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輯義

卷四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7)

卷四/辨陽明病脈證並治21
原文
醫方集解曰。古人有治惡寒戰慄。用大承氣。下燥屎而愈者。此陽邪入里。熱結於裡。表虛無陽。故惡寒戰慄。此陽盛格陰。乃熱病非寒證。誤投熱藥。則死矣。朱丹溪曰。初下利腹痛。不可用參朮。然氣虛胃虛者。可用。初得之。亦可用大承氣調胃承氣下之。看其氣病血病。然後加減用藥。嘗治葉先生患滯下。後甚逼迫。正合承氣症。但氣口虛。形雖實而面黃白。此必平昔過食傷胃。寧忍二三日辛苦。遂與參朮陳芍藥。十餘帖。至三日後。胃氣稍完。與承氣二帖而安。苟不先補完胃氣之傷。而遽行承氣。寧免後患乎。此先補後下。例之變也。
白話
醫方集解說:古人有治療惡寒戰慄,用大承氣湯,瀉下燥屎而痊癒的。這是因為陽邪進入裡層,熱結在裡,體表虛弱沒有陽氣,所以惡寒戰慄。這是陽盛格陰,屬於熱病而非寒證。誤投熱藥就會死亡。朱丹溪說:剛開始下利腹痛,不可用參朮,但氣虛胃虛的人可以用。剛得病時,也可用大承氣湯、調胃承氣湯來瀉下。要看是氣病還是血病,然後加減用藥。曾經治療葉先生患滯下,後來非常急迫,正符合承氣湯證。但氣口脈虛,形體雖然充實而面色黃白,這一定是平時過食傷胃,寧可忍耐兩三天的辛苦,於是給予參、朮、陳皮、芍藥十幾帖。到三天後,胃氣稍微恢復,給予承氣湯兩帖而安。如果不先補足胃氣的損傷,而急用承氣湯,難道能避免後患嗎?這是先補後下的變例。
原文
傷寒直格曰。活人書。大承氣最緊。小承氣次之。調胃承氣又次之。而緩下急下。善開發而難鬱結。可通用者。大承氣湯。最為妙也。故今加甘草。名曰三一承氣湯。通治三承氣湯。於效甚速。而無加害也。儒門事親曰。大承氣湯。劉河間加甘草。以為三一承氣。以甘和其中。余嘗以大承氣。改作調中湯。加以薑棗煎。俗見薑棗。以為補脾胃而喜服。衛生寶鑑曰。若大承氣證。反用調胃承氣治之。則邪氣不散。小承氣湯證。反以大承氣湯下之。則過傷正氣。此仲景所以分而治之。後之學者。以此三藥。合而為一。且云通治三藥之證。及傷寒雜病內外一切所傷。與仲景之方。甚相違背。失軒岐緩急之旨。使病人暗受其弊。將誰咎哉。小承氣湯方
白話
傷寒直格說:《活人書》認為大承氣湯最峻猛,小承氣湯次之,調胃承氣湯又次之。而緩下與急下,善於開發而難於鬱結,可以通用的,是大承氣湯最為妙。所以現在加入甘草,命名為三一承氣湯,通治三承氣湯,效果很快,而且沒有傷害。儒門事親說:大承氣湯,劉河間加入甘草,成為三一承氣,用甘味來調和其中。我曾經將大承氣湯改作調中湯,加上薑棗煎煮。世俗看到薑棗,以為補脾胃而喜歡服用。衛生寶鑑說:如果是大承氣湯證,反而用調胃承氣湯治療,則邪氣不散;小承氣湯證,反而用大承氣湯瀉下,則過傷正氣。這是仲景之所以分別治療的原因。後來的學者,將這三種藥方合而為一,並且說通治三藥之證,以及傷寒雜病內外一切所傷,與仲景的方劑非常違背,失去了軒岐緩急的旨意,使病人暗中受害,將是誰的過錯呢?小承氣湯方
原文
大黃(四兩) 厚朴(二兩炙去皮) 枳實(三枚大者炙)
白話
大黃(四兩),厚朴(二兩,炙,去皮),枳實(三枚,大的,炙)
原文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白話
以上三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掉藥渣,分兩次溫服。初次服藥後應當大便,如果沒有大便,就喝完全部藥液。如果已經大便,就不要繼續服用了。
