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例第三論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傷寒例第三論說:脈象洪大、身體寒冷,是得了傷寒;脈象虛軟、身體發熱,是得了傷暑。
原文
霖按:此乃王叔和序例中語,不得拉雜謂是仲景之論,脈盛傷寒是矣,然必盛於左部,脈虛身熱傷暑是矣,虛大之脈,必盛於右部,且傷寒未有不發熱者此序例言其略例耳,不可泥也。
霖按:這是王叔和序例中的話,不能混雜說成是張仲景的理論。脈象洪大是傷寒沒錯,但必定在左手三部脈顯著;脈象虛軟是傷暑也沒錯,虛大的脈象必定在右手三部脈顯著。而且傷寒沒有不發熱的,這個序例只是說個大概例子罷了,不能拘泥。
原文
痓濕暍第四論曰: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痙濕暍第四論說:太陽經中了暑熱的就是暍病。病人會出汗、怕冷,身體發熱而且口渴。
原文
又曰: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又說:太陽經中暑的人,會發熱怕冷,身體沉重而且疼痛,脈象弦細遲緩,小便後陣陣發冷而汗毛豎起,手腳冰冷,稍微勞累身體就發熱,張口時門牙乾燥。如果用發汗法,就會更加怕冷;用溫針,就會更加發熱;多次腹瀉,就會導致小便艰澀不利。
原文
按:此證一味涼藥清內火,辛以散之,酸以收之,三者為妙。汗下俱不可,若加之溫針,則速其斃耳。
按語:這個證候適宜用寒涼藥物清解內火,配合辛味藥物散發,配合酸味藥物收斂,這三種方法配合使用最好。發汗和腹瀉都不可以使用,如果再用溫針,就會加速病人死亡。
原文
霖按:仲景治暍,三法鼎峙,前已釋明,注言此證一味涼藥清內火,辛以散之,酸以收之,三者為妙,恐未盡然。
霖按:張仲景治療暍病,三種治法並立,前面已經解釋明白,注釋說這個證候適宜用寒涼藥物清解內火,配合辛味散發,配合酸味收斂,這三種方法配合最好,恐怕說得不够全面。
原文
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濕勝也,豈寒涼酸收所能治哉!疏矣。
身體沉重而且疼痛,脈象弦細遲緩,這是濕邪偏盛,怎麼是寒涼酸收的藥物所能治療的呢!這是疏漏的說法。
原文
辨太陽病脈第五論曰: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辨太陽病脈第五論說:得了傷寒二三天,如果沒有見到陽明、少陽的證候,就是沒有傳經。
原文
霖按:此節正仲景示人以傳經之活法也。天有寒暑燥濕風火之六氣,人之臟腑有三陽三陰之六氣,天之寒熱感於人,人即以己身之寒氣應之,所謂同氣相得也。
霖按:這節正是張仲景教給人們傳經的靈活方法。天有寒、暑、燥、濕、風、火六種氣候,人體臟腑有對應的三陽三陰六種氣化,天氣的寒熱侵犯人體,人體就用自身的陰陽之氣來回應,這就是所說的同氣相感。
原文
《靈樞·本藏篇》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是太陽寒水主皮毛,為膚表之第一層,故風寒首傷太陽,然亦有不從太陽而竟至於陽明少陽,以及於三陰者,蓋三陽三陰所主之部位,何經虛,何經即受邪也。
《靈樞·本藏篇》說:三焦和膀胱,與腠理毫毛相呼應,太陽寒水之氣主管皮毛,是皮膚表面的第一層,所以風寒首先侵犯太陽經,但也有不從太陽經開始而直接到陽明、少陽,甚至到三陰經的,這是因為三陽三陰所主管的部位,哪一經正氣虛弱,哪一經就會受到邪氣侵犯。
原文
如病形篇云:中於面則下於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又曰:中於陰者,常從胻臂始是也。
如《病形篇》說:邪氣侵犯面部就向下傳到陽明,侵犯項部就向下傳到太陽,侵犯頰部就向下傳到少陽,其中侵犯胸部、背部、兩脅的,也會傳入相應的經絡。又說:邪氣侵犯陰經的,往往是從小腿和手臂開始的。
原文
