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厥陰發病會出現的症狀是:口渴引飲、氣逆向上衝撞心胸部、胸口胃脘部位疼痛且有灼熱感、雖然感到飢餓卻不想進食、吃了東西就會吐出蛔蟲。如果誤用下法治療,就會導致腹瀉不止。
原文
邪傳厥陰。則熱已深也。邪自太陽。傳至太陰。則腹滿而嗌乾。未成渴也。邪至少陰者。口燥舌乾而渴。未成消也。至厥陰成消渴者。熱甚。能消水故也。飲水多而小便少者。謂之消渴。木生於火。肝氣通心。厥陰客熱。氣上撞心。心中疼熱。傷寒六七日。厥陰受病之時。為傳經盡。則當入腑。胃虛客熱。飢不欲食。蛔在胃中。無食則動。聞食嗅而出。得食吐蛔。此熱在厥陰經也。若便下之。虛其胃氣。厥陰木邪相乘。必吐下不止。
邪氣傳到厥陰,說明熱勢已經深重了。邪氣從太陽傳到太陰,會出現腹脹滿悶和咽喉乾燥,還沒有形成口渴。邪氣至少陰,會出現口舌乾燥而口渴,但還沒有形成消渴。到了厥陰形成消渴症,是因為熱勢極盛,能夠消灼水液的緣故。喝水多而小便少,這才叫做消渴。木生於火,肝氣通於心,厥陰的邪熱向上衝逆,氣機撞擊心胸部,因此胸口胃脘部位疼痛灼熱。傷寒六七日,是厥陰承受病邪的時機,如果傳經完畢,就應當傳入腑中。這時胃氣虛弱而客熱內生,所以飢餓卻不想進食。蛔蟲寄居胃中,沒有食物就會躁動,聞到食物的氣味就會上竄而出,進食後就會吐出蛔蟲。這是熱在厥陰經的表現。如果輕率地用下法,就會使胃氣更加虛弱,厥陰的木邪乘機侵犯,必然導致嘔吐腹瀉不止。
原文
張卿子云。素問陰證三條。皆指傳邪。故云已滿三日可下而已。仲景三陰首條。皆言病氣。所謂傷寒本自寒下也。太陰少陰易明。唯厥陰條。種種似熱。故成氏注為熱已深。不知太陽篇中。微熱消渴者五苓散則桂術也。又氣上衝胸。身為振振搖。則大虛也。厥陰寒疝。亦氣上衝心。又膈中陽氣微。心中飢而煩。平脈篇云。氣微者心內飢。飢而不欲食也。又胃中冷則吐蛔。脾胃論虛勞。則熱氣熏胸中。又雜病心中疼熱。多成膈氣。宜吳茱萸湯。蓋皆以不能化熱成陰。玩下之利不止一句。爽然矣。成注未渴而渴消。渴分淺深。故云渴而至消為熱甚。試玩少陰渴本文云。虛故引水自救。何曾較太陰不渴為浸熱耶。嘗見厥陰消渴數證。舌盡紅赤。厥冷。脈微。渴甚。服白虎黃連等湯。皆不救。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張卿子說:《素問》中關於陰證的三條,都是指外邪傳變,所以說已經滿三日就可以用下法。張仲景三陰的首條,都是談論病氣,就是所說的傷寒本來就因寒邪而腹瀉。太陰、少陰的證候容易明白,只有厥陰的條文,各種症狀都像熱證。所以成無己注解認為是熱勢已經深重。他不知道太陽篇中,有輕微發熱和消渴的,用五苓散治療,其中含有桂枝和白朮。又比如氣上衝胸部,身體振振動搖的,那是大虛的證候。厥陰的寒疝,也會氣上衝心。還有胸膈間陽氣微弱,感覺心裡飢餓而煩躁的。《平脈篇》說:氣微弱的病人內心感覺飢餓,飢餓卻不想進食。又說胃中寒冷就會吐蛔。《脾胃論》談虛勞,說熱氣熏蒸胸中。另外雜病中胸口胃脘疼痛灼熱的,多半會發展成膈氣,適宜用吳茱萸湯治療。這些大概都是因為不能將邪熱化解而轉為陰證。細細玩味「下之利不止」這句話,就十分明白了。成無己注解說沒有口渴而說渴和消渴,口渴分深淺,所以說口渴發展到消渴是熱勢極盛。試著細看少陰篇中口渴的原文明明說「因為虛所以引水自救」,何嘗把比太陰不口渴作為熱邪更深的依據呢?我曾見過厥陰消渴的幾個病例,舌頭全部紅赤,四肢厥冷,脈象微弱,口渴得很厲害,服用白虎湯、黃連湯等都無法治癒。厥陰中風,脈象微浮的,是將要康復的徵兆;不浮的是還沒有康復。
原文
經曰。陰病見陽脈而生。浮者陽也。厥陰中風。脈微浮。為邪氣還表向汗之時。故云欲愈。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厥陰木也。王於卯。醜寅向王。故為解時。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經書說:陰病出現陽脈就能康復,浮脈是陽脈。厥陰中風,脈象微浮,是邪氣退回到體表、將要出汗的時機,所以說將要康復。厥陰病準備解除的時間是從丑時到卯時之上。厥陰屬木,在卯時當令,丑時寅時走向當令,所以是病解的時辰。厥陰病,口渴想喝水的,少量慢慢地給他喝就能康復。
原文
邪至厥陰。為傳經盡。欲汗之時。渴欲得水者。少少與之。胃氣得潤則愈。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邪氣到達厥陰,是傳經完畢、將要出汗的時機。如果口渴想要喝水的,少量地給他喝,胃氣得到滋潤就能康復。凡是出現四肢冰冷的各種症狀,都不可以使用下法,身體虛弱的人也是這樣。
原文
四逆者。四肢不溫也。厥者。手足冷也。皆陽氣少而陰氣多。故不可下。虛家亦然。