原文
(千金翼。作初服譫語即止。服湯當更衣。不爾盡服之。外臺。作若一服得利譫語止。勿服之。)
白話
(《千金翼》記載為:初服則譫語即止,服湯後應當大便,否則就喝完藥液。《外臺》記載為:若一服得利、譫語止,就不要服用了。)
原文
〔錢〕小承氣者。即大承氣。而小其制也。大邪大熱之實於胃者。以大承氣湯下之。邪熱輕者。及無大熱。但胃中津液乾燥。而大便難者。以小承氣微利之。以和其胃氣。胃和則止。非大攻大下之駃劑也。以無大堅實。故於大承氣中。去芒硝。又以邪氣未大結滿。故減厚朴枳實也。創法立方。惟量其緩急輕重。而增損之。使無太過不及。適中病情耳。
白話
錢氏說:小承氣湯,就是大承氣湯而減小其用量。對於大邪大熱結實在胃的,用大承氣湯瀉下;邪熱較輕,以及沒有大熱,只是胃中津液乾燥而大便困難的,用小承氣湯稍微通利一下,以調和胃氣,胃氣調和就停止,並非大攻大下的峻劑。因為沒有大堅實,所以在大承氣湯中去掉芒硝;又因為邪氣沒有大結滿,所以減少厚朴、枳實。創立法則立方,只是衡量其緩急輕重而增減,使沒有太過或不及,恰好適合病情罷了。
原文
案錢氏云。大黃四兩。既名之曰小。當是二兩。漢之二兩。即宋之五錢外。分二次服耳。此說無明證。唯外臺崔氏承氣湯。即本方。用厚朴大黃各三兩。枳實六片。龐氏用大黃二兩。而減厚朴一兩。枳實一枚。
白話
按錢氏說:大黃四兩,既然叫作「小」,應當是二兩。漢代的二兩,相當於宋代的五錢多,分兩次服用而已。這個說法沒有明確證據。只有《外臺》的崔氏承氣湯,就是本方,用厚朴、大黃各三兩,枳實六片;龐氏用大黃二兩,而減少厚朴一兩、枳實一枚。
原文
吳有性瘟疫論曰。案三承氣湯。功用彷彿。熱邪傳裡。但上焦痞滿者。宜小承氣湯。中有堅結者。加芒硝。軟堅而潤燥。病久失下。雖無結糞。然多黏膩結臭惡物。得芒硝。則大黃有盪滌之能。設無痞滿。惟存宿結。而有瘀熱者。調胃承氣宜之。三承氣。功效俱在大黃。余皆治標之品也。不耐藥湯者。或嘔或畏。當為細末蜜丸湯下。醫壘元戎。小承氣湯。治痞實而微滿。狀若飢人。食飽腹中無轉失氣。即大承氣。只去芒硝。心下痞大便或通。熱甚。宜此方。
白話
吳有性《瘟疫論》說:按三承氣湯功用相似。熱邪傳入裡,但上焦痞滿的,適宜用小承氣湯;裡面有堅結的,加芒硝,軟堅而潤燥。病久失於攻下,雖然沒有結糞,但多黏膩結臭惡物,得到芒硝,則大黃有盪滌的能力。假如沒有痞滿,只有宿結,而有瘀熱的,調胃承氣湯適宜。三承氣的功效都在大黃,其餘都是治標的藥品。不喜歡服湯藥的,或者嘔吐或者畏懼,可以做成細末蜜丸用湯送服。《醫壘元戎》:小承氣湯治療痞實而微滿,症狀像飢餓的人吃飽後腹中沒有轉矢氣。即大承氣湯只去掉芒硝。心下痞、大便或通、熱甚的,適宜此方。
原文
金匱要略。治腹滿痛而閉者。厚朴三物湯。(即本方。用厚朴八兩。枳實五枚。)
白話
《金匱要略》治療腹滿疼痛而大便閉結的,用厚朴三物湯(即本方,用厚朴八兩,枳實五枚)。
原文
又治支飲胸滿。厚朴大黃湯。(即本方。用厚朴一尺。大黃六兩。枳實四枚。)直指方。枳殼銼散。治熱證脹滿。於本方。加桔梗甘草烏梅薑棗。
白話
又治療支飲胸滿,用厚朴大黃湯(即本方,用厚朴一尺,大黃六兩,枳實四枚)。《直指方》枳殼銼散,治療熱證脹滿,在本方中加入桔梗、甘草、烏梅、薑、棗。
原文
保命集。順氣散。治中熱在胃而能食。小便赤黃微利。至不欲食為效。不可多利。(即本方)又三化湯。治中風邪氣作實。二便不通。於本方。加羌活。
白話
