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溯源集

陽明上篇

太陽陽明證治第十一(7)

陽明上篇15
原文
邪在陽明。於法當多自汗。今反無汗。而身如蟲行皮中狀者。皆由寒邪鬱於肌腠之間。不得發泄故也。此無他。不過因元氣素虛。無陽氣以鼓泄其陰液以為汗。使邪氣欲出而不得之所致也。
白話
邪氣在陽明經。按理應當多出汗。現在反而沒有汗,而且身體像蟲子在皮膚中爬行一樣的感覺,這都是因為寒邪鬱積在肌膚腠理之間,無法發散出去的緣故。這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因為元氣向來虛弱,沒有陽氣來鼓動排泄體內的陰液成為汗,使得邪氣想要外出卻無法出去所導致的。
原文
食谷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白話
吃東西想要嘔吐的,屬於陽明證。用吳茱萸湯主治。服藥後反而加重的,屬於上焦的病變。
原文
此所以辨太陽陽明之疑似也。食谷欲嘔。似乎陽明中寒之不能食。故曰屬陽明也。胃寒不納。故以吳茱萸湯溫胃。若得湯反劇者。非胃寒也。仍是太陽之表邪在胸而嘔。猶未入胃。故為屬上焦也。婁氏謂得湯反劇者。火也。當用生薑黃連治之。其意因得熱反劇。故以苦寒為治。而加生薑止嘔。不知仍是太陽嘔逆。尚屬表邪。仲景雖未立方。若發熱無汗。尚未發表。外邪將次入胃而嘔者。邪猶在胸。當以梔子豉湯湧之。庶幾近似。吳茱萸湯方
白話
這是用來辨別太陽與陽明疑似證的原因。吃東西想吐,看似陽明中寒不能進食,所以說屬於陽明。胃受寒不能接納,所以用吳茱萸湯溫胃。如果服藥後反而加重的,不是胃寒,仍是太陽的表邪在胸中導致嘔吐,還沒有進入胃,所以屬於上焦。婁氏說服藥後反而加重的是火證,應當用生薑黃連治療。他的意思是因為得熱反而加重,所以用苦寒藥物治療,並加生薑止嘔。但不知道這仍是太陽的嘔逆,尚屬表邪。仲景雖然沒有立下藥方,如果是發熱無汗,還沒有發表,外邪將要進入胃而嘔吐的,邪氣還在胸中,應當用梔子豉湯來涌吐,大概比較接近。吳茱萸湯方
原文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 大棗(十二枚)
白話
吳茱萸(一升,洗過),人參(三兩),生薑(六兩),大棗(十二枚)
原文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白話
以上四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掉藥渣,溫服七合,每天服三次。
原文
吳茱萸一升。當是一合。即今之二勺半。人參三兩。當是一兩。即宋之二錢七分。生薑六兩。當是二兩。即宋之五錢余。大棗當是四五枚。水七升。亦當是三升。觀小承氣湯止用水四升。調胃承氣只用水三升。此方以辛熱補劑。而用之於表裡疑似之間。豈反過之。大約出之後人之手。非仲景本來升合分兩。學者當因時酌用。銖兩升合法見卷首。
白話
吳茱萸一升,應當是一合,就是現在的兩勺半。人參三兩,應當是一兩,就是宋代的二錢七分。生薑六兩,應當是二兩,就是宋代的五錢多。大棗應當是四五枚。水七升,也應當是三升。看小承氣湯只用四升水,調胃承氣湯只用三升水,這個方子是辛熱補劑,卻用在表裡疑似之間,難道反而超過它們?大約是出於後人之手,不是仲景原來的升合分兩。學者應當依時代酌量使用。銖兩升合法的內容見卷首。
