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溯源集

厥陰篇

厥陰證治第二十一(3)

厥陰篇19
原文
嘔而脈弱。則知非陽經之嘔矣。且小便複利。尤知里無熱邪而顯屬陰寒。上文云。厥者必熱。熱後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則熱與厥不應並見。此云身有微熱而反見厥。是陽微不能勝盛陰。故為難治。此非上文熱不除者可比。急當以溫經復陽為治。而以四逆湯主之。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白話
嘔吐而脈象虛弱,就知道這不是陽經的嘔吐了。而且小便又通利,更知道體內沒有熱邪,明顯屬於陰寒。前面說:厥逆的病人必定會發熱,發熱之後應當再次厥逆,如果不厥逆就會自行痊癒。那麼熱與厥不應該同時出現。這裡說身體有微熱卻反而出現厥逆,這是陽氣微弱不能戰勝盛大的陰氣,所以難以治療。這不是前面所說熱不退的情況可以比擬的。應當趕快用溫經復陽的方法來治療,用四逆湯為主方。手腳厥冷,脈搏細小幾乎要斷絕的,用當歸四逆湯為主方。
原文
四肢為諸陽之本。邪入陰經。致手足厥而寒冷。則真陽衰弱可知。其脈微細欲絕者。素問脈要精微論云。脈者。血之府也。蓋氣非血不附。血非氣不行。陽氣既已虛衰。陰血自不能充貫。當以四逆湯溫復其真陽。而加當歸以榮養其陰血。故以當歸四逆湯主之。當歸四逆湯方
白話
四肢是諸陽經的根本。邪氣侵入陰經,導致手腳厥逆而寒冷,那麼真陽衰弱就可以知道了。脈搏微弱細小幾乎要斷絕的,《素問·脈要精微論》說:脈是血液的府庫。因為氣沒有血就不能依附,血沒有氣就不能運行。陽氣已經虛衰,陰血自然不能充實貫通。應當用四逆湯溫補恢復其真陽,並加入當歸來滋養其陰血。所以用當歸四逆湯為主方。當歸四逆湯方。
原文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 通草(二兩) 大棗(三十五枚)
白話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細辛(二兩)、甘草(二兩)、通草(二兩)、大棗(三十五枚)。
原文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白話
以上七味藥,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每天三次。
原文
四逆湯者。仲景所以治四肢厥逆者也。陽氣衰微。陰邪肆逆。以致陽氣不充於四末而為四肢厥冷。故用甘草為君。以緩陰氣之逆。又以乾薑附子補助其陽氣之衰。此仲景立法命名之本義也。此條之手足厥寒。即四逆也。故當用四逆湯。而脈細欲絕。乃陽衰而血脈伏也。故加當歸。是以名之曰當歸四逆湯也。不謂方名雖曰四逆。而方中並無姜附。不知何以挽回陽氣。即有桂枝。亦不過解散衛邪之藥耳。李東垣所謂氣薄則發泄。桂枝上行而發表。豈能如乾薑之溫中散寒耶。細辛雖能溫少陰之經。亦豈能如附子之補真陽而入命門乎。且芍藥不過斂陰。通草無非滲利。又焉能治手足厥寒。脈細欲絕哉。如下文內有久寒者。但加茱萸生薑而不及乾薑附子。則知為前方中已有之物矣。豈仲景制方。治極陰最寒之證。獨遺此二物耶。是以不能無疑也。恐是歷年久遠。散失遺亡。訛舛於後人之手。未可知也。不然。何湯名四逆。而藥物與四逆迥異耶。或曰。四逆散亦名四逆。而用藥不同者。何也。曰。四逆散。乃治熱厥之藥。所以不同。此則治手足厥寒。脈細欲絕之寒厥者。可同日而語乎。從來注傷寒家。皆委曲順解。曾不省察其理。亦何異於成氏之隨文順釋乎。尚論以為陰血不足。宜用歸芍以濟其陰。不宜用姜附以劫其陰。即其人素有久寒者。以但增茱萸生薑觀之。則乾薑附子。寧不在所禁乎。愚謂此論恐未為確切。仲景之立四逆湯。專為四肢厥逆而設。故寒厥之證。無不用之。何獨於脈細欲絕之手足厥寒。及內有久寒者。偏為禁忌耶。若不審原文。但依方立論。不幾與仲景立方之意。兩相矛盾矣。其如後起者何。故擬議之。以俟明者之鑑云。