四逆是指四肢不溫暖,厥是指手腳冰冷。這都是因為陽氣衰少而陰氣過盛,所以不能用下法,身體虛弱的人也是這樣。
原文
下之是為重虛。金匱玉函曰。虛者十補。勿一瀉之。
用下法治療就會造成再次虛損。《金匱玉函》說:虛證要用十份補益的方法,不能用一份瀉下的方法。
傷寒病先出現四肢厥冷,後來出現發熱,如果伴有腹瀉的必然會自行停止。再見到四肢厥冷的,就又會腹瀉。
原文
陰氣勝。則厥逆而利。陽氣復。則發熱。利必自止。見厥。則陰氣還勝而複利也。
陰氣偏盛,就會四肢厥逆而且腹瀉。陽氣恢復,就會發熱,腹瀉必然會自行停止。再見到四肢厥冷,就是陰氣再次偏盛而重新腹瀉。
原文
張兼善云。三陰傷寒。太陰為始。則手足溫。少陰則手足清。厥陰則手足厥逆。然病至厥陰。乃陰之極也。故反有發熱之理。蓋陽極則陰生。陰極則陽生。此陰陽推蕩。必然之理也。易云。窮則變。窮者。至極之謂也。陽至極而生陰。故陽病有厥冷之證。陰至極而生陽。則厥逆者有發熱之條。凡言厥深熱亦深者。乃事之極而變之常。經曰。亢則害。承乃制也。
張兼善說:三陰的傷寒,太陰病是起始階段,表現為手足溫暖;少陰病表現為手足清冷;厥陰病表現為手足厥逆。然而病到了厥陰,是陰氣達到極點,所以反而有發熱的道理。大概是陽達到極點就會生陰,陰達到極點就會生陽,這是陰陽相互推盪的必然規律。《易經》說:窮極就會發生變化,窮是指達到極點的意思。陽達到極點就會生陰,所以陽病有四肢厥冷的症狀;陰達到極點就會生陽,那麼四肢厥逆的也有發熱的情況。凡是說厥逆深的發熱也深,是指事物達到極點就會發生轉變的常態。經書說:過亢就會為害,承續才能制約。
原文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複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傷寒病起初發熱六天,反而厥冷九天,並且腹瀉。凡是厥冷腹瀉的病人,應當不能進食,現在反而能吃的,恐怕是除中證。給他吃麵條,如果不出現發熱的,就知道胃氣還存在,必然會康復。怕的是突然發熱,發熱後又立刻消退。過了三天診脈,發熱持續存在的,預期在第二天夜半時康復。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本來發熱六天,厥冷反而九天,又復發熱三天,加上前面的六天,一共也是九天,與厥冷的天數相對應,所以預期在第二天夜半康復。過了三天診脈,如果脈象數急,發熱不消退的,這是熱氣有餘,必然會發為癰膿瘡。
原文
始發熱。邪在表也。至六日邪傳厥陰。陰氣勝者。作厥而利。厥反九日。陰寒氣多。當不能食。而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除、去也。中、胃氣也。言邪氣大甚。除去胃氣。胃欲引食自救。故暴能食。此欲勝也。食以索餅試之。若胃氣絕。得面則必發熱。若不發熱者。胃氣尚在也。恐是寒極變熱。因暴熱來而復去。使之能食。非除中也。金匱要略曰。病人素不能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陽氣勝也。期之旦日夜半愈。若旦日不愈。後三日。脈數而熱不罷者。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經曰。數脈不時。則生惡瘡。
起初發熱,是邪氣在表的緣故。到第六天邪氣傳入厥陰,陰氣偏盛的,就會發作厥冷而腹瀉。厥冷反而持續九天,陰寒之氣很多,應當不能進食,反而能吃的,恐怕是除中證。除,是去除的意思;中,是指胃氣。是說邪氣非常亢盛,除去了胃氣,胃想要引取食物來自救,所以突然能進食,這是胃氣將絕的徵兆。給他吃麵條來試驗,如果胃氣已經斷絕,吃了麵就必然發熱;如果不發熱的,是胃氣還存在的緣故。恐怕是寒到極點變為熱,因為突然發熱而後又馬上退去,才使他能進食,並不是除中證。《金匱要略》說:病人向來不能進食,反而突然很想吃,必定會發熱。過了三天診脈,發熱持續存在的,是陽氣偏盛,預期在第二天夜半康復。如果第二天不能康復,再過三天,脈象數急而發熱不消退的,是熱氣有餘,必定會發為癰膿瘡。經書說:數脈不能按時出現,就會生出惡瘡。
原文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傷寒病脈象遲緩,到六七天的時候,反而給他服用黃芩湯來清除熱邪。脈遲是寒證,現在反而給他黃芩湯,再次清除熱邪,腹中應當發冷,應當不能進食。現在反而能吃,這叫做除中證,必然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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