至於《素問·熱論》,所謂傳經之法,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者,乃人身之六氣,以次相傳,此氣傳非病傳。
至於《素問·熱論》所說的傳經方法,第一天傳到太陽,第二天傳到陽明,第三天傳到少陽,第四天傳到太陰,第五天傳到少陰,第六天傳到厥陰,這是指人身自身六氣依次相傳,這是氣機的傳變而不是疾病的傳變。
原文
但人身何經何氣之虛,其病邪亦即由此而入,所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也。
然而人體哪一經哪一氣虛弱,疾病邪氣就會從那裡侵入,所謂「邪氣所湊之處,其正氣必定虛弱」的道理。
原文
仲景恐治傷寒者,泥於按日傳經,故曰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張仲景怕治療傷寒的人拘泥於按日計算傳經,所以說:得了傷寒二三天,如果沒有見到陽明、少陽的證候,就是沒有傳經。
原文
是二日陽明如傳,當見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三日少陽,當見胸脅痛而耳聾,若不見陽明少陽經病證,則不傳也,三陰亦然,是傳經不可拘執按日,見何經病證,即以何經法治之,至若言足不言手者,省文也。
如果第二天邪氣傳到陽明應當見到身熱、眼睛疼痛、鼻乾、不能安睡,第三天傳到少陽應當見到胸脅疼痛而且耳聾,如果沒有見到陽明、少陽經病的證候,就是沒有傳經,三陰經也同樣如此。所以傳經不能拘泥於按日計算,見到哪一經的病證,就用哪一經的方法治療。至於說足經而不說手經,那是省略的文法。
原文
須知陰陽有互根之義,寒邪首傷足太陽,熱邪必首傷手太陰,此互根之理,不可移易者也。
必須知道陰陽有相互依存的意義,寒邪首先侵犯足太陽經,熱邪必定首先侵犯手太陰經,這是陰陽互根的道理,不能改變。
原文
後世言傷寒按日傳經,固屬大謬,而謂溫暑只在三焦,而不傳他經者,亦非果否。
後世說傷寒按日傳經,本來就大錯特錯,而說溫邪暑邪只在三焦,不傳其他經絡的,也不是確實如此。
原文
則一日太陽,二日陽明傳經之說,何以見諸熱論乎?
那麼一日傳太陽、二日傳陽明的傳經說法,為什麼在《熱論》中見到呢?
原文
夫傷寒有直中三陰者,溫熱伏氣有發於少陰出諸少陽者,暑邪中人,有入心入肝入脾之辨,是皆不可膠柱者也。又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傷寒有直接中傷三陰的,溫熱病的伏氣有從少陰發作而顯現於少陽的,暑邪侵犯人體,有侵入心、肝、脾的區別,這些都不能固執不變。又說:太陽病發熱而且口渴,不怕冷的叫做溫病。
原文
按:溫病無專經,隨其所中,以脈辨之,亦有不中太陽,初不頭痛惡寒諸證,而庸醫認為痰火內傷,禍不旋踵矣。此證不傳經,止中一二經,慎之慎之。
按語:溫病沒有固定的傳經途徑,隨它侵犯哪一經,根據脈象來辨別。也有不侵犯太陽經的,起初沒有頭痛怕冷等症狀,而庸醫把它當作痰火內傷治療,禍害立刻就到來了。這種證候不會傳經,只侵犯一二條經絡,務必謹慎再謹慎。
原文
霖按:溫病乃冬至陽生,人身所伏之陽熱,被嚴寒折伏,藏於肌骨之間,至春郁遏之陽熱,為外邪逗引,始得發泄。
霖按:溫病是冬至時陽氣開始生發,人體所蘊伏的陽熱,被嚴寒所壓伏,藏在肌肉骨骼之間,到了春天被遏制的陽熱,被外邪引逗,才得以發泄出來。
原文
伏陽既出肌膚,遇春令之氣暄熱,兩熱相干,而成溫病,即《素問·生氣通天論》所謂冬傷於寒,春必病溫者是也。
伏藏的陽熱既然出於肌膚,遇上春天的溫暖之氣,兩種熱邪相互交迫,就形成了溫病,這就是《素問·生氣通天論》所說的「冬天被寒邪所傷,春天必定發生溫病」的意思。
原文
其外感之邪輕,故不惡寒,只發熱而渴,亦有微惡寒,旋即熱渴者,外邪較重也。
因為它感受的外邪輕微,所以不怕冷,只是發熱而口渴,也有稍微怕冷,很快就轉為發熱口渴的,那是外邪比較重的緣故。
原文
若口黏苔膩,身痛便溏,有汗不解,脈濡數者,非中風,乃溫病挾濕也。溫邪內發,其脈多盛於右部,熱傷氣也。
如果口中黏膩、舌苔厚膩、身體疼痛、大便稀溏,出汗而熱不退,脈象濡數的,不是中風,而是溫病挾有濕邪。溫邪從內發作,脈象多在右手三部脈盛大,這是熱邪損傷氣分的緣故。
