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
太陽病,醫生用發汗法,於是出現發熱惡寒,接著又用下法,導致心下痞塞。表裡都虛,陰陽氣都竭盡。沒有陽氣則陰邪獨盛,又加上燒針,因而胸中煩躁,面色青黃,皮膚跳動的難治。現在面色微黃,手足溫暖的容易痊癒。
原文
太陽中風。已自頭項強痛。發熱惡寒而汗出矣。醫不知而發其汗。發汗者。非誤用麻黃湯。即犯如水流漓之戒。病遂不除而發熱惡寒。醫又以為邪氣不解而復下之。致邪氣乘虛入里而痞塞於心下。因汗下兩誤。而表裡俱虛矣。誤汗則衛外之真陽已亡。誤下則內守之真陰亦竭。故曰陰陽氣並竭。既曰陰陽氣並竭。而又曰無陽則陰獨者。何也。前所謂並竭之陰陽。乃人身之真氣也。此所謂無陽者。指胃中之陽氣空虛也。陰獨者。謂唯有陰邪痞塞於中也。言誤下之後。胃中陽氣空虛。獨有陰氣痞塞也。醫又不知而復燒針以逼其汗。火氣外入而內攻。虛陽浮散而欲絕。故胸煩也。陽氣既無。陰邪獨盛。所以青黃之色現於面也。膚瞤。肌膚跳動也。即前誤汗亡陽身瞤動。振振欲擗地之瞤也。膚肉瞤動。青黃之色並見。陽氣敗竭。死之象也。素問五臟生成篇云。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黃者死。故曰難治。色微黃者。不見陰寒敗死之青色。但有微黃之色也。生成篇又云。黃如蟹腹者生也。靈樞終始篇云。陰受氣於五臟。陽受氣於四末。素問陽明脈解云。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今手足溫。則知陽氣猶未敗亡。溫經復陽之治。尚可施也。故曰易治。
太陽中風,本來已經有頭項強痛、發熱惡寒而汗出了。醫生不了解而用發汗法。所謂發汗,不是誤用麻黃湯,就是違反了「汗出如水流漓」的禁忌。病因此沒有解除,仍然發熱惡寒。醫生又以為邪氣沒有解除,而再用下法,導致邪氣趁虛入裡,痞塞在心下。因為汗法和下法都錯誤,於是表裡都虛了。誤汗則衛外的真陽已經消亡,誤下則內守的真陰也枯竭,所以說陰陽氣並竭。既然說陰陽氣並竭,卻又說「無陽則陰獨」,這是為什麼?前面所說的並竭的陰陽,是人身的真氣;這裡所說的無陽,是指胃中的陽氣空虛;陰獨,是指只有陰邪痞塞在裡。意思是誤下之後,胃中的陽氣空虛,只有陰氣痞塞。醫生又不知道,再用燒針來逼汗。火氣從外進入而內攻,虛陽浮散將要斷絕,所以胸中煩躁。陽氣既然沒有,陰邪獨盛,所以青黃的顏色出現在臉上。膚瞤,是肌膚跳動,就是前面誤汗亡陽時身體跳動、振振欲擗地的那種跳動。肌膚跳動,青黃顏色同時出現,陽氣敗竭,是死亡的徵象。《素問·五臟生成篇》說:顏色出現像草茲那樣的青色會死,像枳實那樣的黃色會死。所以說難治。顏色微黃,沒有出現陰寒敗死的青色,只有微黃的顏色。生成篇又說:黃色像蟹腹那樣的會活。《靈樞·終始篇》說:陰接受氣於五臟,陽接受氣於四肢。《素問·陽明脈解》說:四肢是諸陽的根本,陽氣旺盛則四肢充實。現在手足溫暖,就知道陽氣還沒有敗亡。溫經復陽的治療,還可以施行。所以說容易治療。
原文
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硬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六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
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項強痛,或者眩暈昏冒,有時像結胸,心下痞硬的,應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小心不可發汗,發汗就會譫語。脈弦,經過五六天,譫語不止,應當刺期門。
原文
太陽少陽並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太陽少陽並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暈的,應當刺大椎、肺俞、肝俞。小心不要用下法。
原文
以上二條。解見並病條下。因屬心下痞硬。故亦重附於此。
以上兩條,解釋見於並病條下。因為屬於心下痞硬,所以也重複附在這裡。
原文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陽明病,心下硬滿的,不可用攻下法。攻下之後如果腹瀉不止的會死,腹瀉停止的會痊癒。
原文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太陽病,寸脈緩、關脈浮、尺脈弱。病人發熱汗出,又惡寒不嘔,只有心下痞的,這是因為醫生用了下法。如果沒有用下法的,病人不惡寒而口渴的,這是轉屬陽明。小便次數多的,大便必定硬,十天不排便也沒有什麼痛苦。口渴想喝水,少少給他喝,用適當的方法救治。口渴的適合用五苓散。
解釋見於陽明篇中。因為也屬於心下痞硬,附在這裡以便查閱。
