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實驗錄

第一三案 葛根湯證(其二 穎師親撰)

第一三案 葛根湯證(其二 穎師親撰)

第一三案 葛根湯證(其二 穎師親撰)24
原文
師曰 葛根湯方治取效之速,與麻黃湯略同。且此證兼有渴飲者。予近日在陝州治夏姓一婦見之。其證太陽穴劇痛,微惡寒,脈浮緊,口燥。予用:
白話
老師說:「葛根湯方治療取效的速度,和麻黃湯大致相同。而且這個證候兼有口渴欲飲的症狀。我最近在陝州治療一位姓夏的婦人時看到這種情況。她的證狀是太陽穴劇烈疼痛,輕微怕冷,脈象浮緊,口乾。我用:」
原文
葛根(六錢) 麻黃(二錢) 桂枝(三錢) 白芍(三錢) 生草(一錢) 天花粉(四錢) 棗(七枚)
白話
葛根(六錢)、麻黃(二錢)、桂枝(三錢)、白芍(三錢)、生甘草(一錢)、天花粉(四錢)、大棗(七枚)
原文
按診病時已在南歸之前晚,亦未暇問其效否。
白話
按:診病的時候已經是在南歸的前一天晚上,也沒有時間詢問其效果如何。
原文
及明日,其夫送至車站,謂夜得微汗,證已全愈矣。予蓋因其燥渴,參用栝蔞桂枝湯意。吾願讀經方者,皆當臨證化裁也。
白話
等到第二天,她的丈夫送到車站,說夜裡出了微汗,證狀已經完全好了。我大概是因為她的燥渴,參考了栝蔞桂枝湯的意思。我希望研讀經方的人,都應當臨證加減化裁啊。
原文
佐景按 本案為吾師所親撰者,竊謹敬照錄,未敢損益毫釐,拜讀再四,乃恍然悟曰:夏姓婦所病者即太陽溫病也。向使吾師用葛根湯原方,未始不可優治之。
白話
佐景按:本案是我老師親自撰寫的,我恭敬地照錄,不敢增減一絲一毫,拜讀再三,才恍然大悟說:夏姓婦人所患的病就是太陽溫病啊。假使我老師用葛根湯原方,未嘗不可以很好地治療它。
原文
今更以花粉易生薑,則所謂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其技之神,嘆觀止矣!
白話
如今更用天花粉代替生薑,這正是所謂「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其技術之神妙,令人嘆為觀止啊!
原文
雖然,讀者於此有不能釋疑者在焉。曰:溫病條言「不惡寒」,葛根湯條言「惡風」,風寒本屬互稱,如是得毋自相矛盾乎?
白話
雖然如此,讀者於此有不能消除的疑問。說:溫病條說「不惡寒」,葛根湯條說「惡風」,風和寒本來是互稱的,這樣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原文
答曰:此正仲聖之互文見意處,可以深長思者也。夫曰風寒為互稱,此言不謬。
白話
回答說:這正是仲聖的互文見意之處,值得深入思考啊。說到風寒互稱,這話沒錯。
原文
但當知寒為重,風為輕,惡寒為重,惡風為輕。
白話
但是應當知道寒是重的,風是輕的,惡寒是重的,惡風是輕的。
原文
故溫病及葛根湯二條合一之後,即成「惡風不惡寒」。
白話
所以溫病和葛根湯兩條合併之後,就成了「惡風不惡寒」。
原文
其意猶曰「微惡風寒」,節言之,即本案吾師所謂「微惡寒」是也。
白話
它的意思就如同說「微惡風寒」,簡而言之,就是本案我老師所說的「微惡寒」是也。
原文
為其尚不能盡脫惡寒本色,而合於太陽首條提綱之旨,故仲聖稱此為太陽病。
白話
因為它尚不能完全脫離惡寒的本色,而合乎太陽首條提綱的宗旨,所以仲聖稱此為太陽病。
