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學者當知今人所謂溫病,非仲聖所謂溫病;仲聖所謂溫病,非今人所謂溫病,吾人先具今人溫病之概觀,乃讀《傷寒論》溫病之條文,無怪格不相入。
學者應當知道今人所說的溫病,不是仲聖所說的溫病;仲聖所說的溫病,不是今人所說的溫病,我們先有了今人溫病的概念,再來讀《傷寒論》中溫病的條文,難怪格格不入。
原文
我姑仿狹義傷寒,廣義傷寒之例,當曰仲聖所謂溫病乃狹義溫病。今人所謂溫病乃廣義溫病。
我姑且仿照狹義傷寒、廣義傷寒的例子,應當說仲聖所說的溫病是狹義溫病。今人所說的溫病是廣義溫病。
原文
雖然,我但願學者心知此意,我卻不願杜撰名辭,轉滋糾紛。
雖然如此,我祇希望學者心裡明白這個意思,我卻不願意杜撰名詞,反而滋生糾紛。
原文
今為求名正言順計,不妨稱仲聖之所謂溫病為太陽溫病,如是,即可別於今人之所謂溫病。
現在為了正名的緣故,不妨稱仲聖所說的溫病為太陽溫病,這樣就能區別於今人所說的溫病了。
原文
稱仲聖之所謂傷寒,與溫病對稱者,為太陽傷寒,如是,即可別於《傷寒論》廣義之傷寒。
稱仲聖所說的、與溫病相對的傷寒為太陽傷寒,這樣就能區別於《傷寒論》中廣義的傷寒了。
原文
稱仲聖之所謂中風與傷寒對稱者,為太陽中風,如是,即可別於雜病中之中風。命名既定,乃論大旨。
稱仲聖所說的、與傷寒相對的中風為太陽中風,這樣就能區別於雜病中的中風。命名確定之後,就來討論主要旨意。
原文
然則太陽溫病之異於太陽中風、太陽傷寒者,何在乎?佐景斗膽敢揭一旨。
那麼太陽溫病區別於太陽中風、太陽傷寒的地方在哪裡呢?佐景斗膽揭示一個要點。
原文
曰:太陽中風、太陽傷寒,是皆太陽病之津液未傷者也。
說:太陽中風、太陽傷寒,都是太陽病中津液尚未損傷的。
如果此人先前已損傷津液,隨後又得了太陽病,這就是太陽溫病。
原文
是故「傷津」二字,實為太陽溫病之內蘊,此乃絕無可疑者。
因此「傷津」二字,實在是太陽溫病的內涵,這是絕對無可懷疑的。
祇是因為內在津液已經損傷,不能向上滋潤口舌,所以產生「口渴」。
原文
故仲聖曰:「太陽病,發熱,而渴,……者,為溫病。」且將「渴」字特置於「而」字之下,以彰其首要。
所以仲聖說:「太陽病,發熱,口渴,……的,是溫病。」而且特別把「渴」字放在「而」字之下,來彰顯它的首要地位。
原文
惟其內津已傷,不能注輸背脊,故非但頭痛項強,且進而為背部亦強𠘧𠘧矣。
祇是因為內在津液已經損傷,不能灌注輸送至背脊,所以不祇是頭痛項強,甚至背部也強直了。
原文
故仲聖曰:「太陽病,項背強𠘧𠘧,……葛根湯主之。」是故「渴」與「項背強𠘧𠘧」同是「傷津」之外證,實一而二,二而一。
所以仲聖說:「太陽病,項背強直,……葛根湯主治。」因此「口渴」與「項背強直」同樣是「傷津」的外部表現,實際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原文
奈何仲聖稍稍出之以隱筆,襯之以遙筆,千古讀者,遂永永蒙於鼓裡耶!
無奈仲聖稍稍用隱晦的筆法,襯托以遙遠的伏筆,千百年來的讀者,便永遠蒙在鼓裡了!
