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太陽病,關節疼痛且煩躁,脈象沉而細的,這叫做濕痹的證候。病人小便不暢通,大便反而通暢,此時只應當通利其小便。
原文
夫濕者。六氣之一也。然一氣之中。猶有別焉。霧露之氣。為升於地之輕清而上騰者。故為濕中之清。傷人皆中於上。雨雪泥水之濕。為著於地之重濁而在下者。為濕中之濁。傷人皆中於下。經云。清邪中上。濁邪中下。所以金匱要略云。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霧傷皮腠。濕流關節也。亦稱太陽病者。以風寒暑濕之邪。皆由衛氣不密。其氣得從皮毛而入。以營衛皆屬太陽故也。關節。筋骨肢節之間也。凡濕邪中人。必流注於肢節而煩疼腫痛。故素問陰陽應象論。所謂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骨者是也。以雨露水濕之氣。因衛陽不能外固。由太陽而流入於關節筋骨之間。致肢節疼痛而煩擾不寧。其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然何以辨之。譬之寒傷營證。雖亦身疼腰痛。骨節疼痛。而其脈則浮緊。痓病之脈沉細。而症則發熱頸項強急。口噤反張。濕病脈亦沉細而骨節煩疼。症異則脈同。症同則脈異。所以為不同也。沉細者。寒濕流於皮肉筋脈之間。血凝氣滯。營衛不快於流行。故脈細而疼痛也。濕痹之候。寒濕內淫。則三焦不能施化。氣化不得流行。其人小便不利。是以水穀不能泌別。濕氣流溢於大腸。故大便不得燥結而反快也。若此者。不必以燥濕為治。其濕氣淫溢。非燥濕之所能勝。故但當利其小便。因燥濕之所去者少。滲利之所去者多。故小便利。則水穀分而濕淫去矣。此條蓋論雨雪泥水地氣之濕。乃濕中之濁者。故曰但當利其小便。若霧露之清邪。即當以微似汗解之矣。然利小便句。當審察其脈證機宜。未可泛然以淡滲為治也。脈既沉細。關節已疼。而小便不利。則陰寒可知。自當以寒濕為治。責之下焦無火。膀胱之氣化不行。則五苓散。及甘草附子湯之類。當意在言表。
濕氣,是六氣之一。然而在同一氣之中,仍有區別。霧露之氣,是從地面上升的輕清而向上騰升的,所以是濕氣中的清氣,傷害人體多傷於上部。雨雪泥水之濕,是附著於地面的重濁而居下的,是濕氣中的濁氣,傷害人體多傷於下部。經書說:清邪傷於上部,濁邪傷於下部。所以《金匱要略》說:濕氣傷於下部,霧氣傷於上部;霧氣傷於皮膚腠理,濕氣流注於關節。之所以也稱為太陽病,是因為風、寒、暑、濕之邪,都是由於衛氣不密,使得邪氣能從皮毛侵入,因為營衛都歸屬於太陽的緣故。關節,是筋骨肢節之間。凡是濕邪侵襲人體,一定會流注於肢節而引起煩躁疼痛腫脹,所以《素問·陰陽應象論》所說:地上的濕氣,感觸之後就會傷害人的皮肉筋骨,就是這個意思。由於雨露水濕之氣,因為衛陽不能在外固護,從太陽經流入關節筋骨之間,導致肢節疼痛而煩擾不寧,其脈象沉而細的,這叫做濕痹。然而如何區別呢?比如寒傷營的證候,雖然也有身體疼痛、腰痛、骨節疼痛,但其脈象是浮緊的。痓病的脈象沉細,而症狀是發熱、頸項強直緊急、口噤不開、角弓反張。濕病的脈象也是沉細,但骨節煩疼。症狀不同則脈象相同,症狀相同則脈象不同,這就是它們的不同之處。沉細的脈象,是寒濕流注於皮肉筋脈之間,血液凝滯、氣機阻滯,營衛運行不暢,所以脈細而疼痛。濕痹的證候,寒濕在體內侵犯,則三焦不能正常運化,氣化不能流行,病人小便不暢,因此水穀不能泌別清濁,濕氣流溢於大腸,所以大便不能乾燥反而通暢。像這樣的情況,不必用燥濕的方法來治療,因為濕氣泛濫,不是燥濕藥所能勝任的,所以只應當通利其小便。因為燥濕所能去除的濕氣較少,滲利所能去除的濕氣較多,所以小便通暢,水穀就能分清,濕氣也就去除了。這一條大概是討論雨雪泥水地氣之濕,是濕氣中的濁氣,所以說只應當通利其小便。如果是霧露之清邪,就應當用微微出汗的方法來解除。然而“利其小便”一句,應當審察脈證和時機,不可隨意用淡滲的藥物來治療。脈象已經沉細,關節已經疼痛,而小便又不通暢,那麼陰寒可知,自然應當按寒濕來治療,責之下焦無火,膀胱的氣化功能不行,那麼五苓散以及甘草附子湯之類的方劑,其用意已在言外。
