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九條方二陰經皆屬臟。臟病不易治。雖然。治之得其道。則反易愈。由其不似陽經之數於變也。三陰惟太陰之條目少者。孤臟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陽而病者極多。蓋太陽主表。先太陽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經之自中鑿說也。無此事理也。且三陽當病之時。得治則愈。又況一入陽明。則不復轉。所以病陰證而病者絕少。臨病切要仔細端詳。不可苟且忽略。謠俗專以交口陰陽。偶爾中傷。執為陰證。下醫又快售。乃習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謬。
凡是九條、方二。陰經都屬於臟。臟病不容易治療。雖然如此,如果治療得法,反而容易康復。因為不像陽經那樣多變化。三陰中只有太陰的條目最少,因為是孤臟。但大體說來,從頭到尾只病在三陽而患病的人極多。太陽主表,先病太陽是正常的,是天人自然的規律。各經自有其說法,並非如此。而且三陽在病的時候,得到治療就能康復。更何況一旦進入陽明,就不再轉變。所以患陰證的人極少。臨病必須仔細觀察,不能馬虎大意。世俗之人只知道交口議論陰陽,偶爾有所中傷,就執著地認為是陰證。下等的醫生反而容易得逞,於是形成了普遍的迷誤,沉迷其中如同醉酒一般,最終導致極大的錯誤。
原文
(數。音速。夫以病在三陽。而謂之陽證。病在三陰而謂之陰證。非甚高遠難知也。而徇俗者。乃膠固執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
(數。音速。患病在三陽就叫做陽證,患病在三陰就叫做陰證,並不是什麼非常高深難懂的道理。但那些因循守舊的人,卻固執迷誤而不能覺醒。道理的不能闡明,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原文
(一)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
(一)太陰病所表現的症狀是:腹部脹滿而且嘔吐,吃不下東西,腹瀉自行加重。時常肚子自動疼痛。如果用下法治療,必然會導致胸下部位硬結。
原文
太陰。脾經也。其脈起於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內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靈樞曰。是動。則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身體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蓋脾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濕。病而不能為胃以行其津液。水穀不分也。時腹自痛者。靈樞曰。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之後一寸。別走陽明。其別入絡腸胃。實則腸中切痛是也。胸下結硬者。足太陰之脈。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故誤下。則邪反聚其別也。
太陰,是脾經。它的經脈起始於大腳趾的末端,沿著膝蓋和大腿內側上行。進入腹部,屬於脾,聯絡於胃。向上穿過橫膈,挾行咽喉,連接舌根。《靈樞》說:這條經脈功能失常,就會舌根僵硬,吃東西就嘔吐,胃脘疼痛,腹部脹滿,身體都感覺沉重。是脾所主的疾病表現為:舌根疼痛,身體不能動搖,吃不下東西。脾是胃的表裡器官,腹瀉自行加重,是因為脾苦於濕邪,患病後不能替胃傳化津液,水和食物不能分辨。時常肚子自動疼痛,《靈樞》說:足太陰的別絡,叫做公孫,在本節之後一寸處分出,別行走向陽明。它的別行分支進入並絡於腸胃,若有實證就會出現腸中急痛。胸下硬結,是因為足太陰經脈有一條分支又從胃別出向上穿過橫膈,注入心中。所以誤用下法,就會使邪氣反而聚於那條別絡。
原文
(二)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
(二)太陰中風的症狀是:四肢疼痛得厲害。脈象陽部微弱,陰部澀滯卻帶有長象的,是即將康復的表現。
原文
四肢。四末也。脾主四末。素問曰。風淫末疾。是也。陽微。陽經無邪也。陰澀。太陰統血。血凝氣滯也。長。陽氣勝也。陽主發生。故邪自退。而病欲愈也。
四肢,就是四肢末端。脾主管四肢末端。《素問》說:風邪侵襲四肢末端而生病。陽微,是陽經沒有邪氣。陰澀,是因為太陰統管血液,血液凝滯而氣機阻滯。脈長,是陽氣偏勝。陽氣主生發,所以邪氣自然消退,而病即將康復。
(三)太陰病,脈象浮的,可以用發汗的方法治療。適宜用桂枝湯。
原文
浮為在表。太陰之脈。尺寸俱沉細。今見浮。則邪見還表可知。然浮為風。宜桂枝湯者。以太陰之中風言也。方見太陽上篇。
浮脈表示病邪在表。太陰病的脈象,尺部和寸部都應該沉而細。現在見到浮脈,可知邪氣已經回到體表。浮脈主風,適宜用桂枝湯的原因,是對太陰中風而言的。方劑詳見太陽病上篇。
原文
