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得與之。
太陽病經過攻下之後,如果病人感覺氣往上衝的,可以給予桂枝湯,用之前的方法服用。如果氣不上衝的,不可以給予。
原文
(玉函。千金翼。無後字。及方用前法四字。得。作可。成本。亦作可。)
(《玉函》《千金翼》中沒有「後」字,以及「方用前法」四字。「得」作「可」。成本也作「可」。)
原文
〔成〕太陽病屬表。而反下之。則虛其里。邪欲乘虛傳裡。若氣上衝者。里不受邪。而氣逆上。與邪爭也。則邪仍在表。故當復與桂枝湯解外。其氣不上衝者。裡虛不能與邪爭。邪氣已傳裡也。故不可更與桂枝湯攻表。〔錢〕太陽中風。外證未解之時。而誤下之。則胃氣虛損。邪氣乘之。當內陷而為痞為結。下陷而成協熱下利矣。以下後而其氣上衝。則知外邪未陷。胸未痞結。當仍從外解。可與桂枝湯。不須加減。悉照前方服法可也。若其氣不上衝者。恐下後邪或內入。胃氣已傷。將有逆變。尚未可知。桂枝湯不可與也。姑待其變。然後隨證治之可耳。〔志〕金氏曰。氣上衝者。謂太陽之氣。從下而上。根氣盛。不因下後內陷。故上衝也。可與桂枝湯。以解肌中之邪。若不上衝者。太陽之氣下陷。邪亦從之內入。無庸桂枝以解肌。故曰不得與之。
〔成〕成無己說:太陽病屬於表證,卻反而用攻下法,就會使裏氣虛弱,邪氣想要趁虛傳入裏。如果氣往上衝的,是裏氣不接受邪氣,而氣逆上,與邪氣抗爭。那麼邪氣仍然在表,所以應當再用桂枝湯解表。若是其氣不上衝的,是裏氣虛弱不能與邪氣抗爭,邪氣已經傳入裏了,所以不可以再用桂枝湯攻表。〔錢〕錢潢說:太陽中風,外證未解除的時候,而錯誤攻下,就會導致胃氣虛損,邪氣趁機侵入,應當內陷而成為痞證或結胸,下陷而成為協熱下利。因為攻下之後而其氣上衝,就知道外邪沒有內陷,胸中沒有痞結,應當仍然從外解,可以給予桂枝湯,不需要加減,全部按照前方服法就可以了。如果其氣不上衝的,恐怕攻下之後邪氣可能內入,胃氣已經受傷,將會有逆變,還不知道。桂枝湯不可以給予,姑且等待它的變化,然後隨證治之就可以了。〔志〕張志聰引金氏說:氣上衝的,是說太陽之氣從下而上,根氣旺盛,不因為攻下後內陷,所以上衝。可以給予桂枝湯,以解除肌中的邪氣。如果不上衝的,太陽之氣下陷,邪氣也跟著內入,不需要用桂枝來解肌,所以說不得與之。
原文
案上衝。諸家未有明解。蓋此謂太陽經氣上衝。為頭項強痛等證。必非謂氣上衝心也。
按:「上衝」各家沒有明確的解釋。大概這是說太陽經氣上衝,表現為頭項強痛等證候,必定不是說氣上衝心。
原文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之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太陽病到了第三天,已經用了發汗法,或者用了吐法,或者用了下法,或者用了溫針,仍然不解除的,這就是壞病,桂枝湯不適合給他了。觀察他的脈證,知道犯了什麼錯誤,根據證候來治療。
原文
(玉函。千金翼。仍。作而。不中與之。作不復中與也。成本。無之字。)
(《玉函》《千金翼》中「仍」作「而」;「不中與之」作「不復中與也」;成本沒有「之」字。)
原文
