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條辨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第一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第一(5)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第一18
原文
此原病變由於誤治。因復推其未為大過。亦嚴戒警之意。關上。脾胃之部位也。細則為虛。數則為熱。所以知其誤於吐也。一二日。言病之初。猶在太陽也。腹中飢。陽能化谷而吐後胃虛也。口不能食。胃受傷也。三四日。病在陽明也。欲食冷食。陽明惡熱也。朝。自寅至辰。少陽之王時。少陽未病。故飲食如常也。暮。自申至戌。陽明之王時。陽明胃傷。故當其時則吐也。小逆。言證未甚變。邪未亂傳。但以吐傷其胃氣。致使止妨於飲食。所以猶得為小逆也。然逆雖曰小。君子必求無逆而後可。是故致戒如此。
白話
這是原本的病變由於誤治。於是又推究它還不算太嚴重,也是嚴格警戒的意思。關上,是脾胃的部位。脈細則為虛,脈數則為熱,所以知道它是誤用吐法所致。一二日,說的是疾病初起,還在太陽經。腹中飢餓,是因為陽氣能消化穀物,但吐後胃氣虛弱。口不能食,是因為胃受傷。三四日,病在陽明經。想吃冷的食物,是因為陽明經惡熱。早晨,從寅時到辰時,是少陽經主氣的時候,少陽未病,所以飲食如常。傍晚,從申時到戌時,是陽明經主氣的時候,陽明胃受傷,所以在這個時候就嘔吐。小逆,意思是證候沒有太大變化,邪氣沒有亂傳,只是因為吐法傷了胃氣,導致妨礙飲食,所以仍然算是小逆。然而逆雖然說是小,君子一定要追求沒有逆才行,因此告誡如此。
原文
(三十二)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白話
(三十二)太陽病用了吐法。但是太陽病應當惡寒,現在反而不惡寒,不想靠近衣服,這是因為吐法引起的內煩。
原文
此亦誤吐之變證。不惡寒不欲近衣。言表雖不顯熱而熱在裡也。故曰內煩。內煩者。吐則津液亡。胃中干。而熱悗內作也。
白話
這也是誤用吐法的變證。不惡寒、不想靠近衣服,是說體表雖然沒有明顯發熱,但熱在裡,所以稱為內煩。內煩,是因為吐法導致津液喪失,胃中乾燥,而熱邪鬱悶在內產生。
原文
(三十三)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也。
白話
(三十三)太陽病,小便通利的人,因為喝水多,一定會心下悸動;小便少的人,一定會苦於腹裡急迫。
原文
飲水多而心下悸者。心為火臟。水多則受制也。小便少則水停。所以裡急也。
白話
喝水多而心下悸動,是因為心是火臟,水多則被克制。小便少則是水停滯,所以裡急。
原文
(三十四)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硬。滿引脅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裡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白話
(三十四)太陽中風,下利、嘔吐氣逆。表證已解的,才可以攻下。病人微微汗出,發作有定時,頭痛,心下痞硬,脹滿牽引脅下疼痛,乾嘔、短氣,汗出而不惡寒的,這是表裡未和,用十棗湯主治。十棗湯方: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棗(十枚,擘開)。
原文
十棗湯方芫花(熬) 甘遂 大戟 大棗(十枚擘)
白話
十棗湯方: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棗(十枚,擘開)。
原文
上上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內藥末。強人服一錢匕。羸人服半錢。溫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白話
以上三味藥,等分,分別搗成散。用一升半水,先煮十枚肥大的大棗,取八合,去渣,加入藥末。體格強壯的人服一錢匕,瘦弱的人服半錢。溫服,在清晨服。如果瀉下不多、病未除的,第二天再服,加半錢。等到順利下利之後,用糜粥自行調養。
原文
下利下少之下。更。皆去聲。羸。音雷。養。上聲。乃可攻之以上。喻人勿妄下早之意。漐漐汗出至短氣。言證雖有里。猶未可下。直至汗出不惡寒。方是承上起下。言當下以出其治。然下之為下。義各不同。此蓋邪熱伏飲。摶滿胸脅。與結胸雖涉近似。與胃實則大不相同。故但散之以芫花。達之以甘遂。瀉雖宜苦。用則大戟。勝之必甘。湯斯大棗。是皆蠲飲逐水之物。而用情自爾殊常。羸。瘦劣也。糜粥。取糜爛過熟易化。而有能補之意。
白話
「下利」的「下」、「下少」的「下」,「更」,都是去聲。「羸」,音雷。「養」,上聲。「乃可攻之」以上,是比喻人不要妄下過早的意思。「漐漐汗出」到「短氣」,是說證候雖然有裡證,還不可攻下,直到汗出而不惡寒,才是承接上文開啟下文,說應當攻下而給出治法。然而「下」的含義各有不同,這是因為邪熱伏飲,搏結充滿胸脅,與結胸雖然近似,但與胃實則大不相同。所以只用芫花散結,用甘遂通達,瀉下雖宜用苦味,這裡用大戟,制勝必須用甘味,湯中用大棗。這些都是蠲飲逐水的藥物,而用法自然非常特別。「羸」,瘦弱的意思。「糜粥」,取糜爛過熟容易消化,而有能夠補益的意思。
