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水蛭(熬) 虻蟲(去翅足熬,各三十個) 大黃(三兩,酒浸)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水蛭(炒過) 虻蟲(去掉翅和腳炒過,各三十個) 大黃(三兩,用酒浸泡) 桃仁(二十個,去掉皮和尖) 以上四味藥,用水五升,煮成三升,去掉渣滓,溫熱服用一升,如果沒有瀉下就再服一次。
原文
太陽病,六、七日,過經。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向里。反不結胸,向下。
太陽病,過了六七天,已經過了病經的時限。表證仍然存在,脈象微弱且沉,已向體內發展。反而沒有形成結胸證,病邪向下發展。
原文
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外症。小便自利者,內症。下血乃愈。
病人發狂,是因為熱邪在下焦,小腹部應當堅硬脹滿,這是外在症狀。小便通利的,是內在症狀。排出瘀血才能痊愈。
原文
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太陽病隨著經脈傳變,瘀熱積蓄在體內的緣故,抵當湯主治此證。
原文
此亦熱結膀胱之症,前桃核承氣,乃治瘀血將結之時,抵當乃治瘀血已結之後也。
這也是熱邪內結膀胱的症狀,先前的桃核承氣湯,是治療瘀血將要凝結的時候;抵當湯則是治療瘀血已經凝結之後。
原文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以上皆似血症諦,因小便不利,安知非濕熱不行之故,不可斷為有血也。
太陽病,全身發黃,脈象沉而結、小腹部堅硬,小便不利的,是沒有瘀血;以上症狀都類似瘀血證的確切表現,因為小便不利,怎能知道不是濕熱不通的緣故,不可斷定為有瘀血。
原文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並無濕熱而如狂,非蓄血而何?如此審證,無遁形矣。抵當湯主之。
小便通利,病人如同發狂的,是瘀血證的確定表現,並沒有濕熱卻如同發狂,不是瘀血積蓄又是什麼?像這樣審查證候,就沒有能隱瞞的了。抵當湯主治。
原文
陽明證,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心主血,血凝則心氣結,而失其官矣。
陽明病證,病人健忘的,必定有瘀血積蓄。心主宰血,血液凝滯就會使心氣鬱結,而失去其功能。
原文
蓄不甚,故不狂,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此乃舊病,非傷寒時所得者。屎雖硬,大便反易,血性滑利。其色必黑,浮血亦有隨便而下者。宜抵當湯下之。
瘀血不嚴重,所以不發狂。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本來就有久瘀血,所以使人健忘,這是原有的疾病,不是傷寒時所得的。大便雖然硬,反而容易排出,是因為血的性質滑利。糞便的顏色必定發黑,瘀血也有隨大便排出的。適宜用抵當湯瀉下治療。
原文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過經。雖脈浮數者,可下之。
病人沒有表證和裡證,發熱七八天,已過病經。雖然脈象浮數,也可以用下法治療。
原文
脈雖浮數,而無表裡症,則其發熱竟屬裡實矣,七、八日,故可下。
脈象雖然浮數,但沒有表證和裡證,那麼發熱實際上屬於裡實證。過了七八天,所以可以用下法。
原文
脈數不解,邪本不在大便也,消穀善飢,蓄血本不在水穀之路,故能食。至六、七日,蓄血更久。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當湯。其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此指服湯後之變症,熱邪不因下而去。
脈數不緩解,邪本來不在大便。消穀善飢,是因為瘀血本來不在水穀的道路上,所以能進食。到了六七天,瘀血積蓄更久。不大便的,是有瘀血,適宜用抵當湯。如果脈數不緩解而且腹瀉不止,必定是挾帶熱邪而便膿血。這是指服用湯藥後的變症,熱邪不因瀉下而去除。
原文
又動其血,則血與便合為一,而為便膿血之症,又當別有治法。
又擾動了血液,那麼血和大便混為一體,就成為便膿血的症狀,又應當另外有治療方法。
原文
按:瘀血,又有但欲漱水,不欲咽之症。蓋唇口乾燥,而腹中不能容水也。
按:瘀血,還有只想漱口不想吞嚥的症狀。大概是嘴唇口腔乾燥,而腹中不能容納水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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