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脈遲。六七日。為寒氣已深。反與黃芩湯寒藥。兩寒相搏。腹中當冷。冷不消穀。則不能食。反能食者。除中也。四時皆以胃氣為本。胃氣已絕。故云必死。
傷寒病脈象遲緩,到六七天的時候,是寒氣已經深重了。反過來給他服用黃芩湯這樣的寒藥,兩種寒邪相互搏結,腹中應當發冷。寒冷就不能消化水穀,就會不能進食。反過來能吃的,是除中證。四時都以胃氣為根本,胃氣已經斷絕,所以說必然會死。
原文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病先厥冷後發熱,腹瀉必然會自行停止。但如果反而出汗,咽喉疼痛的,他的喉嚨就會成為喉痹。發熱而沒有汗出,腹瀉必然會自行停止。如果不停止,就一定會便下膿血。便下膿血的,他的喉嚨就不會成為喉痹。
原文
傷寒先厥而利。陰寒氣勝也。寒極變熱。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其喉為痹者。熱氣上行也。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利不止。必便膿血者。熱氣下行者。熱氣下而不上。其喉亦不痹也。
傷寒病先厥冷而腹瀉,是陰寒之氣偏盛的緣故。寒到極點就會轉變為熱,後來出現發熱,腹瀉必然會自行停止。如果反而出汗,咽喉疼痛,他的喉嚨成為喉痹的,是熱氣向上行的緣故。發熱而沒有汗出,腹瀉必然會自行停止。腹瀉不止,一定會便下膿血的,是熱氣向下行的緣故,熱氣向下行而不向上衝,那麼喉嚨也不會成為喉痹。
原文
王宇泰云。厥而利。發熱則利必止。反汗出者。亡陽也。咽中痛。熱上衝也。亡陽。則陰獨復會於熱。則陰陽結而為喉痹也。內經曰。一陰一陽。結為喉痹。
王宇泰說:四肢厥冷而腹瀉,出現發熱腹瀉就會停止。反過來出汗的,是亡失陽氣的緣故。咽喉疼痛,是熱氣向上衝逆的緣故。亡失陽氣,就會使陰邪單獨重新與熱邪聚合,那麼陰陽交結就會成為喉痹。《內經》說:一陰一陽交結,就成為喉痹。
原文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傷寒病一二日到四五日而出現厥冷的,必然會發熱。先前發熱的後來必然會厥冷。厥冷程度深的,發熱程度也深;厥冷程度輕微的,發熱程度也輕微。厥冷應當用下法治療,反而用發汗法的,必然會口舌生瘡糜爛發紅。
原文
前厥後發熱者。寒極生熱也。前熱後厥者。陽氣內陷也。厥深熱深。厥微熱微。隨陽氣陷之深淺也。熱之伏深。必須下去之。反發汗者。引熱上行。必口傷爛赤。內經曰。火氣內發。上為口糜。
先厥冷後發熱的,是寒到極點就會生熱。先發熱後厥冷的,是陽氣向內陷入的緣故。厥冷程度深發熱程度也深,厥冷程度輕微發熱程度也輕微,是隨著陽氣陷入的深淺而變化的。熱邪隱伏深的,必須用下法來祛除。反過來用發汗法,會引導熱邪向上行,必然會口舌生瘡糜爛發紅。《內經》說:火氣向內發作,向上就成為口瘡糜爛。
原文
吳氏云。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是傳經之邪。前熱後厥者。亦傳經之邪。當以厥之微甚。辨熱之深淺。若厥熱入腑而實者。須下去之。若反發汗。則胃中津液。愈燥竭而熱。故必口傷爛赤。然經云。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應下。最宜詳審。先賢謂熱厥。手足雖厥冷而或有溫時。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院使又以指甲之暖冷。別寒熱二厥。臨病之工慎之。
吳氏說:傷寒病一二日到四五日,出現厥冷的,必然會發熱。這是傳經的邪氣。先發熱後厥冷的,也是傳經的邪氣。應當根據厥冷的輕重程度,來辨別熱邪的深淺程度。如果厥冷和發熱傳入腑中而成實證的,必須用下法來治療。如果反而用發汗法,就會使胃中的津液愈加損耗枯竭而產生熱,所以必然會口舌生瘡糜爛發紅。然而經書說各種四肢厥冷的不能用下法,到這裡又說應當下法,最應當詳細審慎。先賢說熱厥,手足雖然厥冷但有時會轉溫暖,手足雖然冰冷但手心和腳心必然溫暖。戴院使又根據指甲的溫暖或冰冷,來區分寒厥和熱厥。臨證治療的醫生要特別謹慎。
原文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傷寒病厥冷五天,發熱也是五天。假設第六天應當再次厥冷,不厥冷的就會自行康復。厥冷最終不超過五天,因為發熱也是五天,所以知道會自行康復。
原文
陰勝則厥。陽勝則熱。先厥五日。為陰勝。至六日。陽復勝。熱亦五日。後復厥者。陰復勝。若不厥。為陽全勝。故自愈。經曰。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為愈。
陰氣偏盛就會厥冷,陽氣偏盛就會發熱。先厥冷五天,是陰氣偏盛。到第六天,陽氣恢復偏盛,發熱也是五天。後來再次厥冷的,是陰氣再次偏盛。如果不再厥冷,是陽氣完全偏盛,所以會自行康復。經書說:發熱四天,厥冷反而三天,又發熱四天,厥冷少而發熱多,這個病就會康復。
原文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凡是厥證,是因為陰氣和陽氣不能相互順暢接續,就成為厥。厥,就是手足逆冷。
原文
手之三陰三陽。相接於手十指。足之三陰三陽。相接於足十指。陽氣內陷。陽不與陰相順接。故手足為之厥冷也。
手的太陰肺經、少陰心經、厥陰心包經與手的三陽經,在手的十個手指處相互交接。足的太陰脾經、少陰腎經、厥陰肝經與足的三陽經,在足的十個趾處相互交接。陽氣向內陷入,陽氣不能與陰氣相互順暢接續,所以手足因此厥冷。
原文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臟厥。非為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臟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
傷寒病脈象微弱而且厥冷。到七八天時皮膚冰冷,病人躁擾不安,沒有片刻安寧的,這是臟厥,不是蛔厥。蛔厥的,病人應當嘔吐蛔蟲。讓病人安靜,卻又時常心煩,這是因為內臟寒冷,蛔蟲向上竄入胸膈所以心煩,片刻後又會停止。吃了食物就嘔吐,又發心煩的,是蛔蟲聞到食物的氣味就會竄出,病人應當會自己吐出蛔蟲。蛔厥的,用烏梅丸主治。烏梅丸又主治長期腹瀉的方劑。
原文
臟厥者死。陽氣絕也。蛔厥。雖厥而煩。吐蛔已。則靜。不若臟厥而躁。無暫安時也。
臟厥是死證,因為陽氣完全斷絕了。蛔厥雖然厥冷而且心煩,但吐出蛔蟲後就會安靜,不像臟厥那樣躁擾不安,沒有片刻安寧。
原文
病人臟寒。胃虛。蛔動上膈。聞食臭出。因而吐蛔。與烏梅丸。溫臟安蟲。
病人內臟寒冷,胃氣虛弱,蛔蟲躁動向上竄入胸膈,聞到食物的氣味就會竄出,因此嘔吐蛔蟲。給他服用烏梅丸,可以溫暖內臟、安定蛔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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