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輯義

卷三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13)

卷三/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23
原文
〔程〕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表熱不去。而裡虛作利。是曰協熱。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者。裡氣虛。而土來心下也。表裡不解者。陽因痞。而被格於外也。桂枝行陽於外以解表。理中助陽於內以止利。陰陽兩治。總是補正。令邪自卻。緣此痞無客氣上逆。動膈之陽邪。輒防陽欲入陰。故不但瀉心中芩連不可用。並桂枝中芍藥不可用也。協熱而利。向來俱作陽邪陷入下焦。果爾。安得用理中耶。利有寒熱二證。但表熱不罷者。皆為協熱利也。
白話
(程氏說)太陽病,體表的症狀還沒有消除,卻多次使用瀉下的方法,體表的熱邪沒有退去,而體內虛弱導致下利,這叫做「協熱利」。下利不止,心下痞塞硬滿的,是因為裡氣虛弱,而邪氣侵犯到心下所致。表裡症狀都沒有解除的,是因為陽氣因痞塞而被格拒於體表。桂枝引導陽氣向外以解表,理中湯扶助陽氣於內以止利,同時治療陰陽兩方面,總的是為了補益正氣,使邪氣自然退卻。因為這個痞證沒有客氣上逆、擾動膈膜的陽邪,時常要防止陽氣想要入於陰分,所以不但瀉心湯中的黃芩、黃連不可用,就連桂枝湯中的芍藥也不可用。協熱而下利,向來都當作陽邪陷入下焦,果真如此,怎能用理中湯呢?下利有寒證和熱證兩種,只要體表發熱沒有停止的,都屬於協熱利。
原文
案此條。方氏諸家。併為熱邪陷入證。至汪氏則云。此係邪熱未解。乃實熱之證。非虛寒也。桂枝人參湯。大都是叔和撰次時。傳寫之誤。此蓋以協熱之協。為合同之義。而不知與挾同。皆坐不博考之弊也。程氏辨晰之。極是矣。錫駒以挾熱為解。然而未能免陷入之說。殊可惜也。案此心下痞硬。與金匱胸痹心中痞。與人參湯之證。略同。桂枝人參湯方
白話
按:這一條,方氏等各家都當作熱邪陷入的證候。到了汪氏則說,這是邪熱未解,屬於實熱證,並非虛寒。桂枝人參湯,大都是王叔和編撰時傳寫的錯誤。這大概是因為把「協熱」的「協」當作「合同」的意思,而不知道它與「挾」字相同,都是由於不廣泛考證的弊病。程氏分辨說明它,非常正確。錫駒以「挾熱」來解釋,然而未能免除「陷入」的說法,很是可惜。按:這個心下痞硬,與《金匱要略》中胸痹心中痞、用人參湯的證候大致相同。桂枝人參湯方
原文
桂枝(四兩別切。別切二字。玉函。成本。作去皮) 甘草(四兩炙) 白朮(三兩) 人參(三兩) 乾薑(三兩)
白話
桂枝(四兩,另外切開。「別切」二字,《玉函》、成本作「去皮」),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
原文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納桂。更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白話
以上五味藥,用水九升,先煮其他四味藥,取五升,放入桂枝,再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白天服兩次,夜間服一次。
