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主之。
太陽病患者,發汗之後,出現大汗,胃中乾燥,煩躁不能入睡,想要喝水的,稍稍給他喝一些,使胃氣平和就能痊癒。如果脈象浮,小便不利,微微發熱且口渴不止的,給予五苓散主治。
原文
傷寒之邪。有離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腑者。有離太陽之標而入太陽之本者。發汗後。汗出胃干。煩躁飲水者。病去表而之裡。為陽明腑熱證也。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病去標而之本。為膀胱腑熱證也。在陽明者。熱能消水。與水即所以和胃。在膀胱者。水與熱結。利水即所以去熱。多服暖水汗出者。以其脈浮而身有微熱。故以此兼徹其表。昔人謂五苓散為表裡兩解之劑。非以此耶。五苓散方 方見權變法。
傷寒的病邪,有離開太陽經而傳入陽明腑的,也有離開太陽標證而傳入太陽本證的。發汗之後,汗出胃乾,煩躁想要飲水的,是病邪離開表層而進入裡層,這是陽明腑熱證。脈象浮,小便不利,微微發熱且口渴不止的,是病邪離開標證而傳入本證,這是膀胱腑熱證。在陽明腑的,熱能消水,給水喝就能調和胃氣;在膀胱的,水與熱互結,利水就能祛熱。多服暖水後出汗的,是因為脈浮而身有微熱,所以用此法兼顧祛除表邪。前人說五苓散是表裡兩解的方劑,不就是這個道理嗎?五苓散方,方見權變法。
原文
按古法從經腑言。則太陽為經。而膀胱為腑。從標本言。則太陽為標。膀胱為本。病去太陽而之膀胱。所以謂之太陽傳本也。然膀胱本病。有水結、血結之不同。水結宜五苓散導水泄熱。血結宜桃核承氣及抵當湯丸導血除熱。具如下文。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古法從經腑來說,太陽是經,膀胱是腑。從標本來說,太陽是標,膀胱是本。病從太陽傳到膀胱,所以稱為太陽傳本。然而膀胱本病,有水結、血結的不同。水結適宜用五苓散導水泄熱,血結適宜用桃核承氣湯及抵當湯丸導血除熱。具體如下文所述。發汗之後,脈浮數而心煩口渴的,五苓散主治。
原文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傷寒病,汗出而口渴的,五苓散主治。不口渴的,茯苓甘草湯主治。
原文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太陽經病傳腑。寒邪變熱之候。故與五苓散導水泄熱。王宇泰云、太陽、經也。膀胱、腑也。膀胱者。溺之室也。故東垣以渴為膀胱經本病。然則治渴者。當瀉膀胱之熱。瀉膀胱之熱者。利小便而已矣。然腑病又有渴與不渴之異。由腑陽有盛與不足之故也。渴者。熱盛思水。水與熱得。故宜五苓散導水泄熱。不渴者。熱雖入里。不與水結。則與茯苓甘草湯行陽化氣。此膀胱熱盛熱微之辨也。茯苓甘草湯方
發汗之後,脈浮數而心煩口渴的,是太陽經病傳入膀胱腑,寒邪化為熱邪的表現,所以用五苓散導水泄熱。王宇泰說:太陽是經,膀胱是腑,膀胱是儲存小便的地方。所以李東垣認為口渴是膀胱經的本病。既然如此,治療口渴應當瀉膀胱的熱,瀉膀胱的熱,只需利小便就可以了。然而腑病又有口渴與不口渴的區別,是由於膀胱之陽有盛與不足的緣故。口渴的,是熱邪熾盛而想要喝水,水與熱邪相合,所以適宜用五苓散導水泄熱。不口渴的,是熱邪雖然傳入裡層,但沒有與水互結,就用茯苓甘草湯通行陽氣、化生正氣。這是膀胱熱盛與熱微的辨別。茯苓甘草湯方。
原文
茯苓(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生薑(二兩切) 甘草(一兩炙)
以上四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二升,去除藥渣,分三次溫服。
原文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病沒有解除,熱邪結聚在膀胱,病人像發狂一樣。如果血自然下行,下行就能痊癒。如果表證沒有解除,還不能攻下,應當先解除表邪。表邪解除後,只有少腹拘急結實的,才能攻下,適宜用桃核承氣湯。
原文
