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

陽明下篇

陽明下篇(2)

陽明下篇29
原文
一為胃氣虛寒。一為胃中實熱不可不辨。虛寒者溫之四逆理中是也。實熱者利之承氣五苓是也。。二條舊在厥陰末。今入此。
白話
一種是胃氣虛寒,一種是胃中實熱,不可不辨。虛寒者用溫法,四逆理中是也;實熱者用利法,承氣五苓是也。這兩條原在厥陰篇末尾,現在移入此篇。
原文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
白話
生病六七天,脈象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生用下法二三次。
原文
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食谷者噦。
白話
不能進食,脅下脹滿疼痛,面目及全身發黃,頸項強直,小便困難者,給與柴胡湯後必定會下重。本來口渴而飲水嘔吐者,柴胡湯不適合給予。進食穀物則呃逆。
原文
六七日無大熱。手足溫。邪氣將入於裡也。以脈遲浮弱。故尚留連肌表惡風未除。反二三下之致太陽之邪。
白話
六七日沒有大熱,手足溫,邪氣將要入裡。因為脈遲浮弱,所以尚留連肌表,惡風未除,反而用下法二三次,導致太陽之邪。
原文
內陷胃氣虛寒不能食脅下滿痛似痞非痞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上下寒飲停結也。止宜五苓散解利。若認少陽。又與柴胡寒劑必下重嘔噦。皆亡津液胃寒之徵也。
白話
內陷胃氣虛寒,不能食,脅下滿痛似痞非痞,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是上下寒飲停結。只宜五苓散解利。若認作少陽,又給與柴胡寒劑,必定下重嘔噦,都是亡津液胃寒之徵。
原文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內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白話
病人脈數,數為熱,應當消穀引食,反而嘔吐者,這是因為發汗使陽氣微,膈內虛,脈乃數。數為客熱,不能消穀,因為胃中虛冷,所以嘔吐。
原文
凡脈見陽盛則數。陰盛則遲。其人陽氣既微。何得脈反數。脈既數可得胃反冷。此不可不求其故也。
白話
凡是脈見陽盛則數,陰盛則遲。其人陽氣既微,為何脈反數?脈既數,怎麼胃反冷?此不可不求其故。
原文
蓋脈之數由於誤用辛溫發散而遺其客熱胃之冷由於陽氣不足而生其內寒也醫見其脈數。反以寒劑瀉其無過。必致上下之陽俱損其後脈從陰而變為弦。胃氣無餘。變為反胃也。
白話
蓋脈之數由於誤用辛溫發散而遺留其客熱,胃之冷由於陽氣不足而生其內寒。醫者見其脈數,反用寒劑瀉其無過,必致上下之陽俱損,其後脈從陰而變為弦,胃氣無餘,變為反胃。
原文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面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白話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原文
瘀熱在裡而用茵陳蒿湯與太陽寒濕身黃如橘者同意然彼因腹微滿此因渴飲水漿所以用大黃佐茵陳驅熱利濕也。
白話
瘀熱在裡而用茵陳蒿湯,與太陽寒濕身黃如橘者同意。然彼因腹微滿,此因渴飲水漿,所以用大黃佐茵陳驅熱利濕。
原文
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白話
陽明病面色通紅,不可攻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
原文
下虛之人。才感外邪則挾虛火而面色通紅。在太陽時。即不可妄用發汗。況在陽明可妄下乎。總由真陽素虛。無根之火隨表藥之性上升。即咽乾煩躁足冷隨里藥之性下降。則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白話
下虛之人,才感外邪則挾虛火而面色通紅。在太陽時,即不可妄用發汗,況在陽明可妄下乎?總由真陽素虛,無根之火隨表藥之性上升,即咽乾煩躁足冷;隨里藥之性下降,則發熱色黃,小便不利。
原文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白話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原文
外不得汗。下不得溺而熱鬱胸中不得泄熱必蒸身為黃也。
白話
外不得汗,下不得溺,而熱鬱胸中不得泄,熱必蒸身為黃。
原文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白話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原文
合四條觀之。陽明病濕停熱鬱而煩渴有加。勢必發黃然汗出熱從外越。
白話
合四條觀之,陽明病濕停熱鬱而煩渴有加,勢必發黃。然汗出熱從外越。
原文
則黃可免小便多熱從下泄則黃可免若誤下之。則熱邪愈陷。津液愈傷。而汗與小便。
白話
則黃可免;小便多,熱從下泄,則黃可免。若誤下之,則熱邪愈陷,津液愈傷,而汗與小便。
原文
愈不可得矣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發黃與前谷癉本同一證。但彼因脈遲胃冷而得。則與固瘕及噦同源異派。
白話
愈不可得矣。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發黃與前谷癉本同一證,但彼因脈遲胃冷而得,則與固瘕及噦同源異派。
原文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白話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原文
婦人經水。適來適斷。則邪熱乘之。而入於血室男子陽明經下血而譫語者亦為熱入血室總是邪熱乘虛而入也。嘗見大吐血後停食。感寒發熱至夜譫語者。亦以熱入血室治之而愈。明理論曰。沖是血室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明而入也。
白話
婦人經水適來適斷,則邪熱乘之而入於血室。男子陽明經下血而譫語者,亦為熱入血室,總是邪熱乘虛而入也。嘗見大吐血後停食,感寒發熱至夜譫語者,亦以熱入血室治之而愈。明理論曰:沖是血室,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明而入也。
原文
陽明病。其人善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善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主之。
白話