濕家所患的病,全身都疼痛,發熱,身體的顏色像煙熏過的黃色。
原文
此亦論兩水地氣之濕也。一身盡疼。即前濕流關節之義。前云脈沉而細。明是寒濕之邪。此雖無脈象。而云發熱。則邪猶在經。身色如熏黃。是濕已入里。脾受濕傷。而中央土色已現於外。濕邪充塞浸灌於表裡肌肉肢節之間。所以一身盡疼而身色如熏黃也。熏黃者。如煙燻之狀。黃中帶黑而不明潤也。蓋黃家有陰陽之別。陽黃明潤。陰黃則黑暗而無光澤。素問五臟生成篇云。黃如蟹腹者生。黃如枳實者死。如陽明篇傷寒發黃。身如橘子色者。而用茵陳蒿湯下之。及身黃髮熱而以梔子柏皮湯。以至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者。皆以瘀熱在裡。小便不利。濕熱停蓄所致。悉屬陽黃。此證一身盡疼。已屬寒濕之邪。流於關節而身色如似熏黃。即陰黃之屬也。外雖發熱。尚為太陽在表之邪。其發現之色。則由內達外。既如煙燻。或當於寒濕中求之。未可知也。但必詳審其脈證而施治耳。仲景所以不立治法者。蓋欲人於陰陽寒熱中求之耳。未有一定可擬之法也。設一立治法。即膠於一偏。恐後人執著其說而不能圓通變化耳。
這也是討論雨水地氣之濕。全身都疼痛,就是前面所說濕氣流注關節的意思。前面說脈沉而細,明顯是寒濕之邪。這裡雖然沒有脈象,但說發熱,則邪氣還在經絡體表。身體顏色像煙熏過的黃色,是濕邪已經進入裡部,脾臟受到濕邪損傷,中央土色(黃色)已經顯露於外。濕邪充塞浸灌於表裡、肌肉、肢節之間,所以全身都疼痛,並且身體顏色像煙熏過的黃色。所謂熏黃,像煙燻的狀態,黃中帶黑而不明亮潤澤。因為黃疸有陰陽之別:陽黃明亮潤澤,陰黃則黑暗而無光澤。《素問·五臟生成篇》說:黃色像蟹腹的可以存活,黃色像枳實的會死亡。例如陽明篇中傷寒發黃,身體像橘子色的,用茵陳蒿湯攻下;以及身體發黃伴發熱而用梔子柏皮湯,甚至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的,都是因為瘀熱在裡,小便不利,濕熱停積所致,都屬於陽黃。此證全身都疼痛,已經屬於寒濕之邪,流注於關節而身體顏色像煙熏過的黃色,就是陰黃之類。外表雖然發熱,還屬於太陽在表的邪氣,其顯現的顏色,是由內達外,既然像煙熏,或許應當從寒濕中尋求治法,也未可知。但必須詳細審察其脈證而施治。張仲景之所以不設立治法,大概是想讓人從陰陽寒熱中自行探究,並沒有固定可以套用的方法。如果一旦設立了治法,就會拘泥於一個方面,恐怕後人執著於其說法而不能靈活變化。
原文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濕家患病,身上疼痛,發熱,面色發黃且氣喘,頭痛、鼻塞且煩躁。其脈象大,自己能飲食,腹中平和,沒有其他病。病在頭部感受了寒濕,所以鼻塞。將藥物納入鼻中就會痊癒。
原文
成注每不能闡發仲景深義。遂為後世所譏。惟此條註釋。頗得原文精義。但尚嫌其語焉不詳。多所缺失。今即因其意而申之云。此蓋言霧露所感之濕。所謂清邪中上者是也。既稱濕家而不云關節疼痛。又不言一身盡疼痛。更不言骨節煩疼掣痛。但曰身上疼痛。身上者。身之上也。邪在上焦。是濕未流於關節。而外客於身上之肌表也。不云發熱身似熏黃。但曰發熱面黃而喘。是濕未入里而色但現於頭面也。喘者。肺主皮毛。開竅於鼻。濕襲皮毛。內壅肺氣。所以鼻塞而喘。非胸腹脹滿而喘也。若寒濕在裡。則屬陰邪。無頭痛發熱之見症。脈當沉細。此則發熱頭痛。鼻塞而煩。是邪氣但在上焦。毫不犯里。故其脈大而自能飲食。腹中和而身軀臟腑無病也。其病但因頭中寒濕故鼻塞也。病淺不必探求。毋庸製劑。但當以辛香開發之藥。納之鼻中。以宣泄頭中之寒濕則愈。朱奉議及王氏準繩。俱用瓜蒂散。
