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卷六

陽明腑證調胃承氣證一(陽明二十)

卷六/陽明經上篇(五十章)4
原文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白話
太陽病,到了第三天,發汗後病沒有解除,出現蒸蒸發熱的症狀,這屬於胃腑的病證,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
原文
太陽病二日,陽明三日,少陽,此但傳經絡,而不入臟腑,發汗則解矣。
白話
太陽病的第二天,陽明病的第三天,少陽病,這只是病邪在經絡之間傳變,而沒有進入臟腑,發汗之後病就會解除了。
原文
乃當三日少陽之期,發汗不解,而反蒸蒸發熱者,此不在經,而在胃也。
白話
然而,正當第三天少陽病的時期,發汗後病沒有解除,反而出現蒸蒸發熱的現象,這表示病邪不在經絡,而在胃腑了。
原文
宜早以調胃承氣調之,免後此之用大承氣,此大承氣之初證也。
白話
應該及早用調胃承氣湯來調理,以避免後來需要使用大承氣湯,這是大承氣湯證的初期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