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實驗錄

第五一案 皂莢丸證(其四 穎師醫案)

第五一案 皂莢丸證(其四 穎師醫案)

第五一案 皂莢丸證(其四 穎師醫案)36
原文
鄭(左 住方浜路口 年八十二歲) 濕痰之體,咳嗽,四肢浮腫,病情屬溢飲,原當發汗利小便。
白話
鄭某(住在方浜路口,年齡八十二歲)屬於濕痰體質,咳嗽,四肢浮腫,病情屬於溢飲,本來應當發汗、利小便。
原文
但以濁痰阻於胸膈,咳而上氣,但坐不眠,痰甚浓厚。
白話
但因為濁痰阻礙在胸膈,咳嗽而氣向上逆,只能坐著無法入睡,痰非常黏稠浓厚。
原文
病急則治其標,法當先用皂莢丸以下胸膈之痰,俾大小便暢行,得以安睡,方是轉機。
白話
病情緊急就先治標,原則上應先用皂莢丸來祛除胸膈的痰,使大小便通暢,才能安睡,這才是轉機。
原文
今按兩脈結代,結代之脈,仲景原以為難治。藥有小效,方議正治。
白話
如今診察發現兩脈結代,結代的脈象,仲景原本認為難以治療。藥物稍有效果,才能商議正式治療。
原文
土皂莢 (去黑皮,去子,去弦,酥炙研細,蜜丸如桐子大。每服三丸,日三服,以黑棗二十枚,濃煎去渣送丸)
白話
土皂莢(去除黑皮、子、弦,用酥烤炙後研細,用蜜做成桐子大小的丸藥。每次服三丸,每天服三次,用黑棗二十枚濃煎去渣後送服丸藥)
原文
拙巢注 病家將此方詢諸他醫,醫以劑峻,勸勿服。其後究竟如何,不可得而知矣。
白話
拙巢注:病家把這個方子諮詢其他醫生,醫生認為藥力峻猛,勸說不要服用。此後究竟如何,無法得知了。
原文
曹穎甫曰 皂莢丸之功用,能治膠痰,而不能去濕痰。
白話
曹穎甫說:皂莢丸的功效,能治療黏稠的痰,卻無法去除濕痰。
原文
良由皂莢能去積年之油垢,而不能除水氣也。
白話
這是因為皂莢能去除積年的油垢,卻無法除去水氣的緣故。
原文
然痰飲至於嗽喘不已,中脘必有凝固之痰,故有時亦得取效。惟皂莢灰之作用乃由長女昭華髮明。
白話
然而痰飲發展到咳嗽喘息不止時,中脘必定有凝結的痰,所以有時也能見效。只是皂莢灰的作用是由長女昭華發明的。
原文
彼自病痰飲,常嘔浓厚之痰,因自制而服之。二十年痰飲竟得劖除病根。予服之而效。
白話
她自己患有痰飲,常常嘔吐黏稠的痰,於是自行製作服用。二十年的痰飲竟然得以徹底消除病根。我服用後也見效了。
原文
曹殿光適自蕪湖來診,病情略同,故亦用之而效也。
白話
曹殿光恰好從蕪湖來診治,病情大致相同,所以也用這個方子而見效了。
原文
佐景按 《金匱》本方云:「皂莢八兩,刮去皮用,酥炙。右一味末之,蜜丸桐子大,以棗膏和湯,服三丸,日三夜一服。」刮去皮用者,刮去其外皮之黑衣也。
白話
佐景按:《金匱要略》本方說:「皂莢八兩,刮去皮使用,用酥炙。上面一味藥研成末,用蜜做成桐子大小的丸,用棗膏調和湯汁服用三丸,白天三次夜間一次。」刮去皮使用,是指刮去其外表的黑色表皮。
原文
酥炙者,用微火炙之,使略呈焦黃即得,勿成黑炭也。服三丸者,每服三丸也。
白話
用酥炙烤的方法,是用小火烤至略微呈現焦黃色即可,不要烤成黑炭。服三丸,是指每次服用三丸。
原文
日三夜一服者,日中三服,夜間一服,竟日共四服,計十二丸也。
白話
白天三次夜間一次服用,是指白天服用三次,夜間服用一次,整天下來共四次,合計十二丸。
原文
故或云本藥盪滌刺激之力甚大,一日用量不得過梧子大三丸者,非也。
白話
所以有人說本藥盪滌刺激的力量很大,一天用量不能超過梧子大三丸,這是不對的。
原文
棗膏和湯者,言預用棗肉煎熬成膏,及應用時,取膏加熱水,使混和成湯,送本丸也。尤氏云:飲以棗膏,安其本也。此說甚是。
白話
棗膏調和湯汁的說法,是指預先用棗肉煎熬成膏,到服用的時候,取膏加熱水混合成湯,用來送服丸藥。尤氏說:用棗膏送服,是為了安定胃氣根本。這說法很正確。
原文
伸言之,即恐皂莢入胃,非但去濁痰,並將殃及胃中寶貴之津液,故必用棗膏以固護之,此吾友吳凝軒之說也。
白話
推廣來說,就是擔心皂莢進入胃中,不僅去除濁痰,還會傷及胃中寶貴的津液,所以必須用棗膏來固護胃氣,這是我的朋友吳凝軒的見解。
原文
吾師代棗膏以砂糖,無非取其便捷,然其保津之功,恐不及棗膏遠甚。
