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卷四

太陽壞病入厥陰胃冷吐蛔證一(太陽一百零九)

卷四/太陽經中篇(五十六章)2
原文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臟腑素有積寒,復發汗以亡胃陽,胃冷不能安蛔,必吐蛔蟲。蟲因木化,厥陰木鬱則生蛔蟲。《素問》云:“厥陰者,陰之絕陽。
白話
病人體內本來就有寒證,又再發汗,導致胃中寒冷,必然會吐出蛔蟲。因為臟腑平素積聚寒氣,再度發汗損傷了胃的陽氣,胃寒冷得無法安定蛔蟲,所以一定會吐出蛔蟲。蟲體由木氣變化而生,厥陰屬木,木氣鬱結就會產生蛔蟲。《素問》說:「厥陰,是陰氣中陽氣斷絕的部位。」
原文
”厥陰以至陰之臟,寒極吐蛔,則水騰而火不能復,中伏死機。是以內外感傷諸病,一見吐蛔,便屬險證。陽絕則死,陽復則生。惟溫病吐蛔,是熱非寒,與餘證不同也。
白話
」厥陰是極陰的臟腑,寒氣到了極點而吐出蛔蟲,就會導致水氣上泛而火氣無法復甦,其中潛藏著死亡的徵兆。因此,無論是內傷還是外感等各種疾病,一旦出現吐蛔,就屬於危險的證候。陽氣斷絕就會死亡,陽氣恢復就能存活。只有溫病出現吐蛔,是因為熱證而非寒證,與其他證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