原文
又為其兼口渴津傷,易於化熱,故仲聖稱此為太陽溫病。
白話
又因為它兼有口渴津傷,容易化熱,所以仲聖稱此為太陽溫病。
原文
歷來《傷寒》注家有一絕大錯誤,賢賢相承,莫能自覺者,即以溫病為陽明病是也。佐景覺之,不容緘默。
白話
歷來《傷寒論》的注家有一個絕大的錯誤,賢德的人相互傳承,沒有人能夠自覺,就是把溫病當作陽明病。佐景發現了,不容沉默。
原文
夫依吾說,溫病為太陽病之一綱,判然異於陽明病,固矣,然竊以為尚有辨證之法在。
白話
依照我的說法,溫病是太陽病的一綱,顯然不同於陽明病,這是確定的,但是我私下認為還有辨證的方法。
原文
大論曰:「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反惡熱也。」然則惡熱者方為陽明病,其但渴而不惡熱之溫病得稱陽明病乎?
白話
《傷寒論》說:「問曰:陽明病,外證是什麼?答曰:……反惡熱也。」那麼,惡熱的才是陽明病,那些只口渴而不惡熱的溫病能夠稱為陽明病嗎?
原文
然則惡熱者當用膏知硝黃,其但渴而不惡熱者得用辛溫發散之麻桂,仲聖於此又豈非暗暗點明乎?佐景之旨,蓋在於此。
白話
那麼,惡熱的應當用石膏、知母、芒硝、大黃,那些只口渴而不惡熱的可以用辛溫發散的麻黃、桂枝,仲聖於此難道不是暗暗點明了嗎?佐景的用意,就在於此。
原文
今試排列太陽陽明之主證如下:太陽傷寒 或已發熱或未發熱 惡風惡寒太陽中風 發熱 惡風太陽溫病 發熱而渴 惡風不惡寒陽明 發熱譫語 不惡寒反惡熱
白話
現在試排列太陽、陽明的主證如下:太陽傷寒:或已發熱或未發熱,惡風惡寒;太陽中風:發熱,惡風;太陽溫病:發熱而渴,惡風不惡寒;陽明:發熱譫語,不惡寒反惡熱。
原文
閱者試察上表,其中層次何等分明。太陽傷寒當「或未發熱」「惡寒」之時,完全為寒象,且不但曰「惡風」,兼曰「惡寒」,顯見其惡風寒之重。
白話
讀者試看上面的表格,其中層次何等分明。太陽傷寒在「或未發熱」「惡寒」的時候,完全是寒象,而且不但說「惡風」,還說「惡寒」,明顯見到其惡風寒之重。
原文
至太陽中風,即但曰「發熱」,顯無「或未發熱」之時,且但曰「惡風」,不兼曰「惡寒」,顯見其惡風寒之輕。
白話
到了太陽中風,就只說「發熱」,顯然沒有「或未發熱」的時候,而且只說「惡風」,不兼說「惡寒」,明顯見到其惡風寒之輕。
原文
至太陽溫病,不但曰「發熱」,且加「渴」以示其津液之傷,曰「惡風」,又曰「不惡寒」,顯見其惡風寒之微。
白話
到了太陽溫病,不但說「發熱」,而且加上「渴」來表示其津液之傷,說「惡風」,又說「不惡寒」,明顯見到其惡風寒之微。
原文
至陽明,其甚者曰「譫語」,以示其津竭之後,神經且受熱灼矣;又曰「反惡熱」,至此完全為熱象,與太陽傷寒之完全為寒象者適相反。
白話
到了陽明,其嚴重者說「譫語」,來表示其津液枯竭之後,神經且受熱灼;又說「反惡熱」,到這裡完全是熱象,與太陽傷寒的完全為寒象者正好相反。
原文
由是吾人可得外感疾病傳變之第一原則,曰「由寒化熱」是也。
白話
由此我們可以得到外感疾病傳變的第一原則,就是「由寒化熱」。
原文
此原則實為吾人依經探討之收穫,而溫病之不得稱為陽明病,又其餘事也矣!
白話
這個原則實在是我們依據經文探討的收穫,而溫病不能稱為陽明病,又是其餘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