原文
(三十五)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桂枝人參湯方
白話
(三十五)太陽病,外證沒有解除,卻屢次攻下,於是協同熱邪而下利,下利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的,用桂枝人參湯主治。桂枝人參湯方:
原文
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四兩炙) 白朮(三兩) 人參(三兩) 乾薑(三兩)
白話
桂枝(四兩,去皮)、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
原文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數。讀遲數有命之數。音速。數下利下之下。去聲。數。言失於急遽。下之太早。所以原反。而為反之互詞也。協。互相和同之謂。言誤下則致裡虛。外熱乘裡虛而入里。裡虛遂協同外熱變而為利。利即俗謂泄瀉。是也。不止。裡虛不守也。痞硬者。正虛邪實。中成滯礙。痞塞而不通也。以表未除也。故用桂枝以解之。以里下虛也。故用理中以和之。乾薑兼能散痞硬之功。甘草亦有和協熱之用。是故方則從理中。加桂枝而易名。義則取表裡。期兩解之必效。
白話
以上五味藥,用九升水,先煮其中四味取五升,加入桂枝,再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白天服兩次,夜間服一次。「數」,讀作遲數有命的「數」,音速。「數下利下」的「下」,去聲。「數」,意思是失於急遽,攻下太早,所以原本相反,而成為「反」的互詞。「協」,互相和同的意思。說的是誤下導致裡虛,外熱趁裡虛進入裡,裡虛於是協同外熱變而為利,利就是俗稱的泄瀉,是的。不止,是裡虛不能固守。痞硬,是正虛邪實,中間形成滯礙,痞塞不通。因為表證未除,所以用桂枝來解表;因為裡虛,所以用理中來調和。乾薑兼有散痞硬的作用,甘草也有調和協熱的作用。所以方劑從理中湯,加桂枝而改名,意義在於表裡兼顧,期望兩解必然有效。
原文
(三十六)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葛根黃連黃芩湯方
白話
(三十六)太陽病,桂枝湯證,醫生反而用下法,下利就不止。脈促的,是表證未解;喘而汗出的,用葛根黃連黃芩湯主治。葛根黃連黃芩湯方:
原文
葛根(半斤) 黃連(三兩) 黃芩(二兩) 甘草(二兩炙)
白話
葛根(半斤)、黃連(三兩)、黃芩(二兩)、甘草(二兩,炙)
原文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白話
以上四味藥,用八升水,先煮葛根,減少二升,加入其他藥,煮取二升,去渣,分兩次溫服。
原文
此與上條因同而變異。利遂不止。以上。與上條上節。兩相更互發明之詞。脈促以下。言變殊。故治異也。促為陽邪上盛。陽主表故為表未解之診。喘汗者。裡虛陰弱而表陽不為之固護也。夫表未解而利則屬胃。有陽明之分也。故肌之當解者。從葛根以解之。以喘汗不獨表實而有裡虛也。故但從中治而用甘草以和之。然利與上條同。而上條用理中者。以痞硬也。此用芩連者。以喘汗屬熱為多也。然則四物之為用。其名雖與上條殊。其實兩解表裡則一耳。
白話
這一條與上一條病因相同而病變不同。「利遂不止」以上,與上一條的上節,是兩相互相發明的詞句。「脈促」以下,說的是病變不同,所以治法不同。脈促是陽邪上盛,陽主表,所以是表未解的診斷。喘而汗出,是裡虛陰弱而表陽不能固護。表未解而下利,則屬於胃,有陽明經的分別。所以肌表應當解除的,用葛根來解。因為喘汗不只有表實也有裡虛,所以只從中焦治療而用甘草來調和。然而下利與上一條相同,但上一條用理中湯,是因為痞硬;這一條用黃芩黃連,是因為喘汗屬熱較多。既然如此,這四味藥的作用,名稱雖然與上一條不同,其實都是兩解表裡而已。
原文
(三十七)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
白話
(三十七)太陽病,攻下之後,其氣上衝的,可以給予桂枝湯,用前法。如果不上衝的,不可給予。
原文
下。去聲。上。上聲。氣上衝者。陽主氣而上升。風屬陽。所以乘下后里虛入里而上衝也。但上衝而不他變。則亦有可下之機而不足為大誤。然終以不先解表。致有上衝之逆。故曰。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言以桂枝湯與前番所下之湯法合湯。再行表裡兩解之。如桂枝加大黃之類是也。若不上衝。則非陽邪可知。故曰不可與之。
白話
「下」,去聲。「上」,上聲。氣上衝,是因為陽主氣而上升,風屬陽,所以趁著攻下後裡虛,入裡而上衝。但只是上衝而沒有其他變化,那麼也有可以攻下的機會,不足為大誤。然而終究因為沒有先解表,導致有上衝的逆證,所以說「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意思是把桂枝湯和前面所下的湯法合起來,再行表裡兩解,例如桂枝加大黃湯之類。如果不上衝,則不是陽邪可知,所以說不可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