(四)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四)腹瀉而口不渴的,屬於太陰病。因為脾臟有寒的緣故。應當用溫法治療,適宜服用四逆湯一類的方劑。
原文
自利不渴。濕勝也。太陰濕土。故曰有寒。四逆之輩。皆能燠土以燥濕。故曰溫之也。
腹瀉而口不渴,是濕邪偏勝的緣故。太陰是濕土,所以說有寒邪。四逆湯一類的方劑,都能溫暖脾土並燥化濕邪,所以說應當用溫法治療。
原文
(五)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穢腐當去故也。
(五)傷寒病脈象浮而緩,手足自行溫暖的,是病在太陰。太陰病應當發黃。如果小便通利的,就不會發黃。到七八天的時候,雖然突然出現煩躁,腹瀉每天十多次,必然會自行停止。這是因為脾氣充實,穢濁腐敗之物應當排出的緣故。
原文
此條二節。自不能發黃以上。與陽明第四十一條上節同。下節相反。蓋同感異變。而各成一家之證也。然彼以至七八日。反大便硬。為轉陽明。此以至七八日。暴下利。穢腐當去。為脾家實。何也。蓋脾主為胃以行其津液。暴下利則脾得以為胃行其津液矣。所以脾為實。而證為猶系太陰也。彼大便硬者。由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而反為約。所以為轉陽明也。然則一脾胃也。而反覆之變不同有如此者。醫之為道。豈可以易易言哉。
這條有兩個部分。從開頭到不能發黃的部分,與陽明病第四十一條的上半段相同。下面部分則相反。大概是同一病邪感受卻發生不同的變化,各自形成獨特的證候。然而那個條文到七八天後,反而大便硬結,是轉為陽明病;這個條文到七八天後,突然腹瀉,穢濁腐敗之物應當排出,是脾氣充實的表現。為什麼會這樣呢?大概是脾主管替胃傳化津液,突然腹瀉那麼脾就能替胃傳化津液了,所以脾反而充實,而證候仍然屬於太陰。那個大便硬結的,是由於脾不能替胃傳化津液,反而受到約束,所以轉為陽明病。這樣看來,同是脾胃,卻有如此不同的反覆變化。醫學之道,難道可以輕率言之嗎?
原文
(六)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桂枝加芍藥湯方
(六)本是太陽病,醫生反而用了下法,因此腹部脹滿,時常疼痛的,屬於太陰病。用桂枝加芍藥湯主治。桂枝加芍藥湯方
原文
於桂枝湯方內。更加芍藥三兩。隨前共六兩。余依桂枝湯法。
在桂枝湯方中,再增加芍藥三兩,加上原來的三兩共六兩。其餘按照桂枝湯的方法。
原文
腹滿時痛者。脾受誤傷而失其職司。故曰屬太陰也。以本太陽病而反下也。故仍用桂枝以解之。以太陰之被傷而致痛也。故倍芍藥以和之。(七)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桂枝加大黃湯方
腹部脹滿時常疼痛的,是脾受到誤治損傷而失去功能。所以說屬於太陰病。因為本來是太陽病反而用了下法,所以仍然用桂枝湯來解表。因為太陰受傷而導致疼痛,所以加倍用芍藥來調和。(七)疼痛劇烈的,桂枝加大黃湯主治。桂枝加大黃湯方
原文
桂枝(三兩去皮) 大黃(一兩) 芍藥(六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桂枝三兩,去皮。大黃一兩。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二兩,切片。大棗十二枚,掰開。
原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以上六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原文
此承上條。而又以胃家本來實者言。本來實者。舊有宿食也。所以實易作而痛速。故不曰陽明而曰大實。例之變也。桂枝加大黃者。因變以制宜也。然曰桂枝加。則補方者。當一例如上文云云。不當載成方。且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藥六兩。水七升。不合數。皆後人之苟用者。當斟酌焉。
這條承接上面那一條,又針對胃腑本來就有實邪的情況而言。本來就有實邪,是指原有宿食停積。所以有實邪就容易發作而且疼痛迅速。不叫做陽明病而叫做大實痛,是作為變例。桂枝加大黃,是根據變化來適宜處理。然而說桂枝加,就應當像上面那樣補充說明方劑,不應當直接列出完整方劑。而且用本方加味,卻用芍藥六兩,水七升,不合乎原方的數量,都是後人隨意使用的緣故,應當加以斟酌。
原文
(八)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此承上條。申致戒謹之意。(九)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醜上。
(八)太陰病,脈象虛弱,病人相繼會自行腹瀉。如果應當使用大黃、芍藥的,應當減少用量。因為這個人胃氣虛弱,容易受藥物影響而動搖。這是承接上面那一條,強調告誡謹慎的意思。(九)太陰病,想要解除的時間,是從亥時到丑時這段時間。
原文
亥子醜。太陰所王之三時也。欲解者。正王則邪不勝也。
亥、子、丑三個時辰,是太陰經氣所旺盛的三個時辰。想要解除的,是因為正氣旺盛那麼邪氣就不能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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