原文
(五升下。玉函。有去滓二字。成本。三升下。脫去滓二字。方氏。圈白朮之白。吳本。刪。)
白話
(「五升」之下,《玉函》有「去滓」二字。成本在「三升」之下脫落「去滓」二字。方氏圈去「白朮」的「白」字,吳本刪除。)
原文
〔喻〕此方。即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亦治虛痞下利之聖法也。〔吳〕桂枝辛香。經火久煎。則氣散而力有不及矣。故須遲入。凡用桂枝諸方。俱當依此為例。用肉桂。亦當臨用去粗皮。切碎。俟群藥煎好。方入。煎二三沸。即服。傷寒類方曰。桂獨後煮。欲其於治里症藥中。越出於表。以散其邪也。
白話
(喻氏說)這個方子就是理中湯加上桂枝,而改變了名稱,也是治療虛痞下利的聖法。(吳氏說)桂枝辛香,經過火長時間煎煮,就會氣散而藥力不足,所以必須後下。凡是使用桂枝的各方,都應當以此為例。使用肉桂,也應當在臨用時去掉粗皮,切碎,等群藥煎好,才放入,煎二三沸,即服用。《傷寒類方》說:桂枝單獨後煮,是想要它在治療裡證的藥中,越出體表,以散發其邪氣。
原文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玉函。脈經。發下。有其字。)
白話
患傷寒病,經過大瀉下之後,又發汗,出現心下痞塞、怕冷的,是表證未解除。不可以攻治痞證,應當先解表,表證解除後才可以攻治痞證。解表適宜用桂枝湯,攻治痞證適宜用大黃黃連瀉心湯。(《玉函》、《脈經》在「發」字下有「其」字。)
原文
〔柯〕心下痞。是誤下后里症。惡寒。是汗後未解症。裡實表虛。內外俱病。皆因汗下倒施所致。表裡交持。仍當遵先表后里。先汗後下正法。蓋惡寒之表。甚於身疼。心下之痞。輕於清穀。與救急之法不同。〔錢〕心下已痞。而仍惡寒者。猶有表邪未解也。前條同是痞證而惡寒。以附子瀉心者。因惡寒汗出。所以知其為陽虛之惡寒也。此則惡寒而不汗出。是以知其為表未解也。〔方〕傷寒病初之表當發。故用麻黃湯。此以汗後之表當解。故曰宜桂枝湯。
白話
(柯氏說)心下痞是誤下後的裡證,惡寒是發汗後未解的表證。裡實表虛,內外俱病,都是因為汗下顛倒施用所致。表裡證同時存在,仍應當遵循先表後里的原則,先汗後下的正治法。因為惡寒的表證比身體疼痛更為重要,心下的痞證比下利清穀為輕,與救急的方法不同。(錢氏說)心下已經痞塞,而仍然惡寒的,是還有表邪未解。前一條同樣是痞證而惡寒,用附子瀉心湯,是因為惡寒並有汗出,所以知道那是陽虛的惡寒。這一條是惡寒而不汗出,因此知道是表證未解。(方氏說)傷寒病初起的表證應當發汗,所以用麻黃湯;這裡是汗後的表證應當解除,所以說宜用桂枝湯。
原文
活人書曰。大抵結胸痞。皆應下。然表未解者不可攻也。總病論曰。前加附子。是汗出多而惡寒。表汗解。而里結未除故也。此症。是發後無汗惡寒故也。先須解表也。
白話
《活人書》說:大凡結胸、痞證,都應當用瀉下法,但是表證未解的不可以攻治。《總病論》說:前一條加附子,是因為汗出多而惡寒,表汗已解而裡結未除的緣故。這一條是發汗後無汗而惡寒的緣故,所以必須先解表。
原文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白話
患傷寒病,發熱,汗出而熱不退,心中痞塞硬滿,嘔吐並且下利的,用大柴胡湯主治。
原文
(中。玉函。正脈。作下。方本。汪本同。)