〔方〕壞。言歷遍諸治。而猶不愈。則反覆雜誤之餘。血氣已憊壞。難以正名名也。不中。猶言不當也。末三句。言所以治之之法也。蓋既不可名以正名。則亦難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隨機應變之微旨。斯道之一貫。斯言盡之矣。〔程〕如汗後。亡陽動經。渴躁譫語。下後。虛煩結胸痞氣。吐後。內煩腹脹滿。溫針後。吐衄驚狂之類。紛紜錯出者。俱是。既為前治所壞。〔王〕逆者。謂不當汗而汗。不當下而下。或汗下過甚。皆不順於理。故云逆也。〔志〕太陽病至三日。而已發汗。則肌表之邪已去。假使里證未除。若吐之而治其中膈。若下之而清其腸胃。若溫針而理其經脈。里證仍不解者。此為壞病。夫自敗曰壞。言裡氣自虛。而自敗也。〔柯〕壞病者。即變證也。若誤汗則有遂漏不止。心下悸。臍下悸等證。妄吐則有飢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證。妄下則有結胸痞硬。協熱下利。脹滿清穀等證。火逆則有發黃圊血。亡陽奔豚等證。是桂枝證已罷。故不可更行桂枝湯也。桂枝以五味成方。減一增一。便非桂枝湯。非謂桂枝竟不可用。〔錢〕論中凡屬誤汗吐下之變。皆壞病也。故治之之法。即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燒針諸條。是也。
〔方〕方有執說:「壞」是說經歷了各種治法,而仍然不癒,那麼在反覆雜亂錯誤之後,血氣已經疲憊敗壞,難以用正規的病名來命名。「不中」就是說不恰當。最後三句,是說明治療的方法。因為既然不能用正規的病名來命名,也就難以給出正規的治法,所以只是指示人們隨機應變的微妙旨意,這一貫的道理,這句話完全表達了。〔程〕程應旄說:例如發汗後亡陽動經、口渴煩躁譫語,攻下後虛煩結胸痞氣,吐後內煩腹脹滿,溫針後吐血鼻衄驚狂之類,紛繁錯雜出現的,都是。這些都是被前醫的治療所損壞的。〔王〕王肯堂說:「逆」是指不應當發汗而發汗,不應當攻下而攻下,或者發汗攻下太過,都不順於理,所以稱為逆。〔志〕張志聰說:太陽病到了三天,已經發汗,那麼肌表的邪氣已經除去。假使裡證沒有解除,假如用吐法來治其中膈,假如用下法來清其腸胃,假如用溫針來理其經脈,裡證仍然不解除的,這就是壞病。自己敗壞叫做壞,是說裏氣自己虛弱,自己敗壞。〔柯〕柯琴說:壞病就是變證。如果誤汗就會有汗漏不止、心下悸、臍下悸等證;妄吐就會有飢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證;妄下就會有結胸痞硬、協熱下利、脹滿清穀等證;火逆就會有發黃便血、亡陽奔豚等證。這是桂枝證已經解除,所以不可以再用桂枝湯。桂枝湯以五味成方,減少一味增加一味,便不是桂枝湯,並不是說桂枝完全不可用。〔錢〕錢潢說:論中凡是屬於誤汗吐下的變證,都是壞病。所以治療的方法,就是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燒針各條,就是。
原文
案壞。成氏讀為古壞切。云為醫所壞病也。乃似於義不穩。有太陽病為醫所壞。轉為少陽。為陽明者。則不得謂之為壞病也。巢源云。或已發汗吐下。而病證不解。邪熱留於腑臟。致令病候多變。故曰壞傷寒。外臺秘要引文仲云。傷寒八九日不瘥。名為敗傷寒。諸藥不能消。又引古今錄驗云。傷寒五六日以上不解。熱在胸中。口噤不能言。唯欲飲水。為敗傷寒。醫所不療。千金方作壞傷寒所謂敗傷寒。蓋是壞敗之義。即壞病耳。當互證也。
按:「壞」字,成無己讀作古壞切,說是醫生所損壞的病。但是似乎意義不穩妥。有太陽病被醫生損壞,轉為少陽病、陽明病的,就不能稱之為壞病。《巢源》說:有的已經發汗吐下,而病證不解,邪熱留在腑臟,致使病候多變,所以稱為壞傷寒。《外臺秘要》引文仲說:傷寒八九日不愈,名為敗傷寒,諸藥不能消除。又引《古今錄驗》說:傷寒五六日以上不解,熱在胸中,口噤不能說話,只想喝水,是敗傷寒,醫生無法治療。《千金方》作壞傷寒,所謂敗傷寒,大概是壞敗的意思,就是壞病。應當互相參證。
