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太陽病頭痛。所謂病發於陽也。法當七日愈。云以上者。該常與變而言之也。行其經盡者。邪行諸經。盡而當解也。設不解。則將從太陽而復入陽明。所謂作再經也。故針足陽明。以引邪外出。邪出則經不傳而愈矣。蓋傷寒之邪。有在經在腑在臟之異。行其經盡者。邪行諸經而未入臟腑之謂。而經脈陰陽相貫。如環無端。是以行陰極而復行陽者有之。若入厥陰之臟。則病深熱極而死耳。其或幸而不死者。則從臟出腑而愈。未聞有作經再傳者也。此條諸註釋俱誤。蓋於經腑臟未審耳。
太陽病出現頭痛,到了七天以上自然痊癒的,是因為邪氣走完了經脈的緣故。如果邪氣想要再傳下一輪經脈,就針刺足陽明經,使經脈不再傳變就會痊癒。太陽病頭痛,所謂疾病發生在陽經,按理應當在第七天痊癒。所謂「以上」,是包含常規與變化的說法。所謂「行其經盡」,是指邪氣行遍各條經脈,走完之後應當解除。假設沒有解除,就會從太陽經再次進入陽明經,這就是所謂的「作再經」。所以針刺足陽明經,用以引導邪氣外出,邪氣外出則經脈不再傳變而痊癒。大體上傷寒的邪氣,有在經脈、在腑、在臟的不同。所謂「行其經盡」,是指邪氣行遍各經脈但尚未進入臟腑,而經脈陰陽互相貫通,如同環圈沒有端點,因此運行到陰極又再運行到陽極的情況是有的。如果進入厥陰的臟,則病邪深入、熱極而死亡。那些僥倖沒有死的,則從臟出腑而痊癒,從未聽說有再次傳經的。這一條的各種註解都錯了,大概是對經、腑、臟沒有審察清楚的緣故。
原文
再按內經云、傷寒一日。巨陽受之云云。又云、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云云。蓋傷寒之邪。有離太陽。而入陽明者。有遍傳諸經而猶未離太陽者。此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正與內經之旨相合。蓋六日邪遍六經。至七日而太陽先受者。當先解耳。則是所謂行其經盡者。不但未入腑臟。亦並未離太陽。所以當有頭痛。所謂作再經者。七日不愈。而欲至十四日也。針足陽明者。以其經多氣多血。可以任受針石。且離太陽未遠。尤易逐邪外出耳。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止。
再根據《內經》說: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等等。又說:第七天太陽病減退,頭痛稍微好轉等等。大體上傷寒的邪氣,有離開太陽而進入陽明的,有傳遍各經脈但仍然沒有離開太陽的。這種太陽病頭痛,到七天以上自然痊癒,正好與《內經》的宗旨相合。因為六天邪氣遍行六經,到第七天太陽經最先受邪的,應當最先解除。那麼所謂「行其經盡」,不僅沒有進入腑臟,也同時沒有離開太陽,所以應當還有頭痛。所謂「作再經」,是七天沒有痊癒,而將要到達十四天。針刺足陽明經,是因為這條經脈多氣多血,可以承受針刺,而且離太陽經不遠,尤其容易驅逐邪氣外出。太陽病將要解除的時間,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之間。
原文
太陽經為諸陽之長。巳午未時為陽中之陽。太陽病解。必從巳至未。所謂陽受病者。必陽氣充而邪乃解也。與發於陽者七日愈同意。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太陽經是各條陽經的統領。巳時、午時、未時是陽中之陽的時間。太陽病解除,一定在從巳時到未時這段時間。所謂陽經受病,必須陽氣充盛,邪氣才會解除。這與「發於陽者七日愈」是相同的意思。風邪患者表證解除,但身體仍然不舒爽的,十二天會痊癒。
原文
風家表解。邪退而正安矣。而猶不能霍然無患者。邪去未盡故也。十二日。經氣已周。餘邪畢達。故必自愈。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風邪患者表證解除,邪氣退去而正氣安和了。但仍然不能立刻完全沒有不適,是因為邪氣去除未盡的緣故。到十二天,經氣已經運行一周,剩餘的邪氣全部透達,所以必然自然痊癒。想要自行解除的,一定會先感到煩躁,然後出汗而解除。怎麼知道呢?脈象浮,所以知道汗出而解除。
原文
邪氣欲解之候。必先見之於證與脈。若其人自煩而脈浮者。知其邪必將從汗而解。蓋自煩為邪正相爭之候。而脈浮為邪氣外達之徵也。設脈不浮而沉。則雖煩豈能作汗。即汗亦豈得解哉。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邪氣將要解除的徵候,必定先表現在症狀與脈象上。如果病人自己感到煩躁而脈象浮,就知道邪氣必定將要從汗而解除。因為自煩是邪氣與正氣相爭的表現,而脈浮是邪氣向外透達的徵兆。假設脈象不浮而沉,那麼即使煩躁又怎能出汗?即使出汗又怎能解除呢?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脈象如果平靜的,是不傳變;很想吐,如果躁動煩亂、脈象數而急促的,是傳變了。
傷寒第二、三天,陽明經和少陽經的症狀沒有出現的,是沒有傳變。
原文
寒氣外入。先中皮膚太陽之經。居三陽之表。故受邪為最先。而邪有微甚。證有緩急。體有強弱。病有傳與不傳之異。邪微者。不能撓乎正。其脈多靜。邪甚者。得與正相爭。其脈則數急。其人則躁煩而頗欲吐。
寒氣從外侵入,首先侵犯皮膚和太陽經脈,位居三陽經的表層,所以受邪是最早的。而邪氣有輕微與嚴重的不同,症狀有緩慢與急迫的差異,體質有強壯與虛弱的區別,疾病有傳變與不傳變的不同。邪氣輕微的,不能干擾正氣,脈象多平靜;邪氣嚴重的,能夠與正氣相爭,脈象就數而急促,病人就會躁動煩亂並且很想吐。
原文
蓋寒邪稍深。即變而成熱。胃氣惡邪。則逆而欲吐也。然邪既傳經。則必遞見他經之證。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受病之時。
因為寒邪稍微深入,就會轉變成為熱邪。胃氣厭惡邪氣,就會上逆而想要嘔吐。然而邪氣既然傳經,就必定會依次出現其他經脈的症狀。傷寒第二、三天,是陽明經和少陽經受病的時間。
原文
而不見有身熱、惡熱、口苦、咽乾、目眩等證。則邪氣止在太陽。而不更傳陽明少陽可知。仲景示人以推測病情之法如此。
如果沒有出現身體發熱、怕熱、口苦、咽喉乾燥、頭暈目眩等症狀,那麼可知邪氣只停留在太陽經,而不會再傳到陽明經和少陽經。張仲景教導人們推測病情的方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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