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師曰 丁卯新秋,無錫華宗海之母經停十月,腹不甚大而脹。始由丁醫用疏氣行血藥,即不覺脹滿。飲食如常人。
老師說:丁卯年新秋時節,無錫華宗海的母親停經十個月,腹部不是很膨大卻發脹。起初由丁醫生用疏通氣血、行血的藥物治療,就不覺得脹滿了。飲食和正常人一樣。
原文
經西醫考驗,則謂腹中有胎,為腐敗之物壓住,不得長大,欲攻而去之,勢必傷胎。宗海邀余赴錫診之,脈澀不滑,不類妊娠。
經過西醫檢查,卻說腹中有胎兒,被腐敗之物壓住,不能長大,想要攻下祛除它,勢必會傷到胎兒。宗海邀請我前往無錫診斷,脈象澀而不滑,不像妊娠。
原文
當晚與丁醫商進桃核承氣湯,晨起下白物如膠痰。更進抵當湯,下白物更多。脹滿悉除,而腹忽大。月餘,生一女,母子俱安。孫子云:置之死地而後生,亶其然乎?
當晚與丁醫商議服用桃核承氣湯,早晨起床排下白色黏稠物質如膠痰。接著再服用抵當湯,下白色物質更多。脹滿完全消除,而腹部忽然變大。一個多月後,生下一個女嬰,母子都平安。孫子說:置之死地而後生,確實是這樣嗎?
原文
曹穎甫曰 《金匱·妊娠篇》:「宿有癥病,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方中丹皮、桃仁、芍藥極破血攻瘀之能事。
曹穎甫說:《金匱·妊娠篇》說:「素有癥病,應當攻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治。」方中丹皮、桃仁、芍藥具有很強的破血攻瘀功效。
原文
丹皮、桃仁為大黃牡丹湯治腸癰之峻藥,芍藥為癰毒通絡之必要,今人之治外證用京赤芍,其明驗也。桂枝合芍藥能扶統血之脾陽,而疏其瘀結。
丹皮、桃仁是大黃牡丹湯治療腸癰的峻烈藥物,芍藥是癰毒通絡的必要藥物,現代人治療外證用京赤芍,就是明確的驗證。桂枝配合芍藥能扶助統血的脾陽,從而疏通其瘀結。
原文
觀太陽病用桂芍解肌,非以脾主肌肉乎;用茯苓者,要不過去濕和脾耳。
觀察太陽病用桂枝、芍藥解肌,不正是因為脾主肌肉嗎?用茯苓的目的,不過是祛濕和脾罷了。
然而這個方子藥力平和,遠不如桃核承氣湯和抵當丸那樣有力。
原文
然當時非經西醫之考驗,及丁醫用破血藥之有效,亦斷然不敢用此。
然而當時如果不是經過西醫的檢查,以及丁醫使用破血藥的有效,也斷然不敢用這個方子。
原文
而竟以此奏效,其亦「有故無殞,亦無殞也」之義乎?
竟然因此收到療效,這大概就是「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的道理吧?
