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卷七

心下硬滿證十二(陽明六十三)

卷七/陽明經下篇(三十三章)4
原文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白話
陽明病,心下硬滿的,不可以攻下。攻下之後,下利不止的會死;下利停止的就會痊癒。
原文
心下痞者,太陰之證。太陰病,腹滿而吐,自利益甚,下之必胸下結硬是也。
白話
心下痞滿的,是太陰的證候。太陰病,腹部脹滿而嘔吐,自發下利更加嚴重,若攻下必定導致胸下結硬就是這樣。
原文
陽明之病,而見太陰心下硬滿之證,陰盛陽弱,故不可攻之。
白話
陽明病,卻出現太陰心下硬滿的證候,是陰氣盛陽氣弱,所以不可以攻下。
原文
攻之,脾陽陷敗,利遂不止者死,陽回利止者則愈也。
白話
攻下之後,脾陽下陷敗壞,下利不止的會死,陽氣回復下利停止的就會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