《保命集》順氣散,治療中熱在胃而能食,小便赤黃,微利,至不欲食為效,不可多利(即本方)。又三化湯,治療中風邪氣作實,二便不通,在本方中加入羌活。
原文
拔萃方。順氣散。消中者。熱在胃。而能飲食。小便赤黃。以此下之。不可多利。微微利。至不欲食而愈。(即本方)
白話
《拔萃方》順氣散,消中者,熱在胃,而能飲食,小便赤黃,用此方瀉下,不可多利,微微利,至不欲食而癒(即本方)。
原文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
白話
陽明病,出現潮熱,大便微硬的人,可以給予大承氣湯;不硬的,不可給予。如果六七天沒有大便,恐怕有燥屎,想要知道的方法:少量給予小承氣湯,湯藥入腹後,如果轉排矢氣,這是真有燥屎,才可以攻下;如果不轉排矢氣,這只是剛開始頭部硬,後面一定溏稀,不可攻下。攻下必然導致腹脹滿、不能食。想要喝水的,給他水就會噦逆。之後發熱的,大便一定會再次變硬而且量少,用小承氣湯調和它。不轉排矢氣的人,千萬不可攻下啊。
原文
(不可與之。成本。脫可字。玉函。作勿與之。此有燥屎也。成本。無也字。轉失氣。玉函。並作轉矢氣。其後發熱。玉函。作其後發潮熱。周本。錢本。失。作矢。千金。下二轉矢氣作轉氣。)
白話
(「不可與之」,成本脫漏「可」字;《玉函》作「勿與之」。「此有燥屎也」,成本無「也」字。「轉失氣」,《玉函》都作「轉矢氣」。「其後發熱」,《玉函》作「其後發潮熱」。周本、錢本,「失」作「矢」。《千金》下面兩個「轉矢氣」作「轉氣」。)
原文
〔成〕潮熱者實。得大便微硬者。便可攻之。若不硬者。則熱未成實。雖有潮熱。亦未可攻。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
白話
成氏說:潮熱是實證。得到大便微硬,就可以攻下;如果不硬,則熱未成實,雖然有潮熱,也不可攻。如果六七天不大便,恐怕有燥屎,應當先給予小承氣湯探測一下。如果有燥屎,小承氣湯藥勢緩和,不能宣泄,必然會轉氣下失;如果不轉失氣,這是胃中沒有燥屎,只是腸間稍微硬而已,只是初頭硬,後面一定溏稀。攻下就會虛其胃氣,導致腹脹滿、不能食。胃中乾燥,就會想喝水,水入胃中,虛寒相搏,氣逆則噦。之後卻發熱的,則熱氣乘虛,還復聚集於胃中,胃燥得熱,必然大便再次變硬而量少,給予小承氣湯微利,來調和它。所以反覆說不轉失氣,不可攻內,非常謹慎啊。知氏說:上一條說表欲解可攻裡,說表未解未可與承氣,說可與小承氣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此條說可與、不可與、乃可攻之、不可攻之、少與小承氣、以小承氣和之、慎不可攻,多少商量,慎重之意。所以只有手足汗出,大便燥硬的,才用大承氣湯主治。至於小承氣湯,仍然是微和胃氣的方法。汪氏說:轉失氣,就知道這個人大便已經硬,腸胃中燥熱亢盛,所以其氣不向外宣洩,時時轉而下。不轉失氣,則腸胃中雖然有熱,而滲孔未至於乾燥,這只是初頭硬,後必溏。黃仲理說:應分作五段來看。
原文