原文
佐景按 余前表桃核承氣湯為陽明攻下之方矣,若抵當湯比前湯更進一步,自亦為陽明之方。蓋前湯治血之新瘀者,本湯治
佐景按:我之前表明桃核承氣湯是陽明攻下的方劑,至於抵當湯比前方更進一步,自然也是陽明的方劑。因為前方治療血的初瘀,本方治療
原文
血之久瘀者。故二者見證顯分輕重。彼曰「小腹急結」,此曰「少腹鞕滿」,「鞕滿」原較「急結」為重。
血瘀已久者。所以兩者見症明顯分出輕重。桃核承氣湯說「小腹急結」,本方說「少腹硬滿」,「硬滿」本來就比「急結」嚴重。
原文
彼曰「如狂」,此曰「發狂」,「發狂」原較「如狂」為重。
桃核承氣湯說「如狂」,本方說「發狂」,「發狂」本來就比「如狂」嚴重。
原文
彼有「血自下」者,此則須下其血乃愈,較血能自下者為重。
桃核承氣湯有「血自下」的情況,本方則須下血才能痊愈,比血能自下的病情更重。
原文
彼不曰脈,當在浮而數之例,此曰「脈微而沉」,原較前為重。
桃核承氣湯沒有提到脈象,應當屬於浮而數之類,本方說「脈微而沉」,本來就比前方嚴重。
原文
彼用植物性藥,此用動物性藥,動物性藥之功原較植物性藥為烈。此皆其彰明較著者也。
桃核承氣湯用植物性藥物,本方用動物性藥物,動物性藥物的功效本來就比植物性藥物猛烈。這些都是明顯的區別。
原文
本湯條文曰:「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試以此與桃核承氣湯條文同讀,當得一新義,有為前人所未及者。
本方條文說:「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而沒有結胸,病人發狂的,是因為熱在下焦,少腹部應當硬滿,小便正常,須下血才能痊愈。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太陽隨經的瘀熱在裡,抵當湯主治。」試著把這個條文與桃核承氣湯條文一起讀,應當能獲得新的義理,有前人未曾達到的見解。
原文
蓋二條均屬太陽陽明同病,惟前條先治太陽,後治陽明,為經。本條先治陽明,後治太陽,為權。所以有經權之分者,以血證有緩急之異也。
這兩條都屬於太陽陽明同病,只是前條先治太陽,後治陽明,是常法。本條先治陽明,後治太陽,是變法。之所以有常法變法的區分,是因為血證有緩急的不同。
原文
前條血證不過急結如狂而已,故雖屬陽明病,猶當先治太陽。
前條血證不過是急結如狂罷了,所以雖然屬於陽明病,仍然應當先治太陽。
原文
本條血證已至鞕滿發狂,甚或擊人上屋,其候已急,故暫舍太陽,先治陽明,正符「急當救里」之例。
本條血證已達到硬滿發狂,甚至打人上屋的程度,其症候已急,所以暫且放下太陽,先治陽明,正符合「急當救里」的案例。
原文
大論曰:「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此即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二條之提綱也。
大論說:「本來應該先發汗卻反而用下法,這是錯誤的;如果先發汗,治療就不算錯誤。本來應該先下卻反而發汗,這是錯誤的;如果先下之,治療就不算錯誤。」這就是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二條的提綱。
原文
汪琥注曰:「大約治傷寒之法,表證急者,即宜汗;里證急者,即宜下,不可拘拘於先汗而後下也。汗下得宜,治不為逆。」何其明澈允當也!
汪琥注說:「大約治傷寒的方法,表證急的就適宜發汗;裡證急的就適宜下法,不可拘泥於先汗後下的順序。汗下得當,治療就不算錯誤。」多麼明白透徹、正確恰當啊!
原文
由是觀之,仲聖假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二條,示人以太陽、陽明經權之治,同時引出陽明之方,實無疑義。
由此看來,仲聖借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二條,示人以太陽、陽明常法變法的治療,同時引出陽明的方劑,實在沒有疑問。
原文
在仲聖當日臨床,原有此種實例,但吾人居今日而讀大論,卻不可固執此例,以為用二方之法門。
在仲聖當日臨床實踐中,確實有這樣的病例,但我們今天讀大論,卻不可固執這個例子,作為使用這兩個方子的唯一方法。
原文
使其過於膠執,恐二方將永無可用之時,而患二方證者反永不得主治之方,寧不可哀乎?讀者試察本卷二方各案,其有太陽病者乎?無有也,斯可知二方實專屬陽明無疑矣。
如果過於拘泥,恐怕這兩個方子將永遠沒有適用的時機,而患有這兩個方證的人反而永遠得不到主治的方劑,難道不可悲嗎?讀者試著考察本卷中這兩個方子的各個案例,其中有太陽病嗎?沒有。由此可知這兩個方子確實專屬陽明,毫無疑問。
原文
竊以太陽經府之說盛行,賢者不發其非,而反惑焉用,是不殫辭費而辨之。
我私下認為,太陽經府的說法盛行,賢能的人不指出它的錯誤,反而困惑盲從,因此不惜費盡言辭來辨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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