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通俗傷寒論

第七章·傷寒本證

第七章·傷寒本證

第七章·傷寒本證1
原文
內經云。治病必求於本。言求其受病之本因也。有本因。斯有本證。如傷風惡風。傷寒惡寒。傷熱惡熱。傷食惡食之類。病輕者無傳變。重者多傳變。謂之變證。其證有五。條治於後。
白話
內經說,治病必須求其根本。意思是尋求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有根本原因,就有相應的本證。例如傷風會怕風,傷寒會怕冷,傷熱會怕熱,傷食會厭惡食物之類。病情輕的沒有傳變,重的多有傳變,稱為變證。變證有五種,治療條列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