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發黃本由乎濕熱。此以傷寒而不言無汗。更不曰小便不利。但曰身黃髮熱者。是熱勝於濕。無形之邪鬱蒸而發黃也。故不必茵陳大黃。而以梔子柏皮湯主之。
發黃本來是由於濕熱。這裡因為是傷寒,卻不說沒有汗,更不說小便不順暢,只說身體發黃、發熱,這是熱勝過濕,無形的邪氣鬱積蒸騰而導致的發黃。所以不必使用茵陳、大黃,而用梔子柏皮湯來主治。
原文
梔子柏皮湯方梔子(十五個) 甘草(一兩) 黃柏(二兩)
梔子柏皮湯方:梔子(十五個)、甘草(一兩)、黃柏(二兩)。
原文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以上三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掉藥渣,分兩次溫服。
原文
梔子苦寒。解見前方。黃柏苦寒。神農本經治五臟腸胃中結熱黃疸。瀉膀胱相火。故用之以瀉熱邪。又恐苦寒傷胃。故以甘草和胃保脾。而為調劑之妙也。
梔子味苦性寒,解釋見前方。黃柏味苦性寒,《神農本經》說它能治療五臟腸胃中的結熱黃疸,瀉膀胱的相火,所以用它來瀉熱邪。又擔心苦寒傷胃,所以用甘草來調和胃氣、保護脾臟,這是調劑的妙處。
原文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傷寒病,瘀熱在裡,身體一定會發黃,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治。
原文
瘀。留蓄壅滯也。言傷寒鬱熱。與胃中之濕氣。互結濕蒸。如淖澤中之淤泥。水土黏濘而不分也。故成注引經文云。濕熱相交。民多病癉。蓋以濕熱膠固。壅積於胃。故曰瘀熱在裡。身必發黃也。麻黃之用。非熱在裡而反治表也。赤小豆之用。所以利小便也。翹根梓皮。所以解鬱熱也。上文云。無汗而小便不利者。身必發黃。故治黃之法。無如汗之。則濕熱從毛竅而散。利其小便。則濕熱由下竅而泄。故以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
「瘀」是留積、蓄積、壅滯的意思。是說傷寒的鬱熱,與胃中的濕氣互相結合,濕氣蒸騰,如同沼澤中的淤泥,水土黏濘而不分。所以成無己注釋引用經文說:「濕熱相交,民多病癉。」這是因為濕熱膠結凝固,壅積在胃,所以說「瘀熱在裡」,身體必定發黃。麻黃的使用,不是因為熱在裡而反過來治表;赤小豆的使用,是用來利小便;連翹根、梓白皮是用來解除鬱熱。上文說:「無汗而小便不利者,身必發黃。」所以治療黃疸的方法,沒有比發汗更好的,使濕熱從毛孔散出;利小便,則濕熱從下竅排出。所以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治。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
原文
麻黃(二兩去節) 赤小豆(一升即今赤豆之小者) 連軺(二兩連翹根也) 杏仁(四十個去皮) 生梓白皮(一升) 甘草(一兩炙) 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
