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實驗錄

第四案 桂枝湯證(其四 佐景醫案)

第四案 桂枝湯證(其四 佐景醫案)(1)

第四案 桂枝湯證(其四 佐景醫案)29
原文
謝先生,三伏之天,盛暑迫人,平人汗流浹背,頻頻呼熱,今先生重棉疊衾,尚覺凜然形寒,不吐而下利,日十數度行,腹痛而後重,小便短赤,獨其脈不沉而浮。
白話
謝先生在三伏天,酷暑逼人,平常人汗流浹背,頻頻喊熱,但謝先生穿著厚重棉衣、蓋著多層被子,還覺得寒冷怕冷,不嘔吐卻腹瀉,一天十幾次,腹痛且裡急後重,小便短赤,唯獨他的脈象不沉而浮。
原文
大論曰: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本證似之。
白話
《傷寒論》說:太陰病,脈象浮的,可以用發汗法,適宜用桂枝湯。本證與此相似。
原文
川桂枝(錢半)、大白芍(錢半)、炙甘草(錢豐)、生薑(二片)、紅棗(四枚)、六神麯(三錢)、穀麥芽(炒,各三錢)、赤茯苓(三錢)。
白話
川桂枝(錢半)、大白芍(錢半)、炙甘草(錢豐)、生薑(二片)、紅棗(四枚)、六神麯(三錢)、穀麥芽(炒,各三錢)、赤茯苓(三錢)。
原文
佐景按:本案乃余所親歷,附麗於此者也。謝君先是應友人宴,享西餐、冰淋汽水,暢飲鼓腹。及歸,夜即病下利。三日不解,反增劇。曾投輕劑乏效。愚則依證治之,雖三伏之天,不避桂枝。服後果表解利稀,調理而瘥。
白話
佐景按:這個案例是我親身經歷,附記在此。謝先生先前應朋友宴會,享用了西餐、冰淇淋汽水,暢飲到肚子鼓脹。回家後,當晚就患了腹瀉。三天沒有好轉,反而加重。曾用輕劑沒有效果。我則依照證候治療,雖然是三伏天,也不避用桂枝。服用後果然表證解除,腹瀉減少,調理而痊癒。
原文
本案不吐而下利,又異於前案,所謂證有變化是也。吐者為胃不和,利者為腸不和。
白話
這個案例不嘔吐而腹瀉,又不同於前一個案例,所謂證候有變化就是這樣。嘔吐是胃不和,腹瀉是腸不和。
原文
然而能吐能利,胃腸尚有抗毒逐邪之機能,病未得為進也。
白話
然而能夠嘔吐、能夠腹瀉,說明胃腸還有抗毒驅邪的功能,病情還沒有到進展的地步。
原文
大論《太陰篇》云:「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舒氏疑本條有誤,當以理中為主,內加桂枝云云。說似有見。
白話
《傷寒論·太陰篇》說:「太陰病,脈象浮的,可以發汗,適宜用桂枝湯。」舒氏懷疑這一條有錯誤,認為應當以理中湯為主,在裡面加入桂枝等等說法。這種說法似乎有見地。
原文
然而理中加桂枝為偏里,桂枝湯為偏表,今脈浮,表證重,故宜桂枝湯。
白話
然而理中湯加桂枝是偏於治裡,桂枝湯是偏於治表,現在脈浮,表證重,所以適宜用桂枝湯。
原文
況曰「宜」,而不曰「主之」,其賓主層次之分了然矣。
白話
何況說「宜」,而不說「主之」,其中賓主層次的區別就很清楚了。
原文
曹穎甫曰:本案桂枝湯證其四,實為太陰病,蓋桂枝湯為證見脈浮之本方,雖重棉疊衾,尚覺惡寒,有似麻黃湯證,不知桂枝湯證原自有嗇嗇惡寒者,況脈浮而不緊,其不為麻黃湯證明矣。
白話
曹穎甫說:這個案例的桂枝湯證之四,實際上是太陰病,因為桂枝湯是針對脈象浮的基本方,雖然穿著厚重棉衣蓋著多層被子,仍然覺得惡寒,有點像麻黃湯證,但不知道桂枝湯證本來就有微微惡寒的,況且脈浮而不緊,它不是麻黃湯證就很明白了。
原文
因下利之為食滯也,加六神麯炒穀麥芽,因小便短赤也,加赤茯苓,可以悟隨證加減之法矣。
白話
因為腹瀉是食滯所致,加了六神麴、炒穀麥芽;因為小便短赤,加了赤茯苓。可以從中領悟隨證加減的方法了。
原文