原文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衝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傷寒經過催吐、瀉下之後又發汗,虛煩,脈搏很微弱。八九天後心下痞硬,脅下疼痛,氣上衝咽喉,眩暈昏冒,經脈跳動不安的,時間久了會形成痿證。
原文
此條當在少陽篇中。因屬心下痞硬。故亦附入此篇。言傷寒既吐且下而後發其汗。是汗下顛倒。邪氣已陷。內外俱虛。元陽乏竭。虛火上炎。故作虛煩而脈甚微細也。至八九日不治。陰邪得以乘胃中陽氣之虛。而痞硬於心下。氣滯不得流行。故旁引脅下而痛也。氣上衝咽喉而眩冒者。陽虛而陰氣上逆也。靈樞經脈篇云。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其支者別銳眥。下大迎。合於少陽。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故病者咽乾目眩。胸脅苦滿。脅下痞硬。足厥陰之脈。交出太陰之後。過陰器。抵少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肝膽受邪。陰氣上逆。故氣衝咽喉。汗吐下後。虛陽上浮。所以目眩昏冒也。素問生氣通天論云。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陷脈為瘻。此以陽氣散亡。無以噓養經脈。故惕然瞤動。如此陰盛陽虛之證。雖或僥倖而不至危殆。若經久不愈。必至陽虛不治。筋弛骨痿而成廢疾矣。
這一條應當在少陽篇中,因為屬於心下痞硬,所以也附入此篇。說傷寒已經用了吐法和下法,然後又發汗,這是汗下顛倒,邪氣已經內陷,內外都虛,元陽乏竭,虛火上炎,所以產生虛煩而脈搏非常微細。到了八九天還沒有治療,陰邪得以趁胃中陽氣虛弱,而痞硬在心下。氣滯不能流行,所以牽引到脅下而痛。氣上衝咽喉而眩暈昏冒,是陽虛而陰氣上逆。《靈樞·經脈篇》說:足少陽經脈,起於目銳眥,它的支別從銳眥分出,下大迎,合於少陽,下頸合缺盆,下入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所以病人咽乾目眩,胸脅苦滿,脅下痞硬。足厥陰經脈,交於太陰之後,過陰器,抵少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肝膽受邪,陰氣上逆,所以氣衝咽喉。汗吐下後,虛陽上浮,所以目眩昏冒。《素問·生氣通天論》說:陽氣,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開闔不得,寒氣隨之,於是產生大僂,陷脈為瘻。這是因為陽氣散亡,無法溫養經脈,所以惕然跳動。像這樣陰盛陽虛的證候,雖然或許僥倖不至於危險,但如果經久不愈,必定導致陽虛不治,筋鬆弛、骨痿弱而成為廢疾了。
原文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病像桂枝湯證,但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而不能呼吸的,這是胸中有寒邪。應當用吐法,適合用瓜蒂散。
原文
此條既非中風。亦非傷寒。當在風寒並感。及風溫例中。因胸中痞硬。故亦附此。桂枝證者。乃風邪在衛。發熱汗出惡風頭項強痛者是也。以如桂枝證之發熱汗出惡風。而頭不痛。項不強。則知非中風證矣。然但寸脈微浮。寸脈者。氣口脈也。即脈要精微論之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亦即靈樞禁服篇所云。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之義也。謂之上附上者。古人論脈。自下而上。猶易卦之從下而上也。蓋以天地之陽氣。自下而上故也。自尺以上曰附上。附上者。關脈也。寸在關上。故曰上附上也。言寸口之外半以候肺。內半以候胸中也。浮主風邪在表。浮脈雖微。亦發熱汗出惡風也。浮主上焦。故邪在胸中也。然既非中風之邪入里。而胸中痞硬。上衝咽喉不得息者。以胸中有寒邪故也。胸有寒邪。則陽氣不得宣通。津液不能流貫。致成痞硬。其氣不得下達。所以逆沖咽喉而不得息也。邪在上焦。因勢利導。應從上越。當用內經高者因而越之之法。故以瓜蒂散吐之。使邪從上越。則胸中氣自和平矣。然論中吐證不一。其吐法亦自不同。如太陽中暍。神熱疼重而脈微弱。此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也。宜吐之。此亦吐胸中之寒邪水氣。使陽氣通行也。又如少陽病頭痛發寒熱。脈緊不大。是膈上有痰也。宜吐之。此胸膈有痰而吐之也。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此以宿食填塞而吐之也。懊憹煩躁不得眠。未經汗下者。謂之實煩。當吐之。此外邪鬱悶於胸中而吐之也。病胸上諸實郁。鬱而痛不能食。欲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寸口脈微弦者。