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舌鑑

妊娠傷寒舌總論

妊娠傷寒舌總論

妊娠傷寒舌總論7
原文
妊娠傷寒。邪入經絡。輕則母病。重則子傷。枝傷果必墜。理所必然。故凡治此。當先固其胎氣。胎安則子母俱安。面以候母。舌以候子。色澤則安。色敗則斃。面赤舌青者。子死母活。面舌俱青沫出者。母子俱死。亦有面舌俱白。母子皆死者。蓋謂色不澤也。
白話
妊娠時若傷於寒邪,邪氣侵入經絡,輕則母親生病,重則胎兒受傷。就像枝受損,果實必然墜落,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治療此病,應當先固護胎氣。胎氣安定,母子都能平安。以面部診察母親,以舌頭診察胎兒。面色光澤則平安,色澤敗壞則死亡。面部發紅而舌頭發青的,胎兒死亡而母親存活。面部和舌頭都發青、口吐白沫的,母子都會死亡。也有面部和舌頭都發白,母子都死亡的情況。這是因為色澤不夠潤澤的緣故。
原文
孕婦初傷於寒。而見面赤舌上白滑。即當微汗以解其表。如面舌俱白。因發熱多飲冷水。陽極變陰所致。當用溫中之藥。若見厥冷煩躁。誤與涼劑。則厥逆吐利而死。
白話
孕婦最初受寒時,如果出現面部發紅、舌頭上有白滑苔,就應當微微發汗來解除表邪。如果面部和舌頭都發白,是因為發熱時多喝了冷水,導致陽氣極盛轉變為陰證所引起的。應當用溫中的藥物治療。如果出現四肢厥冷、煩躁不安,誤用了寒涼的藥物,就會導致四肢厥冷、嘔吐腹瀉而死亡。
原文
妊娠面赤舌黃。五六日裡證見。當微利之。庶免熱邪傷胎之患。若面舌俱黃。此失於發汗。濕熱入里所致。當用清熱利水藥。
白話
妊娠時面部發紅、舌頭發黃,過了五六天出現裡證,應當輕微瀉下。希望能避免熱邪傷害胎兒的憂患。如果面部和舌頭都發黃,這是因為沒有及時發汗,濕熱侵入體內所引起的。應當用清熱利水的藥物治療。
原文
妊娠面舌俱黑。水火相刑。不必問其月數。子母俱死。面赤舌微黑者。還當保胎。如見灰黑。乃邪入子宮。其胎必不能固。若面赤者。根本未傷。當急下以救其母。
白話
妊娠時面部和舌頭都發黑,是水火相互剋制的緣故。不必問懷孕多少個月,母子都會死亡。面部發紅而舌頭微微發黑的,仍然應當保胎。如果出現灰黑色,就是邪氣侵入子宫,胎兒必然不能保住。如果面部發紅的,是根本之氣沒有受傷,應當緊急瀉下來救治母親。
原文
妊娠傷寒溫熱。而見面舌俱赤。宜隨證汗下。子母無虞。傷寒面色皎白。而舌赤者。母氣素虛。當用薑、桂等藥。桂不墜胎。龐安常所言也。若面黑舌赤。亦非吉兆。若在臨月。則子得生而母當殞。
白話
妊娠傷寒或溫熱病,如果面部和舌頭都發紅,應當根據證候發汗或瀉下,母子都沒有危險。傷寒時面色蒼白,但舌頭發紅的,是母親氣血向來虛弱,應當用生薑、肉桂等藥物。肉桂不會導致墜胎,這是龐安常所說的。如果面部發黑而舌頭發紅,也不是好兆頭。如果是在臨產的月份,胎兒可以存活但母親應當會死亡。
原文
妊娠傷寒而見面赤舌紫。乃酒毒內傳所致。如淡紫戴青。為陰證夾食。即用枳實理中四逆輩。恐難為力也。若面赤舌青。母雖無妨。子殞腹內。急宜平胃散加芒硝下之。
白話
妊娠傷寒而面部發紅、舌頭發紫,是酒毒向內傳變所引起的。如果呈淡紫色帶青色,是陰證夾雜食積,就用枳實理中湯、四逆湯之類的方劑,恐怕也很難見效。如果面部發紅而舌頭發青,母親雖然沒有大礙,胎兒却死在腹中。應當緊急用平胃散加芒硝來瀉下。
原文
妊娠面黑而舌乾卷短。或黃黑刺裂。乃里證至急,不下則熱邪傷胎。下之危在頃刻。如無直視循衣撮空等證。十中可救一二。
白話
妊娠時面部發黑而舌頭乾燥、捲曲、短縮,或者呈黃黑色、有芒刺裂紋,這是裡證非常緊急,不瀉下就會被熱邪傷害胎兒。瀉下的話危險就在頃刻之間。如果沒有眼睛直視、雙手循摸衣物、抓取空氣等症狀,十個病人中可以救活一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