麻黃(二兩,去節)、赤小豆(一升,即現在的赤豆中較小的)、連軺(二兩,即連翹根)、杏仁(四十個,去皮)、生梓白皮(一升)、甘草(一兩,炙)、生薑(二兩,切片)、大棗(十二枚)。
原文
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再服。
以上八味藥,用潦水一斗,先煮麻黃,沸騰兩次,去掉上面的泡沫,放入其他藥材,煮取三升,分兩次溫服。
原文
赤小豆非今一頭紅黑者。古人以黑豆黃豆為大豆。綠豆赤豆白豆䝁豆皆為小豆。以小豆中之赤者。故曰赤小豆。李時珍曰。以緊小而赤黯色者入藥。稍大而鮮紅淡紅者。並不治病。花似豇豆而小。淡銀褐色。莢長二三寸。比綠豆莢稍大。三青二黃時即收之。可煮可炒。可作粥飯。餛飩餡並佳也。
赤小豆不是現在一頭紅一頭黑的那種。古人把黑豆、黃豆稱為大豆,綠豆、赤豆、白豆、䵂豆都稱為小豆。其中小豆裡紅色的,就叫赤小豆。李時珍說:用緊小且顏色赤暗的入藥;稍微大而且鮮紅或淡紅的,都不能治病。它的花像豇豆但較小,淡銀褐色,莢長二到三寸,比綠豆莢稍大。在三青二黃的時候就採收,可以煮、可以炒,可以做粥飯,做餛飩餡也很好。
原文
麻黃湯。麻黃桂枝杏仁甘草也。皆開鬼門而泄汗。汗泄則肌肉腠理之鬱熱濕邪皆去。減桂枝而不用者。恐助瘀熱也。素問至真要大論云。濕上甚而熱。以汗為故而止。王冰注云。身半以上。濕氣有餘。火氣復郁。郁濕相薄。以苦溫甘辛之藥。解表流汗而祛之是也。赤小豆除濕散熱。下水腫而利小便。李時珍云。赤小豆。小而色赤。心之谷也。其性下行。通乎小腸。能入陰分。治有形之病。故行津液利小便。消脹除腫。止吐治痢。解酒病寒熱。療癰腫。通乳汁。下胞衣。產難服之。降令太過。津血滲泄。所以令人肌瘦身重也。吹鼻瓜蒂散及闢瘟疫用之。亦取其通氣除濕散熱耳。梓白皮。性苦寒。能散溫熱之邪。其治黃無所考據。連翹根。陶弘景雲。方藥不用。人無識者。王好古云。能下熱氣。故仲景治傷寒瘀熱用之。李時珍云。潦水乃雨水所積。韓退之詩云。潢潦無根源。朝灌夕已除。蓋謂其無根而易涸。故成氏謂莫味薄不助濕氣而利熱也。
麻黃湯是由麻黃、桂枝、杏仁、甘草組成的,都是用於打開體表毛孔而發汗。汗液排出,則肌肉腠理中的鬱熱濕邪都隨之去除。方中減去桂枝不用,是擔心它會助長瘀熱。《素問·至真要大論》說:「濕上甚而熱,以汗為故而止。」王冰注釋說:「身體上半部分濕氣有餘,火氣又鬱積,鬱濕相互搏結,用苦溫甘辛的藥物解表發汗來祛除它。」赤小豆能除濕散熱,利水消腫,通利小便。李時珍說:赤小豆,個小色紅,是心之穀物,其性下行,通達小腸,能入陰分,治療有形的疾病,所以能運行津液、利小便、消脹除腫、止吐治痢、解酒病寒熱、治療癰腫、通乳汁、下胞衣。難產時服用,若降泄太過,會使津血滲泄,所以會使人肌肉消瘦、身體沉重。吹鼻的瓜蒂散以及辟瘟疫時用它,也是取它通氣除濕散熱的功效。梓白皮,性味苦寒,能散濕熱之邪,但用於治療黃疸沒有考據。連翹根,陶弘景說方藥中不用,人們不認識。王好古說能下降熱氣,所以仲景治療傷寒瘀熱時用它。李時珍說:潦水是雨水積聚而成,韓退之的詩說:「潢潦無根源,朝灌夕已除。」是說它無根而易乾涸,所以成無己說它味道淡薄,不會助長濕氣而有利於清熱。
原文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系在太陰。太陰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陽明病也。
