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卷八

屬陽明證十(少陽十一)

卷八/少陽經上篇(二十二章)1
原文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服柴胡湯已,半表之熱清,應當不渴,渴者,胃腑燥熱,屬陽明也,以法治之,去其燥熱,則胃病不成矣。
白話
服用柴胡湯之後,出現口渴的症狀,這屬於陽明病,應當依照陽明病的治法來處理。服用柴胡湯後,半表半裡的熱邪已經清除,按理說不應該口渴;如果仍然口渴,表示胃腑有燥熱,屬於陽明病,應當依照陽明病的治法來治療,去除燥熱,這樣胃病就不會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