佐景又按:本年(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起,天時突轉炎熱,友人沈君瘦鶴於其夜進冰淇淋一客,兼受微風。次日即病。
白話
佐景又按:今年(民國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起,天氣突然轉為炎熱,友人沈瘦鶴先生在那天晚上吃了一客冰淇淋,又受了點風。第二天就發病。
原文
頭脹,惡風,汗出,撫其額,微冷,大便溏泄,復發心悸宿恙,脈遂有結代意。
白話
頭脹,怕風,出汗,摸他的額頭,稍微發冷,大便稀溏,又發作心悸的老毛病,脈象於是出現結代脈的跡象。
原文
與桂枝、白芍、炙草各錢半,生薑一片,紅棗六枚(切)。夜服此,又次早醒來,諸恙悉平。惟心悸未愈,乃以炙甘草湯四劑全差。諸方均不離桂枝。
白話
給予桂枝、白芍、炙甘草各一錢半,生薑一片,紅棗六枚(切開)。晚上服用後,第二天早上醒來,各種症狀都平復了。只有心悸未痊癒,於是用炙甘草湯四劑完全治好。所有方子都不離桂枝。
原文
又越日,孫椒君以進梅漿,病下利、惡風、冷汗出、頭脹、胸悶、骨酸、腿軟、不欲食而嘔,一如沈君,給方與沈同。
白話
又過了一天,孫椒君因為吃了梅漿,發病腹瀉、怕風、出冷汗、頭脹、胸悶、骨頭酸、腿軟、不想吃東西而嘔吐,和沈君一樣,給的方子與沈君相同。
原文
惟孫君以午夜市藥,藥肆不備紅棗,任缺之。服後一時許,熱汗漐漐遍體,舒然睡去。翌早醒來,不知病於何時去。
白話
只是孫君因為中午晚上去買藥,藥店沒有紅棗,就任由缺少它。服藥後大約一個時辰,熱汗淋漓遍體,舒適地睡去。第二天早上醒來,不知道病什麼時候消失了。
原文
然則桂枝湯實為夏日好冷飲而得表證者之第一效方,又豈惟治冬日北地之傷寒而已哉?
白話
如此說來,桂枝湯實在是夏天喜歡冷飲而患表證者的第一有效方,又豈只是治療冬天北方的傷寒而已呢?
原文
夫傷寒而必限於北地,北地而必限於冬日,抑何固執之甚邪?
白話
至於傷寒一定要限於北方,北方一定要限於冬天,這是多麼固執啊?
原文
俗醫無識,以耳為目,使其見我治沈孫之方,必曰:「桂枝生薑皆辛熱之品,值此炎令,何堪抱薪救火?甘草大棗又悉甘膩之物,甘增中滿,膩能戀邪。若芍藥之酸收更屬不合。綜藥五味,乃無一可用者。」向使病者無堅決之信仰,聆此評語,得毋擊節歎賞,而撕吾方紙乎?
白話
庸醫沒有見識,以耳代目,如果他們看到我治療沈孫的方子,一定會說:「桂枝、生薑都是辛熱之品,正值這樣的炎熱季節,怎麼能抱薪救火?甘草、大棗又都是甘膩之物,甘味增加中滿,膩味會留戀邪氣。至於芍藥的酸收更是不合適。總共五味藥,竟然沒有一味可用。」假使病人沒有堅決的信仰,聽到這種評論,難道不會拍手讚賞,而撕掉我的處方嗎?
原文
嗚呼,魚目混珠,燕石亂玉,亦安知不合理之論,按之事實,不幾相去萬里乎?
白話
唉!魚目混珠,燕石亂玉,又哪裡知道看似合理的言論,按事實來驗證,不是相差萬里呢?
原文
設有醫者焉,遇上述之證,信吾此說,願用此方,但恐藥味太少,藥值太廉(原方價僅一角許),不足以壯觀瞻,而堅信仰,則薄荷,藿香,佩蘭,苡仁,穀芽,麥芽,燈心,茯苓,豆卷,扁豆之屬,不妨邀作陪客,聊湊熱鬧。
白話
假如有醫生,遇到上述的證候,相信我的說法,願意用這個方子,但恐怕藥味太少,藥價太便宜(原方價僅一角左右),不足以壯觀瞻,而堅定信仰,那麼薄荷、藿香、佩蘭、苡仁、穀芽、麥芽、燈心、茯苓、豆卷、扁豆之類,不妨請來作陪客,聊以湊熱鬧。
原文
但切勿用桂枝二分,還須泡湯代水,免致無效,反損吾經方聲價。
白話
但千萬不要用桂枝二分,還需要泡湯代水,以免無效,反而損害我經方的聲譽和價值。
原文
不特此也,倘有識者見此,抑慮其笑壞齒牙乎?呵呵!