傷寒病,脈象浮而緩,手足自覺溫暖的,這是病屬太陰。太陰病身體應當發黃,如果小便自然通暢的,就不能發黃。到了七八天,大便變硬的,這是轉為陽明病了。
原文
傷寒脈浮而緩。與太陽下篇大青龍湯第二條相同。然邪在太陽。為傷寒而見中風之脈。則有發熱惡寒之表證。此條不言表證者。以邪不在三陽也。夫緩者。脾之本脈。故在太陽則浮緩為中風。而有發熱惡寒之表證。在太陰則浮緩為傷寒。而無發熱惡寒之表證。此陰陽經絡之分也。然同曰傷寒脈浮而緩。何以別其為太陽太陰乎。但觀手足自溫。則知通身無熱矣。即所謂無熱惡寒。為發於陰也。況脾主四肢。手足本關足太陰者乎。曰自溫。則又知非少陰厥陰之四肢厥冷矣。非太陰而何。故曰是為系在太陰也。然太陰濕土之邪鬱蒸。當發身黃。若小便利者。其濕氣已從水道而去。故不能發黃也。濕氣已去。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太陰復轉陽明。胃實而成可下之症也。此條當細加體認。上半節與太陰篇無異。此以七八日大便反硬。為轉屬陽明。彼以七八日後暴煩下利。為脾家實。一症而各陰陽。一源而分涇渭。病情之變化如此。故入陽則為陽邪而成陽症。入陰則為陰邪而成陰症矣。寧有一定之可擬哉。
傷寒脈浮而緩,與太陽下篇大青龍湯第二條相同。但是邪在太陽時,是傷寒而出現中風的脈象,就會有發熱惡寒的表證。這一條不說表證,是因為邪氣不在三陽。緩脈是脾的本脈,所以在太陽病中浮緩是中風,有發熱惡寒的表證;在太陰病中浮緩是傷寒,沒有發熱惡寒的表證。這是陰陽經絡的區分。然而同樣是「傷寒脈浮而緩」,如何區別它是太陽還是太陰呢?只要看手足自溫,就知道全身沒有發熱了,也就是所謂的「無熱惡寒,為發於陰」。況且脾主四肢,手足本來就關聯足太陰經。說「自溫」,又知道不是少陰厥陰的四肢厥冷。不是太陰又是什麼?所以說「是為系在太陰」。然而太陰濕土之邪鬱積蒸騰,應當發生身黃。如果小便通利,濕氣已經從水道排出,所以不能發黃。濕氣已去,到了七八天,大便變硬的,這是太陰又轉回陽明,胃中實證而成為可下之症。這一條應當仔細體會認識。上半節與太陰篇沒有區別,這裡以七八日大便反而變硬,為轉屬陽明;那裡以七八日後突然心煩、下利,為脾家實。同一種證候卻分屬陰陽,同一來源卻分為涇渭,病情變化就是這樣。所以入陽經則成為陽邪而出現陽證,入陰經則成為陰邪而出現陰證,哪裡有一定之規可以預先擬定呢?
原文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下血。男子婦人均有之證也。男子必由腸胃。婦人則以經血為主耳。譫語本陽明胃熱之證。然下血而譫語。則又不同矣。因陽明熱邪煎迫。使陰血損動。經脈乍開。熱邪乘間突入。故為熱入血室也。血室者。衝脈也。衝脈起於氣街。出於胞中。為血之海。故謂之血室。且脈要精微論云。脈者。血之府也。五臟生成篇云。諸血者皆屬於心。熱入血室。則經脈受邪。所以心神昏亂而譫語也。但頭汗出。可見惟三陽之經脈流通。三陰之經。皆至頸而還。營衛不通。則周身無汗。故營陰血分之邪。不得外泄也。期門者。肝之募穴也。足厥陰之脈。起於足大趾之大敦穴。終於乳下之期門。從此內入腹中而屬肝絡膽矣。以肝為藏血之臟。邪既入血。則熱邪實滿於經脈。故刺之以泄其實邪。所以謂之隨其實而瀉之也。經氣得泄。自當濈濈然邪隨汗出而愈矣。然不以桃核承氣及抵當等湯治之者。仲景原云。熱入血室。毋犯胃氣。及上二焦。蓋以熱邪在厥陰之經。無關氣分故也。