成無己的註解常常不能闡發張仲景的深層含義,因而被後世譏諷。只有這一條的註釋,頗得原文精義,但仍嫌其說得不夠詳細,多有缺失。現在順著他的意思來引申說明:這大概是說霧露所感受的濕氣,即所謂清邪中於上部。既然稱為濕家,卻不說關節疼痛,也不說全身都疼痛,更不說骨節煩疼掣痛,只說身上疼痛。身上,就是身體的上部。邪氣在上焦,是濕氣尚未流注於關節,而外客於身體上部的肌表。不說發熱身體像煙熏過的黃色,只說發熱、面黃而喘,是濕氣未入裡而顏色僅現於頭面。喘,是因為肺主皮毛,開竅於鼻,濕氣侵襲皮毛,內壅肺氣,所以鼻塞而喘,這不是胸腹脹滿引起的喘。如果寒濕在裡,則屬於陰邪,不會有頭痛、發熱的見症,脈象應當沉細。這裡是發熱、頭痛、鼻塞而煩躁,是邪氣只在於上焦,絲毫沒有侵犯裡部,所以脈象大而自己能飲食,腹中平和,身體臟腑沒有病。其病只是因為頭部有寒濕,所以鼻塞。病位表淺,不必深究,無需配製湯劑,只應當用辛香開發的藥物,納入鼻中,以宣泄頭中的寒濕就會痊癒。朱奉議以及王肯堂的《證治準繩》,都使用瓜蒂散。
原文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濕家,病人僅僅頭部出汗,背部僵硬,想要蓋被子、靠近火。如果過早使用攻下法,就會呃逆、胸悶、小便不利,舌上像有苔一樣。這是因為丹田有熱,胸中有寒,口渴想喝水卻不能喝,就會口乾煩躁。
原文
此言霧露寒濕之邪中人也。太陽之經脈。挾背脊而行於兩旁。寒濕中之。故背強。寒邪在表。所以欲得被覆而向火也。寒濕之邪。留著於太陽之經。陽氣不得流行。以頭為諸陽之會。諸陰絡不能至頭。皆劑頸而還。陽氣不行。獨聚於頭。故其人但頭汗出。所謂清邪中上也。當表邪未解之時。若早下之。則寒濕之邪。乘下後之虛。內陷入胃。胃氣傷敗而噦。噦者。俗所謂冷呃是也。噦而胸滿。小便不利者。寒濕在中。胃氣不行。三焦不運。上焦之氣不降。則濁氣鬱塞而胸滿。下焦之清陽不升。則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也。舌上如苔者。若熱邪入胃。則舌上或黃或黑。或芒刺。或乾硬。或燥裂。皆苔也。此云如苔乃濕滑而色白似苔非苔也。然何以致此。因寒濕之邪。陷入於裡而在胸膈。命門之真陽。不得上升而在下焦。上下不通。故曰丹田有熱。胸中有寒。下焦之真火。既不得上達。即所謂清陽不升。是下焦無蒸騰之用。氣液不得上騰而為涕唾。故渴。又以寒濕在胸。道路阻絕。故雖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而煩渴也。仲景雖不立治法。然以理推之。邪在太陽之表。則當汗解。頭汗既出。不當用麻黃。胸中之寒邪當去。下焦之氣化當行。於法當溫。則下文之桂枝附子湯。甘草附子湯。即其治也。前人擬陷胸湯。恐非其治。即五苓散理中湯。雖近於理。猶未盡善。何也。以但能溫中而不能解外。故必以用桂枝者為妥也。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這是說霧露寒濕之邪侵襲人體。太陽經脈,挾著背脊而行於兩旁。寒濕侵襲,所以背部僵硬。寒邪在表,所以想要蓋被子、靠近火。寒濕之邪,留滯於太陽經,陽氣不得流行。因為頭是諸陽之會,各陰經的絡脈不能到達頭部,都到頸部為止。陽氣不行,唯獨聚集於頭部,所以病人僅僅頭部出汗,這就是所謂清邪中於上部。當表邪未解之時,如果過早使用攻下法,寒濕之邪就會乘著下後虛弱,內陷進入胃中,胃氣傷敗而呃逆。呃逆,就是俗稱的冷呃。