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少陽正治法第一

小柴胡湯證九條(2)

少陽正治法第一15
原文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白話
如果咳嗽,去掉人參、大棗、生薑,加入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原文
咳者。肺寒而氣逆也。經曰、肺苦氣上逆。急食酸以收之。又曰、形寒飲冷則傷肺。故加五味之酸。以收逆氣。乾薑之溫。以卻肺寒。參、棗、甘壅。不利於逆。生薑之辛。亦惡其散耳。
白話
咳嗽是因為肺寒而氣上逆的緣故。《經》書說:肺苦於氣上逆,應急吃酸味藥物來收斂它。又說:形體受寒、飲食生冷就會傷害肺。所以加入五味子的酸,用來收斂上逆之氣,乾薑的溫熱,用來驅散肺寒。人參、大棗的甘甜滋補,會阻礙氣機的下降,不利於逆氣的收斂。生薑的辛散,也因其發散作用而不適宜。
原文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摶。結於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臟腑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
白話
氣血虛弱到極點,腠理開泄,邪氣因此侵入,與正氣相搏結,積聚在脅下。正氣與邪氣交爭,出現往來寒熱,發作和停止有一定時間。神情沉默不想吃東西。由於臟腑相連,疼痛一定會向下轉移。病邪在高位而疼痛在下方,所以使人嘔吐。用小柴胡湯主治。服用小柴胡湯後,如果出現口渴,是病邪轉屬陽明了,應當用治療陽明病的方法來處理。
原文
血弱氣盡。腠理開。謂亡血新產勞力之人。氣血不足。腠理疏豁。而邪氣乘之也。邪入必與正相摶。而結於脅下。脅下者。少陰之募。而少陰者。陰陽之交也。邪氣居之。陰出而與邪爭則寒。陽入而與邪爭則熱。陰陽出入。各有其時。故寒熱往來。休作有時也。默默不欲飲食。義如上條。臟腑相連四句。是原所以邪氣入結之故。謂膽寄於肝。地逼氣通。是以其邪必從腑而入臟。所謂其痛必下也。邪高、謂病所來處。痛下、謂病所結處。邪欲入而正拒之。則必上逆而嘔也。至其治法。亦不出小柴胡和解表裡之法。服後邪解氣和。口必不渴。若渴者。是少陽邪氣復還陽明也。以法治之者。謂當從陽明之法。而不可復從少陽之法矣。此亦從太陽篇移入。
白話
「血弱氣盡,腠理開」,是說失血、新產、勞力過度的人,氣血不足,腠理空疏,而邪氣趁虛侵入。邪氣侵入必定與正氣相搏結,而積聚在脅下。脅下是少陽的募穴,而少陽是陰陽交接的地方。邪氣停聚在這裡,陰氣外出與邪氣爭鬥就發冷,陽氣內入與邪氣爭鬥就發熱。陰陽的出入各有一定的時間,所以寒熱往來,發作和停止有一定時間。神情沉默不想吃東西,意義與上條相同。「臟腑相連」四句,是解釋邪氣之所以入結的原因。是說膽寄於肝,部位逼近,氣息相通,所以邪氣必定從腑傳入臟。這就是所說的「其痛必下」。邪高,是指病的來源之處;痛下,是指病邪結聚之處。邪想要進入而正氣抗拒,就必定向上逆行而嘔吐。至於治療方法,也不超出小柴胡湯和解表裡的法則。服用後邪氣消散、正氣平和,口一定不渴。如果口渴,是少陽邪氣又回到了陽明。說「以法治之」,是說應當用治療陽明病的方法,而不應再沿用治療少陽病的方法了。此條也從太陽篇移入。
原文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白話
傷寒四五日,身體發熱而怕風,頸項僵硬,脅下脹滿,手足溫暖而口渴的,用小柴胡湯主治。
原文
此條類似太陽與少陽並病。以太陽不得有脅下滿。少陽不得有頸項強。且手足溫而渴。知其邪不獨在表。而亦在裡也。欲合表裡而並解。則非小柴胡不可耳。亦太陽篇移入。
白話
此條類似太陽與少陽並病,因為太陽病不應有脅下脹滿,少陽病不應有頸項強直。而且手足溫暖而口渴,可知病邪不僅在表,也在裡。想要表裡同治,就非用小柴胡湯不可。此條也從太陽篇移入。
原文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白話
傷寒或中風,出現柴胡證,只要見到一個症狀就可以確診,不必所有症狀都具備。
原文
柴胡證。如前條所謂往來寒熱。胸脅苦滿等證是也。傷寒中風者。謂無論傷寒中風。有柴胡證者。但見一證。便當以小柴胡和解之。不可謂其不具。而以他藥發之也。前條云、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者。與小柴胡不與桂枝。即此意。亦太陽篇移入。
白話
柴胡證,就是像前條所說的往來寒熱、胸脅苦滿等症狀。說傷寒中風,是說無論是傷寒還是中風,出現柴胡證的,只要見到一個症狀,就應當用小柴胡湯和解,不可以說症狀不齊全就用其他藥物發散。前條說:身熱怕風、頸項強直、脅下脹滿的,用小柴胡湯而不是給予桂枝湯,就是這個意思。此條也從太陽篇移入。
原文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白話
凡是柴胡湯證的病症卻用了下法,如果柴胡證沒有罷除,再給予柴胡湯,必定會出現蒸蒸發熱而振栗,卻能發熱出汗而解除。
原文
柴胡證不應下而反下之。於法為逆。若柴胡證不罷者。仍宜柴胡湯和解。所謂此雖已下。不為逆也。蒸蒸而振者。氣從內達。邪從外出。有戰勝之義焉。是以發熱汗出而解也。亦太陽篇移入。