原文
案溫針。諸注欠詳。王綸明醫雜著云。問。近有為溫針者。乃楚人法。其法。針於穴。以香白芷作圓餅。套針上。以艾蒸溫之。多取效。答。古有針則不灸。灸則不針。未有針而加灸者。此後人俗法也。此法行於山野貧賤之人。經絡受風寒致病者。或有效。只是溫經通氣而已。仲景楚人。此豈古溫針之遺法耶。
按:「溫針」,各家注釋不夠詳細。王綸《明醫雜著》說:問:近來有使用溫針的,是楚人的方法。其方法是:在穴位上針刺,用香白芷做成圓餅,套在針上,用艾火蒸熱它,多能取效。答:古代有針就不灸,灸就不針,沒有針而加上灸的。這是後人的俗法。這種方法行於山野貧賤之人,經絡感受風寒致病的,有時有效,只是溫經通氣罷了。仲景是楚人,這難道是古代溫針的遺法嗎?
原文
案不中。方氏解為不當。是恐不爾。蕭參希通錄云。俚談以不可用。為不中用。自晉時已有此語。左傳成二年。卻子曰。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杜預注。不中為之役使。王充耘讀書管見云。中土見事之當其可者。謂之中。其不可者。謂之不中。於物之好惡。人之賢不肖。皆以之目焉。簡案不中用。見始皇本紀。韓延壽傳等。
按:「不中」,方有執解釋為不恰當,恐怕不是這樣。蕭參《希通錄》說:俗語把不可用叫做不中用,從晉代就已經有這種說法。《左傳》成公二年,郤克說:「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杜預注:「不中為之役使。」王充耘《讀書管見》說:中土(中原)見事情適當其可的,叫做「中」,其不可的,叫做「不中」。對於物的好壞、人的賢與不肖,都用它來看待。簡單考證:不中用,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漢書·韓延壽傳》等。
原文
名醫類案云。一人傷寒壞證垂死。手足俱冷。氣息將絕。口張不能言。張致和以人參一兩。去蘆。加附子一錢。於石㸠內。煎至一碗。以新汲水浸之。若冰冷。一服而盡。少頃病人汗從鼻梁上。涓涓如水。此其驗也。蓋鼻梁上應脾。若鼻端有汗者可救。以土在身中周遍故也。近陸同婦。產後患疫證。二十餘日。氣虛脈弱。即同壞證。亦以此湯治之。遂愈。世謂傷寒。汗吐下三法差謬。名曰壞證。孫真人云。人參湯。須得長流水煎服。若用井水則不驗。蓋長流水。取其性之通達耳。。案百一選方。破證奪命散。治傷寒陰陽二證不明。或投藥錯誤。致患人困重垂死。即與致和方同。唯不用附子。後世所謂獨參湯。衛生家寶方。名人參奪命散。有生薑。
《名醫類案》說:有一人傷寒壞證將死,手足都冷,氣息將絕,口張不能說話。張致和用人參一兩,去蘆頭,加附子一錢,在石鼎內煎至一碗,用新汲水浸泡它,使其冰冷,一次服完。不久病人汗從鼻梁上涓涓如水流出,這就是其效驗。因為鼻梁上應脾,如果鼻端有汗的可以救,因為土在身中周遍的緣故。近來陸同的婦人,產後患疫證二十餘日,氣虛脈弱,就同壞證,也用此湯治療,於是痊癒。世人說傷寒汗吐下三法錯謬,名叫壞證。孫真人說:人參湯必須用長流水煎服,如果用井水則不靈驗。因為長流水取其性通達罷了。按:《百一選方》破證奪命散,治療傷寒陰陽二證不明,或投藥錯誤,致患者困重垂死,即與張致和方相同,只是不用附子,後世所謂獨參湯。《衛生家寶方》名人參奪命散,有生薑。