呃逆且胸悶、小便不利,是因為寒濕在中焦,胃氣不行,三焦不運,上焦之氣不降,則濁氣鬱塞而胸悶;下焦之清陽不升,則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舌上像有苔一樣:如果熱邪入胃,舌上或黃或黑,或芒刺,或乾硬,或燥裂,都是苔。這裡說的“如苔”是指濕滑而色白,似苔非苔。然而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寒濕之邪,內陷於裡而在胸膈,命門的真陽不能上升而在下焦,上下不通,所以說丹田有熱,胸中有寒。下焦的真火既然不能上達,就是所謂清陽不升,下焦沒有蒸騰的作用,氣液不能上騰成為涕唾,所以口渴。又因為寒濕在胸,道路阻絕,所以雖然想喝水卻不能喝,就會口乾而煩渴。張仲景雖然沒有設立治法,但按照道理推測,邪在太陽之表,則應當發汗解表。頭汗既然已經出來,不應當用麻黃。胸中的寒邪應當去除,下焦的氣化應當恢復,按照治法應當溫陽,則後文的桂枝附子湯、甘草附子湯,就是它的治法。前人考慮用陷胸湯,恐怕不是正確治法。即使是五苓散、理中湯,雖然接近道理,仍未盡完善。為什麼?因為它們只能溫中而不能解表,所以必須用桂枝類方劑才妥當。濕家誤用下法,額上出汗,微微氣喘,小便通暢的,會死亡;如果下利不止的,也會死亡。
原文
治濕但有汗法。及利小便法而無下法。上文因寒邪在表。下早即有噦而胸滿。小便不利之變。然為寒濕所中。陽氣已傷而誤下之。必致亡陽變逆而死矣。夫濕邪在表。本宜於汗。若誤下之。致虛陽欲亡而上奔。額上汗出而喘。乃孤陽絕於上也。濕邪在裡。唯恐其小便不利。下後而小便反利。及下利不止者。腎主二陰之竅而不攝。是真陽脫於下也。上絕下脫。故皆為死證也。
治療濕病只有汗法和利小便法,而沒有下法。上文因為寒邪在表,過早攻下就會出現呃逆、胸悶、小便不利的變證。然而被寒濕所中,陽氣已經受傷,再誤用下法,必然導致亡陽變逆而死亡。濕邪在表,本來適宜用汗法。如果誤用下法,導致虛陽將要亡失而上奔,額上出汗並氣喘,這是孤陽絕於上。濕邪在裡,唯恐其小便不利,下後反而小便通暢,以及下利不止的,因為腎主司二陰之竅而不固攝,這是真陽脫於下。上絕下脫,所以都是死證。
原文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病人全身都疼痛,發熱,到下午申時(日晡)左右加重的,這叫做風濕。這種病是由於汗出時當風,或者長久貪涼受冷所造成的。
原文
一身盡疼者。濕流關節也。發熱者。風邪在表也。日晡所。陽明氣旺之時也。風為陽邪。濕為淫氣。風濕之邪。留著於肌肉關節之間。陰陽應象論所謂濕傷肉者是也。以陽明專主肌肉。故至陽明氣旺之時而劇也。風濕兩傷。故曰此名風濕。然此病因何得之。皆傷於汗出當風故也。蓋汗欲出則陽氣已動。腠理已開。陰液已出矣。汗出當風。則風乘腠理之開而入矣。風邪既入。汗不得出。以離經之汗液。既不得外出皮毛。又不能內返經絡。留於腠理肌肉之中而為濕矣。雖非泥水雨雪之濕。亦非霧露嵐瘴之比。乃人身汗液之濕也。濕雖不同。而其為病則大同小異。與他濕同然也。所以濕流於關節肌肉而身疼。風入皮膚腠理而發熱也。其或暑汗當出之時。久傷於取冷太過。使欲出之汗。不得外泄。留著於肌肉腠理之所致。與汗出當風。無以異也。此處雖無治法。然仲景於金匱要略此文之下。即有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溫服取汗之法。即其治也。