當吐之。此胸中或痰或食。或寒積。或鬱熱。諸實邪在上。濁氣痞塞。則下焦清陽不升。故日下利十餘行。按之而有涎唾。寸口脈弦。尤知其實在上焦矣。陰陽應象論云。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所以即從上而越之。實邪既去。清陽得以升越。所以利止也。故李東垣曰。難經云。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此飲食內傷。填塞胸中。食傷太陰。風木生髮之氣伏於下。宜瓜蒂散吐之。則木得舒暢。天地交而萬物通矣。至於時行疫癘。癍疹溫邪。初感而噁心欲嘔。尤當探吐。則邪氣上越而發泄矣。但尺脈絕者。及諸亡血家不宜用耳。明理論云。梔子豉湯吐胸中虛煩客熱者也。瓜蒂散吐胸中痰食宿寒者也。由此觀之。則凡諸有形無形之實邪在上而填郁胸膈者。皆可吐。非獨痰飲為然也。此條寒邪在膈。陽氣鬱塞。津液不流。精微不運。痰飲在所必有。奈仲景止曰寒而不曰痰。注家偏曰痰而不曰寒。不知何所證據。豈寒邪在胸。不須吐邪。又忽另立痰病一門。我恐以虛靈變化之圓機。改而為膠柱鼓瑟之死法矣。惜哉。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黃) 赤小豆(一分)
這一條既不是中風,也不是傷寒,應當屬於風寒並感以及風溫的範圍。因為胸中痞硬,所以也附在這裡。桂枝證,是風邪在衛,發熱汗出惡風頭項強痛。因為像桂枝證的發熱汗出惡風,而頭不痛、項不強,就知道不是中風證了。但是只有寸脈微浮。寸脈是氣口脈,即《脈要精微論》所說的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也就是《靈樞·禁服篇》所說的寸口主中、人迎主外的意思。所謂上附上,古人論脈從下而上,如同易卦從下而上,因為天地陽氣從下而上的緣故。從尺以上叫做附上,附上是關脈。寸在關上,所以叫做上附上。意思是寸口的外半部候肺,內半部候胸中。浮脈主風邪在表,浮脈雖然微,也有發熱汗出惡風。浮主上焦,所以邪在胸中。然而既然不是中風的邪氣入裡,而胸中痞硬,上衝咽喉不能呼吸,是因為胸中有寒邪的緣故。胸有寒邪,則陽氣不能宣通,津液不能流貫,導致痞硬,其氣不能下達,所以逆衝咽喉而不能呼吸。邪在上焦,順勢利導,應當從上而越,使用《內經》「高者因而越之」的方法,所以用瓜蒂散吐之,使邪從上越,則胸中氣自然和平了。然而《傷寒論》中吐證不一,其吐法也各自不同。例如太陽中暑,神熱疼重而脈微弱,這是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適合吐之。這也是吐胸中的寒邪水氣,使陽氣通行。又如少陽病頭痛發寒熱,脈緊不大,這是膈上有痰,適合吐之。這是胸膈有痰而吐之。宿食在上脘的應當吐之。這是因為宿食填塞而吐之。懊憹煩躁不得眠,未經汗下的叫做實煩,應當吐之。這是外邪鬱悶於胸中而吐之。病胸上諸實郁,鬱而痛不能食,想要人按之反而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寸口脈微弦的,應當吐之。這是胸中或痰或食,或寒積,或鬱熱,各種實邪在上,濁氣痞塞,則下焦清陽不升,所以每天下利十餘行,按之而有涎唾,寸口脈弦,更加知道其實在上焦。《陰陽應象論》說: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所以即從上而越之。實邪既去,清陽得以升越,所以下利停止。因此李東垣說:《難經》云,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這是飲食內傷,填塞胸中,食傷太陰,風木生髮之氣伏於下,宜用瓜蒂散吐之,則木得舒暢,天地交而萬物通。至於時行疫癘,斑疹溫邪,初感而噁心欲嘔,尤其應當探吐,則邪氣上越而發泄了。但是尺脈絕的,以及各種亡血家不宜使用。《明理論》說:梔子豉湯吐胸中虛煩客熱;瓜蒂散吐胸中痰食宿寒。由此看來,凡是一切有形無形的實邪在上而填郁胸膈的,都可以吐,不只是痰飲如此。這一條寒邪在膈,陽氣鬱塞,津液不流,精微不運,痰飲在所必有。無奈仲景只說寒而不說痰,注家偏要說痰而不說寒,不知有何證據。難道寒邪在胸,不需要吐嗎?又忽然另外立出痰病一門。我恐怕把虛靈變化的圓機,改為膠柱鼓瑟的死法了。可惜啊。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黃),赤小豆(一分)。
原文
上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
以上兩味藥,分別搗碎篩過,成為散劑後,混合在一起。取一錢匕,用香豉一合,以熱湯七合,煮成稀粥,去掉渣滓,取汁液和散藥,溫熱一次服下。不吐的人稍稍增加藥量,等到很快吐出就停止。各種失血虛弱的人不可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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