陽明病,其人善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善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主之。
原文
太陽熱結膀胱輕者如狂。桃核承氣湯。重則發狂。用抵當湯。此陽明善忘之證。本差減於如狂。乃用用抵當湯。峻攻之者。以陽明多血陽明之血結。則較太陽為難動故也。。按大便色黑雖曰瘀血而熱邪燥結之色。未嘗不黑也。但瘀血則黏黑如漆燥結則晦。黑如煤。此為明辨也。
白話
太陽熱結膀胱,輕者如狂,桃核承氣湯;重則發狂,用抵當湯。此陽明善忘之證,本差減於如狂,乃用抵當湯峻攻之者,以陽明多血,陽明之血結則較太陽為難動故也。按大便色黑,雖曰瘀血,而熱邪燥結之色未嘗不黑也。但瘀血則黏黑如漆,燥結則晦黑如煤,此為明辨。
原文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便膿血也。
白話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便膿血也。
原文
病雖七八日尚發熱脈浮數仍屬太陽表證。因誤下引邪入內。所以脈數不解內外合邪。而見消穀善食谷入既多。反至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煩淐。是知其證。非氣結而為血結以其表證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故以抵當為至當也。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乃對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五句之文見已下脈數不解。六七日不大便則宜抵當。若下利不止。又當隨其下血不下血而異治。倘血分之熱邪不除。必協熱而便膿血也。。詳此條系仲景揣度庸工之設辭。意謂治病。無問表裡證但發熱至七八日。雖脈浮數。意謂皆可下之。謂其日數即久。邪氣已入於腑。可下而已。非實謂。此證有可下也。仲景立法之至聖。斷無脈浮發熱表證表脈而教人可下之理。尚論以為七八日。為時既久。勢不得不用下法。殊覺昧昧。
白話
病雖七八日尚發熱,脈浮數,仍屬太陽表證。因誤下引邪入內,所以脈數不解,內外合邪,而見消穀善食,谷入既多,反至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煩淐,是知其證非氣結而為血結。以其表證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故以抵當為至當也。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乃對「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五句之文,見已下脈數不解,六七日不大便則宜抵當;若下利不止,又當隨其下血不下血而異治。倘血分之熱邪不除,必協熱而便膿血也。詳此條系仲景揣度庸工之設辭,意謂治病無問表裡證,但發熱至七八日,雖脈浮數,意謂皆可下之,謂其日數即久,邪氣已入於腑,可下而已,非實謂此證有可下也。仲景立法之至聖,斷無脈浮發熱表證表脈而教人可下之理。尚論以為七八日為時既久,勢不得不用下法,殊覺昧昧。
原文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未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白話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未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原文
寸緩關浮尺弱。發熱汗出復惡寒。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設非誤下。何得心下痞結耶。如不誤下。則心下亦不痞。而太陽證必漸傳經。乃至不惡寒而渴。邪入陽明審矣。然陽明津液既隨濕熱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其潤。而大便之硬。與腸中結熱。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更衣。亦無所苦也以法救之。去其濕熱。救其津液。言與水及用五苓法也。今世用五苓。但知水穀偏注於大腸。用之利水而止泄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用之消渴而回津者。非仲景不能也。。更衣言易衣而如厠也。
白話
寸緩關浮尺弱,發熱汗出復惡寒,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設非誤下,何得心下痞結耶?如不誤下,則心下亦不痞,而太陽證必漸傳經,乃至不惡寒而渴,邪入陽明審矣。然陽明津液既隨濕熱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其潤,而大便之硬與腸中結熱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更衣亦無所苦也。以法救之,去其濕熱,救其津液,言與水及用五苓法也。今世用五苓,但知水穀偏注於大腸用之利水而止泄,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用之消渴而回津者,非仲景不能也。更衣,言易衣而如廁也。
原文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白話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原文
病人得汗。後煩熱解。以太陽經之邪將盡未盡其人復如瘧狀日晡時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發熱即潮熱。乃陽明之本候也。然雖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脈。脈實者。方為陽明腑證宜下之。若脈浮虛者。仍是陽明而兼太陽經證。更宜汗而不宜下矣。
白話
病人得汗後煩熱解,以太陽經之邪將盡未盡,其人復如瘧狀,日晡時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發熱即潮熱,乃陽明之本候也。然雖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脈。脈實者,方為陽明腑證,宜下之;若脈浮虛者,仍是陽明而兼太陽經證,更宜汗而不宜下矣。
原文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白話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