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大白

忌發表論

忌發表論

忌發表論4
原文
忌發表者,表邪已解,身汗已多,無表症,不必再用升提發散。故曰手足多汗,惡熱不惡寒者,忌發表。口渴唇焦,熱而消水者,忌發表。口燥咽乾,脈沉而數,忌發表。潮熱譫語,舌赤生刺,忌發表。心腹脹滿,二便赤澀,忌發表。
白話
所謂忌用發表,是指體表的邪氣已經解除,身體出汗已經很多,沒有表證,不必再使用升提發散的藥物。所以說:手腳多汗、怕熱而不怕冷的情況,忌用發表。口渴、嘴唇乾裂、體內有熱且能大量飲水的情況,忌用發表。口乾、咽喉乾燥、脈象沉而數的情況,忌用發表。午後發熱、神志不清胡言亂語、舌頭發紅且長出芒刺的情況,忌用發表。心腹脹滿、大小便赤黃澀滯的情況,忌用發表。
原文
又有汗出太過,後反惡寒身痛,脈大而空,此是陽虛亡陽之症,宜溫補真陽,更忌發表。
白話
還有一種情況是出汗太過,之後反而出現怕冷、身體疼痛,脈象浮大而空虛,這是陽虛亡陽的病症,應當溫補真陽,更加忌用發表。
原文
若汗出太多,津液消耗,時或惡寒,時或身痛,脈細而數,似表症實非表症,此是陰虛生內熱,宜養陰生津液,亦忌發表。
白話
如果出汗太多,津液耗損,有時怕冷,有時身體疼痛,脈象細而數,看起來像表證實際上不是表證,這是陰虛產生內熱,應當滋養陰液、生成津液,也忌用發表。
原文
又惡寒身痛,頭痛項強,脈沉而細,此痙病血虛也,忌發表。
白話
還有一種情況是怕冷、身體疼痛、頭痛、頸項僵硬,脈象沉而細,這是痙病且血虛,忌用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