白話
(「中」字,《玉函》、正脈本作「下」,方本、汪本同。)
原文
〔程〕心中痞硬。嘔吐而下利。較之心腹濡軟。嘔吐而下利。為裡虛者不同。發熱汗出不解。較之嘔吐下利。表解者乃可攻之。竟用十棗湯者又不同。況其痞不因下後而成。並非陽邪陷入之痞。而裡氣內拒之痞。痞氣填入心中。以致上下不交。故嘔吐而下利也。大柴胡湯。雖屬攻劑。然實管領表里上中之邪。總從下焦為出路。則攻中自寓和解之義。主之是為合法。
白話
(程氏說)心中痞塞硬滿、嘔吐而下利,與心腹柔軟、嘔吐而下利的裡虛證不同。發熱汗出而熱不退,與嘔吐下利、表證已解才可用攻法、甚至用十棗湯的情況又不同。況且這個痞證不是因為瀉下之後形成的,並非陽邪陷入的痞證,而是裡氣內拒的痞證。痞氣填塞於心中,導致上下不交通,所以嘔吐而下利。大柴胡湯雖然屬於攻劑,但實際上能統領表裡上中的邪氣,總從下焦為出路,所以攻邪之中自然包含和解的意義,用它來主治是符合法度的。
原文
案金鑑云。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吐下利。而以大柴胡湯。下之之理乎。此說似是。而實非也。所謂下利。乃是熱利。若改作不利。則與小便何別。可謂失考矣。
白話
按:《醫宗金鑑》說:「下利」的「下」字,應當是「不」字。如果是「下」字,哪裡有上吐下利,卻用大柴胡湯來瀉下的道理呢?這個說法看似有理,但實際上不對。所謂的下利,是熱利。如果改作「不利」,那和小便有什麼區別?可以說是失於考證了。
原文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喉咽。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白話
病症如同桂枝湯證,但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塞硬滿,氣上衝咽喉,呼吸不暢的,這是胸中有寒邪。應當用吐法,適宜用瓜蒂散。
原文
(頭上。項上。脈經。有其字。千金翼。作頭項不強痛。喉咽。玉函。成本。作咽喉此為胸有寒。千金。作此以內有久痰。)
白話
(「頭」字上、「項」字上,《脈經》有「其」字。《千金翼》作「頭項不強痛」。「喉咽」,《玉函》、成本作「咽喉」。「此為胸有寒」,《千金》作「此以內有久痰」。)
原文
〔成〕病如桂枝證。為發熱汗出惡風也。〔方〕頭不痛。項不強。言太陽經中無外入之風邪。以明非中風也。寸候身半以上。微浮。邪自內出也。胸中痞硬。痰涎塞膈也。氣上衝咽喉者。痰湧上逆。或謂喉中聲如曳鋸。是也。寒。以痰言。〔喻〕寒者。痰也。痰飲內動。身必有汗。加以發熱惡寒。全似中風。但頭不痛。項不強。此非外入之風。乃內蘊之痰。窒塞胸間。宜用瓜蒂散。以湧出其痰也。〔周〕寒飲停蓄。阻遏胸中之陽。使衛氣不能外固。故發熱惡寒汗出也。〔程〕邪氣蘊蓄於膈間。此為胸有寒也。痞硬一證。因吐下者為虛。不因吐下者為實。實邪填塞心胸。中下二焦。為之阻絕。自不得不從上焦為出路。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是也。
白話