原文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裡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
白話
陽明病,脈象遲,雖然出汗但不惡寒的,身體必然沉重,呼吸短促,腹部脹滿而氣喘。有潮熱的,這是表證將要解除,可以攻裡。手腳持續出汗的,這是大便已經變硬,用大承氣湯主治。如果汗多,微微發熱而惡寒的,是表證未解,其熱不潮,不能給與承氣湯。如果腹部脹滿嚴重而不通暢的,可以給與小承氣湯微微調和胃氣,不要讓它大泄下。
原文
脈遲。陽明中寒之脈也。表邪未解。當惡寒而無汗。今雖汗出而不惡寒者。是邪氣已入陽明之裡。然終是脈遲。為陰寒邪氣。脾胃以膜相連。故有其身必重。短氣腹滿之太陰兼症也。邪實中焦。所以腹滿身重。滿則胃中填脹。故短氣而喘也。既汗出不惡寒而又潮熱。乃外證欲解。邪已入胃。可以攻裡之候也。然四肢皆稟氣於胃。胃氣實則手足濈濈然汗出。此為大便已硬。然後可以大承氣湯主之。若其人汗多微發熱而惡寒者。則又不然。汗多則知邪氣已在陽明。發微熱惡寒。則又知太陽之表症未罷。故曰外未解也。凡邪實於胃。至申酉陽明氣旺之時。必發潮熱。若其熱不潮。則陽明裡邪未實。大便猶未硬也。故未可與承氣湯。然雖未可下。若腹大滿不通者。不得已而欲下之。可與小承氣湯。微和其胃氣。勿令大泄下。何也。終以脈遲之故。胃中無大實熱。所以不可大下也。大承氣湯方
白話
脈遲,是陽明中寒的脈象。表邪未解,應當惡寒而無汗。現在雖然出汗但不惡寒,是邪氣已經進入陽明之裡。然而終究脈遲,是陰寒邪氣。脾胃以膜相連,所以有身體必然沉重、呼吸短促、腹部脹滿的太陰兼症。邪氣實於中焦,所以腹滿身重。脹滿則胃中填塞脹滿,所以短氣而喘。既然出汗不惡寒又潮熱,是表證將解,邪已入胃,可以攻裡的徵候。然而四肢都稟受氣於胃,胃氣實則手腳持續出汗,這是大便已硬,然後可以用大承氣湯主治。如果病人汗多,微微發熱而惡寒,則又不是這樣。汗多則知道邪氣已經在陽明,微微發熱惡寒,則又知道太陽的表證未罷,所以說表未解。凡邪實於胃,到申酉時陽明氣旺的時候,必定發潮熱。如果其熱不潮,則陽明裡邪未實,大便還未硬,所以不能給與承氣湯。然而雖然不可下,但如果腹部脹滿嚴重而不通暢,不得已而想下之,可以給與小承氣湯,微微調和其胃氣,不要讓它大泄下。為什麼?終究是因為脈遲的緣故,胃中沒有大實熱,所以不可大下。大承氣湯方
原文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四兩炙去皮) 枳實(五枚) 芒硝(三合)
白話
大黃(四兩,酒洗),厚朴(四兩,炙過去皮),枳實(五枚),芒硝(三合)
原文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白話
以上四味藥,用水一斗,先煮厚朴、枳實取五升,去掉藥渣,放入大黃,煮取二升,去掉藥渣,放入芒硝,再上火稍微煮沸一兩次,分兩次溫服。大便通下後,剩餘的藥就不要再服。
原文
熱邪歸胃。邪氣依附於宿食粕滓而鬱蒸煎迫。致胃中之津液枯竭。故發潮熱而大便硬也。若不以大承氣湯下之。必致熱邪敗胃。譫語狂亂。循衣摸床等變而至不救。故必鹹寒苦泄之藥。逐使下出。則熱邪隨宿垢而泄。猶釜底抽薪。薪去則火亦隨薪而出矣。然非必宿垢滿實而泄之也。胃中之熱邪盛者。亦在所必用。古人所謂用之以逐熱邪。非下糟粕也。其制以苦寒下泄之大黃為君。鹹寒軟堅下走之芒硝為臣。又以辛溫下氣之厚朴為佐。破氣泄滿之枳實為使。而後可以攻堅瀉熱也。若脈弱氣餒。熱邪不甚者。未可輕用也。
白話