白話
不僅如此,倘若有見識的人看到這個,難道不怕他們笑掉大牙嗎?呵呵!
原文
然則桂枝湯證之病理果如何,桂枝湯之藥理又如何?至此,不能不有所解說。
白話
那麼桂枝湯證的病理到底是怎樣的,桂枝湯的藥理又是怎樣?至此,不能不有所解說。
原文
在余未陳已意之前,姑略引諸家之說,以資參考。
白話
在我尚未陳述自己意見之前,姑且略引各家學說,以供參考。
原文
《醫宗金鑑》略云:「桂枝辛溫,辛能散邪,溫從陽而扶衛;芍藥酸寒,酸能斂汗,寒走陰而益營。桂枝君芍藥,是於發汗中寓斂汗之意。芍藥從桂枝,是於固表中有微汗之道。……」陸氏九芝曰:「桂枝者,能入營而出衛者也。太陽主開,今風乘之,而過於開,則必祛風外出,而太陽之氣始復其常。但中風為虛邪,營氣已弱,是宜慢泄。又風邪已近肌肉,即為肝氣乘脾,故君以桂枝,而必以養血和中者為臣。風能化熱,以芍藥之涼者監之……」柯氏韻伯曰:「此為仲景群方之魁,乃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之總方也……」此皆不離營衛以為說。
白話
《醫宗金鑑》大略說:「桂枝辛溫,辛能散邪,溫從陽而扶衛;芍藥酸寒,酸能斂汗,寒走陰而益營。桂枝為君,芍藥為臣,是在發汗中寓有斂汗之意。芍藥跟隨桂枝,是在固表中有微汗之道。……」陸九芝說:「桂枝,是能夠入營而出衛的藥物。太陽主開,現在風邪侵犯,導致開洩太過,就必須祛風外出,太陽之氣才能恢復正常。但中風是虛邪,營氣已虛弱,適宜緩慢驅邪。又因為風邪已接近肌肉,就是肝氣乘脾,所以以桂枝為君,而必須以養血和中的藥為臣。風能化熱,用芍藥的涼性來監製它……」柯韻伯說:「這是仲景群方之首,是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的總方……」這些都不離營衛來說明。
原文
然而營衛茫茫,試問讀仲聖書者,有幾人能真個瞭解乎?
白話
然而營衛之說茫茫,試問讀仲聖書的人,有幾個人能真正瞭解呢?
原文
先賢有謂桂枝湯中不應有酸寒之芍藥,而時賢祝味菊先生則曰:「本湯之組合,應以芍藥為主藥,桂枝為重要副藥。蓋適用本方之標準,在皮膚蒸發機能亢進,而自汗出者,故用芍藥以調節其亢進之機能。桂枝則不過補助心臟之作用而已,故麻黃湯中亦用之,其非主藥可知也。」此二說也,相左特甚。湯本右衛門。
白話
前賢有說桂枝湯中不應該有酸寒的芍藥,而當代賢者祝味菊先生則說:「本方的組成,應以芍藥為主藥,桂枝為重要副藥。因為適用本方的標準,在皮膚蒸發機能亢進,而自汗出的情況,所以用芍藥來調節其亢進的機能。桂枝則不過是輔助心臟的作用而已,所以麻黃湯中也用它,它不是主藥可知。」這兩種說法,互相矛盾很厲害。湯本右衛門。
原文
《皇漢醫學》云:「余之經驗,凡用芍藥、大棗、甘草之證,必診得筋肉攣急,而於直腹筋最為明確……可為三藥之腹證……亦可為本方之腹證……以上純屬理論,實際上當隨師論,準據脈證外證,可以不問腹證也。」此說前後參差,亦堪商矣。眾說紛紜,吾將安從?
白話
《皇漢醫學》說:「我的經驗,凡是用芍藥、大棗、甘草的證候,必定診斷出筋肉攣急,而在腹直肌最為明確……可作為三藥的腹證……也可作為本方的腹證……以上純屬理論,實際上應當遵循老師的論述,依據脈證和外證,可以不問腹證。」這種說法前後不一致,也值得商榷。眾說紛紜,我將聽從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