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一味。余依桂枝湯法。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加附子。
在桂枝湯的方子裡,去掉芍藥這一味藥,其餘按照桂枝湯的方法。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的方子,是在桂枝湯的方子裡,去掉芍藥,加上附子。
原文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也。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心下血。
太陽病誤用下法之後,如果脈象促而不形成結胸,這是疾病將要解除的徵象。如果脈象浮,必定會形成結胸。脈象緊的,必定會咽喉疼痛。脈象弦的,必定會兩脅拘急不舒。脈象細數的,頭痛尚未停止。脈象沉緊的,必定會想嘔吐。脈象沉滑的,會伴有熱利的症狀。脈象浮滑的,會出現心下出血。
原文
此條詳言誤下之脈證。以盡其變。見病在太陽。決無可下之理也。前條脈促。以喘汗而知其為陽邪上盛。故用芩連以徹其熱。次條同一脈促。以胸滿而知其為下後陽虛。表邪入客於胸中。將成結胸。故仍用桂枝去芍藥以散陽邪。此條亦下後脈促。既不能盛於上而為喘汗。亦不至陷於內而為結胸。脈雖促而陽分之邪。已自不能為患。是邪勢將衰。故為欲解。此誤下之僥倖者也。若誤下之後。脈仍浮者。可見表邪甚盛。不為下衰。將必乘誤下之裡虛。陷入上焦清陽之分而為結胸矣。若下後脈見緊者。則下後陽虛。裡寒已甚。夫膀胱者。足太陽寒水之腑也。足少陰腎者。足太陽寒水之臟也。故太陽與少陰表裡而為一合也。誤下之後。陽虛陰盛。下焦之虛陽。為少陰之陰寒所逼。循經上衝。必作咽痛也。何也。靈樞經脈篇云。足少陰之脈。其直者從腎上貫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是動則病舌乾咽腫。嗌乾及痛者是也。弦為東方木氣。肝膽之病脈也。下後而見弦脈。則知邪犯少陽之經矣。經脈篇謂足少陽之脈。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素問熱論云。其脈循脅絡耳。故胸脅痛而耳聾。所以知其邪入少陽也。脈細數者。細則為虛。數則為熱。下後虛陽上奔。故頭痛未止。若脈見沉緊。則為下後陽虛。致下焦陰邪上逆而嘔也。沉為在裡。沉主下焦。滑為陽動。滑主裡實。誤下里虛。熱邪陷入。虛熱相協。中氣失守。水穀下趨。隨其誤下之勢。必為協熱下利也。脈法云。浮為在表。滑主痰食。似與血分無涉。然誤下里虛。若兩尺浮滑者。則邪熱下走。陰分受傷。故必下血也。
這一條詳細論述了誤下之後的脈象和證候,以窮盡其變化。可見病在太陽,絕對沒有可以攻下的道理。前一條脈促,因為喘和汗而知是陽邪上盛,所以用黃芩、黃連來清泄其熱。下一條同樣是脈促,因為胸滿而知是下後陽虛,表邪侵入客居於胸中,將要形成結胸,所以仍然用桂枝去芍藥來解散陽邪。這一條也是下後脈促,既不能向上盛而致喘汗,也不至於向內陷而形成結胸。脈雖然促,但陽分的邪氣已經不能為害,這是邪氣勢頭將要衰退,所以說是疾病將要解除。這是誤下中的僥倖情況。如果誤下之後,脈仍然浮的,可見表邪非常旺盛,不因下法而衰退,必定會趁著誤下導致的裡虛,陷入上焦清陽的部位而形成結胸了。如果下後脈見緊的,則是下後陽虛,裡寒已經很嚴重。膀胱是足太陽寒水之腑,足少陰腎是足太陽寒水之臟,所以太陽與少陰互為表裡而相合。誤下之後,陽虛陰盛,下焦的虛陽被少陰的陰寒所逼迫,循經上衝,必定會產生咽痛。為什麼呢?《靈樞·經脈篇》說:足少陰之脈,其直行支脈從腎上貫穿膈肌,進入肺中,沿著喉嚨,挾行於舌根。這個脈發生病變就會出現舌乾、咽喉腫、咽乾及疼痛等症狀。弦脈屬東方木氣,是肝膽的病脈。下後見到弦脈,就知道邪氣侵犯了少陽經了。《經脈篇》說:足少陽之脈,貫穿膈肌,絡於肝,屬於膽,沿著脅裡,出氣街。其病變則出現口苦、常常嘆氣、心脅疼痛、不能轉側。《素問·熱論》說:其脈沿著脅部絡於耳,所以胸脅痛而耳聾。因此知道邪氣進入少陽了。脈細數的,細則為虛,數則為熱。下後虛陽上奔,所以頭痛未止。如果脈見沉緊,則是下後陽虛,導致下焦陰邪上逆而嘔吐。沉脈主裡,沉主下焦;滑脈為陽動,滑主裡實。誤下導致裡虛,熱邪陷入,虛熱相合,中氣失守,水穀下趨,順著誤下的勢頭,必定會形成協熱下利。脈法說:浮脈主表,滑脈主痰食,似乎與血分無關。然而誤下裡虛,如果兩尺脈浮滑,則是邪熱下走,陰分受傷,所以必定會下血。