熱邪歸入胃中。邪氣依附於宿食糟粕而鬱積蒸騰逼迫,導致胃中的津液枯竭,所以發潮熱而大便硬。如果不用大承氣湯攻下,必定導致熱邪敗壞胃氣,出現譫語狂亂、循衣摸床等變證而無法救治。所以必須用鹹寒苦泄的藥物,驅逐使之向下排出,那麼熱邪隨著宿垢而泄出,如同釜底抽薪,柴薪去掉則火也隨著柴薪而熄滅了。然而不一定非要有宿垢滿實才泄下,胃中熱邪盛的,也必須使用。古人所謂用此方來驅逐熱邪,並非單純下糟粕。其組方以苦寒下泄的大黃為君,鹹寒軟堅下走的芒硝為臣,又以辛溫下氣的厚朴為佐,破氣泄滿的枳實為使,之後可以攻堅瀉熱。如果脈弱氣餒,熱邪不重的,不可輕易使用。
原文
辨誤 成氏謂承。順也。邪氣入胃。胃氣鬱滯。糟粕秘結。壅而為實。是正氣不得舒順也。以湯盪滌。使塞者利而閉者通。正氣得以舒順。故曰承氣也。愚謂此解猶未足以發仲景立方之義。謂之承氣者。蓋承其邪盛氣實。而以鹹寒苦泄。盪滌攻下之也。但熱實氣盛者可用。無實熱而正氣虛餒者。不可攻也。若胃氣已敗。正氣將絕。雖力攻之。亦不得下矣。此無氣可承之故也。即內經亢則害。承乃制之義。謂熱邪亢害。而以鹹寒苦泄承製之。非舒順其正氣之謂也。觀太陽陽明脾約之治。以無大實熱。但胃中津液枯燥。故僅以小承氣及麻仁丸和潤其胃燥。不令大泄下。則曉然矣。小承氣湯方
白話
辨誤:成氏說「承」是順的意思。邪氣進入胃,胃氣鬱滯,糟粕秘結,壅塞成實,這是正氣不得舒順。用湯藥盪滌,使阻塞的暢通,閉塞的開通,正氣得以舒順,所以叫承氣。我認為這個解釋還不足以發明仲景立方之義。所謂承氣,是因為承接其邪盛氣實,而用鹹寒苦泄之藥盪滌攻下。只有熱實氣盛的可用,沒有實熱而正氣虛弱的不可攻。如果胃氣已敗,正氣將絕,雖然用力攻下,也不會通下,這是因為無氣可承接的緣故。就是《內經》「亢則害,承乃制」的意思,說熱邪亢盛為害,而用鹹寒苦泄來承製它,並非舒順其正氣。看太陽陽明脾約的治療,因為沒有大實熱,只是胃中津液枯燥,所以僅用小承氣湯及麻仁丸來和潤其胃燥,不讓大泄下,就明白了。小承氣湯方
原文
大黃(四兩,既名之曰小當是二兩漢之二兩即宋之五錢外分二次服耳) 厚朴(二兩當是一兩) 枳實(三枚)
白話
大黃(四兩,既然名叫小承氣,應當是二兩。漢代二兩就是宋代的五錢多,分兩次服),厚朴(二兩,應當是一兩),枳實(三枚)
原文
以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白話
以上三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分兩次溫服。第一次服藥後應當大便,如果沒有,就將剩下的全部喝完。如果已經大便,就不要服用了。
原文
小承氣者。即大承氣而小其制也。大邪大熱之實於胃者。以大承氣湯下之。邪熱輕者。及無大熱。但胃中津液乾燥而大便難者。以小承氣微利之。以和其胃氣。胃和則止。非大攻大下之駃劑也。以無大堅實。故於大承氣中去芒硝。又以邪氣未大結滿。故減厚朴枳實也。創法立方。惟量其緩急輕重而增損之。使無太過不及。適中病情已耳。若不量虛實。不揆輕重。不及則不能祛除邪氣。太過則大傷元氣矣。臨證審之。
白話
小承氣湯,就是大承氣湯而減小其制劑。大邪大熱實於胃的,用大承氣湯攻下。邪熱輕的,以及沒有大熱,只是胃中津液乾燥而大便難的,用小承氣湯微微通利,來調和其胃氣,胃氣和了就停止,不是大攻大下的峻劑。因為沒有大堅實,所以在大承氣湯中去掉芒硝,又因為邪氣沒有大結滿,所以減少厚朴、枳實。創立法則立方,只是衡量病情的緩急輕重而增減,使之沒有太過不及,恰好適合病情罷了。如果不衡量虛實,不斟酌輕重,不及則不能祛除邪氣,太過則大傷元氣。臨證時要仔細審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