全身都疼痛,是濕氣流注關節。發熱,是風邪在表。日晡時分,是陽明經氣旺盛的時候。風為陽邪,濕為淫邪,風濕之邪留滯於肌肉關節之間,這就是《陰陽應象論》所說的濕氣傷害肌肉。因為陽明經專主肌肉,所以到陽明氣旺的時候疼痛加重。風濕兩邪同時傷害,所以稱為風濕。然而這種病是怎麼得的呢?都是由於汗出時當風的緣故。汗欲出時,陽氣已經發動,腠理已經張開,陰液已經外出。汗出時當風,風就趁著腠理張開而侵入。風邪進入後,汗不得出來,離經的汗液既不能外出皮毛,又不能內返經絡,留滯在腠理肌肉之中而變為濕。這雖然不是泥水雨雪之濕,也不是霧露嵐瘴可比,而是人體汗液所形成的濕。濕雖然不同,但其導致的病則大同小異,與其他濕邪相同。所以濕氣流注於關節肌肉而身體疼痛,風邪進入皮膚腠理而發熱。或者在暑天應當出汗的時候,長時間過度貪涼,使得將要出的汗不能向外排泄,留滯於肌肉腠理所致,這與汗出當風沒有差別。這裡雖然沒有給出治法,但張仲景在《金匱要略》此文之下,就有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溫服取汗的方法,就是它的治法。
原文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問道:風濕相互搏結,全身都疼痛,按理應當發汗而解。但遇上陰雨連綿不止,醫生說可以發汗,可是發汗後病卻不癒,這是為什麼?回答說:發汗時如果汗出太多,那麼只是風氣被去除,濕氣仍然存在,所以不癒。如果治療風濕,發汗時只要微微好像要出汗的樣子,風濕就可以一同去掉。
原文
此又設為問答。以明風濕兼治之法也。風濕相搏。謂風濕兩相搏聚。而使一身盡疼也。天陰雨不止。言又值濕氣盛行之時也。汗大出而濕氣尚在者。以風乃無形之邪。外襲皮毛。故隨汗可去。濕乃重濁之氣。淫著於肌肉。流滯於關節之間。不能隨迅發之大汗而驟出。故大汗則風氣去而濕氣在也。若治風濕之法。固當發其汗矣。然服藥之後。但令其熱氣從內達外。如蒸蒸發熱之狀。使微微似欲汗出。氣蒸膚潤。久令如此。則風濕留著之邪。漸出而俱去矣。治法如此。方得盡去。不然。則風去而濕仍在矣。
這裡又通過問答的形式,來說明風濕兼治的方法。風濕相搏,是說風與濕相互搏結,使得全身都疼痛。天陰雨不止,是說又遇到濕氣盛行的時候。汗出太多而濕氣仍然存在的原因,是因為風是無形的邪氣,從外侵襲皮毛,所以可以隨汗而去;濕是重濁之氣,浸淫附著於肌肉,流滯於關節之間,不能隨著迅速發出的大汗而驟然排出,所以大汗後風氣去除而濕氣仍在。治療風濕的方法,固然應當發汗,但服藥之後,只應使熱氣從內達外,像蒸蒸發熱的樣子,讓身體微微好像要出汗,氣蒸膚潤,長時間保持這樣,那麼風濕留滯的邪氣就會漸漸出來而一同去除。治法必須如此,才能完全去除。否則,就會風去而濕仍留。
原文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
傷寒發汗以後,身體和眼睛都變黃。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寒濕在裡沒有解除的緣故。認為不可用攻下法,應當從寒濕的範疇中尋求治法。
原文
此條本在太陽篇中傷寒條下。因濕病又為六氣之一。非傷寒所得而該。故留此一條於傷寒例中。以為標目。使後之臨證者。遇傷寒而有寒濕之兼證者。當另於寒濕門中求其治法可也。今附於此。以便學者之尋求追討焉。以下二條。王叔和亦編入傷寒條內。及觀金匱要略。則此二條。仍在痓濕暍三症篇中。故亦移入於此。萃成寒濕一門。倘傷寒有此兼症。當於此中尋求治法。即仲景所謂於寒濕中求之是也。
這一條本來在太陽篇中的傷寒條文之下。因為濕病又是六氣之一,並非傷寒所能完全概括,所以將這一條留在傷寒例中,作為標目,使得後世臨證的人,遇到傷寒而有寒濕兼證的,應當另外在寒濕門中尋求治法。現在附在這裡,以便學者查考探討。下面兩條,王叔和也編入傷寒條文之內,等到看《金匱要略》,則這兩條仍然在痓、濕、暍三症篇中,所以也移入這裡,彙集成寒濕一門。倘若傷寒有這種兼症,應當在這裡尋求治法,這就是張仲景所說的“於寒濕中求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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