原文
辨誤 尚論謂脈浮句。當增一促字。其浮字貫下四句。言浮而促者。浮而緊者。浮而弦者。浮而細數者為是。因論中省一個促字。三個浮字。後之讀者遂眩。未知從何考訂。豈別見之於他本歟。抑不過出之臆見歟。吾恐仲景之文。反復詳密。猶恐後人不悟。豈故吝此三四字而省之耶。且下文浮滑之浮字。又不省去。何哉。
辨誤:尚論認為「脈浮」這一句,應當增加一個「促」字。那個「浮」字貫穿下面四句,意思是說浮而促、浮而緊、浮而弦、浮而細數才對。因為原文中省略了一個「促」字、三個「浮」字,後來的讀者於是迷惑不清。不知道從何處考證訂正?難道是另外見於其他版本嗎?或者不過是出於自己的臆測罷了?我恐怕仲景的文章反覆詳盡周密,還擔心後人不能領悟,難道會故意吝惜這三四個字而省略它們嗎?而且下文「浮滑」的「浮」字又不省略,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太陽病,體表的證候還沒有解除,卻多次使用攻下法,於是導致協同熱邪而下利,腹瀉不止,心下痞塞硬滿,表證和裡證都沒有解除的,用桂枝人參湯主治。
原文
外證未除。一誤下之。已足致變。況數下之乎。頻數下之。焉有內氣不虛者乎。裡虛而邪熱內陷矣。正氣既虛。則不能卻邪外出。邪氣既陷。亦不能自出還表。中氣虛而無以內守。邪熱陷則勢必下攻。以虛協熱。故下利不止也。協。合也。同也。言但熱不虛。但虛無邪。皆不足以致此也。熱邪協虛。中氣不守。津液下奔。循其誤下之勢。利遂不止。致胃中陽氣虛竭。故陰氣上逆。堅結於胃中而痞硬也。心下者。胃居心之下也。舊注皆以正虛邪實解之。正虛固不必言。邪實則熱邪實於裡矣。豈反有參朮乾薑之用耶。不知證雖協熱而下利。胃又因下利而陽虛。下利則熱邪下走。陽虛則陰邪上逆。故心下痞硬也。甘草瀉心湯條內。明言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所以下文有心下痞。無陽則陰獨之論。此誤下成痞。一貫之理也。表不解者。以外證未除而言也。里不解者。以協熱下利。心下痞硬而言也。若欲表裡兩解。則桂枝湯不中與也。當以桂枝人參湯主之。桂枝人參湯方
體表的證候沒有解除,一次誤用下法已經足以導致變證,何況多次攻下呢?頻繁攻下,難道體內之氣不虛弱嗎?裡虛而邪熱內陷了。正氣既已虛弱,就不能驅邪外出;邪氣既已內陷,也不能自行外出還表。中氣虛弱而無法內守,邪熱內陷則勢必向下攻衝,因為虛弱而協同熱邪,所以腹瀉不止。協,是合、同的意思。意思是說只有熱而沒有虛,或只有虛而沒有邪,都不足以導致這種情況。熱邪挾虛,中氣不守,津液向下奔迫,順著誤下的趨勢,腹瀉於是無法停止,導致胃中陽氣虛弱耗竭,所以陰氣上逆,堅硬地結聚在胃中而形成痞硬。心下,是指胃居於心臟的下方。舊注都認為是正虛邪實來解釋。正虛自然不必說,邪實則是指熱邪實於裡了,難道反而會用人參、白朮、乾薑這類藥嗎?不知道證候雖然是協熱而下利,但胃又因為下利而陽虛。下利則熱邪向下走,陽虛則陰邪上逆,所以心下痞硬。在甘草瀉心湯的條文中,明確提到這不是結熱,只是因為胃中虛弱,客氣上逆,所以導致痞硬。因此下文有「心下痞,無陽則陰獨」的論述。這是誤下成痞的一貫道理。表不解,是指體表證候沒有解除而言;裡不解,是指協熱下利、心下痞硬而言。如果想要表裡兩解,那麼桂枝湯就不適用了,應當用桂枝人參湯主治。桂枝人參湯方如下。
原文
桂枝(四兩) 甘草(四兩) 白朮(三兩) 人參(二兩) 乾薑(三兩)
桂枝四兩,甘草四兩,白朮三兩,人參二兩,乾薑三兩。
原文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以上五味藥,用水九升,先煮其中四味藥,取五升,再加入桂枝,繼續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白天服兩次,夜間服一次。
