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溯源集

權量考(見日知錄)

權量考(見日知錄)

權量考(見日知錄)4
原文
三代以來。權量之制。自隋文帝一變。杜氏通典言六朝量三升。當今一升。秤三兩。當今一兩。尺一尺二寸。當今一尺。左傳定公八年。正義曰。魏齊鬥稱。於古二而為一。周隋鬥稱。於古三而為一。隋書律曆志言梁陳依古鬥。齊以古升五升為一斗。周以玉升一升。當官鬥一升三合四勺。開皇以古斗三升為一升。大業初。依復古鬥。梁陳依古秤。齊以古秤一斤八兩為一斤。大業初依復古秤。今考之傳記。如孟子以舉百鈞為有力人。三十斤為鈞。百鈞則三千斤。晉書成帝紀。今諸郡舉力人。能舉千五百斤以上者。史記秦始皇紀。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宮廷中。百二十斤為石。千石則十二萬斤。漢舊儀祭天養牛五歲。至二千斤。晉書南陽王保傳。自稱重八百斤。不應若此之重。考工記爵一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觚。一獻而三酬。則一豆矣。禮記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尊者舉觶。卑者舉角。五獻之尊。門外缶。門內壺。君尊瓦甒。注凡觶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壺大一石。瓦甒五斗。詩曰。我姑酌彼金罍。毛說。人君以黃金飾尊。大一碩。每食四簋。正義。簋、瓦器。容鬥二升。不應若此之巨。周禮舍人喪記。共飯米。注飯以實口。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皆四升。管子凡食鹽之數。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婦人三升少半。嬰兒二升少半。史記廉頗傳。一飯鬥米。漢書食貨志。食人月一石半。趙充國傳。以一馬自佗負三十日食。為米二斛四斗。麥八斛。匈奴傳。計一人三百日食。用糒十八斛。不應若此之多。史記河渠書。可令畝十石。稽康養生論。夫田種者。一畝十斛。謂之良田。晉書傅玄傳。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至數十斛。今收穫最多。亦不及此數。靈樞經。人食一日中五升。既夕。禮朝一溢米。暮一溢米。注二十兩曰溢。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晉書宣帝紀。問諸葛公食可幾何。對曰三四升。會稽王道子傳。國用虛竭。自司徒以下。日廩七升。本皆言少而反得多。是知古之權量。比之於今。大抵皆三而當一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居魯。奉粟六萬。索隱曰。當是六萬鬥。正義曰。六萬小鬥。當今二千石也。此唐人所言三而當一之驗。蓋自三代以後。取民無制。權量之屬。每代遞增。至魏孝文太和十九年。詔改長尺大斗。依周禮制度。頒之天下。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壬辰。改度量權衡。並依古式。雖有此制。竟不能復古。至唐時猶有大斗小鬥之名。而後代則不復言矣。
白話
夏商周三代以來,度量衡的制度,自隋文帝時有一次改變。杜佑《通典》記載六朝的量器,三升相當於當時一升;秤三兩相當於當時一兩;尺一尺二寸相當於當時一尺。《左傳》定公八年的正義說:魏國和齊國的斗和秤,與古代相比是二比一。周朝和隋朝的斗和秤,與古代相比是三比一。《隋書·律曆志》記載梁陳兩朝依照古代的斗量,齊朝把古代五升作為一斗。周朝用玉升,一升相當於官斗一升三合四勺。隋朝開皇年間,用古代三升作為一斗。隋煬帝大業初年,恢復古代的斗量。梁陳依照古代的秤,齊朝把古代一斤八兩作為一斤,大業初年恢復古代的秤。現在考察古籍記載,例如《孟子》以能舉起百鈞作為有力氣的人,三十斤為一鈞,百鈞就是三千斤。《晉書·成帝紀》記載:現在各郡選拔大力士,能舉起一千五百斤以上的。《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十二個金人,各重一千石,放在宮廷中,一百二十斤為一石,一千石就是十二萬斤。《漢舊儀》記載祭祀天所用的牛,養五年可達二千斤。《晉書·南陽王保傳》自己說體重八百斤,不應當這麼重。《考工記》記載酒杯一升,喝酒的器皿三升,用酒杯進酒而用喝酒的器皿回敬,一進酒三回敬,就是一豆了。