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太陽病,出現頭痛、發熱、全身疼痛、腰部疼痛、骨節疼痛、怕風、無汗而氣喘的症狀,用麻黃湯治療。
原文
足之太陽。其脈上際巔頂。而下連腰足。而寒之為氣。足以外閉衛陽。而內郁營血。故其為病。有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之證。然惟骨痛、脈緊、無汗。為麻黃湯的證。其餘則太陽中風亦得有之。學者若不以骨痛、脈緊、無汗為主。而但拘頭痛、發熱等證。必致發非所當發矣。雖本文不言脈緊。然可從無汗而推。猶太陽傷寒條。不言無汗。而以脈緊該之也。麻黃湯方
足太陽膀胱經,其經脈上至頭頂,下連腰部與足部。寒邪作為一種病氣,在外能閉塞衛陽,在內能鬱遏營血。所以它引起的病症,會有頭痛、發熱、全身疼痛、腰部疼痛、骨節疼痛、怕風、無汗而氣喘等症狀。然而,只有骨節疼痛、脈象緊、無汗,才是麻黃湯的確切適應症。其餘症狀,太陽中風證也可能出現。學習的人如果不以骨節疼痛、脈緊、無汗為主要依據,而只拘泥於頭痛、發熱等症狀,必然會導致不該發汗的情況下發汗。雖然原文沒有提到脈緊,但可以從無汗來推斷,就像太陽傷寒條文,沒有提到無汗,卻用脈緊來概括一樣。麻黃湯方
原文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麻黃(三兩,去掉節) 桂枝(三兩,去掉外皮) 甘草(一兩,炙烤過) 杏仁(七十個,去掉皮和尖)
原文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
以上四味藥,用水九升,先煮麻黃,水減少二升時,撇去上面的浮沫,再加入其他藥物,煮取藥液二升半,去掉藥渣,溫服八合。蓋上被子,取微微似汗出的狀態。不需要喝熱粥。其餘調養方法,如同桂枝湯法。
原文
人之傷於寒也。陽氣鬱而成熱。皮膚閉而成實。麻黃輕以去實。辛以散寒。溫以行陽。杏仁佐麻黃。達肺氣、泄皮毛、止喘急。王好古謂其治衛實之藥是也。然泄而不收。升而不降。桂枝、甘草。雖曰佐之。實以監之耳。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人被寒邪所傷,陽氣被鬱遏而化熱,皮膚被閉塞而形成表實證。麻黃質輕能去除實邪,味辛能發散寒邪,性溫能通行陽氣。杏仁輔佐麻黃,能通達肺氣、宣泄皮毛、止住氣喘。王好古說它是治療衛分實證的藥物,說得對。然而麻黃宣泄而不能收斂,升發而不能下降。桂枝、甘草,雖然說是輔佐它們,實際上是用來監制它們的。脈象浮的,病在表,可以發汗,適宜用麻黃湯。脈象浮而數的,可以發汗,適宜用麻黃湯。
原文
二條憑脈以言治。而不及證。且但舉浮與數。而不言緊。而云可與麻黃湯發汗。殊為未備。然仲景自有太陽傷寒條與麻黃湯證。在學者當會通全書而求之。不可拘於一文一字間也。
以上兩條依據脈象來談論治法,卻沒有涉及具體症狀。而且只舉出浮脈和數脈,沒有提到緊脈,卻說可以給與麻黃湯發汗,實在是不夠完備。然而張仲景在太陽傷寒條文和麻黃湯證中自有說明。學習的人應當融會貫通全書來探求,不能拘泥於一文一字之間。
原文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太陽病,脈象浮緊,無汗、發熱,身體疼痛,經過八九天還沒有解除,表證仍然存在。這種情況應當發汗。服藥以後,症狀稍微減輕,病人會感到煩躁、眼睛閉合不願睜開。嚴重的必然會流鼻血,流鼻血後病才會解除。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陽氣太盛的緣故。用麻黃湯治療。
原文
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太陽麻黃湯證也。至八九日之久而不解。表證仍在者。仍宜以麻黃湯發之。所謂治傷寒不可拘於日數。但見表證脈浮者。雖數日猶宜汗之是也。乃服藥已。病雖微除。而其人發煩目瞑者。衛中之邪得解。而營中之熱未除也。劇者血為熱搏。勢必成衄。衄則營中之熱亦除。而病乃解。所以然者。陽氣太重。營衛俱實。故須汗血並出。而後邪氣乃解耳。陽氣、陽中之邪氣也。郭白雲云、麻黃湯主之五字。當在此當發其汗下。是。