(成氏說)病症如同桂枝湯證,是指發熱、汗出、惡風。(方氏說)頭不痛,項不強,說明太陽經中沒有外來的風邪,以此表明不是中風。寸脈候身體上半部,微浮,是邪氣從內部發出。胸中痞硬,是痰涎堵塞胸膈。氣上衝咽喉,是痰湧上逆,有人說喉中聲音像拉鋸一樣,就是這種情況。「寒」是指痰而言。(喻氏說)「寒」就是痰。痰飲在體內發動,身體必定有汗,加上發熱惡寒,完全像中風,但是頭不痛、項不強,這不是外來的風邪,而是內在的痰飲,阻塞於胸間,應當用瓜蒂散湧吐其痰。(周氏說)寒飲停聚,阻遏胸中的陽氣,使衛氣不能外固,所以發熱、惡寒、汗出。(程氏說)邪氣蘊積於膈間,這就是「胸有寒」。痞硬這一證候,因吐下引起的為虛,不因吐下引起的為實。實邪填塞心胸,中焦、下焦因此阻隔不通,自然不得不從上焦找出路,這就是所謂的「在上者,因而越之」。
原文
案方氏諸家。以寒為痰。蓋瓜蒂能吐膈間之頑痰。故有此說。而不可以寒直斥為痰。程氏則為邪字看。極穩當矣。如錢氏單為風寒之寒。亦恐不爾。厥陰篇。瓜蒂散條云。邪結在胸中。又云。病在胸中。程說有所據。瓜蒂散方
白話
按:方氏等各家,把「寒」當作痰,大概是因為瓜蒂能吐出膈間的頑痰,所以有這種說法,但不可以直接把「寒」解釋為痰。程氏則把「寒」當作「邪」字來看,非常穩妥。像錢氏單單解釋為風寒之寒,恐怕也不是這樣。《厥陰篇》瓜蒂散條說:「邪結在胸中」,又說:「病在胸中」,程氏的說法是有根據的。瓜蒂散方
原文
瓜蒂(一分熬黃) 赤小豆(一分。玉函作各六銖)
白話
瓜蒂(一分,熬黃),赤小豆(一分。《玉函》作各六銖)。
原文
上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一錢匕。千金翼。作半錢匕。)
白話
以上兩味藥,分別搗碎篩成散劑,然後混合均勻。取一錢匕,用香豉一合,以熱湯七合,煮成稀爛的粥狀,去掉藥渣,取汁與藥散調和,一次溫服。如果不吐,稍微增加用量。得到暢快的嘔吐就停止。凡是失血、虛弱的人,不可以給予瓜蒂散。(「一錢匕」,《千金翼》作「半錢匕」。)
原文
〔鑑〕胸中者。清陽之府。諸邪入胸府。阻遏陽氣。不得宣達。以致胸滿痞硬。熱氣上衝。燥渴心煩。嗢嗢欲吐。脈數促者此熱鬱結也。胸滿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手足寒冷。欲吐不能吐。脈遲緊者。此寒鬱結也。凡胸中寒熱。與氣與飲。鬱結為病。諒非汗下之法所能治。必得酸苦湧泄之品。因而越之。上焦得通。陽氣得復。痞硬可消。胸中可和也。瓜蒂極苦。赤豆味酸。相須相益。能疏胸中實邪。為吐劑中第一品也。而佐香豉汁合服者。藉穀氣以保胃氣也。服之不吐。少少加服。得快吐即止者。恐傷胸中元氣也。此方奏功之捷。勝於汗下。所謂汗吐下三大法也。今人不知仲景子和之精義。置之不用。可勝惜哉。然諸亡血虛家。胸中氣液已虧。不可輕與。特為申禁。〔汪〕傷寒一病。吐法不可不講。華元化云。傷寒至四日在胸。宜吐之。巢元方云。傷寒病三日以上。氣浮在上部。胸心填塞滿悶。當吐之則愈。仲景以此條論。特出之太陽下篇者。以吐不宜遲。與太陽汗證相等。當於兩三日間。審其證而用其法也。條辨。以胸有寒為痰。亦通。蓋胸有風寒。則其人平素飲食之積。必鬱而成熱。變而為痰。所以瓜蒂散。亦湧痰熱之藥也。尚論篇以此條證。竟列入痰病中。誤矣。煮作稀糜。言以湯七合。煮香豉如糜粥之爛也。方氏以稀糜。為另是稀粥。大謬之極。
白話