白話
四逆湯,是張仲景用來治療四肢厥逆的方劑。陽氣衰微,陰邪放肆逆行,導致陽氣不能充達到四肢末端而成為四肢厥冷。所以用甘草為君藥,來緩和陰氣的上逆,又用乾薑、附子來補助陽氣的衰微。這是張仲景立法命名的本來意義。這一條的「手足厥寒」,就是四逆證,所以應當用四逆湯。但是脈搏細小欲絕,是陽氣衰微而血脈隱伏,所以加入當歸,因此命名為當歸四逆湯。不料方名雖然叫四逆,但方中卻沒有乾薑、附子,不知道憑什麼來挽回陽氣?即使有桂枝,也不過是解散衛分邪氣的藥罷了。李東垣所謂「氣薄則發泄」,桂枝上行而發表,怎能像乾薑那樣溫中散寒呢?細辛雖然能溫少陰經,又怎能像附子那樣補真陽而進入命門呢?況且芍藥不過是斂陰,通草無非是滲利,又怎能治療手足厥寒、脈細欲絕呢?如下文「內有久寒者」,只加吳茱萸、生薑而不提乾薑、附子,那麼就知道是前方中已經有了這些藥。難道張仲景製方,治療極陰最寒的證候,唯獨遺漏了這兩味藥嗎?因此不能不懷疑。恐怕是年代久遠,散失遺漏,被後人傳抄錯誤,也未可知。不然的話,為什麼湯名叫四逆,而藥物與四逆湯迥異呢?有人說:四逆散也叫做四逆,而用藥不同,是為什麼?回答說:四逆散是治療熱厥的藥,所以不同。這個方治療手足厥寒、脈細欲絕的寒厥,可以同日而語嗎?歷來註解《傷寒論》的人,都委曲順從解釋,不曾省察其中的道理,這與成無己的隨文順釋又有什麼不同呢?《尚論》認為這是陰血不足,應該用當歸、芍藥來濟助其陰,不應該用乾薑、附子來劫奪其陰。即使病人平時有久寒,從只增加吳茱萸、生薑來看,那麼乾薑、附子難道不在禁忌之列嗎?我認為這個論述恐怕不夠確切。張仲景設立四逆湯,專門為四肢厥逆而設,所以寒厥的證候,沒有不用的。為什麼唯獨對脈細欲絕的手足厥寒,以及內有久寒的,偏偏成為禁忌呢?如果不審察原文,只依據方劑來立論,豈不是與張仲景立方之意互相矛盾嗎?那對後學者怎麼辦?所以提出來討論,等待高明的人來鑑別。
原文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白話
如果病人體內素有久寒的,應該用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原文
此承上文。言手足厥寒。脈細欲絕。固當以當歸四逆治之矣。若其人平素內有久寒者。而又為客寒所中。其涸陰冱寒。難於解散。故更加吳茱萸之性臊苦熱。及生薑之辛熱以泄之。而又以清酒扶助其陽氣。流通其血脈也。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於前方內。加吳茱萸半升。生薑三兩。
白話
這是承接上文,說手足厥寒、脈細欲絕,本來應當用當歸四逆湯來治療。如果病人平時體內有久寒,又受到外來寒邪侵襲,那種凝固的陰寒之氣難以解散,所以再加入吳茱萸其性燥烈苦熱,以及生薑的辛熱來發泄寒邪,而且用清酒來扶助陽氣,流通血脈。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是在前方內,加吳茱萸半升、生薑三兩。
原文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分溫五服。
白話
以上九味藥,用水六升、清酒六升,混合煮取五升,去掉藥渣,分五次溫服。
原文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白話
病人手足厥冷,自己說我胸部沒有脹滿感,小腹部脹滿,按壓時疼痛的,這是寒邪凝結在膀胱關元部位。
原文