陽明病,出現下血、譫語的,這是熱入血室。如果只有頭部出汗,就針刺期門穴,順著實邪所在而瀉之,汗水暢快地流出就會痊癒。下血,是男女都會有的症狀,男子必定來自腸胃,婦人則以經血為主。譫語本來是陽明胃熱的證候,但是下血同時譫語,就又不同了。因為陽明熱邪煎熬逼迫,使陰血受損擾動,經脈突然開泄,熱邪乘機侵入,所以成為熱入血室。血室就是衝脈,衝脈起於氣街,出於胞中,是血之海,所以稱為血室。而且《脈要精微論》說:「脈者,血之府也。」《五臟生成篇》說:「諸血者皆屬於心。」熱入血室,則經脈受邪,所以心神昏亂而譫語。只有頭部出汗,可見只有三陽經的經脈流通,三陰經都到頸部就返回,營衛不通暢,所以全身無汗,因此營陰血分的邪氣不能向外泄出。期門是肝的募穴,足厥陰經脈起於足大趾的大敦穴,止於乳下的期門,從這裡向內進入腹中,屬於肝、絡於膽。因為肝是藏血的臟腑,邪氣既然進入血分,則熱邪實滿於經脈,所以針刺來泄其實邪,這就是所謂「隨其實而瀉之」。經氣得以泄出,自然會暢快地出汗,邪隨汗出而痊癒。但是為什麼不用桃核承氣湯和抵當湯等方劑治療呢?仲景原來說過:「熱入血室,毋犯胃氣及上二焦。」這是因為熱邪在厥陰經,與氣分無關的緣故。
原文
陽明病。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下之。
陽明病,病人容易遺忘的,一定有蓄血。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本來就有長久的瘀血,所以導致容易遺忘。大便雖然硬,但排出反而容易,顏色必定是黑的,適宜用抵當湯攻下。
原文
喜忘者。語言動靜。隨過隨忘也。言所以喜忘者。以平日本有積久之瘀血在裡故也。前太陽證中因鬱熱之表邪不解。故隨經之瘀熱。內結膀胱。所以有如狂發狂之證。此無瘀熱。故但喜忘耳。素問調經論云。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喜忘者是也。屎雖硬。大便反易者。以氣分無熱。所以不燥。況血乃濡潤之物。故滑而易出也。屎皆瘀血所成。故驗其色必黑。宜以抵當湯下之。
「喜忘」是指言語行動,隨時發生隨時遺忘。之所以容易遺忘,是因為平日裡本來就有積聚已久的瘀血在體內。前面的太陽證中,因為鬱熱的表邪未解,所以隨經脈而行的瘀熱內結於膀胱,因而出現如狂、發狂的證候。這裡沒有瘀熱,所以只是喜忘罷了。《素問·調經論》說:「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喜忘。」就是這種情況。大便雖然硬,但排出反而容易,是因為氣分沒有熱,所以不乾燥,況且血是濡潤之物,所以滑利而容易排出。糞便都是由瘀血形成的,所以檢驗其顏色必定是黑的,適宜用抵當湯攻下。
原文
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當湯。上四句。所以發疑證之端。自假令以下。方進而推求疑證之實。以見臨證之不易。宜詳審而不可忽也。無表裡證者。言不惡寒而但發熱。則邪不在太陽之表。但發熱而不潮熱譫語。則邪又不在陽明之裡矣。既無表裡證而又發熱。其證已屬可疑。其熱邪自有留蓄之處矣。脈浮數為邪熱在表。然發熱至七八日。量其邪熱已入陽明。即所謂身熱不惡寒反惡熱之證。故脈雖浮數。似有表症未除。亦為可下之證也。下之則胃中之熱去。