原文
學者既已知渴與項背強𠘧𠘧同為太陽溫病葛根湯證之主症,更可由此左右推求,自得逢源之樂。
學者既然已經知道口渴與項背強直同是太陽溫病葛根湯證的主症,更可以由此左右推求,自然能得到左右逢源的樂趣。
原文
例如由太陽溫病之渴,可以推知太陽中風太陽傷寒之不渴。
例如由太陽溫病的口渴,可以推知太陽中風、太陽傷寒是不口渴的。
原文
故惲鐵樵先生教學子謂:桂枝湯麻黃湯當同以口中和為主症云云。學子遵此施治,不啻指南良針。
所以惲鐵樵先生教導學生說:桂枝湯、麻黃湯應當同樣以口中和為主症等等。學生遵循這個來治療,無異於有了指南針。
原文
實則口中和即不渴之易辭,不渴即由太陽溫病之渴字悟來。仲聖待人以智,故遂不自覺其言之約耳。
實際上口中和就是口不渴的淺顯說法,不渴就是從太陽溫病的「渴」字領悟來的。仲聖以智慧待人,所以不自覺地說得簡略罷了。
原文
更例如由太陽溫病之「項背強𠘧𠘧」,可以推知太陽痙病之「背反張」,「身體強𠘧𠘧然」者,乃疾病之傳變也。
再例如由太陽溫病的「項背強直」,可以推知太陽痙病的「背反張」、「身體強直僵硬」,這是疾病的傳變。
原文
誠以「項背強𠘧𠘧」尚為津傷邪襲之輕者,若治不如法,更汗下以傷其津,勢必「背反張」,「身體強𠘧𠘧然」,而為進一層之痙病矣。此《傷寒》《金匱》之可以通釋者也。
實在是因為「項背強直」尚且是津液損傷、邪氣侵襲的輕症,如果治療不得法,再用發汗、瀉下之法損傷其津液,必然導致「背反張」、「身體強直僵硬」,而成為更深一層的痙病了。這是《傷寒論》《金匱要略》可以貫通解釋的。
原文
閱者必將發問曰:然則《傷寒論》溫病條下之「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又作如何解說?
讀者必然要問道:那麼《傷寒論》溫病條下的「如果發汗之後,全身灼熱的,叫做風溫」又該如何解釋呢?
原文
雖然,彼為仲聖之後人,猶為吾儕之前賢,故其言非無理致。
雖然如此,他身為仲聖的後人,也還是我們的前賢,所以他的話不是沒有道理。
原文
彼之意若曰:「假使逢太陽溫病之葛根湯證,醫者誤認為太陽傷寒之麻黃湯證,徑予麻黃湯以發其汗,則汗雖出,表雖解,必將引起全身之灼熱,必不克一劑而竟全功。若是者,其初病非為傷寒,實為溫病。但嫌溫病之病字與太陽病之病字重,故不若改稱『風溫』,因葛根湯原有麻桂以治風,葛根以治溫也。」由是觀之,風溫即是溫病之別名,初不必另眼視之。
他的意思好像是說:「假設遇到太陽溫病的葛根湯證,醫生誤認為是太陽傷寒的麻黃湯證,直接給予麻黃湯來發汗,那麼汗雖然出了,表雖然解了,必定會引起全身的灼熱,必定不能一劑就完成全部功效。像這樣的話,他最初的病不是傷寒,實在是溫病。但嫌「溫病」的「病」字與「太陽病」的「病」字重複,所以不如改稱「風溫」,因為葛根湯本有麻黃、桂枝來治風,葛根來治溫。」由此看來,風溫就是溫病的別名,本來不必另眼看待。
原文
又此風溫與近日溫熱家所說之風溫亦異,為免除混淆計,寧削而不論。
又這風溫與近來溫熱學派所說的風溫也不同,為了避免混淆,寧可刪去而不討論。
原文
抑尤有進者,學者當知發汗已,身灼熱,並非絕對壞病之謂,不過由太陽轉入陽明。
而且更有進一層的,學者應當知道,發汗之後全身灼熱,並不是絕對的壞病,只不過是由太陽轉入陽明罷了。
原文
此時但隨其證,或用白虎以清之,或用麻杏甘石以開之,或用葛根芩連以折之,其病即得全差,初不必過事張皇。
這時祇要根據症狀,或者用白虎湯來清熱,或者用麻杏甘石湯來開透,或者用葛根芩連湯來折服,病就可以完全痊愈,起初不必大驚小怪。
原文
惟經方家之治病,其可以一劑愈者,不當用二劑,即其可以用葛根湯一劑全愈者,不當用麻黃湯使入陽明,以致二劑愈。
祇是經方家治病,可以一劑痊愈的,不應當用兩劑,也就是可以只用葛根湯一劑全愈的,不應當用麻黃湯使其傳入陽明,導致需要兩劑才能痊愈。
原文
嗚呼,歷來注《傷寒》者多矣,其有能一道及此者乎?
