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硬。
脈象濡而弱。弱脈反而出現在關部。濡脈反而出現在寸口上部。微脈反而出現在寸部。澀脈反而出現在尺部。微脈表示陽氣不足。澀脈表示無血。陽氣反而微弱。中風後汗出反而躁動不安。澀脈表示無血。手足厥冷而且畏寒。陽氣微弱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會造成心下痞硬。
原文
澀。與澀同。此下六條。即前十五篇第二條以下之六條。又以不可下再出。痞硬。即結胸痞氣。
澀。與澀相同。以下六條。就是前面十五篇第二條以下的六條。又以不可下再次提出。痞硬。就是結胸痞氣。
原文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右側。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津液在內部衰竭。咽乾。鼻燥。頭暈目眩。心悸。
原文
頭眩者。肺屬金。金衰不能制木。木甚則風生也。然木甚火必熾。而肺太陰之脈。行手少陰心主之前。心為火臟。所以悸也。
頭眩的原因。肺屬金。金氣衰減就不能制約木。木氣過盛就會產生風。然而木過盛火必然熾旺。而肺的太陰經脈。行走於手少陰心經之前。心是火臟。所以會心悸。
原文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
動氣在左側。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腹內拘攣急迫。飲食不下。動氣更加劇烈。雖然有發熱。躺下就想蜷縮身體。
原文
腹內拘急。食不下者。厥陰肝脈挾胃。絡肝也。身熱。胃合於脾。脾主肌肉而統四肢。然則欲踡者。裡寒也。
腹內拘攣急迫。飲食不下的原因。是厥陰肝脈挾行胃部。網絡肝臟。身體發熱。胃與脾相合。脾主肌肉而且統管四肢。然而想要蜷縮的原因。是內裡有寒。
原文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動氣在上方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手掌握處發熱煩躁。身上反而浮冷。熱汗自然泄出。想要用水自己澆灌。
原文
掌握熱煩者。手少陰心之脈。抵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內後廉。手心主之脈入掌中也。身上浮冷者。火敗而土無氣也。熱汗已下。汗生於血而主於心。心屬火。敗則液不斂。劇則自求救也。
手掌握處發熱煩躁的原因。是手少陰心經的脈絡。抵達掌後兌骨的末端。進入掌內後側。手心主心包的脈絡也進入掌中。身上反而浮冷的原因。是火敗而土無氣。熱汗已經泄出後。汗生於血而由心所主。心屬火。敗則津液不能收斂。劇烈時就自己求救。
原文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動氣在下方。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腹脹滿。突然起身就頭暈。進食就瀉下清穀。心下痞悶。
原文
卒。清勿切。腹脹滿。腎痹也。頭眩者。腎少陰之脈。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肝主風也。食則下清穀者。水橫溢也。心下痞者。腎主氣。其脈之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也。
卒。音讀如清勿切。腹脹滿。是腎痹。頭眩的原因。腎的少陰脈。其直行的脈從腎上貫穿肝和橫膈。肝主風。進食就瀉下清穀的原因。是水邪橫溢。心下痞悶的原因。腎主氣。其脈的分支。從肺出來網絡心。灌注到胸中。
原文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咽喉中閉塞。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上部輕而下部重。水和粥漿都嚥不下。躺下就想蜷縮身體。身體緊急疼痛。腹瀉一天數十次。
原文
上輕。以咽言。下重。以胃言。水漿不下以下。詳下重之狀也。臥則欲踡身急痛者。胃主肌肉而統四肢也。下利。土敗而水無制也。蓋咽門小腸。太倉胃腑之傳送也。故應病如此。夫汗下者。法之對比也。兩比以示教。前哲之心亦甚深切矣。後學當仰體。
上輕。是就咽喉而言。下重。是就胃而言。水漿不下以下。詳細說明下重的症狀。躺下就想蜷縮身體身體緊急疼痛的原因。胃主肌肉而且統管四肢。腹瀉。是土氣敗壞而水邪無法制約。咽喉是小腸。太倉胃腑的傳送。所以發病如此。汗法與下法。是治法的對比。用兩個對比來示教。前代聖哲的心意也很深切了。後學應當仰望體會。
原文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凡是外證實邪的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發生輕微發熱。脈象消失。手足厥冷的應當在臍部持熱。
原文
諸外實。指凡一切邪在表而言也。發微熱。邪入里也。亡脈。陽內陷也。握。持也。謂當臍有熱。持而不散。蓋以熱入深者言也。
諸外實。是指凡是一切邪氣在表的說法。發微熱。是邪氣入裡。亡脈。是陽氣內陷。握。是持的意思。是說應當在臍部有熱。持而不散。大約是針對熱入較深的情況而言。
原文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欲愈。惡水者劇。
凡是虛證不可用下法。使用下法則大渴。想要喝水的將要癒好。厭惡水的病情加劇。
原文
惡。去聲。諸虛。指凡一切汗吐下後。若亡血。與精氣奪。肉脫色敗。脈不應者言也。大渴。津液竭也。求水。陽回也。惡水。無陽也。然虛乃上文實之對。亦兩比之意。
惡。讀去聲。諸虛。是指凡是一切汗吐下之後。或者亡失血液。與精氣被奪。肌肉消瘦顏色敗壞。脈象不相應的情況而言。大渴。是津液竭盡。求水。是陽氣回轉。惡水。是沒有陽氣。然而虛是上文實的對應。也是兩相比對的意思。
原文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
脈象濡而弱。弱脈反而出現在關部。濡脈反而出現在寸口上部。弦脈反而出現在寸部。微脈反而出現在尺部。弦是陽氣上逆。微是陰寒。上實下虛。想要得到溫暖。微弦都是虛。虛的人不可用下法。
原文
此舉第十五篇第五條後二節。而復以不可下重出。下文乃言下之之變也。
這是列舉第十五篇第五條後面的兩節。又用不可下再次提出。以下文字是說使用下法的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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