手足厥冷。則知陽微陰盛。致陰陽不相順接而四肢厥逆矣。不結胸。則邪不在陽位而陽經無邪矣。小腹滿。按之痛者。至真要大論云。身半以下。地氣主之。靈樞經脈篇云。足厥陰之脈。起於足大趾叢毛之際。上循足胕。交出太陰之後。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此因邪入厥陰。寒邪結在膀胱關元。故小腹滿。按之痛也。蓋熱結膀胱。則熱蓄下焦。迫血妄行。故小便自利而血蓄於下。此所謂冷結膀胱關元者。言小腹者。膀胱之所居也。關元者。任脈穴也。在臍下三寸。為小腸之募。亦穴之在小腹者。總指小腹滿痛而言。故謂冷結在膀胱關元也。寒在小腹。下焦無火。氣化不行。故為冷結在膀胱關元也。急宜溫暖下焦。祛除陰翳。乃其治也。
白話
手足厥冷,就知道是陽氣微弱陰氣亢盛,導致陰陽不能相互順接而四肢厥逆。胸部不結滿,則邪氣不在陽位而陽經沒有邪氣。小腹脹滿,按壓疼痛的,《至真要大論》說:身體下半部,屬地氣主管。《靈樞·經脈篇》說:足厥陰肝經,起於足大趾叢毛邊際,向上沿足背,交出太陰脾經之後,沿大腿內側,進入陰毛中,繞過陰器,到達小腹。這是因為邪氣入於厥陰,寒邪凝結在膀胱關元,所以小腹脹滿,按壓疼痛。熱結膀胱,則熱蓄積在下焦,迫血妄行,所以小便自利而血瘀於下。這裡所說的冷結膀胱關元,是說小腹是膀胱所在的地方,關元是任脈的穴位,在臍下三寸,是小腸的募穴,也是在小腹的穴位。總之是指小腹滿痛而言,所以說是冷結在膀胱關元。寒邪在小腹,下焦沒有陽火,氣化不能運行,所以成為冷結在膀胱關元。應當趕快溫暖下焦,祛除陰寒之氣,這就是治法。
原文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白話
病人手足厥冷,脈搏忽然呈現緊象的,是邪氣結聚在胸中。胃脘部脹滿而煩悶,飢餓卻不能進食的,病位在胸中,應當用催吐法,適宜用瓜蒂散。
原文
上文言不結胸。此言邪結在胸中。同一手足厥冷之陰邪。一則不結於胸而邪在下。故小腹滿痛。一則仍結於胸中而邪在上。故心下滿而飢不能食。在下則寒邪已入至陰之分。所以當用溫法以回陽氣。在上則寒邪猶在陽位。所以當用吐法以去寒邪。蓋以邪入之淺深而分補瀉也。夫緊為寒脈。在陽經則為寒邪在表。在陰經則為寒邪在裡。若手足厥冷。則脈當沉遲矣。乃忽見緊脈。知寒邪猶未深入。邪當結在胸中。若見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則其所以滿者。陰邪在膈而脹滿也。煩者。膈間之陽氣不得伸也。飢者。胃陽猶未傷也。不能食。寒邪在胃也。故為病在胸中。若如前寒已深入。則胃氣已傷。陽氣已損。則但有溫經扶陽之治。而無汗吐下之法矣。寒在胸膈。則邪氣未深。尚在陽分。因其近而取之。當用高者越之之法。故須吐之。宜瓜蒂散。假借胃中之陽氣。以湧出胸中之寒邪。則無敗胃深入之患矣。
白話
上文說「不結胸」,這裡說邪氣結在胸中。同樣是手足厥冷的陰邪,一個是不結於胸而邪氣在下,所以小腹滿痛;一個是仍然結於胸中而邪氣在上,所以心下脹滿而飢餓不能進食。邪氣在下,則寒邪已進入至陰的部位,所以應當用溫法來回復陽氣;邪氣在上,則寒邪還在陽位,所以應當用吐法來祛除寒邪。這是根據邪氣入侵的淺深來區分補法和瀉法。緊脈是寒脈,在陽經則為寒邪在表,在陰經則為寒邪在裡。如果手足厥冷,脈象應當是沉遲,卻忽然出現緊脈,就知道寒邪還沒有深入,邪氣應當結在胸中。如果出現心下脹滿而煩悶,飢餓不能進食,那麼其脹滿的原因是陰邪在膈膜而脹滿,煩悶是膈間的陽氣不能伸展,飢餓是胃陽還沒有受傷,不能進食是寒邪在胃。所以病位在胸中。如果像前面那樣寒邪已經深入,那麼胃氣已傷,陽氣已損,就只有溫經扶陽的治法,而沒有汗、吐、下的方法了。寒邪在胸膈,則邪氣未深,還在陽分,因其病位在上而採取就近的治法,應當用「高者越之」的方法,所以必須用吐法,適宜用瓜蒂散。藉助胃中的陽氣,來湧出胸中的寒邪,就不會有敗傷胃氣、邪氣深入的禍患。
原文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無血。下之死。
