梔子(十四枚,掰開,味道苦,性寒) 乾薑(二兩,味道辛,性熱)
原文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以上二味藥,用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除藥渣,分二次服用,溫熱地服下一劑。服後如果出現嘔吐的,停止後續服藥。
原文
苦以湧之。梔子之苦。以吐煩。辛以潤之。乾薑之辛。以益氣。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苦味能使人湧吐,梔子的苦味,用來催吐煩躁。辛味能潤燥,乾薑的辛味,用來補益正氣。凡是使用梔子湯的時候,病人平時大便微溏的,不可給他服用。
原文
病人舊微溏者。裡虛而寒在下也。雖煩。則非蘊熱。故不可與梔子湯。內經曰。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後乃治其他病。
病人平時大便微溏的,是因為內裡虛而且寒邪在下的緣故。雖然有心煩,卻不是蘊積熱邪,所以不可給予梔子湯。《內經》說:先腹瀉而後生其他病的,應當治療根本,必須先加以調理,然後再治療其他病症。
原文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太陽病發汗後,汗出而病未解,病人仍然發熱,心下悸動,頭暈目眩,身體肌肉跳動,全身顫抖搖晃想要倒伏在地的,用真武湯主治。
原文
發汗不解。仍發熱。邪氣未解也。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汗出亡陽也。裡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身瞤振振搖。與真武湯主之。溫經復陽。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津液不足也。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發汗後病不解除,仍然發熱,是邪氣尚未解除。心下悸動、頭暈目眩、身體肌肉跳動、全身顫抖搖晃想要倒伏在地的,是由於發汗導致陽氣亡失。內裡虛所以心悸,頭部虛所以眩暈,經脈虛所以身體跳動顫抖。用真武湯主治,溫暖經脈恢復陽氣。咽喉乾燥的,不可發汗,因為津液不足。素有小便淋澀的人不可發汗,發汗必然便血。
原文
膀胱裡熱則淋。反以湯藥發汗。亡耗津液。增益客熱。膀胱虛。必小便血。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痓。
膀胱有熱就會小便淋澀,反而用湯藥發汗,就會耗損津液,增加外來的熱邪。膀胱虛了,必然小便帶血。久患瘡瘺的人雖然身體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就會變成痙病。
原文
表虛聚熱則生瘡。瘡家身疼。如傷寒。不可發汗。發汗則表氣愈虛。熱勢愈甚。生風。故變痓也。
肌表虛弱而熱邪聚集就會生瘡。瘡家身體疼痛,類似傷寒,不可發汗。發汗就會使肌表之氣更加虛弱,熱勢更加嚴重,因而產生風邪,所以變成痙病。
原文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常常鼻子出血的人不可發汗。發汗後,必然出現額頭凹陷,脈象緊急,眼睛直視不能轉動,不能入睡。
原文
衄者。上焦亡血也。若發汗。則上焦津液枯竭。經絡乾澀。故額上陷。脈急緊。諸脈者。皆屬於目。筋脈緊急。則牽引其目。故直視。不能眴。眴瞬合目也。針經曰。陰氣虛。則目不瞑。亡血為陰虛。是以不得眠也。韓氏云。此人素有衄血證。非傷寒後。如前條之衄也。故不可發汗。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鼻子出血,是上焦血液亡失。如果發汗,就會使上焦津液枯竭,經絡乾澀,所以額頭凹陷,脈象緊急。各條經脈都連屬於眼睛,筋脈緊急就會牵引眼睛,所以眼睛直視不能轉動。眴是指眼睛轉動眨眼。《針經》說:陰氣虛,就眼睛不能閉合。亡失血液就是陰虛,所以不能入睡。韓氏說:這個人素來就有鼻子出血的證候,不是傷寒後才像前條那樣鼻子出血,所以不可發汗。亡失血液的人不可發汗,發汗就會寒戰而震顫。
原文
針經曰。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亡血發汗。則陰陽俱虛。故寒慄而振搖。
《針經》說:耗傷血液的沒有汗,耗傷汗液的沒有血。亡失血液再發汗,就會陰陽都虛,所以寒戰而震搖。
原文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缺。
平素多汗的人再發汗,必然神志恍惚而心慌意亂,小便後陰部疼痛。應當用禹餘糧丸(此方已闕)。
原文
汗者心之液。汗家重發汗則心虛。恍惚心亂。奪汗則無水。故小便已。陰中疼。
汗是心的液體。平素多汗的人再發汗就會使心虛,神志恍惚而心慌意亂。耗傷汗液就沒有水分,所以小便後,陰部疼痛。
原文
王三陽云。血家汗家。俱指本人平時舊病言之也。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王三陽說:血家、汗家,都是指病人平時的舊病。病人有寒,再用發汗法,胃中寒冷,必定嘔吐蛔蟲。
原文
病人有寒。則當溫散。反發汗。損陽氣。胃中冷。必吐蛔也。王三陽云。溫散者。理中湯之類是也。活人云。先服理中丸。次服烏梅丸。
病人有寒,應當用溫熱藥驅散,反而發汗,就會損傷陽氣,胃中寒冷,必定嘔吐蛔蟲。王三陽說:溫散,是指理中湯之類的方劑。《活人書》說:先服用理中丸,再服用烏梅丸。
原文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後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本應發汗反而用下法,這是錯誤的。如果先發汗後攻下,治療就不算錯誤。本應先用下法反而發汗,是錯誤的。如果先用下法,治療就不算錯誤。
原文
病在表者。汗之為宜。下之為逆。病在裡者。下之為宜。汗之為逆。經曰。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病在表的,用汗法適宜,用下法是錯誤的。病在裡的,用下法適宜,用汗法是錯誤的。《內經》說:陽盛陰虛的,發汗就會死亡,攻下就能痊愈。陽虛陰盛的,發汗就能痊愈,攻下就會死亡。
原文
婁氏云。陽盛。則陽並於陰。故宜下。陰盛。則陰並於陽。故宜汗。陽並於陰。沉而實也。陰並於陽。浮而實也。
婁氏說:陽盛,就是陽氣並入陰分,所以適宜攻下。陰盛,就是陰氣並入陽分,所以適宜發汗。陽並於陰的,脈象沉而實。陰並於陽的,脈象浮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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