《禮記》記載宗廟祭祀,尊貴的人用酒杯進酒,卑賤的人用散進酒,尊貴的人舉起觶,卑微的人舉起角。五獻的酒器,門外用缶,門內用壺,國君用瓦甒。注說:凡是酒杯一升叫爵,二升叫觚,三升叫觶,四升叫角。壺大一石,瓦甒五斗。《詩經》說:姑且斟滿那金罍。毛氏傳說:國君用黃金裝飾酒尊,容量大一碩,每頓飯用四簋。正義說:簋是瓦器,容量二斗多,不應當這麼大。《周禮·舍人》記載喪禮的記載,用米飯供食。注說把飯填滿口中,國君用粟米,大夫用稷,士用稻,都是四升。《管子》記載每月吃鹽的數量,成年男子五升多,女子三升多,嬰兒二升多。《史記·廉頗傳》記載一頓飯吃一斗米。《漢書·食貨志》記載每人每月吃一石半米。《趙充國傳》記載一匹馬自己負擔三十天的食物,是米二斛四斗,麥八斛。《匈奴傳》記載計算一人三百天的食物,用乾粮十八斛。不應當有這麼多。《史記·河渠書》記載可使每畝產十石。嵇康《養生論》記載:田地種植的,一畝十斛,叫作良田。《晉書·傅玄傳》記載白田收成可達十幾斛,水田可達幾十斛。現在收成最多的,也達不到這個數目。《靈樞經》記載:人一天吃五升米。《既夕》記載:早晨吃一溢米,晚上吃一溢米。注說二十兩叫溢,相當於一升的二十四分之一。《晉書·宣帝紀》記載:問諸葛亮公一天吃多少飯,回答說三四升。《會稽王道子傳》記載:國家費用空虛,從司徒以下的人,每天供給七升米。本來都說很少而實際反而很多。由此可知古代的度量衡,與現在相比,大體上都是三而當一。《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住在魯國,俸祿粟六萬。索隱說:應當是六萬斗。正義說:六萬小斗,相當於現在的二千石。這是唐代人所說三而當一的驗證。大約自三代之後,收取民眾沒有制度,度量衡之類,每代逐步增加。到了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下詔改變長尺大斗,依照周禮的制度,頒布天下。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壬辰日,改變度量衡,全部依照古代式樣。雖然有這個制度,最終不能恢復古制。到了唐代還有大斗小斗的名稱,而後代就不再说起了。
原文
山堂考索。斛之為制。方尺而深尺。班志乃云。中有容十斗。蓋古用之鬥小。
白話
《山堂考索》記載:斛的形制,是一尺見方而深度一尺。《漢書·律曆志》卻說其中可容十斗。大概是古代所用的斗容量較小的緣故。
原文
歐陽公集古錄。有谷口銅甬。始元四年。左馮翊造。其銘曰。谷口銅甬。容十斗。重四十斤。以今權量校之。容三斗。重十五斤。鬥則三而有餘。斤則三而不足。呂氏考古圖。漢好時官廚鼎。刻曰重九斤一兩。今重三斤六兩。今六兩當漢之一斤。又曰。軹家釜三斗弱。軹家甑三斗一升。當漢之一石。大抵是三而當一也。
白話
歐陽修《集古錄》記載有一件谷口銅甬,造於始元四年,由左馮翊製造。它的銘文說:谷口銅甬,容量十斗,重四十斤。用現在的度量衡來校正,容量是三斗,重量是十五斤。容量方面是三倍而有餘,重量方面是三倍而不足。《呂氏考古圖》記載漢代好時官廚鼎,刻著重量九斤一兩。現在實測重量三斤六兩。現在的六兩相當於漢代一斤。又記載:軹家的釜容量三斗稍弱,軹家的甑容量三斗一升,相當於漢代一石。大體上是三而當一。
原文
古以二十四銖為兩。五銖錢十枚。計重二兩二銖。今秤得十枚。當今之一兩弱。又漢書王莽傳言天鳳元年。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圓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頃富平民掊地。得貨布一罌。所謂長二十五分者。今鈔尺之一寸六分有奇。廣一寸者。今之六分有半。八分者。今之五分。而二十五銖者。今稱得百分兩之四十二。(俗云四錢二分)是則今代之大於古者。量為最。權次之。度又次之矣。
白話
古代以二十四銖為一兩。五銖錢十枚,計算重量是二兩二銖。現在用秤稱得十枚,相當於現在的一兩稍弱。又《漢書·王莽傳》記載天鳳元年,改鑄貨布。長二寸五分,寬一寸。首部長八分多,寬八分。圓孔直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中間空隙寬二分。錢面右邊刻「貨」,左邊刻「布」。重量二十五銖。近來富有的平民挖地,得到一罌貨布。所謂長二十五分的,用現在的鈔尺量是一寸六分多。寬一寸的,現在是六分半。八分的,現在是五分。而二十五銖的,用現在的秤稱得百分兩的四十二分。(俗稱四錢二分)這樣看來,現在比古代增大的,容量最為突出,重量次之,尺度又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