白話
傷寒五六天,沒有胸部結滿的症狀,腹部柔軟、脈象虛弱,而又出現厥逆的,不可用下法。這是因為血虛(無血),誤下會導致死亡。
原文
五六日。邪氣入里之候也。不見邪結於胸。而腹軟脈虛。腹軟則里無邪結。脈虛則正氣衰弱。而復見四肢厥逆。則知寒邪入厥陰而為無陽之證矣。故不可下。然不曰無陽。而以腹軟脈虛為無血。無血二字。最為難解。若不得已而強解之。則經所謂脈者。血之府也。蓋氣血之動處為脈。陽氣盛則陰血流行。脈虛則陽氣不旺。營血不充。是以謂之無血。若下之。非但更亡其陰血。並真陽而亦梏亡之矣。故曰下之死。義見霍亂條下。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白話
五六天,是邪氣入裡的時機。沒有見到邪氣結於胸部,而腹部柔軟、脈象虛弱。腹部柔軟則裡無邪結,脈虛則正氣衰弱,而又出現四肢厥逆,就知道寒邪進入厥陰而成為無陽的證候,所以不可用下法。然而不說無陽,而以腹軟脈虛為「無血」,「無血」二字最難理解。如果不得已勉強解釋,則《內經》所說「脈者,血之府也」,氣血活動的地方就是脈,陽氣旺盛則陰血流行,脈虛則陽氣不旺,營血不充,所以稱之為無血。如果誤用下法,不但更損傷其陰血,連真陽也一起消亡了,所以說誤下會死。這個義理見於霍亂條下。傷寒脈促,手足厥逆的,可以用灸法。
原文
辨脈法云。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此皆病脈。夫數脈所以候陽。故曰陽盛則促。促乃陽勝於陰。陰氣不接而斷續也。此條之脈促。偏見之於手足厥逆。似乎脈不應證。或謂脈促而手足厥逆。乃熱厥也。然則何以云可灸之耶。仲景之於陽邪。最忌火劫。已見於太陽篇矣。豈有陽盛則促之熱厥。而反有灸之之理。此所謂脈促者。非結促之促。乃短促之促也。陰邪太盛。孤陽不守。故脈作虛數而短促。當急救其垂絕之虛陽。故云可灸。灸者。如下文灸厥陰也。
白話
《辨脈法》說:脈來緩慢,時而一止又來的,叫做結脈。脈來數急,時而一止又來的,叫做促脈。陽氣盛則出現促脈,陰氣盛則出現結脈,這些都是病脈。數脈是用來候陽的,所以說陽盛則促。促脈是陽勝於陰,陰氣不能接續而間斷。這一條的脈促,偏偏出現在手足厥逆的情況下,似乎脈象與證候不符。有人說脈促而手足厥逆,是熱厥,那麼為什麼說可以用灸法呢?張仲景對於陽邪,最忌諱用火劫,已經在太陽篇中說過了,難道有陽盛則促的熱厥,反而有灸治的道理嗎?這裡所謂的脈促,不是結促的「促」,而是短促的「促」。陰邪太盛,孤陽不能守護,所以脈搏呈現虛數而短促,應當趕快急救那將要斷絕的虛陽,所以說可以灸。灸法,如下文所說的灸厥陰經。
原文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白話
傷寒六七天,脈象微弱,手足厥冷,煩躁不安,灸厥陰經。如果厥逆不恢復(手足不轉溫)的,就會死亡。
原文
傷寒至六七日。邪入已深。正邪傳厥陰之候也。脈微則陽氣大虛。手足厥冷則陰邪肆逆。故盛陰迫脅其虛陽而上逆。所以陽欲盡而煩。陰氣極而躁也。邪在厥陰。陽氣將竭。於溫經復陽之外。當灸厥陰經之脈穴。即本經之井滎輸經合是也。灸之而手足溫者生。若手足仍冷。陽氣不還者死也。
白話
傷寒到了六七天,邪氣已經深入,是正邪傳入厥陰的證候。脈微則陽氣大虛,手足厥冷則陰邪肆行上逆。所以盛大的陰氣逼迫虛弱的陽氣而上逆,因此陽氣將要耗盡而煩,陰氣極盛而躁。邪在厥陰,陽氣將要竭絕,在溫經復陽之外,應當灸厥陰經的脈穴,即本經的井、滎、輸、經、合穴。灸後手足轉溫的則能生,如果手足仍然冰冷,陽氣不能回復的就會死亡。
原文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白話
傷寒六七天,經過峻下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摸不到,咽喉不舒暢,唾出膿血,泄瀉不止的,是難治之證,用麻黃升麻湯為主方。