原文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桂枝湯本來是為了解除肌表的邪氣。如果病人脈象浮緊,發熱而不出汗的,不可以給予桂枝湯。必須時常記住這一點,不要讓它發生錯誤。
原文
(玉函。千金翼。桂枝下。有湯字。汗不出。作無汗。無之字。成本亦無。)
(《玉函》《千金翼》中「桂枝」下有「湯」字;「汗不出」作「無汗」;沒有「之」字。成本也沒有。)
原文
〔成〕脈浮發熱。汗出惡風者。中風也。可與桂枝湯解肌。脈浮緊發熱。不汗出者。傷寒也。可與麻黃湯。常須識此勿妄治也。〔方〕肌。膚肉也。蓋風中衛。而衛不固。發熱汗出。而惡風。衛行脈外。膚肉之分也。桂枝救護之。熱粥釋散之。病之所以解也。識。與志同。記也。記其政事。謂之識。言當常常用心。以記其事。勿忘勿怠。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誤。
〔成〕成無己說:脈浮發熱,汗出惡風的,是中風,可以給予桂枝湯解肌。脈浮緊發熱,不汗出的,是傷寒,可以給予麻黃湯。必須時常記住這一點,不要胡亂治療。〔方〕方有執說:肌,就是膚肉。因為風傷衛,而衛氣不固,發熱汗出而惡風,衛氣行於脈外,屬於膚肉的部分。桂枝救護它,熱粥宣散它,病之所以解除。識,與志同,記的意思。記載政事叫做識,是說應當常常用心來記住這件事,不要忘記不要懈怠,而不可使有一絲一毫的失誤。
原文
案肌。說文。肉也。折骨分經。白為肌。赤為肉。而肌有兩義。有肌膚之肌。有肌肉之肌。注證發微詳辨之。方氏因注云。肌。膚肉也。蓋分肌肉之肌也。
按:「肌」,《說文解字》:「肉也。」折骨分經,白的叫做肌,紅的叫做肉。而肌有兩層意思:有肌膚的肌,有肌肉的肌。《注證發微》詳細分辨了。方有執因此注釋說:「肌,膚肉也。」大概是區分肌肉的肌。
原文
案解肌。解散肌表之邪氣也。言桂枝。雖為解肌之劑。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桂枝湯。當以麻黃湯。解散其肌表之邪也。解肌二字。不專屬於桂枝。外臺秘要。有麻黃解肌湯。葛根解肌湯。名醫別錄。麻黃主療云。解肌。可以見耳。
按:「解肌」,是解散肌表邪氣的意思。說桂枝湯雖然是解肌的方劑,但如果病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的,不可以給予桂枝湯,應當用麻黃湯來解散其肌表的邪氣。「解肌」二字不專屬於桂枝。《外臺秘要》有麻黃解肌湯、葛根解肌湯。《名醫別錄》麻黃的主治說「解肌」,由此可見。
原文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如果是喜歡飲酒的人得了病,不可以給予桂枝湯,服用後就會嘔吐,因為飲酒的人不喜歡甜味的緣故。
原文
(玉函。千金翼。無若字。病字。以字。成本。得之。作得湯。)
(《玉函》《千金翼》沒有「若」字、「病」字、「以」字。成本「得之」作「得湯」。)
原文
〔成〕酒客內熱。喜辛而惡甘。桂枝湯甘。酒客得之。則中滿而嘔。〔柯〕仲景用方慎重如此。言外當知有葛根連芩以解肌之法矣。
〔成〕成無己說:飲酒的人內有熱,喜歡辛辣而厭惡甘甜。桂枝湯味甘,飲酒的人服用它,就會中焦脹滿而嘔吐。〔柯〕柯琴說:仲景用方如此慎重。言外應當知道有葛根黃連黃芩以解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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