原文
以桂枝甘草為君者。桂枝所以解衛分之陽邪。以外證未除故也。甘草所以緩虛痞之堅結。救中土之崩陷。猶甘草瀉心之義也。臣之以參朮所以補正氣之虛。救下利之不止也。然脾胃之虛寒。中焦之痞結。以及不止之下利。非以溫熱守中之乾薑佐之。不能建奇功也。曰桂枝而去芍藥者。蓋桂枝湯中之芍藥。以陰弱汗自出。故用之以斂營氣而收陰液者也。誤汗者宜之。誤下而表邪未解者。不可與人參並用也。雖名曰桂枝人參湯。實桂枝人參理中湯也。以其辛溫而能解散外邪。溫補而能守中消痞。故為兩解表裡之劑云。
用桂枝、甘草作為君藥,是因為桂枝用來解散衛分的陽邪——由於體表證候沒有解除的緣故;甘草用來緩解虛痞的堅硬結聚,拯救中土的崩陷,就像甘草瀉心湯的意義。臣藥用人參、白朮,是用來補正氣的虛弱,救治下利不止。然而脾胃的虛寒、中焦的痞結以及不止的下利,如果不用溫熱守中的乾薑作為佐藥,就不能建立奇功。之所以說桂枝而去芍藥,是因為桂枝湯中的芍藥,用於陰弱汗自出的情況,所以用它來收斂營氣、收攝陰液。誤汗的病人適宜使用,而誤下後表邪未解的病人,不可與人參同用。雖然名為桂枝人參湯,實際上是桂枝人參理中湯。因為它辛溫能夠解散外邪,溫補能夠守中消痞,所以是表裡兩解的方劑。
原文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太陽病,經過兩三天,病人不能平躺,只能起來坐著,心下必定有結滯。脈象微弱的,這是本來就有寒邪在裡,反而用下法。如果瀉利停止,必定會形成結胸;如果瀉利沒有停止,第四天再次攻下,這樣就會形成協熱利。
原文
二三日。表邪未解。將入里而未入里之時也。不能臥。但欲起者。邪勢攪擾。坐臥不寧之狀也。若此。則知邪已在胸次之陽位矣。以尚未入胃。故知心下必結。必者。決詞也。本文雖不言治法。以理推之。即梔子豉湯之類症也。若此症而脈見微弱者。其中氣本屬虛寒。尤為不可下之證。而反下之。若利隨下止。則陷入之邪。不得乘勢下走。必硬結於胸中矣。若三日下之而利未止者。第四日復下之。則已誤再誤。有不至中氣不守。胃氣下陷。以虛協熱而下利者乎。此所以重以為戒也。前條誤下而利下不止。故因虛寒而成痞硬。此條誤下利止。亦因虛寒而成結胸。均屬太陽未解之證。一痞一結。似有虛實之殊。然脈微弱而本有寒分者。其可竟以實熱待之耶。協熱二字。當與前條不甚相遠也。可見發於陽者而亦痞亦結。是終無一定之例也。但當以寒熱虛實為準則可耳。
兩三天時,表邪還沒有解除,將要入裡而尚未入裡的時候。不能平躺,只想起來,是邪氣擾動,坐臥不寧的狀態。像這樣,就知道邪氣已經在胸膈的陽位了。因為還沒有進入胃中,所以知道心下必定有結滯。必,是肯定的詞。本文雖然沒有講治法,但以道理推測,就是梔子豉湯一類的證候。如果這種證候而脈象微弱,說明其中氣本來屬於虛寒,尤其是不可以攻下的證候,反而用下法。如果瀉利隨著下法而停止,那麼陷入的邪氣不能趁勢向下走,必定會硬結在胸中。如果第三天攻下而瀉利沒有停止,第四天又再次攻下,那就已經是一誤再誤,難道不會導致中氣不守、胃氣下陷,因虛協熱而下利嗎?這就是為什麼要重重告誡的原因。前一條誤下而利下不止,所以因為虛寒而形成痞硬;這一條誤下利止,也因為虛寒而形成結胸。都屬於太陽未解的證候。一個是痞,一個是結,似乎有虛實的不同,然而脈微弱而本來有寒邪在裡,難道可以直接當作實熱來對待嗎?「協熱」二字,應當與前一條相差不遠。可見病發於陽的,也可以形成痞,也可以形成結,終究沒有固定的模式。只是應當以寒熱虛實為準則就可以了。
原文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病沒有解除,熱邪結聚在膀胱,病人好像發狂的樣子,如果血自行從下而出,出血之後病就會痊癒。如果體表證候沒有解除,還不可以攻下,應當先解除表證。表證解除之後,只有少腹部拘急結硬的,才可以攻下,適宜用桃核承氣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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