原文
邪在少陽。才屬半里。已是禁下。況三陰平。蓋陰邪在裡。皆陰盛陽虛之證。故無下法。即太陰有桂枝大黃湯之下法。因大實而痛。邪氣復歸陽明。仍屬胃實。故為可下。然猶以胃弱易動。尚宜減之。少陰雖有急下三條。亦是陽經傳邪。及復還陽明之證。所以可下。至厥陰為陰中含陽之體。陽氣藏於至陰之中。乃陰之極處。庸可大下乎。所以本篇首條。即有下之則利不止之禁也。厥陰全篇。惟厥深熱亦深者。方為應下。苟屬寒厥。則又在禁例矣。故有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誡也。此條脈證最劇。在長沙已稱難治。而猶立方主治者。以厥陰與太少不同故也。夫太陰為立冬之候。純陰之臟也。少陰為冬至之時。乃陽氣之初生。而厥陰則立春之氣。陰中之陽氣已半。將出地而未出之時。陽氣已長。但鬱結未之伸耳。故厥者必熱。而厥深熱亦深也。傷寒之六七日。已在大下之後。則誤下已在六七日之前。在陽經尚有表證未解者。況陰經本不可下而妄下之。使未解之經邪。陷入於至陰之中矣。寸脈者。氣口也。經云。氣口獨為五臟主。胃為水穀之海。苦寒傷胃。胃陽衰而寸脈沉遲也。手足。四肢也。經云。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實。此以陽虛。故手足厥逆也。下後陽虛於下。故下部脈不至。下寒則熱迫於上。故咽喉不利而吐膿血也。即前所謂厥後熱不除者。必便膿血。熱氣有餘。必發癰膿。及口傷爛赤之變詞也。泄利不止。寒邪在下。所謂厥者。必利。亦即首條下之利不止之義也。正虛邪實。陰盛陽衰。寒多熱勝。表裡舛錯。治寒則遺其熱。治熱必害於寒。補虛必助其實。瀉實必虛其虛。誠為難治。仲景不得已。立麻黃升麻湯主之。
白話
邪在少陽,才屬於半里,已經是禁止攻下,何況三陰經呢?因為陰邪在裡,都是陰盛陽虛的證候,所以沒有用下法的道理。即使太陰經有桂枝大黃湯的下法,那是因為大實而痛,邪氣復歸陽明,仍屬於胃實,所以可以攻下,然而仍然因為胃弱容易動搖,還應當減量。少陰經雖然有急下三條,也是陽經傳邪,以及復還陽明的證候,所以可以攻下。至於厥陰,是陰中含陽的體質,陽氣藏在至陰之中,是陰的極處,怎麼可以大下呢?所以本篇第一條就有「下之則利不止」的禁忌。厥陰全篇,只有「厥深熱亦深」的,才應當攻下,如果屬於寒厥,則又在禁忌之例了。所以有「諸四逆厥者,不可下」的告誡。這一條脈證最為嚴重,在張仲景已經稱為難治,而仍然設立方劑來主治,是因為厥陰與太、少二陰不同的緣故。太陰是立冬的時令,是純陰的臟器;少陰是冬至的時令,是陽氣初生的時候;而厥陰則是立春的氣候,陰中的陽氣已經有一半,將要出地面而尚未出來的時候,陽氣已經生長,只是鬱結沒有舒展罷了。所以厥逆的病人必定會發熱,而且厥逆越深,發熱也越深。傷寒六七天,已經在大下之後,那麼誤下已經在六七天之前。在陽經還有表證未解的,何況陰經本來不可下而胡亂攻下,使未解的經邪陷入至陰之中。寸脈是氣口,經說「氣口獨為五臟主」,胃是水穀之海,苦寒傷胃,胃陽衰微而寸脈沉遲。手足是四肢,經說「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充實,這裡因為陽虛,所以手足厥逆。下後陽虛於下,所以下部脈摸不到。下寒則熱被迫於上,所以咽喉不利而吐膿血。這就是前面所謂「厥後熱不除者,必便膿血,熱氣有餘,必發癰膿,及口傷爛赤」的變詞。泄瀉不止,寒邪在下。所謂「厥者,必利」,也就是第一條「下之利不止」的意義。正虛邪實,陰盛陽衰,寒多熱勝,表裡錯雜。治寒則遺漏其熱,治熱必定傷害其寒,補虛必定助長其實,瀉實必定使其虛更虛,實在是難治。張仲景不得已,設立麻黃升麻湯來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