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卿子傷寒論

卷二

傷寒例第三(3)

卷二/傷寒例第三35
原文
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白話
如果沒有同時感受寒邪,也沒有傳變經脈,更沒有夾雜其他邪氣,那麼到了第七天,太陽病會減退,頭痛稍微好轉。第八天,陽明病減退,身體發熱稍微緩解。第九天,少陽病減退,耳聾能稍微聽見聲音。第十天,太陰病減退,腹部脹滿減輕恢復正常,就會想吃東西。第十一天,少陰病減退,口渴停止,舌頭乾燥的現象消失並開始打噴嚏。第十二天,厥陰病減退,陰囊鬆弛,少腹感覺稍微下墜,體內的邪氣都祛除了,病人精神會感到清爽舒暢。
原文
六日傳遍。三陰三陽之氣皆和。大邪之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
白話
經過六天,病邪傳遍六經,三陰三陽的經氣都恢復和諧,強大的邪氣也都祛除了,病人精神會感到清爽舒暢。如果超過十三天以上,病情仍未好轉,並且寸口、尺部的脈象都沉陷不起的,這是極度危險的徵兆。
原文
間者。瘳也十二日傳經盡。則當瘳愈。若過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脈沉陷者。即正氣內衰。邪氣獨勝故云大危。
白話
「間」就是病癒的意思。病邪在十二天內傳遍六經,就應該會痊癒。如果超過十三天以上還沒有痊癒,並且寸口、尺部的脈象都沉陷不起,這是由於人體正氣在內已經衰竭,而邪氣獨自旺盛,所以說是極度危險。
原文
戴元禮云。傷寒先犯太陽。以次而傳。此特言其概耳。然其中變證不一。有發於陽。即少陰受之者。有夾食傷寒。食動脾。脾太陰之經。一得病。即腹滿痛者。亦有不循經而入。如初得病。徑犯陽明之類。不皆始於太陽也。亦有首尾止在一經。不傳他經。亦有止傳一二經而止者。不必盡傳諸經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於次序。當隨證施治。所以傷寒得外證為多。
白話
戴元禮說:傷寒病邪先是侵犯太陽經,然後按次序傳變,這只是概括的說法。然而其中的變化證候並不一致。有從陽經發病,但同時少陰經也受邪的;有夾雜食積的傷寒,食物擾動了脾臟,脾屬太陰經,所以一發病就出現腹部脹滿疼痛的;也有不按照經脈次序傳入的,例如剛得病就直接侵犯陽明經之類的,並非都從太陽經開始。也有從頭到尾只在一條經脈,不傳變到其他經脈的;也有只傳變一兩條經脈就停止的,不一定都會傳遍所有經脈。至於病邪的跳躍傳變,不可以拘泥於固定的次序,應當根據具體的證候來進行治療。這就是為什麼傷寒病以表現出外在的證候為多的原因。
原文
活人書云凡寒邪自背而入者。或中太陽。或中少陰。自面而入者。則中陽明之類。亦不專主於太陽也。
白話
《活人書》說:凡是寒邪從背部侵入人體的,有的會侵犯太陽經,有的會侵犯少陰經;從面部侵入的,就會侵犯陽明經之類。這也說明寒邪並不專門只侵犯太陽經。
原文
王宇泰云。有寒客三陰。極而生熱。則傳陽明。凡邪初中三陰則寒。故宜溫藥發汗。及寒極變熱。則復宜寒藥下之。蓋三陰三陽。皆能自受邪。不止自太陽經傳也。
白話
王宇泰說:有寒邪停留在三陰經,寒極而產生熱象,就會傳變到陽明經。凡是邪氣剛開始侵犯三陰經時表現為寒證,所以適宜用溫熱的藥物來發汗;等到寒極轉變為熱證時,就反過來適宜用寒涼的藥物來瀉下。這是因為三陰經和三陽經都能夠各自直接感受邪氣,並非只有從太陽經傳變而來的。
原文
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舊壞證病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為溫瘧。
白話
