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實驗錄

第六二案芍藥甘草湯證(其一穎師醫案)

第六二案芍藥甘草湯證(其一穎師醫案)

第六二案芍藥甘草湯證(其一穎師醫案)3
原文
四嫂 (十一月十三日) 足遇多行走時則腫痛,而色紫,始則右足,繼乃痛及左足。天寒不可向火,見火則痛劇。故雖甚惡寒,必得耐冷。然天氣過冷,則又痛。眠睡至浹晨,而腫痛止,至夜則痛如故。
白話
四嫂(十一月十三日)腳在過度行走時就會腫痛,顏色發紫,起初是右腳,接著疼痛蔓延到左腳。天氣寒冷時不能靠近火源,見到火疼痛就更劇烈。所以雖然非常怕冷,也必須忍耐寒冷。然而天氣過冷時,又會疼痛。睡眠到清晨時,腫痛停止,到了夜晚疼痛又像原來一樣。
原文
按歷節病足亦腫,但腫常不退,今有時退者,非歷節也。惟痛甚時筋攣,先用芍藥甘草湯以舒筋。
白話
按:歷節病腳也會腫,但腫脹常常不退,現在有時消退,不是歷節病。只是疼痛劇烈時筋脈攣急,先用芍藥甘草湯來舒緩筋脈。
原文
赤白芍(各一兩) 生甘草(八錢)拙巢注 二劑愈。
白話
赤芍、白芍(各一兩),生甘草(八錢)。拙巢注:兩劑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