太陽之邪。不從表出。而內傳於腑。與血相搏。名曰蓄血。其人當如狂。所謂蓄血在下。其人如狂是也。其證當下血。血下則熱隨血出而愈。所謂血病見血自愈也。如其不愈而少腹急結者。必以法攻而去之。然其外證不解者。則尚未可攻。攻之恐血去而邪復入里也。是必先解其外之邪。而後攻其里之血。所謂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也。以下三條。並太陽傳本、熱邪入血、血蓄下焦之證。
太陽的病邪,不從表層出來,而向內傳入膀胱腑,與血相互搏結,叫做蓄血。病人應當像發狂一樣。所謂蓄血在下的表現,就是病人像發狂。如果證候應當下血,血下行就能使熱邪隨血出而痊癒。就是所說的血病見血自然痊癒。如果病不癒而少腹拘急結實的,一定要用法攻下來祛除它。然而表證沒有解除的,還不能攻下,攻下恐怕血去而病邪再次進入裡層。這就必須先解除體表的病邪,然後再攻逐體內的瘀血。所謂病邪從外入內而在內部猖盛的,先治其外,然後再調治其內。以下三條,都是太陽傳本、熱邪入血、血瘀積下焦的證候。
原文
與太陽傳本、熱與水結、煩渴小便不利之證。正相對照。所謂熱邪傳本者。有水結、血結之不同也。桃核承氣湯方
與太陽傳本、熱與水互結、心煩口渴小便不利的證候,正好相互對照。所謂熱邪傳本,有水結、血結的不同。桃核承氣湯方。
原文
桃核(五十枚去皮尖) 桂枝(二兩去皮) 芒硝(二兩) 甘草(二兩炙) 大黃(四兩)
桃核五十枚去皮尖,桂枝二兩去皮,芒硝二兩,甘草二兩炙,大黃四兩。
原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五合。去滓。納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以上五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二升五合,去除藥渣,加入芒硝,再上火,微微沸動後離火。飯前溫服五合,每日服三次,應當出現輕微腹瀉。
原文
愚按此即調胃承氣湯加桃仁、桂枝。為破瘀逐血之劑。緣此證熱與血結。故以大黃之苦寒。蕩實除熱為君。芒硝之鹹寒。入血耎堅為臣。桂枝之辛溫。桃仁之辛潤。擅逐血散邪之長為使。甘草之甘。緩諸藥之勢。俾去邪而不傷正為佐也。
我認為這就是調胃承氣湯加桃仁、桂枝,是破瘀逐血的方劑。由於此證是熱與血互結,所以用大黃的苦寒,蕩滌實邪、清除熱邪作為君藥;芒硝的鹹寒,進入血分軟化堅硬作為臣藥;桂枝的辛溫,桃仁的辛潤,善於逐血散邪,作為使藥;甘草的甘味,緩和各藥的藥勢,使祛邪而不傷正氣,作為佐藥。
原文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太陽病發病六七天,表證仍然存在,脈微而沉,反而沒有結胸,病人發狂的,是因為熱邪在下焦,少腹部應當硬滿。小便自利的,下血才能痊癒。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太陽病邪隨經脈傳入,瘀熱在裡的緣故,抵當湯主治。
原文
此亦太陽熱結膀胱之證。六七日。表證仍在。而脈微沉者。病未離太陽之經。而已入太陽之腑也。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熱不在上而在下也。少腹硬滿。小便自利者。不結於氣而結於血也。下血則熱隨血去。故愈。所以然者。太陽、經也。膀胱、腑也。太陽之邪。隨經入里。與血俱結於膀胱。所謂經邪入腑。亦謂之傳本是也。抵當湯中水蛭虻蟲食血去瘀之力。倍於芒硝。而又無桂枝之甘辛。甘草之甘緩。視桃仁承氣湯為較峻矣。蓋血自下者。其血易動。故宜緩劑。以去未盡之邪。瘀熱在裡者。其血難動。故須峻藥。以破固結之勢也。抵當湯方
這也是太陽熱邪結聚膀胱的證候。發病六七天,表證仍在,而脈微沉的,是病邪還沒有離開太陽經,但已進入太陽腑了。反而沒有結胸,病人發狂的,是熱邪不在上而是在下。少腹硬滿,小便自利的,不是結於氣而是結於血。下血則熱邪隨血而去,所以能癒。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太陽是經,膀胱是腑,太陽的病邪隨經脈傳入裡層,與血一起結聚在膀胱。所謂經邪入腑,也叫做傳本,就是這個意思。抵當湯中水蛭、虻蟲啃血祛瘀的力量,強於芒硝,而又沒有桂枝的甘辛、甘草的甘緩,比桃仁承氣湯要峻猛。大約是血自然下行的,血容易流動,所以適宜用緩和的方劑,來祛除未尽的邪氣;瘀熱在裡的,血難以流動,所以必須用峻猛的藥物,來打破堅固結聚的勢頭。抵當湯方。