脈象浮緊,無汗、發熱,身體疼痛,這是太陽病的麻黃湯證。到了八九天這麼久還沒有解除,表證仍然存在的,仍然應該用麻黃湯發汗。所謂治療傷寒不能拘泥於病程天數,只要見到表證和浮脈,即使已經幾天了,還是應該發汗,就是這個意思。服藥以後,病雖然稍微減輕,但病人煩躁、眼睛閉合不願睜開的,是衛分的邪氣得以解除,但營分的熱邪還沒有清除。嚴重的,血液被熱邪逼迫,勢必會形成鼻衄。鼻衄之後,營分的熱邪也就清除了,病才會解除。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陽氣太盛,營衛都充實,所以需要汗和血一起排出,然後邪氣才能解除。這裡的陽氣,是指陽分中的邪氣。郭白雲說,「麻黃湯主之」這五個字,應當放在「此當發其汗」下面,是對的。
傷寒病,脈象浮緊,沒有及時發汗,因而導致鼻衄的,用麻黃湯治療。
太陽病,脈象浮緊,發熱,身體無汗,自行鼻衄的,病會痊癒。
原文
傷寒脈浮緊者。邪氣在表。法當汗解。而不發汗。則邪無從達泄。內搏於血。必致衄也。衄則其邪當去。而猶以麻黃湯主之者。此亦營衛並實。如上條所云陽氣重之證。上條衛已解而營未和。故雖已發汗。猶須得衄而解。此條營雖通而衛尚塞。故既已自衄。而仍與麻黃湯發汗而愈。然必欲衄而血不流。雖衄而熱不解者。乃為合法。不然。靡有不竭其陰者。於是仲景復著奪血無汗之例曰。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謂陽氣重者。須汗血並出。以泄其邪。其稍輕者。設得衄血。邪必自解。身雖無汗。固不必更以麻黃湯發之也。
傷寒病脈象浮緊的,是邪氣在表,按法應當用發汗來解除。如果不及時發汗,邪氣就無從宣洩,向內逼迫血液,必然會導致鼻衄。鼻衄之後,邪氣應當離去,但仍然用麻黃湯治療,這是因為營衛都充實,就像上一條所說的陽氣重的證候。上一條是衛分邪氣已解而營分尚未調和,所以雖然已經發汗,還需要通過鼻衄才能解除。這一條是營分雖然通暢但衛分仍然閉塞,所以即使已經自行鼻衄,仍然用麻黃湯發汗才能痊癒。然而必須是想要鼻衄但血流不多,雖然鼻衄但熱邪不解的情況,才是合法的治法。否則,沒有不耗竭陰液的。於是張仲景又提出了奪血無汗的法則,說:脈浮緊,發熱,身體無汗,自行鼻衄的,病會痊癒。意思是說陽氣重的,需要汗和血一起排出,以洩除邪氣。病情稍微輕一些的,如果能夠鼻衄,邪氣必然自行解除。身體雖然無汗,本來就不必再用麻黃湯發汗了。
原文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太陽病,已經過了十天,脈象浮而細,並且喜歡躺臥的,是外邪已經解除。如果出現胸部滿悶、脅肋疼痛的,給與小柴胡湯。如果脈象只是浮而不細的,給與麻黃湯。
原文
太陽病。至十餘日之久。脈浮不緊而細。人不躁煩而嗜臥。所謂緊去人安。其病為已解也,下二段是就未解時說。謂脈浮細不嗜臥。而胸滿脅痛者。邪已入少陽。為未解也。則當與小柴胡湯。若脈但浮而不細。不嗜臥者。邪猶在太陽而未解也。仍當與麻黃湯。非外已解而猶和之發之之謂也。
太陽病,到了十多天這麼久,脈象浮而不緊,反而細,人不煩躁而喜歡躺臥,這就是所謂的緊脈消失、人體安寧,疾病已經解除。下面兩段是針對病未解除時說的。說脈象浮細,不喜歡躺臥,反而胸部滿悶、脅肋疼痛的,是邪氣已經傳入少陽,病未解除。應當給與小柴胡湯。如果脈象只是浮而不細,也不喜歡躺臥的,是邪氣仍在太陽而未解除,仍然應當給與麻黃湯。這不是外邪已解而還要調和或發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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