如果又感受了其他的邪氣,轉變為其他疾病的,應當依照原來的壞病來治療。如果脈象寸關尺三部都表現出盛實有力,而又重複感受了寒邪的,就會轉變為溫瘧。
原文
異氣者。為先病未已。又感別異之氣也。兩邪相合。變為他病。脈陰陽俱盛者。傷寒之脈也。難經曰。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經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則為前病熱未已。再感於寒。寒熱相搏。變為溫瘧。
白話
所謂「異氣」,是指原來的病還沒有痊癒,又感受了另一種不同的邪氣。兩種邪氣相互結合,就轉變為其他的疾病。脈象寸關尺三部都盛實有力,是傷寒的脈象。《難經》說:傷寒的脈象,是寸關尺三部都盛實有力而且表現為緊澀。醫經說:脈象盛大而身體感覺寒冷,這是感受了寒邪所得的傷寒。那麼,就是因為原來的病熱邪還沒有消除,又再次感受了寒邪,寒邪與熱邪相互搏結,就轉變為溫瘧。
原文
王三陽云。陰陽俱盛者。傷寒脈也。十三日以上。脈已傳裡。變為熱病矣。脈當沉數。今復見傷寒脈。豈非重感於外寒乎。寒熱相搏。故曰變為溫瘧。
白話
王三陽說:寸關尺三部脈象都盛實有力,是傷寒的脈象。病程超過十三天以上,脈象應該已經顯示病邪傳入裡部,轉變為熱病了,此時脈象應當是沉而數。現在反而又出現傷寒的脈象,這難道不是再次感受了外來的寒邪嗎?寒邪與熱邪相互搏結,所以說會轉變為溫瘧。
原文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風溫。
白話
如果寸部的脈象浮而滑,尺部的脈象濡而弱,又遇到了風邪,就會轉變為風溫。
原文
此前熱未歇。又感於風者也。難經曰。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風來乘熱。故變風溫。
白話
這是因為原有的熱邪尚未平息,又感受了風邪。《難經》說:中風的脈象,是寸部浮而滑,尺部濡而弱。風邪趁著體內有熱邪而侵入,所以轉變為風溫。
原文
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遇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白話
如果寸部的脈象洪大而數,尺部的脈象實而大,又遇到了溫熱邪氣,就會轉變為溫毒。溫毒這種疾病是最嚴重的。
原文
此前熱未已。又感溫熱者也。陽主表。陰主裡。洪數、實大、皆熱也。兩熱相合。變為溫毒。以其表裡俱熱。故為病最重。
白話
這是因為原有的熱邪尚未停止,又感受了溫熱邪氣。寸脈主表,尺脈主裡。洪數、實大,都是熱象。兩種熱邪相互結合,就轉變為溫毒。因為這種病表裡都有熱邪,所以病情最為嚴重。
原文
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症。方治如說。
白話
如果寸部的脈象濡而弱,尺部的脈象弦而緊,又遇到了溫熱之氣,就會轉變為溫疫。因此,冬天感受了寒邪,到春天發作為溫病,其脈象的變化與證候,以及治療的方藥,都如同前面所說的那樣。
原文
此前熱未已。又感溫氣者也。溫熱相合。變為溫疫。王宇泰云。按活人所云。溫病有二。其用升麻解肌者。乃正傷寒太陽證。惡寒而不渴者。特以其發於溫暖之時。故謂之溫病爾。其用竹葉石膏湯者。乃仲景所謂渴不惡寒之溫病也。要須細別。勿令誤也。然不惡寒而渴之溫病。四時皆有之。不獨春時而已。
白話
這是因為原有的熱邪尚未停止,又感受了溫熱之氣。溫邪與熱邪相互結合,就轉變為溫疫。王宇泰說:按照《活人書》所說的,溫病有兩種。其中使用升麻解肌湯的,是真正的傷寒太陽證,表現為怕冷而不口渴,只是因為它發生在溫暖的季節,所以稱之為溫病罷了。其中使用竹葉石膏湯的,是張仲景所說的「口渴、不怕冷」的溫病。必須要仔細區分,不要弄錯了。然而,這種不怕冷而口渴的溫病,一年四季都可能發生,不僅僅只在春季。
