鱉甲湯(《金匱》)

增補諸方17
原文
升麻 當歸 甘草(各二兩) 雄黃(半兩,研) 蜀椒(炒去汗,一兩) 鱉甲(手掌大一片,炙)
白話
升麻、當歸、甘草(各二兩),雄黃(半兩,研磨),蜀椒(炒至出汗,一兩),鱉甲(手掌大小一片,炙烤)。
原文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白話
以上六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一升,一次服下。老人與小孩則分兩次服用,以使其出汗。
原文
《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
白話
《肘後備急千金要方》中記載,陽毒使用升麻湯,方中無鱉甲,但有桂枝;陰毒使用甘草湯,方中無雄黃。
原文
趙以德曰:按古方書,謂陽毒者,陽氣獨盛,陰氣暴衰,內外皆陽,故成陽毒。
白話
趙以德說:根據古代方書所說,所謂陽毒,是指陽氣獨自亢盛,陰氣突然衰竭,體內體外都充滿陽邪,因此形成陽毒。
原文
謂陰毒者,陰氣獨盛,陽氣暴衰,內外皆陰,故成陰毒。
白話
所謂陰毒,是指陰氣獨自亢盛,陽氣突然衰竭,體內體外都充滿陰邪,因此形成陰毒。
原文
二者或傷寒初得,便為是證,或服藥後變而成之。
白話
這兩種病症,有的在傷寒初起時就出現這些證候,有的則是在服藥後才演變而成。
原文
陽毒盡治以寒涼,陰毒盡治以溫熱,藥劑如冰炭之異,何乃仲景用一方治之乎?
白話
陽毒完全用寒涼藥物治療,陰毒完全用溫熱藥物治療,藥方性質有如冰與炭那樣截然相反,為何張仲景卻用同一個方子來治療呢?
原文
雖曰陰毒去雄黃、蜀椒,則是反去其溫熱者矣。
白話
雖然說陰毒要去掉雄黃、蜀椒,但這反而是去掉了方中溫熱的藥物。
原文
且注曰:《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豈非皆是熱毒之傷於陰陽二經絡耶?
白話
而且註解說:《肘後備急千金要方》中,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但有桂枝,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難道不都是熱毒損傷了陰陽二經絡嗎?
原文
在陽經絡則面赤斑斑如錦文,吐膿血,在陰經絡則面青身如被杖,此皆陰陽水火動靜之本象如此,豈是寒熱之邪乎?
白話
熱毒在陽經絡,則面部赤紅,斑點如錦繡花紋,嘔吐膿血;在陰經絡,則面色發青,身體疼痛如受杖擊。這些都是陰陽水火動靜的本來表現如此,哪裡是單純的寒邪或熱邪呢?
原文
嘗以升麻鱉甲之藥考之本草,謂升麻能解時氣毒厲諸毒,攻咽喉痛,與熱毒成膿,開壅閉,療發斑。當歸能破惡血,養新血,補五臟肌膚。甘草和中,利血脈,緩急止痛,調藥奏功。鱉甲去惡血。雄黃破骨節積聚,闢鬼邪惡氣,骨蒸熱極。
白話
曾經用升麻、鱉甲等藥物查考《本草》,記載說升麻能解除時氣瘟疫等各種毒邪,治療咽喉疼痛,以及熱毒化膿,疏通壅塞鬱閉,療法治療發斑。當歸能破除瘀血,滋生新血,補益五臟與肌膚。甘草調和中氣,通利血脈,緩解拘急疼痛,調和諸藥以發揮功效。鱉甲能去除惡血。雄黃能破除骨節間的積聚,驅避鬼邪惡氣,治療骨蒸熱極。
原文
蜀椒通血脈,調關節逐肌骨皮膚死肌,去留結破血,治天行時氣。
白話
蜀椒能通利血脈,調和關節,驅逐肌肉、骨骼、皮膚間的死肌,去除留結、破散瘀血,治療時行疫癘之氣。
原文
諸藥所能者如此,即此觀之,仲景於陰陽二毒之證,總用一方,蓋可見矣。
白話
這些藥物的功效就是如此。由此看來,張仲景對於陰毒、陽毒兩種證候,總用同一個方子治療,大概就可以明白了。
原文
病形雖由陰陽發證,論邪則一屬熱毒與血病也。
白話
病證的表現雖然由陰陽的不同而呈現,但論究病邪,則都屬於熱毒與血分的病變。
原文
所以不分表裡,俱以升麻解熱毒為君,當歸和血為臣,余者佐之而已。
白話
所以不區分表證或裡證,都用升麻解除熱毒作為君藥,當歸調和血分作為臣藥,其餘藥物作為佐藥而已。
原文
但雄黃蜀椒,理陽氣藥也,故病在陰者去之,如《肘後千金》陽毒去鱉甲有桂枝者。
白話
但是雄黃、蜀椒,是調理陽氣的藥物,所以病在陰分的要去掉它們,就像《肘後備急千金要方》中陽毒方去掉鱉甲而加入桂枝一樣。
原文
鱉,水族,乃陰中之陽,不如桂枝能調陽絡之血,陰毒不去蜀椒者,蜀椒亦陰中之陽,非若雄黃陽中之陽,故留之以治陰也。方旨如此而已。
白話
鱉是水族動物,屬於陰中之陽,不像桂枝能調理陽絡的血分。陰毒方不去掉蜀椒,是因為蜀椒也屬於陰中之陽,不像雄黃那樣純屬陽中之陽,所以保留它來治療陰分的病。方劑的意旨就是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