脈數可以解矣。假令已下之後而脈數仍不解者。是邪不在胃。與氣分無涉。而在陰分血分矣。若苟邪熱在胃。則熱傷氣分。非惟客熱不能殺穀。且有潮熱譫語腹滿煩躁之證矣。豈能消穀善飢邪。或邪不在胃。但虛無熱。則當胃氣平和。亦不至消穀善飢。此因熱在血分。雖不在胃。而人之營衛氣血。兩相交互。環注於一身內外者也。雖以空虛無邪之胃。而胃中虛陽。與血分熱邪併合。則能消穀善飢。故曰合熱則消穀善飢。蓋熱邪留著之處則異。而其熏蒸之氣則同受也。前發熱已七八日。血受煎迫。而已內溢矣。靈樞百病始生篇云。陰絡傷則血內溢。內溢則後血者是也。自此而又六七日不大便。則離經之血。瘀蓄不行。故宜抵當湯下之。
病人沒有表證和裡證,發熱七八天,雖然脈象浮數,仍可以攻下。假使已經攻下,脈數仍然不解,邪熱與胃氣相合則能消化穀物而容易飢餓,到了六七天不大便的,是有瘀血,適宜用抵當湯。上面四句,是引發可疑證候的開端;從「假令」以下,才進一步推求可疑證候的實質,以顯示臨證不易,應當詳細審慎而不可疏忽。「無表裡證」是說不惡寒而只是發熱,則邪氣不在太陽之表;只是發熱而沒有潮熱譫語,則邪氣又不在陽明之裡。既無表裡證又發熱,這個證候已經屬於可疑,那些熱邪自有它留滯蓄積的地方。脈浮數是邪熱在表,但是發熱到七八天,估計邪熱已經進入陽明,也就是所謂「身熱不惡寒,反惡熱」的證候。所以脈雖浮數,似乎有表證未除,也是可以攻下的證候。攻下之後胃中的熱就去除,脈數可以解除。假使已經攻下之後而脈數仍然不解,這是邪氣不在胃,與氣分無關,而在陰分血分了。如果邪熱在胃,那麼熱傷氣分,不但外來的熱不能消化穀物,而且會有潮熱、譫語、腹滿、煩躁等證候,怎麼會消化穀物而容易飢餓呢?或者邪氣不在胃,只是虛而無熱,那麼胃氣應當平和,也不至於消化穀物而容易飢餓。這是因為熱在血分,雖然不在胃,但人體的營衛氣血互相交錯循環,灌注於一身內外。雖然胃是空虛無邪的,但胃中的虛陽與血分的熱邪合併,就能消化穀物而容易飢餓,所以說「合熱則消穀善飢」。熱邪留著的地方雖然不同,但熏蒸之氣是共同承受的。之前發熱已經七八天,血液受到煎熬逼迫,已經向內溢漏。《靈樞·百病始生篇》說:「陰絡傷則血內溢,內溢則後血。」就是這個道理。從那以後又有六七天不大便,則離經之血瘀積停滯而不運行,所以適宜用抵當湯攻下。
如果脈數不解,而且下利不止,必定會協同熱邪而便膿血。
原文
言若已下而脈數不解。邪熱已傷陰血而中氣已虛。腸胃不固。既不能消穀善飢。又不能六七日不大便。遂因下後之虛。熱邪乘勢下走而下利不止者。必至以虛協熱。使離經之血。溢入迴腸。即隨下利而便膿血也。如厥陰經之厥少熱多而熱不除者。必便膿血。下利脈浮數者。必圊膿血。況陽明為兩陽合明之經乎。以此推之。無論陰經陽經。但陰陽之氣偏勝偏虛。即可為病。無經絡之定分也。
是說如果已經攻下而脈數不解,邪熱已經損傷陰血,而中氣已經虛弱,腸胃不固,既不能消化穀物而容易飢餓,又不能六七天不大便,於是因為攻下後的虛弱,熱邪趁勢向下走竄,導致下利不止,必定會因為虛而協同熱邪,使離經之血溢入迴腸,隨即隨著下利而便出膿血。就像厥陰經的「厥少熱多,而熱不除者,必便膿血」;「下利脈浮數者,必圊膿血」。何況陽明是兩陽合明之經呢?以此推論,無論陰經陽經,只要陰陽之氣偏勝偏虛,就可以發病,沒有經絡的固定劃分。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