原文
凡人有疾。不時即病。隱忍冀瘥。以成痼疾。
白話
凡是人有疾病,沒有及時治療,而是隱忍不發,希望它能自己痊癒,結果卻變成了頑固難治的慢性病。
原文
凡覺不佳。急須求治。苟延時日。則邪氣入深。難可複製。千金曰。凡有少苦。以不如平常。即須早道。若隱忍不治。冀望自瘥。須臾之間。以成痼疾。此之謂也。小兒女子。益以滋甚。
白話
凡是感覺身體不適,必須趕快尋求治療。如果拖延時間,邪氣就會深入體內,難以控制。《千金方》說:凡是稍微感到痛苦,感覺和往常不一樣,就必須及早說出來。如果隱忍不治療,希望它能自己痊癒,那麼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能形成頑固的疾病。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對於小孩和婦女來說,這種情況會更加嚴重。
原文
小兒氣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於滋蔓。
白話
小孩的氣血還沒有發育完全,婦女的子宮(血室)容易發生疾病。凡是他們感受的邪氣,都容易蔓延發展。
原文
時氣不和。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
白話
當季節氣候不正常,身體感覺不舒適時,就應當及早說出來。探求病邪的來源,趁它還在皮膚腠理的時候,及時進行治療,這樣很少有治不好的。
原文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縫會之中也。金匱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邪客於皮膚。則邪氣浮淺。易為散發。若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匱玉函曰。主候長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針藥及時。服將調節。委以良醫。病無不愈。
白話
所謂「腠理」,是津液向外滲泄的地方,也是皮膚紋理和組織縫隙匯聚之處。《金匱要略》說:「腠」,是三焦元氣會合貫通的地方,是氣血灌注的場所;「理」,是皮膚和臟腑的紋理。邪氣停留在皮膚時,病邪還很淺表,容易通過發散的方法驅除。如果能及時治療,很少有治不好的。《金匱玉函》說:如果能經常保持觀察,在形體氣色還沒有表現出疾病,邪氣還沒有深入腠理的時候,就及時地使用針灸或藥物治療,並注意服藥後的調養,將病人委託給高明的醫生,那麼疾病沒有治不好的。
原文
患人忍之。數日乃說。邪氣入臟。則難可制。此為家有患備慮之要。
白話
病人如果忍耐著不說,過了幾天才告訴醫生,那時邪氣已經侵入內臟,就很難控制了。這是家裡有人生病時,必須預先考慮到的重要事項。
原文
邪在皮膚。則外屬陽而易治。邪傳入里。則內屬陰而難治。內經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於皮膚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備慮。
白話
邪氣在皮膚時,屬於體表的陽證,容易治療;邪氣傳入體內,屬於內裡的陰證,就難以治療了。《內經》說:善於治病的醫生,在病邪還在皮毛時就進行治療;稍差的,在病邪到了肌膚時治療;再差些的,在病邪到了筋脈時治療;更差的,在病邪到了六腑時治療;最差的,在病邪到了五臟時才治療。治療五臟的疾病,已經是半死半生的局面了。從前齊桓侯因為輕視皮膚上的小病,以至於發展到骨髓裡的絕症。家裡有病人的人,怎麼能不預先考慮到這些呢?
