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厥陰諸法

厥陰病禁二條

厥陰諸法3
原文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白話
傷寒病五六天,沒有出現結胸證,腹部柔軟,脈象虛弱,同時又出現四肢厥冷的,不可用攻下法。這是因為血液虧損的緣故,如果誤用攻下,會導致死亡。
原文
傷寒五六日。邪氣傳裡。在上則為結胸。在下則為腹滿而實。若不結胸。腹濡而脈復虛。則表裡上下都無結聚。其邪為已解矣。解則其人不當復厥。而反厥者。非陽熱深入也。乃血不足而不榮於四末也。是宜補而不可下。下之是虛其虛也。玉函云、虛者重瀉。其氣乃絕。故死。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白話
傷寒病五六天,邪氣傳入體內。如果邪氣在上,就會形成結胸證;如果邪氣在下,就會出現腹部脹滿而堅實。如果沒有結胸證,腹部柔軟而且脈象又虛弱,那麼表示表裡上下都沒有邪氣凝結聚積,病邪已經解除了。病邪解除,這個人就不應該再出現厥冷,但反而出現厥冷,這不是陽熱之邪深入體內,而是因為血液不足,不能營養四肢末梢的緣故。這種情況適宜用補法,而不能用攻下法。如果攻下,就會使虛弱的體質更加虛弱。《玉函經》說:虛弱的人如果再次用瀉法,他的正氣就會斷絕,所以會死亡。凡是出現四肢逆冷、厥冷的,都不能用攻下法。身體虛弱的人也是這樣。
原文
按成氏曰、四逆、四肢不溫也。厥者。手足冷也。然本篇云、厥者手足逆冷是也。又云、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其他凡言厥逆之處不一。則四逆與厥。本無分別。特其病有陰陽之異耳。此條蓋言陰寒厥逆。法當溫散溫養之。故云不可下之。前條云厥應下之者。則言邪熱內陷之厥逆也。學者辨之。虛家、體虛不足之人也。雖非四逆與厥。亦不可下之。經云、毋實實。毋虛虛。而遺人夭殃。此之謂也。
白話
按成無己的說法:四逆,是指四肢不溫暖。厥,是指手足冰冷。然而本篇說:厥,就是手足逆冷。又說:傷寒脈象急促,手足厥逆的,可以用灸法。其他凡是提到厥逆的地方,含義並不一致。那麼四逆與厥,本來沒有區別,只是它們所代表的疾病有陰證和陽證的不同罷了。這一條大概是說陰寒引起的厥逆,治療原則應當是溫散或溫養,所以說不可用攻下法。前一條說厥證應該用攻下法,那是說邪熱內陷引起的厥逆。學習的人要分辨清楚。虛家,是指身體虛弱不足的人。這種人即使沒有出現四逆或厥冷的症狀,也不可以用攻下法。經書上說:不要使本來實的證候更實,不要使本來虛的證候更虛,以免遺留給人夭折的災禍,說的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