(《醫宗金鑑》說)胸中是清陽的所在。各種邪氣進入胸中,阻遏陽氣,不能宣通布達,導致胸滿痞硬,熱氣上衝,燥渴心煩,噁心欲吐,脈數而促的,這是熱鬱結。胸滿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呼吸,手足寒冷,想吐卻吐不出,脈遲而緊的,這是寒鬱結。凡是胸中的寒熱、氣滯、水飲鬱結為病,想來不是發汗、瀉下的方法能夠治療的,必須用酸苦湧泄的藥物,順勢吐出。這樣上焦得以通暢,陽氣得以恢復,痞硬可以消除,胸中可以平和。瓜蒂極苦,赤小豆味酸,互相配合互相增益,能夠疏泄胸中的實邪,是催吐劑中的第一品。而用香豉汁調和服用,是藉穀氣以保護胃氣。服後不吐,稍微加量服用,得暢吐就停止,是恐怕損傷胸中的元氣。這個方子奏效的迅速,勝過發汗、瀉下,這就是所說的汗、吐、下三大法。現在的人不了解仲景、子和的精義,棄而不用,真是可惜啊!然而諸多失血、虛弱的人,胸中氣液已經虧損,不可輕易使用,特此申明禁忌。(汪氏說)傷寒這一疾病,吐法不可不講求。華元化說:傷寒到了第四天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巢元方說:傷寒病三日以上,氣浮在上部,胸中塞滿悶,應當用吐法就會痊癒。仲景把這一條特地放在太陽下篇,是因為吐法不宜延遲,與太陽病的汗法同等重要,應當在兩三日之間,審查其證候而選用其法。《條辨》認為「胸有寒」是痰,也說得通。因為胸有風寒,那麼病人平素飲食積滯,必定鬱而化熱,變為痰,所以瓜蒂散也是湧吐痰熱的藥物。《尚論篇》把這一條證候竟列入痰病中,錯了。「煮作稀糜」,是說用湯七合煮香豉像糜粥那樣爛。方氏把「稀糜」當作另外的稀粥,大錯特錯。
原文
古方選注曰。瓜蒂散。乃酸苦湧泄重劑。以吐胸寒者。邪結於胸。不涉太陽表實。只以三物為散。煮作稀糜。留戀中焦。以吐之。能事畢矣。瓜蒂性升。味苦而湧。豆性酸斂。味苦而泄。恐其未必即能宣越。故復以香豉湯。陳腐之性。開發實邪。定當越上而吐矣。
白話
《古方選注》說:瓜蒂散是酸苦湧泄的重劑,用來催吐胸中有寒的。邪氣結於胸中,不涉及太陽表實證,只用三味藥製成散劑,煮成稀糜,使藥力留戀中焦,用以催吐,就能解決問題了。瓜蒂性升,味苦而能湧;赤小豆性酸斂,味苦而能泄。恐怕它們未必能立即宣發越散,所以又用香豉湯,以其陳腐之性,開發實邪,一定能夠向上湧吐而出。
原文
外臺秘要。張文仲瓜蒂散。主傷寒胸中痞塞。瓜蒂。赤小豆。各一兩。上二味。搗散。白湯服一錢匕。又範汪。療傷寒及天行。瓜蒂散方。同上二味。搗作散。溫湯二合。服一錢匕。藥下便臥。若吐便且急忍也。候食頃不吐者。取錢五七散。二合湯和服之。便吐矣。不吐復稍增。以吐為度。吐出青黃如菜汁者。五升以上為佳。若吐少病不除者。明日如前法。復服之。可至再三。不令人虛也。藥力過時不吐。服湯一升。助藥力也。吐出便可食。無復餘毒。若服藥過多者。益飲冷水解之。
白話
《外臺秘要》記載張文仲的瓜蒂散,主治傷寒胸中痞塞。瓜蒂、赤小豆各一兩。以上兩味藥,搗成散,用白開水送服一錢匕。又範汪治療傷寒及天行時疫,瓜蒂散方:同上兩味藥,搗成散,用溫湯二合,送服一錢匕,服藥後就躺下。如果嘔吐,就暫時忍住。等候一頓飯的時間不吐的,取錢幣大小五七散,用二合同湯調和服用,就會吐了。不吐再稍微增加,以吐出為度。吐出青黃色像菜汁樣的東西,五升以上為佳。如果吐得少而病不除,第二天照前法再服,可以服到兩三次,不會使人虛弱。藥力過去後還不吐,服用湯藥一升來幫助藥力。吐後就可以進食,沒有殘餘的毒素。如果服藥過多,多喝冷水來解它。
原文
(和服之下。活人書。有以手指擿之五字。)
白話
(「和服」之下,《活人書》有「以手指擿之」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