當先與小承氣賾(正脈。全書。作漬。汪校。作探。)之。如有燥屎。小承氣湯。藥勢緩。不能宣泄。必轉氣下失。若不轉失氣。是胃中無燥屎。但腸間少硬爾。止初頭硬。後必溏。攻之則虛其胃氣。致腹脹滿不能食也。胃中乾燥。則欲飲水。水入胃中。虛寒相搏。氣逆則噦。其後卻發熱者。則熱氣乘虛。還復聚於胃中。胃燥得熱。必大便復硬。而少與小承氣湯微利。與(全書。作以。)和之。故以重云不轉失氣。不可攻內。慎之至也。〔知〕上條曰。外欲解可攻裡。曰外未解未可與承氣。曰可與小承氣。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此條曰可與。曰不可與。曰乃可攻之。不可攻之。曰少與小承氣。曰以小承氣和之。慎不可攻。多少商量。慎重之意。故惟手足濈然汗出。大便燥硬者。始主之以大承氣。若小承氣。猶是微和胃氣之法也。〔汪〕轉失氣。則知其人大便已硬。腸胃中燥熱亢甚。故其氣不外宣。時轉而下。不轉失氣。則腸胃中雖有熱。而滲孔未至於燥。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也。黃仲理曰。作五段看之。
白話
錢氏說:小承氣湯,就是大承氣湯而減小其用量。對於大邪大熱結實在胃的,用大承氣湯瀉下;邪熱較輕,以及沒有大熱,只是胃中津液乾燥而大便困難的,用小承氣湯稍微通利一下,以調和胃氣,胃氣調和就停止,並非大攻大下的峻劑。因為沒有大堅實,所以在大承氣湯中去掉芒硝;又因為邪氣沒有大結滿,所以減少厚朴、枳實。創立法則立方,只是衡量其緩急輕重而增減,使沒有太過或不及,恰好適合病情罷了。
原文
錢氏云。其後發熱句。當從不轉矢氣句落下為是。觀末句復云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則前後照應顯然矣。而注家謂攻後重復發熱。胃熱至此方熾。此必無之事。下筆詳慎。智慮周密者。當不應若是。魏氏曰。欲飲水者以下。細玩原文。明系另起一頭腦。而注家含混。故文離愈甚。。案虛變為實。寒轉為熱。豈是必無之事。發熱即言潮熱。玉函可證。成氏順文註釋。卻覺允當。
白話
錢氏說:「其後發熱」這句,應當從「不轉矢氣」句落下為是。看末句又說「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則前後照應很明顯了。而注家說攻後重複發熱,胃熱到此才熾盛,這必定沒有的事。下筆詳慎、智慮周密的人,應該不會這樣。魏氏說:「欲飲水者」以下,仔細玩味原文,明顯是另起一個頭腦,而注家含混,所以文離愈甚。按:虛變為實,寒轉為熱,豈是必然沒有的?發熱就是指潮熱,《玉函》可以證明。成氏順文註釋,卻覺得允當。
原文
舒氏云。案此條原文。止在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文意已畢。其下數句。平空插入。亦後人之誤。案轉失氣。傷寒直格。謂動轉失泄之氣也。為是。條辨曰。黃氏曰。矢。漢書作屎。古屎矢通。失傳寫誤。續醫說。醫學全書曰。是下焦泄氣。俗云去屁也。考之篇韻。屎矢通用。竊恐傳寫之誤。矢為失耳。宜從轉矢氣為是。且文理頗順。若以失字。則於義為難訓矣。舒氏云。案矢氣二字。從前書中。皆云失氣。此誤也。緣矢字誤寫出頭耳。蓋矢與屎同。矢氣者屁。乃矢之氣也。且失字之上。無轉字之理。轉乃轉運也。以其氣由轉運而出。若果失下。夫何轉之有。確為矢字無疑。然考內經。有失氣語。咳而失氣。氣與咳俱失之類。是也。乃改作矢者。卻釜矣。張兼善曰。或問傷寒論中。所言轉失氣者。未審其氣何如。若非腹中雷鳴滾動。轉失氣也。予曰。不然。凡泄瀉之人。不能瀉氣。惟腹中雷鳴波動而已。然滾動者。水勢奔流則聲響。泄氣者。失氣下趨。而為鼓瀉。空虛則聲響。充實則氣泄。故腹滾與泄氣。為不同耳。其轉失氣。先硬後溏者。而氣猶不能轉也。況大便不實者乎。
白話
