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卷八

傳經二(少陽十七)

卷八/少陽經上篇(二十二章)7
原文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白話
傷寒病到了第三天,三陽經的病程已經結束,按理三陰經應當承受病邪。但病人反而能夠進食而不嘔吐,這表示三陰經沒有受到病邪侵襲。
原文
傷寒一日,一經;六日,六經俱遍,則正復邪退,汗出而解。
白話
傷寒病一天傳一經;到了第六天,六經都已傳遍,那麼正氣恢復、邪氣退去,就會出汗而病癒。
原文
其不應期而解者,陽盛而入陽明之腑,陰盛而入三陰之臟者也。
白話
那些沒有按時痊癒的,是因為陽氣偏盛而傳入陽明腑,或是陰氣偏盛而傳入三陰臟的緣故。
原文
少陽居陽明、太陰之介,陽盛則入於腑,陰盛則入於臟。
白話
少陽經位於陽明經與太陰經之間,陽氣偏盛就傳入腑,陰氣偏盛就傳入臟。
原文
於傷寒三日,病在少陽之時,候之,少陽脈小,不傳陽明之腑,是陽不偏盛;使陰氣偏盛,當入三陰之臟,是時三陽既盡,三陰當受邪矣。
白話
在傷寒第三天,病在少陽經的時候,觀察脈象,如果少陽脈細小,沒有傳入陽明腑,這是陽氣不偏盛;假如陰氣偏盛,就會傳入三陰臟,這時三陽經已經傳完,三陰經就應當承受病邪了。
原文
若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之臟不受外邪,再俟三日,但傳三陰之經,自能應期汗解也。
白話
如果病人反而能夠進食而不嘔吐,這是三陰臟沒有受到外邪侵襲,再等三天,只傳到三陰經,自然能夠按時出汗而病癒。
原文
太陰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是臟病而非經病也故仲景曰以其臟有寒故也陽明篇皆言腑病(其經病皆有腑證也)三陰篇皆言臟病並非經病也陰陽和平臟腑可以不傳經無不傳之理所謂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必然之數也六經經證總統於太陽一經凡中風在六日之內不拘何經皆宜桂枝傷寒在六日之內不拘何經皆宜麻黃惟入臟入腑則陰陽偏勝愈期不齊而法亦百變不窮矣蓋入臟入腑而後太陽證罷不入臟腑而在經絡萬無太陽遽罷但有別經表證者所謂表者止有皮毛一層皮毛即開太陽已罷則經如何不罷若皮毛未開太陽何緣遽罷太陽不罷是以六經俱盡總宜麻桂也程氏謂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傷寒三日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為經亦不傳悖謬之至
白話
太陰病會出現腹部脹滿、嘔吐、飲食不下,這是臟病而不是經病,所以仲景說「因為臟中有寒的緣故」。陽明篇講的都是腑病(它的經病也都伴有腑證),三陰篇講的都是臟病,並非經病。陰陽平和的情況下,臟腑可以不傳,但經沒有不傳的道理。所謂「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這是必然的規律。六經的經證都統屬於太陽一經,凡是中風在六天之內,不論哪一經,都適合用桂枝湯;傷寒在六天之內,不論哪一經,都適合用麻黃湯。只有傳入臟腑時,陰陽偏盛,痊癒的日期就不一致,治法也千變萬化。因為傳入臟腑之後,太陽證才會消失;如果不入臟腑而停留在經絡,絕不會太陽證突然消失而只有其他經的表證。所謂表證,只限於皮毛這一層;皮毛一開,太陽證已罷,那麼經證怎麼會不罷?如果皮毛未開,太陽證怎麼會突然消失?太陽證不消失,所以即使六經都已傳遍,總歸還是適合用麻黃湯和桂枝湯。程氏說:「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傷寒三日,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認為經也不傳,這是極其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