原文
水蛭(三十個熬) 虻蟲(三十個熬去翅足) 大黃(四兩酒浸) 桃仁(三十個去皮尖)
水蛭三十個熬,虻蟲三十個熬去翅足,大黃四兩酒浸,桃仁三十個去皮尖。
原文
上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
以上四味藥研為末,用水五升,煮取三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如果不下,再服。
原文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太陽病,身體發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的,是沒有血瘀。小便自利,病人像發狂的,是血瘀證確定了,抵當湯主治。
原文
身黃。脈沉結。少腹硬。水病、血病皆得有之。但審其小便不利者。知水與熱蓄。為無血而有水。五苓散證也。若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乃熱與血結。為無水而有血。抵當湯證也。設更與行水。則非其治矣。仲景以太陽熱入膀胱。有水結、血結之分。故反復明辨如此。
身黃、脈沉結、少腹硬,水病、血病都可能出現。但審察小便不利的,知道是水與熱蓄積,是沒有血瘀而只有水停,這是五苓散證。如果小便自利,病人像發狂的,是熱與血互結,是沒有水停而只有血瘀,這是抵當湯證。倘若再用行水的方藥治療,就不是正確的治法了。張仲景認為太陽熱邪傳入膀胱,有水結、血結的分別,所以反覆清楚辨別像這樣。
原文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
傷寒有發熱,少腹脹滿,應當小便不利。現在反而通利的,是有血瘀。應當攻下,其他的藥都不能用,適宜用抵當丸。
原文
有熱。身有熱也。身有熱而少腹滿。亦太陽熱邪傳本之證。膀胱者。水溺所由出。其變為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乃血瘀而非水結。如上條抵當湯下之之例也。云不可余藥者。謂非抵當丸不能以治之耳。抵當丸方
有熱,是指身有發熱。身有發熱而少腹脹滿,也是太陽熱邪傳本的證候。膀胱是水液流出的地方,其病變應當是小便不利。現在反而通利的,是血瘀而不是水結。就像上條用抵當湯攻下的例子。說不可用其他藥,是指非抵當丸不能治療罷了。抵當丸方。
原文
水蛭(二十個) 虻蟲(二十個) 大黃(三兩)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水蛭二十個,虻蟲二十個,大黃三兩,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原文
上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以上四味藥,搗碎分成四丸,用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用。吃完一丸的時間應當會下血。如果不下,再服。
原文
愚按此條證治。與前條大同。而變湯為丸。未詳何謂。嘗考其制。抵當丸中水蛭、虻蟲。減湯方三分之一。而所服之數。又居湯方十分之六。是緩急之分。不特在湯丸之故矣。此其人必有不可不攻。而又有不可峻攻之勢。如身不發黃。或脈不沉結之類。仲景特未明言耳。有志之士。當不徒求之語言文字中都。
我認為這條的證候治療,與前條大致相同。而把湯劑變成丸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曾經考究它的製備,抵當丸中的水蛭、虻蟲,比湯方減少了三分之一,而所服的量,又是湯方的十分之六。這是緩急的分別,不只是因為湯丸不同的緣故。此證的病人一定有不可不攻,但又不可峻攻的形勢,比如身體不發黃,或者脈不沉結之類的,仲景特別沒有明說罷了。有志於此道的人,應當不僅僅只在文字言語中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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