舒氏說:按此條原文只在「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文意已畢。其下數句平空插入,也是後人的錯誤。按「轉失氣」,《傷寒直格》說是動轉失泄之氣,是對的。《條辨》說:黃氏說,矢,《漢書》作屎,古時屎矢相通,「失」是傳寫錯誤。《續醫說》《醫學全書》說:是下焦泄氣,俗稱「去屁」。考《篇韻》,屎矢通用,私下懷疑傳寫之誤,「矢」變成了「失」。宜從「轉矢氣」為是,而且文理頗順。如果用「失」字,則於義難以訓解。舒氏說:按「矢氣」二字,從前書中皆說「失氣」,這是錯誤的。因為「矢」字誤寫出頭。蓋矢與屎同,矢氣就是屁,是屎的氣。而且「失」字之上沒有「轉」字的道理,「轉」是轉運,因為其氣由轉運而出;如果真是「失」(遺失),哪有「轉」的意思?確為「矢」字無疑。然而考《內經》有「失氣」一語,「咳而失氣,氣與咳俱失」之類,就是這樣。於是改作「矢」字,卻又矛盾了。張兼善說:有人問《傷寒論》中所說「轉失氣」,不知其氣如何?難道不是腹中雷鳴滾動,轉失氣嗎?我說:不是。凡是泄瀉的人,不能泄氣,只有腹中雷鳴波動而已。然而滾動是水勢奔流而聲響;泄氣是失氣下趨,而為鼓瀉。空虛則聲響,充實則氣泄。所以腹滾與泄氣是不同的。至於轉失氣,先硬後溏的,其氣尚且不能轉,何況大便不實的呢?
原文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白話
實證則譫語,虛證則鄭聲。鄭聲就是重複話語。兩眼直視而譫語,氣喘胸滿的會死,下利的也會死。
原文
(也上。玉函。有是字。外臺。以鄭聲者重語也為細注。直視以下。成氏以降。分為別條。只志聰。錫駒。為一條。)
白話
(「也」之上,《玉函》有「是」字。《外臺》以「鄭聲者重語也」為細注。「直視」以下,成氏以降分為別條,只有志聰、錫駒認為是一條。)
原文
〔錫〕此章。統論譫語有虛實之不同。生死之各異也。實則譫語者。陽明燥熱甚。而神昏氣亂。故不避親疏。妄言罵詈也。虛則鄭聲者。神氣虛而不能自主。故聲音不正。而語言重複。即素問所謂。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是也。直視者。精不灌目。目系急而不轉也。夫譫語當無死證。若喘滿者。脾肺不交。而氣脫於上。故死。下利者。脾液不收。而氣陷於下。亦死。鄭聲者。即譫語之聲。聆其聲有不正之聲。輕微重複之語。即是鄭聲。非譫語之中。別有一種鄭聲也。故止首提鄭聲。而後無鄭聲之證。〔張〕喘滿者。邪乘陽位而上爭。氣從上脫。故主死。下利者。邪聚陰位而下奪。氣從下脫。亦死也。設譫語內結。下旁流清水者。又不可誤認死證也。〔錢〕喘則膻中迫促。而氣不接。滿則傳化不通。而胃氣絕。故死。
白話
錫氏說:這一章統論譫語有虛實的不同、生死的各異。實則譫語,是陽明燥熱很盛,而神昏氣亂,所以不避親疏,胡言亂語罵人。虛則鄭聲,是神氣虛弱而不能自主,所以聲音不正,語言重複,就是《素問》所說的「言而微,終日乃復言」。直視,是精神不能灌注於目,目系緊張而不能轉動。譫語應該沒有死證,如果氣喘胸滿,是脾肺不交而氣脫於上,所以死;下利,是脾液不收而氣陷於下,也死。鄭聲就是譫語的聲音,聽其聲有不正的聲音、輕微重複的話語,就是鄭聲,並非譫語之中另外有一種鄭聲。所以只開頭提鄭聲,而後面沒有鄭聲的證候。張氏說:喘滿,是邪氣乘虛陽位而上爭,氣從上脫,所以主死;下利,是邪聚陰位而下奪,氣從下脫,也死。假如譫語內結,下旁流清水的,又不可誤認為死證。錢氏說:喘則膻中迫促而氣不接;滿則傳化不通而胃氣絕,所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