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卷六

大承氣證二十一(陽明四十)

卷六/陽明經上篇(五十章)6
原文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
白話
陽明與少陽合病,必定會下利。如果脈象不呈現「負」的現象,就是順證;出現「負」的現象,就是逆證。互相剋制侵犯,就稱為「負」。
原文
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白話
脈象滑而數的,表示有宿食停滯,應當用下法,適合用大承氣湯。
原文
陽明、少陽合病,膽經郁迫,胃氣壅遏,失其受盛之職,故必下利。
白話
陽明與少陽合病,膽經鬱滯逼迫,胃氣壅塞阻遏,失去其受納盛裝的功能,所以必定下利。
原文
甲木為賊,土氣未敗,則脈不負,不負為順;負則木賊土敗,是之為失。負者,互相剋賊之名。宿食阻礙,經氣浮蕩,故振滑而數。胃主受盛,脾主消化。
白話
甲木(膽)為賊邪,土氣尚未敗壞,則脈象不「負」,不負為順;若「負」則木邪傷土而土敗,這就稱為「失」。「負」是互相剋制侵犯的名稱。宿食阻礙,經氣浮動盪漾,所以脈象動搖滑而數。胃主受納盛裝,脾主消化。
原文
水穀入胃,以脾土之濕濟胃土之燥,燥濕互濟,陰陽交蒸,是以消爛腐化,中無宿物。
白話
水穀進入胃中,用脾土的濕氣來調濟胃土的燥氣,燥與濕互相調濟,陰陽交相蒸騰,因此能消化腐熟,中焦沒有停留的宿物。
原文
陽明病,胃強脾弱,燥奪其濕,未及腐化,已成結硬。是宿食者,雖太陰之咎,而實陽明之過也。
白話
陽明病,胃氣強盛而脾氣虛弱,燥氣奪走了濕氣,來不及腐熟消化,已經形成結硬。這些宿食,雖然是太陰(脾)的過失,但實際上是陽明(胃)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