原文
風熱之邪外受,先傷手太陰經,風寒之邪,則先傷足太陽經,蓋肺主表,膀胱亦主表也。治傷寒之麻黃湯,非瀉肺藥乎?言太陽病則手太陰亦包括於中,省文也。
風熱邪氣從外感受,首先侵犯手太陰經;風寒邪氣,則首先侵犯足太陽經,因為肺主管外表,膀胱也主管外表。治療傷寒的麻黃湯,難道不是瀉肺的藥物嗎?說太陽病,手太陰也包括在其中,這是省略的文法。
原文
溫熱當察三焦論治,其傳經見何經證,以何經法治之,傷寒亦然,惟用藥寒熱之不同耳。
溫熱病應當診察三焦來論治,如果傳經見到哪一經的證候,就用哪一經的方法治療,傷寒病也是這樣,只不過用藥的寒熱性質不同罷了。
原文
或言溫熱不傳經,只重三焦,則熱論何以又有一日太陽,二日陽明傳經之文?此不待辨亦明矣。
有人說溫熱病不傳經,只注重三焦,那麼《熱論》為什麼又有一日傳太陽、二日傳陽明的文字呢?這不需要辯論也很明白了。
原文
謂溫病無專經,此越人五十八難指疫證而言,不得拉雜冬日伏氣之溫熱病也。
說溫病沒有固定的傳經途徑,這是秦越人《八十一難》中五十八難指的是疫病,不能混淆冬天伏氣的溫熱病。
原文
又曰: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又說:如果發汗之後身體仍然灼熱的,名叫風溫。風溫這種病,寸關尺三部脈都浮,出現自汗,身體沉重,嗜睡,鼻息必打鼾,語言障礙表達困難。
原文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瘛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如果再用下法,就會小便不利,眼睛直視不能轉動,大小便失禁;如果再用火法,就會輕微的發黃,嚴重的就像驚癇發作,時不時抽搐;如果用火熏的方法,第一次逆治還能拖延時日,第二次逆治就會縮短壽命導致死亡。
原文
按:此證皆春溫,以內有火熱,感以風寒,故一發劇也。眠睡語難,皆火內灼,非風溫外甚也。自汗風傷衛,不惡寒,外證輕也。止宜辛涼藥內解,微發表則愈。
按語:這個證候都是春溫,因為內有火熱,又感受了風寒,所以一發作就很劇烈。嗜睡和語言障礙,都是火熱在內熏灼,並非風溫外來的症狀嚴重。自汗是風邪損傷衛分,不怕冷,是外表症狀輕微。只適宜用辛涼藥物從內部化解,稍微發表就會痊愈。
原文
霖按:風溫為內蘊伏熱,外感風邪,其惡風怯寒,為或有之證,而熱渴咳嗽,為必有之證也。
霖按:風溫是內部蘊伏有熱邪,又外感了風邪,其中怕風畏寒,是可能有的症狀,而發熱口渴咳嗽,是必定有的症狀。
原文
發汗已身灼熱者,是誤以辛溫發表,風藥多燥,觸引伏氣,風火相煽,致有自汗、身重、多睡、鼻鼾、語難出諸候,斯皆誤汗劫液後之變證,非風溫初病固有之證也。
發汗之後身體灼熱的,是錯誤地用辛溫藥物發表,風藥大多燥烈,觸動引發了伏藏的邪氣,風火相互煽動,以至於出現自汗、身重、嗜睡、鼻鼾、語言障礙等症狀,這些都是誤汗損傷津液後的變證,不是風溫初病本來就有的症狀。
原文
若再誤下誤火,則直視失溲,驚惕瘛瘲,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矣。
如果再用下法、火法,就會眼睛直視不能轉動、大小便失禁、驚恐抽搐,第一次逆治還能拖延時日,第二次逆治就會縮短壽命導致死亡了。
原文
此明初既誤表,繼又誤下誤火,釀成不可救藥,足徵風溫為燥熱之病,泄熱和陰,為斯證一定治法,縱或稍挾表邪,只宜蔥、豉、蒡、薄等味,辛涼輕劑,啟腎氣疏風熱是矣,豈可妄施麻桂哉!
這裡說明起初已經錯誤地發表,隨後又錯誤地用了下法和火法,釀成不可挽救的後果,足以證明風溫是燥熱的病證,清泄熱邪、調和陰液,是這個證候一定的治療方法,即使稍微挾有表邪,也只適宜用蔥、豉、蒡、薄等藥物,辛涼輕劑,啟發腎氣、疏散風熱才是對的,難道可以胡乱使用麻黃、桂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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