原文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
白話
凡是煎煮湯藥,不應該避諱是清晨還是夜晚。感覺到生病了,就應該立刻治療,不要等待早晚,這樣就容易痊癒了。
原文
千金曰。凡始覺不佳。即須治療。迄至於病。湯食競進。折其毒勢。自然而瘥。
白話
《千金方》說:凡是剛開始感覺身體不舒服,就必須立刻治療。等到疾病已經形成,就要湯藥和飲食交替進用,以挫敗病邪的毒勢,這樣身體自然就會痊癒。
原文
若或瘥遲。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
白話
如果痊癒得遲緩,疾病就會發生傳變。到那時即使想再進行治療,也必定難以奏效了。
原文
傳。有常也。變、無常也。傳為循經而傳。如太陽傳陽明是也。變為不常之變。如陽證變陰證是也。邪既傳變。病勢深也。本草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白話
「傳」是有一定規律的;「變」是沒有一定規律的。「傳」是指沿著經脈的次序傳變,例如太陽病傳變為陽明病就是這樣。「變」是指不按常規的變化,例如陽證轉變為陰證就是這樣。邪氣既然已經發生了傳變,說明病勢已經很深了。《本草經》說:病勢已經形成,還有希望治好一半;病勢已經發展到極點,生命就很難保全了。如果服藥不按照正確的方法,任意妄為,違背醫生的指導,那麼就不必再給他治療了。
原文
內經曰。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
白話
《內經》說:對於拘泥於鬼神之說的人,不能和他談論最高深的醫學道理;對於厭惡針灸砭石治療的人,不能和他談論最巧妙的醫術。對於那些不允許(拒絕)治療的病人,他的病必定無法醫治,即使勉強治療也不會有效果。凡是傷寒病,大多是因為感受了風寒之邪而得的。
原文
凡中風與傷寒為病。自古通謂之傷寒。千金曰。夫傷寒病者。起自風寒。入於腠理。與精氣分爭。榮衛偏隔。周身不通而病。始表中風寒。入里則不消矣。始自皮膚。入於經絡。傳於臟腑。是也。未有溫覆而當。不消散者。
白話
凡是中風和傷寒這兩種疾病,自古以來都統稱為傷寒。《千金方》說:傷寒病,起源於感受風寒,邪氣侵入皮膚腠理,與人體的正氣(精氣)相互鬥爭,導致營衛之氣運行失常、阻隔,全身氣血不通暢而發病。最初是體表感受了風寒,如果邪氣侵入體內就不容易消除了。這個過程,開始於皮膚,然後進入經絡,最後傳變到臟腑。沒有說在溫暖覆蓋、治療得當的情況下,病邪還不消散的。
原文
風寒初客於皮膚。便投湯藥。溫暖發散而當者。則無不消散之邪。
白話
風寒之邪剛開始停留在皮膚時,就立即使用湯藥,用溫暖發散的方法並且治療得當,那麼就沒有不能消散的邪氣。
原文
不在證治。擬欲攻之。尤當先解表。乃可下之。先解表而後下之。則無復傳之邪也。
白話
如果病證不適合用某種治法,或者打算使用攻下的方法,更應當先解除表證,然後才能使用瀉下的方法。先解表然後再瀉下,就不會有再次傳變的邪氣了。
原文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尤生寒熱。則病不除。
白話
如果表證已經解除,但體內的病邪還沒有消除,而且腹部不是嚴重的脹滿,病人仍然會出現發冷發熱的症狀,那麼疾病就沒有根除。
原文
表症雖罷。里不至大堅滿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斂成實。下之。則裡虛而邪復不除。尤生寒熱也。
白話
雖然表證已經消除了,但體內的病邪還沒有發展到嚴重的硬滿程度,也不可以用瀉下的方法。這是因為邪氣還沒有收斂結聚成實證。如果此時使用瀉下法,就會導致體內正氣虛弱,而邪氣反而不能祛除,仍然會產生發冷發熱的症狀。
原文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白話
如果表證已經解除,但體內的病邪沒有消除,並且腹部出現嚴重的脹滿、結實,觸摸有堅硬的糞塊(燥屎),自然可以用除下或瀉下的方法來治療。即使病程已經到了四五天,這樣做也不會造成禍害。
原文
外無表症。里有堅滿。為下症悉具。外臺云。表和里病。下之則愈。下症既具。則不必拘於日數。
白話
體表沒有表證,體內有堅硬脹滿的感覺,這是使用瀉下法的證候都已經具備了。《外臺秘要》說:體表平和而體內有病,用瀉下法就能治癒。既然具備了使用瀉下法的證候,就不必拘泥於病程的天數。
原文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白話
如果不應該用瀉下法而強行使用,就會導致體內正氣虛弱,邪熱趁虛內陷,挾帶著熱邪而產生腹瀉,並且出現煩躁等各種變證,這些變證多得數不過來。病情輕的會變得沉重困頓,病情重的就必定會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