嗚呼,歷來注釋《傷寒論》的人很多,其中能有誰談論到這一點呢?
原文
閱者又將問曰:然則《傷寒論》原文「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又作如何解說?答曰:此亦仲聖後人之言也。
讀者又問道:那麼《傷寒論》原文「風溫發病,陰陽脈皆浮,自汗出,身體沉重,嗜睡,鼻息必然鼾鳴,語言困難。如果被瀉下的,小便不利,眼睛直視,大小便失禁;如果被火攻的,輕微發黃,嚴重就像驚癇,時常抽搐;如果用火熏的方法,一次逆治尚可延時,兩次逆治就會縮短壽命。」又該如何解說呢?回答說:這也是仲聖後人的話。
原文
注家有視此為錯誤,任意顛倒改易,以求曲符已意者矣,是乃竊所不取。
注家有把這當作錯誤,任意顛倒改動,來牽強附合自己意思的,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
原文
細按此條大意,重在申明二禁,一禁被下,二禁被火。何以禁下?
仔細體會這條的大意,重要在於聲明兩條禁忌:一是禁瀉下,二是禁火攻。為什麼要禁瀉下呢?
原文
蓋下為陽明正治,今溫病病在太陽,未到陽明,故不可下,下之將更傷其津。何以禁火?蓋溫病津液既已內傷,安堪更以火灼爍之?如此治之,是為一逆再逆。
因為瀉下是陽明的正確治法,現在溫病病在太陽,還未到陽明,所以不可瀉下,瀉下就會更加損傷津液。為什麼要禁火攻呢?因為溫病津液既然已經內傷,怎麼能再用火來灼烤呢?像這樣治療,就是一逆再逆。
原文
逆之重者,促命期;逆之輕者,或語言難出,或直視,或驚癇,或瘈瘲,合考種種症狀,無一不由津液內竭、神經失其濡養所致。
逆治嚴重的,縮短壽命;逆治輕的,或者語言困難,或者眼睛直視,或者驚癇,或者抽搐,綜合考察各種症狀,無一不是由津液內竭、神經失去濡養所導致的。
或者小便不利,那就是津液損傷嚴重的,幾乎沒有剩餘的津液可以向外泄出了。
原文
或微發黃色,則津竭血溶,血液變色,尤為顯明之病理。
或者微微發黃,那就是津液枯竭、血液稀釋,血液變色,更是明顯的病理表現。
原文
夫下與被火未始合於太陽中風太陽傷寒之治,今獨在溫病條下剴切告誡者,抑亦何哉?
瀉下與火攻,原本就不適合用於太陽中風、太陽傷寒的治療,現在偏偏在溫病條下懇切告誡,又是什麼緣故呢?
原文
無非中風傷寒者津液未傷,雖誤下誤火,逆猶不甚,今溫病者津液已傷,實未許毫釐誤治故也。嗚呼,前賢之旨微矣!
無非是因為中風、傷寒津液未傷,雖然誤下、誤用火攻,逆治的後果還不很嚴重;現在溫病津液已經損傷,實在不允許有絲毫誤治的緣故。嗚呼,前賢的用意真是微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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