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輯義

卷五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2)

卷五/辨太陰病脈證並治17
原文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白話
原本是太陽病,醫生卻反而用下法治療,因此出現腹部脹滿、時常疼痛的,這是屬於太陰病。用桂枝加芍藥湯主治。如果出現劇烈實質疼痛的,用桂枝加大黃湯主治。
原文
(玉函。無本字。爾。全書。程本。作而。脈經。千金翼。無爾字。千金翼。作加大黃湯主之。無桂枝二字。大實痛以下。成氏及諸本。為別條。非也。)
白話
(《玉函》沒有「本」字。「爾」,《全書》和程本作「而」。《脈經》《千金翼》沒有「爾」字。《千金翼》作「加大黃湯主之」,沒有「桂枝」二字。「大實痛」以下,成無己及各種版本列為另一條,這是錯誤的。)
原文
〔錢〕本太陽中風。醫不汗解。而反下之。致裡虛邪陷。遂入太陰。因爾腹滿時痛。故曰屬太陰也。然終是太陽之邪未解。故仍以桂枝湯解之。加芍藥者。因誤下傷脾。故多用之。以收斂陰氣也。〔汪〕如腹滿痛甚者。其人胃家本實。雖因太陽病誤下。熱邪傳入太陰。然太陰之邪。已歸陽明。而入於腑。此非裡虛痛。乃里實痛也。成注云。大實大滿。自可下除之。故加大黃。以下里實。其仍用桂枝湯者。以太陽之邪。猶未盡故也。〔程〕因而二字。宜玩。太陰為太陽累及耳。非傳邪也。
白話
〔錢〕本是太陽中風,醫生不用發汗來解除,反而用下法,導致裡虛邪陷,於是邪氣進入太陰,因此腹部脹滿、時常疼痛,所以說屬於太陰病。但終究太陽之邪尚未解除,所以仍用桂枝湯來解表。加芍藥的原因,是因為誤下傷了脾,所以多用芍藥來收斂陰氣。〔汪〕如果腹部脹滿疼痛劇烈的,這個病人胃家本來就實,雖然因為太陽病誤下,熱邪傳入太陰,但太陰的邪氣已經歸向陽明,進入腑中,這不是裡虛痛,而是裡實痛。成無己注說:大實大滿,自然可以用下法去除,所以加大黃來攻下裡實。仍然用桂枝湯,是因為太陽之邪還沒有完全解除的緣故。〔程〕「因而」這兩個字應該仔細玩味。太陰只是被太陽牽連而已,並非傳邪。
原文
內臺方議曰。表邪未罷。若便下之。則虛其中。邪氣反入里。若脈虛弱。因而腹滿時痛者。乃脾虛也。不可再下。與桂枝加芍藥湯。以止其痛。若脈沉實。大實滿痛。以手按之不止者。乃胃實也。宜再下。與桂枝湯。以和表。加芍藥大黃。以攻其里。桂枝加芍藥湯方(。玉函。加上。有倍字)
白話
《內臺方議》說:表邪未解除,如果就使用下法,就會使中焦虛弱,邪氣反而內陷入裡。如果脈象虛弱,因而腹部脹滿、時常疼痛的,這是脾虛,不可再下,給予桂枝加芍藥湯來止痛。如果脈象沉實,腹部極度脹滿疼痛,用手按壓不減輕的,這是胃實,應該再下,給予桂枝湯來和解表證,加上芍藥、大黃來攻逐裡實。桂枝加芍藥湯方(《玉函》「加」上有「倍」字)。
原文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六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生薑(二兩切)
白話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開),生薑(二兩,切片)。
原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分三服。本云桂枝湯。今加芍藥。
白話
以上五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分三次服用。原本是桂枝湯,現在加入芍藥。
原文
(溫分。千金翼。作分溫。)桂枝加大黃湯方
白話
(「溫分」,《千金翼》作「分溫」。)桂枝加大黃湯方:
原文
桂枝(三兩去皮) 大黃(二兩。玉函。作三兩。成本。作一兩。) 芍藥(六兩)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白話
桂枝(三兩,去皮),大黃(二兩,《玉函》作三兩,成本作一兩),芍藥(六兩),生薑(三兩,切片),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開)。
原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白話
以上六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原文
〔柯〕腹滿。為太陰陽明俱有之證。然位同而職異。太陰主出。太陰病。則腐穢氣凝不利。故滿而時痛。陽明主內。陽明病。則腐穢燥結不行。故大實而痛。是知大實痛。是陽明病。而非太陰病矣。仲景因表證未解。陽邪已陷入太陰。故倍芍藥。以益脾調中。而除腹滿之時痛。此用陰和陽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陽邪陷入陽明。則加大黃。以潤胃通結。而除其大實之痛。此雙解表裡也。凡妄下。必傷胃之氣液。胃氣虛。則陽邪襲陰。故轉屬太陰。胃液涸則兩陽相搏。故轉屬陽明。屬太陰。則腹滿時痛。而不實。陰道虛也。屬陽明。則腹滿大實。而痛。陽道實也。滿而時痛。是下利之兆。大實而痛。是燥屎之徵。故倍加芍藥。小變建中之劑。少加大黃。微示調胃之方也。〔汪〕案桂枝加大黃湯。仲景雖入太陰例。實則治太陽陽明之藥也。與大柴胡湯。治少陽陽明證義同。〔錢〕考漢之一兩。即宋之二錢七分也。以水七升。而煮至三升。分作三次服之。止溫服一升。案李時珍云。古之一升。今之二合半。約即今之一飯甌也。大黃不滿一錢。亦可謂用之緩。而下之微矣。