白話
我的老師用砂糖代替棗膏,只不過是取其便利,但保護津液的功能,恐怕遠不及棗膏。
原文
顧二者皆屬甘味,與甘草之安腸生津,飴糖之建中定痛,有異曲同工之妙。
白話
兩者都屬甘味,與甘草安定腸胃生津、飴糖建中定痛的作用,有異曲同工之妙。
原文
綜計以上本湯四案,第一案邢太安人先一日四服,共進如梧子大者十二丸,次一日共進如綠豆大者三十六丸。
白話
總計以上本方的四個案例,第一案邢太安人第一天四次服用,共服用如梧子大的丸藥十二丸,第二天共服用如綠豆大的三十六丸。
原文
今案凡蜜丸如梧子大之丸藥,每錢約得十餘丸,則如梧子大十二丸者,量僅錢許耳。
白話
如今計算凡蜜丸如梧子大小的丸藥,每錢大約得十多丸,那麼如梧子大十二丸的量僅僅一錢多一點罷了。
原文
第二案曹殿光用皂莢末四兩者,乃其八日間之總量也。
白話
第二案曹殿光用皂莢末四兩,是他八天的總用量。
原文
即先一日服皂莢末一兩,次日改服射干麻黃湯一劑,以後第三、第五、第七日同第一日,第四、第六、第八日同第二日。
白話
也就是第一天服皂莢末一兩,第二天改服射干麻黃湯一劑,以後第三天、第五天、第七天與第一天相同,第四天、第六天、第八天與第二天相同。
原文
按每日服末一兩較第一案之錢許,量已大增,但此為皂莢焦黑之灰,彼為同品炙黃之質。
白話
按照每天服用末藥一兩比起第一案的一錢多,劑量已經大增,但這是皂莢烤焦成黑色的灰,那是同一物品烤成黃色的品質。
原文
黑者力微,黃者力巨,故其量為反比,而二者病情又有重輕之分,故量雖迥異,並非矛盾。
白話
黑色的力量微弱,黃色的力量強大,所以它們的用量反而成反比,而且兩人的病情又有輕重之分,所以用量雖然差異很大,並不矛盾。
原文
第三案吾師自以皂莢大者四枚炙末,盛之得一小半碗。
白話
第三案我的老師自己用大皂莢四枚烤炙成末,裝滿得小半碗。
原文
余嘗試擇大皂莢一枚,不去皮弦與子,衡之,得新秤一兩許。
白話
我曾經試著挑選大皂莢一枚,不去除皮、弦與子,秤量後,得到新秤一兩多。
原文
又取大者二枚,炙之使焦,研之為末,衡之,得六錢許。
白話
又取大者兩枚,烤炙至焦,研成末,秤量後,得到六錢多。
原文
是四枚末約為一兩二錢許,與第二案所稱之兩許,亦尚相合。第四案如古法,與第一案同。
白話
這四枚末大約一兩二錢多,與第二案所說的一兩多,也還相符。第四案按照古法,與第一案相同。
原文
按本藥究屬峻品,無經驗之醫生初次試用,寧自每服五分遞加,較為妥當。
白話
按照本藥終究屬於峻猛的藥品,沒有經驗的醫生初次試用,寧可從每次五分開始逐漸增加,比較妥當。
原文
又按用皂莢無非取其盪滌膠痰,而其能盪滌膠痰者,蓋即賴其中含有石鹼素。
白話
再說運用皂莢無非是取其盪滌黏稠痰液的功能,而它能夠盪滌黏稠痰液的原因,大概是依靠其中含有的石鹼素。
原文
余云岫先生曰:吾輩所用之驅痰劑,西藥如西尼加根,中藥如遠志、桔梗、皂莢,中皆含有石鹼素,所謂刺激性驅痰劑是也。故用牙皂之莢,可以代西尼加根云云。中西學說相通,信哉。
白話
余云岫先生說:我們所用的驅痰劑,西藥如西尼加根,中藥如遠志、桔梗、皂莢,其中都含有石鹼素,所說的刺激性驅痰劑就是這個道理。所以用牙皂的莢,可以替代西尼加根等等。中西醫學理論相通,確實如此。
原文
曹穎甫曰 除痰之藥以有鹼性者為長,故咯痰不出者,用桔梗甘草湯,無不克日取效,以桔梗含有鹼性故也。
白話
曹穎甫說:祛痰的藥物以具有鹼性的為首,所以咳痰不出的,用桔梗甘草湯,沒有不能當天見效的,因為桔梗含有鹼性的緣故。
原文
痰黏胸膈而不出,則用有鹼性之桔梗以出之,所謂「在高者引而越之」也。
白話
痰液黏稠在胸膈而不能吐出,就用有鹼性的桔梗來使其吐出,這就是所說的「病位偏高的,引導向上越過」。
原文
膠痰在中脘 则用有鹼性之皂莢以下之,所謂「在下者引而竭之」也。
白話
黏稠的痰在中脘,就用有鹼性的皂莢使其瀉下,這就是所說的「病位偏下的,引導向下排盡」。
原文
凡用藥有徹上徹下之異,可因此而觀其通矣。
白話
所有用藥有貫通上下的不同,可以從這個例子看出其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