白話
柴胡證不應當用下法卻反而用了下法,在治療法則上是錯誤的。如果柴胡證沒有罷除,仍然適宜用柴胡湯和解。這就是所說的雖然已經用了下法,但不算是嚴重的錯誤。蒸蒸而振,是正氣從內向外達到,邪氣從外向內退出,有戰勝邪氣的意義。所以能發熱出汗而解除。此條也從太陽篇移入。
原文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白話
傷寒病,陽脈澀、陰脈弦,按理應當腹中拘急疼痛的,先給予小建中湯;如果不好,再用小柴胡湯主治。
原文
陽脈澀。陽氣少也。陰脈弦。陰有邪也。陽不足而陰乘之。法當腹中急痛。故以小建中湯溫里益虛散陰氣。若不瘥。知非虛寒在裡。而是風邪內干也。故當以小柴胡湯散邪氣止腹痛。亦太陽篇移入。
白話
陽脈澀,是陽氣虛少的緣故;陰脈弦,是陰中有邪的緣故。陽氣不足而陰邪偏盛,按理應當腹中拘急疼痛,所以用小建中湯溫裡補虛、散除陰邪。如果不好,可知不是虛寒在裡,而是風邪內侵的緣故,所以應當用小柴胡湯散邪氣、止腹痛。此條也從太陽篇移入。
原文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里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頭汗出。微惡寒。為表證。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為里證。陽微結者。陽邪微結。未純在裡。亦不純在表。故曰必有表。復有里也。傷寒陰邪中於陰者。脈沉。陽邪結於裡者。脈亦沉。合之於證。無外證者。為純在裡。有外證者。為半在表也。無陽證者。沉為在陰。有陽證者。沉為在裡也。夫頭為陽之會。而陰不得有汗。今脈沉緊而頭汗出。知其病不在少陰。亦並不純在表。故可與小柴胡湯。合外內而並治之耳。設不了了者。必表解而里未和也。故曰得屎而解。
白話
傷寒五六日,頭部汗出,微微怕冷,手足冰冷,心下部脹滿,不想吃東西,大便硬,脈細的,這是陽微結。必定有表證,也有裡證。脈沉也表示病在裡。頭汗出是陽氣微微結滯的表現。假若是完全的陰結,就不應再有外證,應全部在裡面。這是病邪半在裡、半在外的表現。脈雖然沉緊,不能認為是少陰病。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陰證不應有汗。現在頭部汗出,所以知道不是少陰病。可以給予小柴胡湯。如果還不徹底好轉的,大便通暢後就會解除。頭汗出、微惡寒,是表證;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是裡證。陽微結,是陽邪輕微結滯,不完全在裡,也不完全在表,所以說必定有表證,也有裡證。傷寒陰邪中於陰的,脈沉;陽邪結在裡的,脈也沉。結合症狀來看,沒有外證的是完全在裡,有外證的是半在表。沒有陽證的,脈沉表示病在陰;有陽證的,脈沉表示病在裡。頭是陽氣會聚的地方,而陰證不應有汗。現在脈沉緊而頭汗出,可知其病不在少陰,也並不完全在表,所以可以給予小柴胡湯,結合外內一起治療。如果還不徹底好轉,必定是表證已解而裡氣還不和調。所以說大便通暢後就會解除。
原文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痛。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白話
本來是太陽病沒有解除,轉入少陽的,出現脅下硬滿疼痛、乾嘔不能吃東西、往來寒熱,還沒有經過吐下治療,脈沉緊的,給予小柴胡湯。如果已經經過吐下、發汗、溫針等治療,出現譫語,柴胡湯證已經罷除,這是壞病。要弄清楚是犯了什麼錯誤,根據情況用適當的方法治療。
原文
本太陽脈浮頭痛惡寒之證。而轉為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者。太陽不解。而傳入少陽也。尚未吐下。不經藥壞者。脈雖沉緊。可與小柴胡以和之。以證見少陽。舍脈而從證也。或云脈沉緊。連上未吐下看。言尚未經吐下。與脈未至沉緊者。知其邪猶在經。可與小柴胡以和之。或云沉當作浮。前陽明篇第四十七條云、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是也。並通。若已吐下發汗溫針。疊傷津液。胃燥譫語。而脅下硬滿乾嘔等證反罷者。此眾法盡投。正已大傷。而邪猶不解。謂之壞病。非小柴胡所得而治者。須審其因犯何逆。隨證以法治之。
白話
本來是太陽病脈浮、頭痛、怕冷的症狀,轉變為脅下硬滿、乾嘔不能吃東西、往來寒熱,這是太陽病沒有解除而傳入少陽了。還沒有經過吐下,沒有經過藥物錯誤治療的,脈雖然沉緊,可以給予小柴胡湯和解,因為症狀表現是少陽病,要舍去脈象而服從症狀。有的說「脈沉緊」要連接上文「尚未吐下」來看,是說還沒有經過吐下,和脈還沒有到沉緊程度的,知道病邪還在經表,可以給予小柴胡湯和解。有的說「沉」應當作「浮」,前面陽明篇第四十七條說:病過了十天,脈繼續浮的,給予小柴胡湯,就是這個意思。這兩種說法都通。如果已經經過吐下、發汗、溫針,屢次損傷津液,胃燥譫語,而脅下硬滿乾嘔等症狀反而罷除的,這是各種治法都用盡了,正氣已經大傷,而邪氣仍然不解除,叫做壞病。不是小柴胡湯所能治療的,必須審查是犯了什麼錯誤,隨著症狀用適當的方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