白話
〔柯〕腹部脹滿,是太陰和陽明都有的證候。然而部位相同但職能不同。太陰主司排出,太陰病則腐穢之氣凝聚不暢,所以脹滿而時常疼痛;陽明主司接納,陽明病則腐穢乾燥結滯不行,所以大實而疼痛。因此知道大實痛是陽明病,而不是太陰病。仲景因為表證未解,陽邪已經陷入太陰,所以倍用芍藥來益脾調中,消除腹滿時的疼痛,這是用陰和陽的方法。如果表邪未解,而陽邪陷入陽明,則加大黃來潤胃通結,消除大實之痛,這是表裡雙解。凡是妄用下法,必然損傷胃的氣液。胃氣虛則陽邪襲擊陰分,所以轉屬太陰;胃液乾涸則兩陽相搏,所以轉屬陽明。屬太陰則腹滿時痛而不實,陰道虛;屬陽明則腹滿大實而痛,陽道實。滿而時痛是下利的徵兆,大實而痛是燥屎的徵象。所以倍加芍藥,稍微變化建中之劑;少加大黃,微微顯示調胃的方法。〔汪〕按:桂枝加大黃湯,仲景雖然收入太陰篇,實際上是治療太陽陽明的藥方,與大柴胡湯治療少陽陽明證的意義相同。〔錢〕考證漢代的一兩,相當於宋代的二錢七分。用水七升煮至三升,分作三次服用,只溫服一升。按李時珍說:古時的一升,相當於現今的二合半,大約就是現在的一飯碗。大黃不滿一錢,也可說是使用緩和,而下法極其輕微。
原文
案方氏云。曰桂枝加。則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藥六兩。水七升。不合數。皆後人之苟用者。此說非也。
白話
按:方氏說:稱「桂枝加」,就是在原方基礎上加藥,而這裡用芍藥六兩、水七升,不符合常規數量,都是後人隨便使用的。這種說法不對。
原文
總病論曰。小建中湯。不用飴餹。芍藥為君。止痛複利邪故也。聖濟總錄。芍藥湯。治產後血氣攻心腹痛。即桂枝加芍藥湯。無生薑大棗。
白話
《總病論》說:小建中湯不用飴糖,以芍藥為君藥,因為芍藥能止痛又能利邪。《聖濟總錄》的芍藥湯,治療產後血氣攻心腹痛,就是桂枝加芍藥湯去掉生薑、大棗。
原文
聖惠方。赤芍藥散。治小兒初生。及一年內兒。多驚啼不休。或不得眠臥。時時肚脹。有似鬼神所為。即桂枝加大黃湯。去薑棗。加白朮五味。
白話
《聖惠方》的赤芍藥散,治療小兒剛出生及一歲內的嬰兒,經常驚啼不止,或者不能安睡,時常肚子脹,好像鬼神作祟一樣。這就是桂枝加大黃湯去掉生薑、大棗,加上白朮五味。
原文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白話
太陰病,脈象弱,病人隨後會自行腹瀉。如果應當使用大黃、芍藥的,要減少用量,因為這個病人胃氣虛弱容易動盪的緣故。
原文
(【原注】下利者。先煎芍藥三沸。成本。無下利云云九字註文。)
白話
(【原注】腹瀉的病人,先煎芍藥三沸。成本沒有「下利云云」九個字的注文。)
原文
〔程〕前條之行大黃芍藥者。以其病為太陽誤下之病。自有浮脈驗之。非太陰為病也。若太陰自家為病。則脈不浮。而弱矣。縱有腹滿大實痛等證。其來路自是不同。中氣虛寒。必無陽結之慮。目前雖不便利。續自便利。只好靜以俟之。大黃芍藥之宜行者減之。況其不宜行者乎。誠恐胃陽傷動。則洞泄不止。而心下痞硬之證成。雖復從事於溫。所失良多矣。胃氣弱。對脈弱言。易動。對續自便利言。太陰者。至陰也。全憑胃氣鼓動。為之生化。胃陽不衰。脾陰自無邪入。故從太陰為病。指出胃氣弱來。〔錫〕曰便利。其非大實痛可知也。曰設當行。其不當行可知也。總之傷寒無分六經。一切皆以胃氣為本。〔印〕案本經凡下後。皆去芍藥。蓋以芍藥為苦泄也。
白話
〔程〕前一條使用大黃、芍藥,是因為那個病是太陽誤下引起的病,自然有浮脈可以驗證,不是太陰本身為病。如果是太陰本身為病,則脈不浮而弱。即使有腹滿大實痛等證候,其來路自然不同。中氣虛寒,一定沒有陽結的顧慮。目前雖然不便利,但隨後會自行便利,只能安靜等待。大黃、芍藥應當使用的還要減少,何況不應當使用的呢?實在是怕胃陽受傷動搖,就會洞泄不止,而心下痞硬的證候形成,即使再用溫法,損失也很多了。「胃氣弱」是針對脈弱而言,「易動」是針對「續自便利」而言。太陰是至陰,完全依靠胃氣鼓動來進行生化。胃陽不衰,脾陰自然不會有邪氣侵入。所以從太陰為病,指出胃氣弱來。〔錫〕說「便利」,可知不是大實痛;說「設當行」,可知不應當行。總之傷寒不分六經,一切以胃氣為根本。〔印〕按:本經凡是下後,都去掉芍藥,因為芍藥是苦泄的緣故。
原文
案錫駒云。續者。大便陸續。而利出也。汪氏云。大便必接續自利而通。蓋續者。謂雖今不便利。而續必便利之義。非自利陸續頻並之謂。程注為得。
白話
按:錫駒說:「續」是指大便接連不斷地瀉出。汪氏說:大便一定會接連自行瀉利而通暢。所謂「續」,是指雖然現在不便利,但隨後一定會便利的意思,並非指自行腹瀉接連不斷、頻繁並作。程注比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